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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蜘蛛的人 (一份关于文革的个人记忆)作者:杨瑞-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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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在1968年,我不可能看到今天。我感激北大荒有别的原因:我的失眠症不治而愈。到850农场后两个月,只要午休还剩5分钟时间我都可以打个盹,另外9个同屋就挤在我旁边,有人听收音机,有人洗衣服,有人聊天,有人哼小调,有人在磨刀石上磨镰刀……一眨眼的工夫,我便睡着了。没什么值得奇怪的,我用的处方只是大剂量繁重的体力劳动。  
  北大荒的夏天,白昼奇长。3点钟天就蒙蒙亮了,一般在11点吃午饭(在中国境内,所有地方都使用北京时间,东北11点吃午饭,西北则要到下午两三点),晚上8点过后太阳才落山。麦收季节,我们早上5点就起床了,一星期七天,天天如此。起床后一小时,我们已经在田头了,午饭歇晌的时间很短,为抢时间,通常有人将饭菜送来,我们就在地头上扒拉几口。午饭后接着干,一直于到太阳快下山为止。  
  晚饭后,如果打谷场有活儿堆着,晚上还得接茬干。我们先得沿打谷场上风一侧点几大堆篝火,然后将湿草扔在火上,弄出许多浓烟,以达到驱赶蚊子的效果。这样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出来干活,几乎要干到半夜。  
  由于紧张的劳作,我又面临另一个麻烦:入睡是毫无问题了,但早上起床要花极大的毅力。我倒不为这个抱怨,农场里的知青早上起床个个都很困难,我想我正常得很。  
  我治好了失眠,睡在我边上的一个女青年却得了梦游的怪病。刚开始我们觉得这没什么,只是稍有点儿受惊,因为我们都听过一个故事,讲一个梦游的人把别人的头砍了下来,还念念有词说地里的西瓜熟了。我们对这种病的了解就这么多。这个梦游的女孩会不会也把我们的脑袋砍下来呢?她当然不会。  
  梦游的女孩姓曹,她从我们嘴里听到自己梦游的事,坐在我们的大床上,好一阵不说话,随后便默默垂泪。看她哭成这样我们都于心不忍,我尤其希望自己能帮她点什么。自从她分到我边上的铺位来,她就对我很友好,像个宽厚的大姊。我喜欢她,信任她,部分原因是她和我都曾住在同一个机关大院,而且她也是一零一中的学生。她不像我的其他同学,从没有咄咄逼人的时候。现在我看得出她很害怕,比我们所有人对这件事都紧张。  
  农场里没有医生懂得怎么治这种病,领导于是使出旧招:把她调到一个离我们很远的地方去。也许他们以为这么一折腾她就会丢下原来的病,像扔掉一件旧衣服一样。但这个方法不顶用,大豆收获季节过后,我们听说她的病情有增无减,于是我们有4个女生跳上一台拖拉机,在一个下雪天匀一天时间去看她。  
  当我们走进曹的宿舍,只见她一个人向隅而坐,面壁发呆。我们叫她,她一动不动,再叫她,这才慢慢转过身来。不到3个月时间,她瘦得皮包骨,更糟的是,刚开始她似乎不认识我们,过了一会,她突然大声说:〃我坦白!我反对毛主席了!我有罪!我该死!我罪该万死!……〃  
  她在胡说些什么?!她一定是精神错乱了,在这儿,她没朋友,没同学,周围都是陌生人,得的又是这么一种病!为什么领导……我们见此情形不知所措,都吓得哭了起来。曹倒是唯一不哭的,她怔怔地望着我们,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非常隔膜,既不高兴也不悲伤。第二天我们回去,赶忙写信告诉她的家人。后来我们听说她父母来把她带去了山东的五七干校。这件事说明并非每个人都能适应北大荒的生活,只有那些体格强硕、精神健全的人才得以在这片土地上生存。  
  曹和那些半道上走的毕竟还是少数,坚持下来的人为多。我们主流,就像口号说的,〃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茁壮成长〃。我自己就是这样的例子,但我还不够茁壮,我又遇到了新的难题:下乡的最初3个月,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所以很难坚持工作到中午。  
  从前我在家里一向晚睡晚起,早上基本不吃东西。我来农场后才意识到早餐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如果我早餐不吃上两个大馒头,到了9点钟肚子就咕咕叫了。捱到10点,就像没了油的拖拉机,尽管在大夏天,都会手脚冰凉,虚汗直流。有时我会头晕目眩,喘不过气来。遇上这种情况,我得马上坐下来将头架在双膝上休息一阵,不然我会昏厥过去。  
  我知道后果,颇为害怕,但是凌晨5点钟强迫自己起床后,真是一点食欲都没有。馒头在嘴里嚼呀嚼,就是咽不下喉咙去。这当口,别人已经狼吞虎咽了两三个大馒头,有的甚至要吃4个。我真是恨自己的身体,这么不可理喻!我发誓要克服这个毛病。改造!我必须把自己改造成一个新人。想贫下中农之所想,爱贫下中农之所爱,这还不够,我必须从精神到肉体学习做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民。  
  接下去的几个月,我向自己的身体开战,把自己的体力用到极限,再突破极限。当我精疲力尽的时候,就把自己想象成一架独轮车。〃小车不倒只管推!〃哪位英雄人物说的这句话?的确有点哲理,只要我的骨头没有散架,只要我身上还剩一分力气,只要我还有一口呼吸,我就要赶上别人,决不落后!  
  于是我干活时不松劲,用足全部力气,同时有一个声音大喊着从我心底冲出:我真希望此刻一跤倒在地上,像一口袋麦子那样落在地上,就这么躺着,永远不再起来!体力劳动的确使人头脑简单,我所有的想法都消失了,只有这个想法盘踞在心中。但这个想法是错的,我不应该纵容自己这么想,这不是鼓劲的好方法。  
  那么怎样鼓劲才对呢?我对自己说,这是一场考验,是一次审判,是一条火线,如果我能坚持住,我就是胜利者,是英雄,如果我倒下,就什么也不是,是狗屎堆!毛主席教导我们:〃下定决心……〃二姨说一个人要有志气……村里的农民怎么说来着?〃人的力气和别的东西不一样,力气是用不完的,只会越用越多。〃这些话使我看到了希望,我坚持住,果然慢慢越于越有劲,农民的话真是金玉良言。  
  其他的知青想必也经过类似的艰苦历程,他们不知用的是什么话给自己鼓劲。初到村里,我们4个人凑在一起抬一袋11多斤重的麦子都很吃力,到了第二年,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能单独扛着麦包走了,而且还能走一两块跳板,把麦子扛到卡车上去或倒在谷仓里。  
  农场的活儿十分累人。有个比喻很形象:一颗汗珠子摔八瓣。于如此繁重的体力劳动,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是32元。〃三百二十大毛〃,北京青年不无挪揄。我不知别人怎么看这点点辛苦钱,我的感觉是棒极了!我终于自己养活自己,完全独立了。我内心的自豪难以言传。  
  我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按中国传统,我给父母和二姨各寄去10元,剩下的12元交了伙食费。(农场里的知青,不论男女,每人每月交12元,一日三餐在饭堂管饱,吃什么则不论。)父母和二姨收到钱后都给我来信,他们对我的评价比自己的还高。  
  说到独立,农场的女青年绝对独立过人。男女同工同酬,我们中大多数与男生比在哪方面都不比他们差。男人能做的事,我们一样能做,而且我们还做得更快更好。  
  农场的活儿要数割大豆来得辛苦。只有在秋雨连绵,机器没法下地收割时,才需要人工出动。我们双脚陷在泥泞里,一把镰刀在手,慢慢往前挪,整条垄割完要挪一两公里长。这种时候,全村男女老少都走出家门,下田割豆,肩并肩你追我赶地跑这场马拉松。一天下来,割得最快的总是些〃铁姑娘〃。  
  开始时,男人试图与我们较劲儿,一段时间下来,他们知道不是对手,只好放弃,作出满不在乎的姿态。有个从上海来的叫老冯的女学生在割豆子上独占鳌头,谁也别想比过她,男人送她一个〃橡皮腰〃的外号,因为不管田垄有多长,她从不需要直起身子歇口气。她的毅力简直惊人!除了她之外,还有花儿和我们好几个人都是硬手。那些年里,有谁听说过〃铁小子〃如何如何?在中国,只有〃铁姑娘〃创造奇迹,叫大伙儿心悦诚服。  
  年纪大一点的妇女,那些家属,却毫不恋战。她们拖拖拉拉,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男人都烦她们。〃这些臭家属没治了!〃老职工们说这话时带着明显的轻蔑。当面叫这些女人臭家属的,却正是她们的丈夫和兄弟!  
  我们第一次听到〃臭家属〃这个称呼,不免有些吃惊。在中国,若在孩子的小名前加个臭字倒无所谓,往往还表示亲呢;而以此称呼大人,岂止是大不敬,简直可以说是种辱骂。毕竟这些妇女不也是贫下中农么?她们不也是毛主席说的〃半边天〃么?理论上说,革命也要靠她们出一份力,打江山的也不仅仅是男人……  
  但慢慢我们耳熟了这个称呼,甚至我们也在背后半开玩笑地管她们叫臭家属,反正也不是我们先这么叫的。一度我觉得这个称呼并不太冤枉她们,她们虽然并不依赖男人,但有些人的确散发着臭味,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好像很久没有梳洗过。离得近一点,你能闻到她们身上的洋葱味、大蒜味、煤油味、小孩的尿味,有些人满回黄牙,早晨张开嘴,宿臭刺鼻。那么我们知青是否就没臭家属那么臭呢?不尽然。我们到了村里几个星期后,身上也开始有一种怪味了。  
  我们的衣裳尽管新,但也搞得很脏,在村里洗衣服可是件大工程。首先我们得去井台上打水,将水匀在桶里,用扁担挑回去。然后把冰凉的水倒在一个大铁盆里,打了肥皂用手慢慢搓衣服,再将衣服漂洗干净。一次打的水不够,还得再打。洗完后绞干,用绳子晾起来。这个过程每一步都耗时费力,而从地里干活回来,时间和精力都所剩无几。  
  我们于是想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我们发现衣服脏了,便把它们脱了,塞在床下,等后来的干净衣服穿得更脏了,又把先前穿过的衣服比较一下,挑一件看得过眼的再穿几天。这样一轮一轮转了两三个月,期间我们便免除了洗衣的麻烦。  
  而且这段时间我们谁也没洗过澡。我们完全没概念应该怎么洗澡:村里既没有公共浴室,宿舍又没有盥洗设备。到了10月的一个晚上,我们宿舍的人在衣服缝里突然发现了一个个奇怪的白色的小东西,体积虽小,却有着一个大肚子。它们慢慢爬过,还留下些光亮的小卵。〃这是什么玩艺儿呢?〃我们不得其解,上上下下挠痒痒。突然有人惊叫一声:〃是虱子!〃这一说我们头发都倒竖起来,一身鸡皮疙瘩。〃真恶心!那怎么办?太可怕了!怎么办?〃  
  最后还是〃臭家属〃向我们伸出救援之手。〃别怕!别怕!我们来帮你们的忙,弄干净就是了,有办法的!〃她们来到宿舍,把我们的衣服和被单都拿回自己家,在大锅里用沸水煮了又煮。从此我们学会用大铁盆在众目睽睽的宿舍中轮流洗澡,这也没什么,犯不着害羞。在村里,要想洗澡,唯有如此,别无选择。  
  〃入乡随俗〃,我发现北大荒的民俗和北京的真真不一样。比方说,这里的人不喜欢客套。你到一户正吃着晚饭的人家中,他们若邀你一块儿吃,你最好就坐下,抄一双筷子,二话不说,吃。而已要放开肚子吃,让男女主人知道你不跟他们见外,而且喜欢他们的饭菜:让他们知道的方法不是言语,而是行动。这样他们才高兴。  
  在北京,那是另外一番规矩:如果我到什么人家中,他们正在用餐,我应该道歉,尽快离开。如果我事先接到邀请,那当然可以坐下吃,但在赞扬菜肴的同时,我必须吃得很有分寸。切不可像俄狼一样大嚼大咽,不可将筷子伸过桌子另一边夹菜,不可吃完任何碗碟中的最后一点菜肴……这些在北京的好习惯到了这儿全行不通。  
  除了吃饭,还有喝酒,喝白酒。如果村里人给我喝酒,我最好别拒绝。当地人几乎个个善饮,喝酒是哥儿们义气的标志,表示一种对人的尊重和信赖。不过若知青不会喝酒,村民也不勉强,白酒在农场是奢侈品,一块钱一瓶,他们决不愿意看到好东西给糟蹋了。  
  其实知青也不等村民劝饮。几个月下来,我们都喜欢上了白酒,女青年也不例外。也许是气候的原因,这里半年时间极其寒冷,余下时间则潮湿不堪。恐怕还有别的原因,农场生活到底不比家中。只是开始几年谁也不想承认,人人都说喜欢北大荒,要在这儿扎根。  
  白酒不能空腹喝,中国人喝酒时吃很多菜。在这个地区,最好的佐酒菜肴是狗肉。在这之前,我从未碰过狗肉,而在农场,因为没有其它肉供应,村民们只能宰自己的狗来吃。他们请我尝尝时,我没有稍加迟疑,将狗肉蘸在酱油里,就着生大蒜,大口大口吃将起来。往下吞的还有白酒,三杯,四杯。干了干了!酒肉可真是好东西!道理很简单,几个月时间不沾半点荤腥,只吃蒸馒头和见不到油花儿的水煮萝卜,如果有人给我吃耗子肉,没准我也吃得很香。  
  就这样农场里的生活一天一天改变着我。像花儿和当地女孩一样,我说话山响,笑起来没遮没拦,想唱歌就吼它一嗓子。我喜欢这种生活方式!每天我们和太阳一同醒来,在地里挥汗劳作,风吹日晒使我们体魄健壮,漫天的雨雪和飞扬的尘土都挡不住我们劳动的步伐,甚至蚊子也都不在话下。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村里的文化生活贫乏,其他知青也有同感。  
  尤其到了冬日降临时,昼短夜长,下午4点以后,天就黑了,户外滴水成冰。村里没有电视,没有电影,没有图书馆,没有乒乓球桌,连棋和扑克牌都没有。有的只是马拉松式的政治学习,晚饭后无所事事,当地人家为了省油,早早就吹灯睡觉了。  
  〃有什么办法改变这种状况呢?当地贫下中农对我们亲如一家,也许我们可以在晚上表演几段节目来回报他们?〃这个主意不错。在北京时我们多少都学了些歌舞,会唱几段革命现代戏。我们决定把节目串起来向村民们做个汇报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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