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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文臣和太监 作者:十年砍柴-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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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郑和及其船队没有属于自己的航海目的,他们走得再远,出使的外藩再多,也只是完成皇帝交给的政治任务而已,不会有什么明确的经济目的。我以为大明从郑和下西洋的“开放”到后来的海禁,转型得那样迅速,原因是大明根本就不想要求海外的财富,只要外藩象征性臣服自己,自己赔本都行,华夏臣民供养一个皇室足够了,因此哪怕郑和发现了新大陆,当时的大明也不会建立海外殖民地,因为它是个心态封闭的帝国。
  哥伦布远航的目的则不一样,他们完全是为了财富。当时的欧洲,从贵族到平民,都在传说东方印度、中国的富庶。哥伦布的扬帆出海,直接的动力就是财富,这种动力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是吻合的。和郑和——这个皇帝的私人奴仆相比,哥伦布是个有点海盗气质的冒险家,西班牙女王只是他的庇护者和赞助人而已。他并非奉使去完成某种特定的政治任务,而是类似一个承包商,从大老板那里转包工程后,自己想办法争取最大的盈利。和郑和相比,哥伦布更具有个人意志,他不像个长官,更像个有自主权的公司总经理。而郑和船队的远航,完全是帝国行政触角的伸展。
  攫取财富和疆土,那是包括国王、百姓、流浪汉都感兴趣的买卖,这样的买卖有激励机制,人们愿意冒死去做。哥伦布的远航才能掀起了欧洲人的淘金热。而郑和替朝廷扬威于海外,只是为皇帝和朝廷的面子添彩,对大多数人毫无好处,难怪兵部尚书刘大夏一怒烧掉了郑和的航海日志。——这没有给大明带来经济效益的远航不是劳民伤财是什么?

  后宫VS宦官 以毒攻毒?(1)

  明代有四个著名的宦官:郑和、王振、刘瑾、魏忠贤。除了七下西洋的郑和谨慎本分外,其他三人都是弄权的高手。
  王振深得明英宗的信任,他能左右皇帝的决策。正统十四年他怂恿英宗轻率地御驾亲征瓦剌,酿成了“土木堡之变”,官军死伤十余万,其中包括英国公张辅,泰宁侯陈瀛,驸马都尉井源及兵部尚书、吏部侍郎、刑部侍郎等高级官员五十余人。王振也在战乱中被一位非常气愤其行径的将军杀死。——这是明朝立国以来最大的耻辱,是明朝由盛变衰的转折性事件。
  而在英宗继位不久后,王振差点被剪除掉,如果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土木堡之变”,也不会有英宗重新掌权、囚禁了代宗的“夺门之变”,明朝也不会因此而元气大伤。
  对王振弄权的危害,大臣们早就看出来了,但无可奈何。因为他动辄就搬出皇帝来,打压诸大臣。正统元年(1436年),小皇帝刚登基,王振为了让各位大臣害怕自己,杀鸡给猴看,首先拿兵部尚书王骥开刀。当时王骥和侍郎商议边塞事务,五日内没有奏报英宗,王振唆使英宗召见王骥,当面训斥:“你们这些人欺负朕年少无知吗?”将尚书和侍郎逮捕下狱。这一招一下子就震住了文武百官。
  对有皇帝撑腰的王振,为人臣的没有什么办法,要治他,必须找出一个让皇帝害怕或有所顾忌的人才行。那么只能是皇帝的妈妈或者奶奶了。当时仁宗的正宫张氏还在世,被尊为太皇太后。这个太皇太后并不贪图权力,将政事都委托给内阁。当时内阁主事的是经历过永乐、洪熙、宣德朝的元老“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忠心耿耿,勤于王事。有一次,太皇太后派王振去内阁问一件事,杨士奇还没有交出商议结果,王振就擅自做出了决定,气得杨士奇三天不上朝。太皇太后很恼火,看出了王振的野心,决定除掉这个大明的隐患。
  有一次,当着皇帝和内阁的五位大臣,太皇太后让人把王振叫来,对他说:“你侍候皇帝起居,很不守规矩,今天当赐你死。”宫中的女官已经把刀刃搁在王振的脖子上了。皇帝和五大臣跪下来求情,并承诺以后不许王振干预政事。王振这才死里逃生。
  太皇太后死后,就没有人约束王振了,他日益跋扈,英宗自己尝到了被敌人俘虏的苦果。
  明代多宦官之祸,而无后宫、外戚之殃。从洪武朝的马皇后开始,大多数皇后、太后能守本分。这位太皇太后也是恪守本分的典范,宣宗去世后,有大臣请她垂帘听政,她说,“不要坏了我祖宗之法”,可谓见识不凡。
  垂帘听政是后宫干政的最高形式,自然不值得提倡,其祸患无穷。清代那拉氏秉国几十年,就是很好的证明。然而容我做一个假设,如果英宗时,太皇太后真的垂帘听政了,也许更方便诛杀王振。
  如此说,并非说垂帘听政是应当的,而是在专制的皇权社会,要对付一种病态的权力,必须利用另一种病态的权力,如医术中的“以毒攻毒”。舍此以外,别无他法,因为皇权社会不是民主社会,它没有建立一种权力制衡的良性体制。这一点在汉末显现得更突出,一会儿是外戚和后宫联合起来,为保护自己的家族利益,将宦官杀掉;一会儿又是宦官挟持皇帝,将外戚灭族。
  至于五大臣也跪请太皇太后放王振一条生路,并非他们同情王振,或者和王振有不浅的交情。这五大臣中就有被王振气得罢朝的杨士奇,他当然知道这个宦官太不安分了。他这样做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巴不得王振马上死翘翘,可是他又知道皇帝格外地喜欢这个太监。如果他毫不犹豫站在太皇太后一边,促使太皇太后结果了王振的性命,固然是为大明江山,可是他们知道,太皇太后风烛残年,一旦去世,权力都归了皇帝,皇帝会报复当年赞成杀王振的大臣及其家人。
  清代的学者夏燮就此议论道:“(三杨)私意揣摩若此,又奚有于王振乎(和王振有什么区别呢?)”
  我认为要人不顾身家性命去考虑大明江山这个“大局”,有点苛求,因为皇帝未必领情。两害相权取其轻,人家首先想到自己以后的安危,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专制社会里,以毒攻毒,为人臣者为自己安危着想是正常的。

  皇帝不重用太监还能重用谁(1)

  太监——这个被阉割了,搞得不男不女没有性别的稀罕物种现在没有了,可是在我中华两千多年的帝制时代,这是个人数不算很多(即使明代太监人数达到顶峰时到一万多人,但搁在亿兆百姓中,还是个稀罕物)的物种,能量却不少。从汉代的十常侍,一直到清末老佛爷手下的安公公、小李子,大多数朝代有过太监干政、祸国。
  俗话说: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可历代王朝不知道被太监乱政这块大石头绊倒多少次,帝制不亡,则阉祸必定延续。
  太监乱政的重复,不是因为这些帝王健忘,而是帝制时代的家天下,决定着必然会给皇帝身边最亲近的奴才以揽权的极大机会。
  历代主要王朝中,唯有宋代没有太监乱政,并不是因为宋代的政治生活很民主,而是当时武官几乎没有兵权,文官中从中央到地方,权力被分割得七零八碎,管纠察百官的台官和管理民政的政府官员互相制约乃至攻击,这种情况下,出现不了特别有权力的大臣,皇帝用不着用自己的私家奴才去办事,进而蚕食公权。
  从根本上说,这江山都是某姓帝王的家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从秦始皇郡县制实行以后,宫和府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读书人通过早期的察举,后期的科举来管理国家事务,并非完全是皇帝的家奴,大多数时期是皇帝和文人集团共同管理国家,只是皇帝是这个“超级大公司”理所当然的董事长,各级官员作为“公司”的不同级别的职员,必须对董事长负责,但这些职员多多少少有自己的利益所在,也有和董事长不相同的想法。
  让我拿太监乱政最严重的明代来分析。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鉴于历史上太监乱政,想了很多招防止太监有权。比如说他一再告诫后代继位的子孙,只能用太监在宫中伺候皇帝、后妃的起居之类的小事,决不能委托他们去办政事;再比如招录的太监必定是文盲,让他们不具备干政的才能等等。防范不可谓不严密。
  可是明太祖的遗诏一再被后代子孙忽视,到了明代后期,军政权、情治权、财权、用人权无一不操纵在太监手中,难道能简单地说这些明代皇帝都是朱元璋的不孝子孙吗?
  非也,皇帝一人乾纲独断,他便不信任各级官员,也不信任所谓的先皇留下来的制度,只相信自己,以及自己身旁的亲信。——这是人的弱点决定的。
  明朝真正让宦官手握大权的是从朱元璋的儿子,永乐大帝朱棣开始的。朱棣兴兵南下,夺了侄儿的江山,其皇位得来不正,自然很难堵住天下人悠悠之口。因此对不合作的官员,例如方孝孺等人,可以采取“诛十族”这类残暴的手法,让天下士人噤若寒蝉;尽管明代皇帝也一再践踏士人的人格,如打屁股等等,但读书出身的人,总有些气节,孔孟的书不是白读的,明代不怕掉脑袋敢于对皇帝进谏的文臣也前赴后继。要把这些政府官员从心理上完全变成奴才,朱棣做不到,他老爸朱元璋也做不到。
  面对侄子孝文帝留下来的庞大帝国官僚层,不可能全部换掉,还得靠他们干活,那么朱棣是很不放心的,他只能重用伺候的自己的阉奴们,如此他才放心一些。因为太监是给自己端茶、送饭、倒马桶出来的,能有什么气节可言?无非是皇帝身旁的一条狗。
  狗是自己豢养长大的,总比地里耕田的牛、路上拉货的驴更好使。
  成祖朱棣一朝,最有名的太监是那位七下西洋的郑和。《明通鉴》说:“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原来是为了寻找那位还没死去的孝文帝。孝文帝仁厚,在士人中声誉很好。这样诡秘的事,他能让那些文武大臣去办吗?没准那些人心中对孝文帝还抱以同情,那么只能派自己的心腹太监了。成祖朝同郑和齐名的还有一位出使西域的太监侯显。
  永乐三年(1405年),朱棣又派太监山寿率军出云州——太监统军,自唐代鱼朝恩开始,到明代成了常例。《明通鉴》写道:“自上(成祖)即位后,中官出使,岁以为常,此又典兵之始云。”宦官,在政府的官员序列中,没他的位置,无论统兵还是治民,只能从行伍或科举中选拔,可是宦官一旦成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那么就不在乎“名不正言不顺”了。皇帝既然让他干,那他就什么都可以干。既然可以出使外藩,统帅军队,那么开矿牟利、监造工程、管理东厂、西厂的特务组织,还有什么干不得的?
  皇帝一开始重用太监,往往是办一些不好摆在桌面上的事情。那些朝廷法度规定的事情,如平叛御敌,如管理百姓等等,可以让文武官员去干,可是去找皇帝私人的死对头,去帮皇帝个人聚敛财富,去监视手握重兵的将帅,或者替皇帝到某个青楼里找个美女,只能派和自己朝夕相处过的太监。一个超大规模的集团公司,其分支机构很多,那些常驻在外地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一年才回总部述职一次。董事长总是担心这些人私下里把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表面上他还得依靠这些人开拓市场,可私下里他更相信自己的秘书和司机,找个机会便让秘书下去巡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替董事长办一些需要保密的个人事情不能让职能部门的人去干,只能靠秘书或司机代劳。
  太监之祸,这些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有一条,太监哪怕再无耻,再没有气节,首先他没有子女,他可能假借皇帝作威作福,贪污腐化,可这种行为对皇帝来说是“小节”,有时皇帝还担心手下的人太有操守了,不贪金钱可能所图者大,这么多官员,保不定有想做皇帝的,这些人做了皇帝能传之子孙。——因此有比太监更大的诱惑。
  而太监再折腾又能折腾到哪里去?而且如朱棣这样的马上皇帝,相信自己能控制住太监。永乐一朝,太监虽然有权,但不能为乱。——重用太监而不乱的前提是:皇帝必须能干、果断、勤勉。碰上了熹宗这种只会做木匠活而不理朝政的荒唐皇帝,这就靠不住了,从小伴他长大的太监魏忠贤要揽权就很容易了。朱元璋以为太监没文化,就不能乱政。错了,他自己没多少文化不照样做了皇帝吗?魏忠贤识字不多,照样能做秉笔太监,有了权力,识字不识字不是顶重要的事情。
  宣宗一朝号称明之盛世,可宣宗朝太监之祸也很厉害。宣德六年(1431年),宣宗诛杀太监袁琦,并将他的同党十几人一起处死。这袁琦自幼伺候宣宗,感情不可谓不深,但他仰仗恩宠肆意妄为,派宫廷里的内侍,以采办为名,到处掠夺官府和民间的财富,搞得天怒人怨。这宣宗算个明白人,不杀袁琦这民怨难平。可等杀了袁琦不久,又赐予司礼太监金瑛、范洪免死,诏书极尽褒美之词。为什么宣宗要搞这样的两手呢?史书里讲:“上即罪琦等,以此示赏罚之公。于是中官之宠任者如故。”也就是说,皇帝没办法离开这些可以替他办私事的亲信太监,他杀了袁琦只是这个太监太过分了。那么这样一手硬一手软,自然使后面的太监琢磨,如何能避免袁琦那样招杀身之祸,而如金瑛等人那样,搞到皇帝的免死诏书。这样的话,杀死再多的乱政太监,也很难避免太监继续乱政。
  许多皇朝便重复了重用太监——诛杀这些太监——再重用另一拨太监的恶性循环,直到亡国。皇帝何尝不知道用太监如饮鸩止渴,但他不重用太监能重用谁?重用别人他更不放心。

  刘瑾当权时的监察官员(1)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后,权柄操于大太监刘瑾之手。这刘瑾是个超级贪官,说他富甲天下一点不假。吴思先生在书中曾详细地分析了刘太监敛财的手法。
  刘瑾索贿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他不仅仅操纵官吏任命来收受贿赂,也把持监察大权,如有不就范贿赂或巴结自己的,就会找个理由罢免或者罚款,甚至投进监狱。
  兵部尚书杨一清不吃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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