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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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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它激起了我内心自发创作一只怪兽的灵感。或者说,它启示我创造种种条件,制造多起事端,使我沦为令人畏惧又惹人喜欢的囚徒①。
①我写的第一首诗是《收获吁吁喘息的人》,连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写到这里才想起旧作。——原注
翻越边界以及由此在我内心引起的惶恐,很可能直接使我对所进国境的民族本质产生疑虑。我不是进入一个国家,而是进入一幅图画。当然,我想拥有这幅画,而且还要对它产生影响。鉴于军事机器把它表达得淋漓尽致,我便要对军事机器加以歪曲。身处异国他乡,除了搞间谍活动别无办法。也许其中还掺和着杂念,企图通过背叛来玷污一种以忠诚(或效忠)为根本品质的制度。也许我还想远走高飞,离我自己的国家越远越好。(我的自圆其说,乃是我思想本能的流露,似乎只符合我个人的实际。人们接受我的解释,也因为它仅仅符合我自己的情况。)但不管怎样,我想通过某种天然仙境的渲染(仍然洋溢着我面对大自然的澎湃激情,并且具有人类公认的能力),准备采取行动,不是从道德规范出发,而是遵循小说美学的某些规律往往把间谍塑造成一个惟恐天下不乱、神出鬼没而且法力无边的人物。再说,我除了被另外一个邻国驱逐出境的理由外,到底凭什么进入一个对我没有任何强制的国度,总得处心积虑作出实际的辩护吧。
在写到我面对大自然触景生情时,我才提到间谍活动。但当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这个念头又涌上心头,对我进行安慰,仿佛要把我深深地扎在你们的土地上,殊不知在你们的土地上,孤独和贫困逼得我走投无路,只能以偷盗为生。因为我一贫如洗,人家早已指控我偷盗成性,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然屏住呼吸,蹑手蹑脚跟着脚走出卧房,惟恐在窗帘或帷幔上面留下漏洞。我不知道史蒂利达诺到底掌握了多少军事秘密,也不知道他从军团某上校管辖的各个办公室能刺探到什么东西。但他早有充当间谍的念头。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从事间谍活动会给我带来什么危险,这些并没有诱惑力。惟有背叛的念头挥之不去,显示越来越大的魅力,死死地纠缠着我不放。“把情报卖给谁?”
“德国。”
不过,他考虑了片刻,断然决定:
“意大利。”
“可你是塞尔维亚人。他们是你们的敌人。”
“没完啦?”
要是我们一鼓作气干到底,间谍冒险说不定可以给我一点转机,帮我摆脱无以自拔的卑贱境地。对间谍活动这类把戏,各国无不以为耻。但正因为它太可耻了,各国只好欲盖弥彰,益发加以推崇。我们完全可以从间谍的荣耀中受益。只是我们的情况不一样,事关叛变问题。后来,我在意大利被捕,军官们一再审问我有关我国边境防御的情况,我摇唇鼓舌,雄辩地证明我的供词没错。若是现在,史蒂利达诺必可助我一臂之力。我当时只不过想通过泄密一举成名,煽动出一场可怕的灾难。史蒂利达诺可以出卖他的祖国,而我出卖我的祖国是出于对史蒂利达诺的爱。下面我要谈到扎瓦,我将向您披露类似的性格,甚至与史蒂利达诺的面目也大同小异。他们俩就像一个大三角的两条边,顶角的交点在高空,史蒂利达诺和扎瓦交会的顶点是一颗永远熄灭的明星:马克·奥贝尔①。
①马克·奥贝尔的相貌与另外一个叫拉斯内尔的盗贼极其相似,1936年我曾同他一起干过。我刚从《侦探》周刊得知,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也就在同一周内,一批作家联名上书共和国总统,要求赦免对我的流放刑罚。拉斯内尔的出庭照片被安排在文件的第二页上。记者报道时讥讽说,拉斯内尔被判处流放似乎很得意。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在桑特监狱时,他就是一个小国王。后来在里奥姆,或在克莱沃,他也是一个小头目。好像他是南特人。他也对男嫖客进行过敲诈勒索。我从一个伙伴那里得知,有一个受害者驾着一辆小车找了他好久,跑遍了全巴黎,企图故意制造车祸轧死他。同性恋者因受骗上当而进行报复的事件屡有发生。——原注
如果说,这件从海关稽查员那里偷来的蓝风衣已经给了我预感,归根结底,法与不法彼此混淆,互相掩盖,而且彼此不无眷恋地论证反面的道德,那么这件风衣促使史蒂利达诺进行了一次冒险。谈不上什么高明美妙之举,不过更深入日常生活实际,家常便饭而已。也还谈不上背叛的问题。史蒂利达诺是一个强者。他的自私划定了他的天然边界。(史蒂利达诺对我来说是一个强者。)
史蒂利达诺夜里很晚才回来,他告诉我一切都办妥了。他见到了海关稽查警察。
“他让你放心。事情过去了。你可以像以前那样随便出门。”
“可风衣怎么办?”
“我留着呗。”
我已经猜到,这一夜肯定熬出了一锅怪味粥,低三下四,勾勾搭搭,无奇不有。我是局外人,还是少说为佳。
“行了!”
他用那只活动的手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要脱衣服了。我同往常一样,跪在地上为他解下葡萄串。
他事先在裤裆里挂好一串工艺葡萄,葡萄球薄皮内塞满了棉絮。(葡萄球颗粒硕大如意大利李子,当时当地风流女子喜欢在翘边草帽上装饰这种工艺品。)每次,在克里奥拉街,总有某个男嫖客被他鼓鼓囊囊的裤裆搅得神魂颠倒,不由伸手去摸。受宠若惊的手指一旦碰到那假玩意儿,顿时畏惧起来。敢情那串货真价实的宝贝东西,枝头上挂的果也太多太离奇了。
克里奥拉并不光是男妓们出没的夜市。也有几个穿裙子的小伙子在那里跳舞,还有一些家庭妇女助兴。娼妓们带来自己的掮客和嫖客。史蒂利达诺本来可以赚许多钱,只要他不唾骂男色鬼就行。他蔑视这些鸡奸客。他挂上葡萄串是故意挑逗他们恼羞成怒寻开心。玩笑开了好几天。我把那串用保险别针牢牢挂在蓝色牛仔裤里的葡萄摘了下来,可我没有像往日那样笑嘻嘻(因为我们行动时经常哈哈大笑互相取乐)地把葡萄串搁到炉子上,而是情不自禁地把它捧在手里,贴到我的脸上。史蒂利达诺居高临下看着我,脸色可怕极了。
“扔掉它!下流胚。”
我得蹲下才能解开他的裤裆。史蒂利达诺暴跳如雷,超出了我往日热情的承受能力,吓得跪了下来。这一姿势是我下意识造成的,正好面对他。我一动不动。史蒂利达诺用他的双脚和单拳狠狠地揍了我一通。我本来可以挣脱逃跑,但我留在那儿不动。
“钥匙就在门上。”我想。他的两腿疯狂地夹击我,我从他的裤裆间看见钥匙挂在门锁上。我真想再转两圈关上保险,索性把我和打我的凶手一起关在里面。我不打算对他如此出格的暴怒及其原因进行追究,因为我的思想对心理活动不感兴趣。至于史蒂利达诺,打从这天起,他就不再挂葡萄串了。天快亮时,我先回到房间,等着他。在一片寂静中,我忽然听到发黄的旧报纸发出神秘的沙沙声,那张报纸代替玻璃贴在出气窗孔上。
“真见鬼。”我自言自语。
我发觉许多话语特别耳新。房间里一片寂静,我心头上也无声无息,在等待史蒂利达诺之际,低声细语弄得我坐立不安,我当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心烦意乱紧张了好一阵子。是谁——或什么东西——在一个穷光蛋的房间里鬼鬼祟祟瞎捣乱?
“这是一张西班牙文报纸,”我又自言自语,“怪不得我听不懂他弄出来的声音。”
我顿有流落他乡为异客的感觉,我的神经质后来使我具有我称之为诗的渗透力(实在找不到别的词)。
在灶台上的那串假葡萄令我恶心。一天夜里,史蒂利达诺特地起来把它扔进厕所里。身挂葡萄串的时候,他的美貌外观并没有受到影响。相反,夜幕降临时,下面塞得有点鼓鼓囊囊,致使他的双腿稍有弯曲,走路稍显摇摆圆滑不便。特别是或前或后挨着我走路的时候,我就感到一阵美滋滋的骚动,因为是我亲手为他准备披挂上阵的。正是通过这葡萄串的神通圈套(我至今还这么认为),我才同史蒂利达诺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我才得以解脱,那是在一个风琴舞会上,我同一个水兵跳舞,我的手不知不觉地摸进了舞伴的衣领里。表面上纯洁无邪的动作往往会暴露致命的德行。我的手平贴着年轻水兵的后背,知道会受到水手身上天真标志的掩盖。我感觉到自己的手在动,不由以为是扎瓦在拍打翅膀。但在这个时候谈论扎瓦未免为时太早。
我还是小心为妙,不对葡萄串这个神秘的港湾妄加评论。不过我在史蒂利达诺身上高兴地看到一个自怨自恨的男妓形象。
“他故意为难和伤害那些向他求欢的人,非要让他们感到恶心不可。”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这样自我宽慰。特别是好梦难圆辗转反侧之时,这种念头更搅得我心神不宁(我可以加以利用得大头):史蒂利达诺曾买了一块人造伤疤贴在最尊贵的地方;我知道他那块伤疤妙极了;他的目的是要清洗因断手而受到的蔑视。于是,经过一番胡思乱想的自我安慰后,我又重弹乞丐及其苦难的老调。在现实或伪装的肉体痛苦背后(这种痛苦一目了然,但也因此容易被人遗忘),往往隐藏着更加隐秘的心灵病痛,我不妨把这些难言的内伤和毛病罗列如下:
牙齿蛀蚀,
呼吸恶臭,
手被砍断,
脚臭熏人,等等。
如果要掩盖以上伤痛,也为了激发我们的自尊,我们有自己的招数:
断手,
瞎眼,
假肢,等等。
我们一旦带有失足的印记,就只能在倒霉中堕落。我们自己心里清醒得很,伪装欺骗的伎俩再高明也是不管用的。惟一可以使用的武器就是我们的高傲,苦难要求我们高傲,我们要经营最恶心的伤痛来博得别人的怜悯。我们落到这般田地,已经构成了对你们幸福生活的谴责。
然而,我和史蒂利达诺生活得极其悲惨。有时候,多亏嫖客开恩,我带回了一点小钱,但他总是显得盛气凌人。我有时不免寻思,他在我记忆中,是不是因为他自我吹嘘才显得高大,而我恰恰成了他吹嘘的借口和主要心腹。我的爱情真谛要求他表现出男子汉气概。假如他是那只可爱的斗兽,凶狠使他阴险,也使他闪光,那他就应当投身到无愧于凶狠的命运大赌博中去。我激励他去偷盗。
我们决定偷一家店铺,他也一起去。电话线安装得很随便,就从店铺门边通过,只要用钳子把电话线剪断就行。巴塞罗那五金商店很多,我们随便进了一家:
“你看我使招时,千万别乱动。”
“那我干什么?”
“什么都不干。你留点神。”
史蒂利达诺脚上依然穿着草底帆布鞋。他上着土黄色衬衫,下是蓝色工装裤。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奥妙,可当我们出门时,我才大吃一惊,看见他衬衫口袋纽扣盖上,有一样类似小蜥蜴的东西沉着冷静地张望着,牙齿紧咬着纽扣钩。这是一把我们正需要的钢钳子,史蒂利达诺刚刚偷到了手。
“让他耍猴子玩,逗男人和女人开心,还可以。”我这么想,“他身上吸引人的磁性来自那镀金般发达的肌肉、环状鬈发和琥珀般晶莹透亮的皮肤。若用这些魅力来吸引目标,那该是什么性质的吸引力?”不过,我并不怀疑,无论什么东西到他手里,总是言听计从,服服帖帖的。换句话说,他对它们了如指掌,如身便臂。他太了解钢的本性了,这段特殊的钢材,大家叫它钳子,你看它紧紧勾搭着他的衬衫,不知疲倦,千依百顺,恋恋不舍。别看它尖嘴猴腮,却死死地咬着布扣,那么准确无误,而且丝丝入扣,无论怎样也掉不下来。不过,有时偶尔一个拙笨的动作也会惹恼这些小家伙,从而使他本人受到伤害。史蒂利达诺也有切肤之痛,他的手指头轻伤累累,指甲有的断裂发黑,但这反而增加了史蒂利达诺之美。(据物理学家说,落日绯红是因为只有短波光线穿透较厚的大气层所致。中午时分,天空万里无云,我们的心头也更显风平浪静,但只有到傍晚才能看到无限好的美景。傍晚是一天中最悲怆动人的时刻,夕阳西下远道,为追逐神秘的命运而亡命天涯。某些物理现象可以给万里长空带来绚丽多姿的辉煌,而最能激发想像力任意翱翔的时刻,乃是最灿烂天体的失落。)不起眼的日常事物都可以美化史蒂利达诺。他的(卑劣行为)慵懒本身就化解了我的艰难困苦。我爱他的好懒作风。有人说他是可以从密封容器中偷偷溜走的气体。我们弄到钳子以后,他就勾画了一条退路。
“很可能有狗看门。”
我们考虑在牛排中放毒干掉这只狗。
“富人家的狗,不是什么东西都肯吃。”
史蒂利达诺突然想起流浪吉卜赛人的传奇把戏。据说,小偷裤子涂上狮子油可以防狗。史蒂利达诺知道这是异想天开,根本不可能弄到狮子油。但这个主意激发他触类旁通。他顿时刹住了嘴。他无疑进入情况,夜里,他穿着一件油彩裤,在一片小树林子里窥视着猎物的动静。他本来就猛如雄狮,野蛮无比,随时准备投入野战,随时准备赴汤蹈火,随时准备受红烙刑具的煎烤,随时准备走进坟墓。他浑身油彩武装,极富想像力,真是帅极了。我不知道他本人是否意识到年富力强之美,胆大浪漫之美,也不知道他是否有意这样深入社会,领教三教九流的秘密。
三
“愿意当茨冈人吗?”有一天他问我。
“问我?”
“正是。”
“谈不上不愿意,只是我不该呆在大篷车里。”
他有时候也想入非非。我以为已经发现了裂缝,我的温柔体贴好像开始从裂缝处点点滴滴渗透进他那披坚执锐的甲壳里面。他对黑夜冒险太没有激情,以至于我同他在一起行窃,不管是跟着他贴墙闪躲,小巷观风,花园张望,还是翻栅栏,跳篱笆墙,都没有真正如醉如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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