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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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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簪缨——古时贵人的冠饰。簪是首饰,缨是帽带。
7。金印——亦贵人所悬带。《晋书·皇后纪论》:“唯皇后贵人,金印紫绶。”
8。“问古来”二句——说李纨本来大可不必“望子成龙”。
'鉴赏'
在小说中许多重要事件中,李纨都在场,可是她永远只能充当“敲边鼓”的角色,没有给读者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这也许正是符合她的身份地位和思想性格的——荣国府的大嫂子,一个恪守封建礼法、与世无争的寡妇,从来安分顺时,不肯卷入矛盾斗争的旋涡。
作者在第四回的开头就对她作了一番介绍,那段文字除了未提结局外,已可作为她的一篇小传:“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因此这李纨虽然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这是一个封建社会中被人称为贤女节妇的典型,“三从四德”的妇道的化身。清代的卫道者们鼓吹程朱理学,宣扬妇女贞烈气节特别起劲,妇女所受的封建主义“四大绳索”压迫的痛苦也更为深重。像李纨这样的人,在统治者看来是完全有资格受表旌、立牌坊、编入“烈女传”的。虽则“无常性命”没有使她有更多享受晚福的机会(李纨年龄不比诸姊妹大多少,她的死原稿中或另有具体情节,但已难考出),但她毕竟在寿终前得到了“凤冠霞帔”的富贵荣耀,这正可以用来作为天道无私、终身茹苦含辛贞节自守者必有善报的明证。然而,曹雪芹偏将她入了“薄命司”册子,说这一切只不过是“枉与他人作笑谈”罢了(后四十回续书以贾兰考中一百三十名,“李纨心下自然喜欢”为结束,这样,李纨似乎就不该在“薄命司”之列了),这实在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大胆挑战,是从封建王国的黑暗中透射出来的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以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秦可卿的。曲名“好事终”的“好事”特指男女风月之事,是反语。
'注释'
1。“画梁”句——暗指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
2。擅风情,秉月貌——自恃风月情多和容貌美丽。全句说,后来贾府之败,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一点上。
3。箕裘(ji qiu 基球)颓堕——旧时指儿孙不能继承祖业。箕是簸箕,裘是皮袍。《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是说,善于冶炼的人家,必定先要子弟学会做簸箕,为弄木竹、兽角作准备。后人因以“箕裘”比喻祖先的事业。敬,指贾敬。他颓堕家教,放任子女胡作非为,养了个不肖之子贾珍,而贾珍则“乱伦”与儿媳私通。
4。家事——家业。宁——宁国府。
5。宿孽——原始的罪恶,起头的坏事,祸根。
'鉴赏'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类人形兽类。
曲子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像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 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到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
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旨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为一体,最后与宝玉一起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试想,冯渊之死明明写出凶手是薛蟠,却偏又说“这正是梦幻情缘”、“前生冤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双双被迫自尽,明明写出首恶是王熙凤,却偏说他们都是“多情的”,又制造“情孽”假象。就连心如“槁木死灰”的李纨、“戡破三春”遁入空门的惜春、“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的史湘云,作者也统统让她们在挂着“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的“孽海情天”中注了册,这个“情”(风情月债)不是幌子又是什么?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承笞挞”时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尽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并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敛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府。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受贿害命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贾蓉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于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像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
收尾·飞鸟各投林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自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注释'
1。上面列举种种现象,并不是每句专咏一人。过去,俞平伯先生以为它“不是泛指”,“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这是‘百衲天衣 ’”,并依原文次序列其名为:湘云、宝钗、巧姐、妙玉、迎春、黛玉、可卿、探春、元春、李纨、惜春、凤姐。但是,后来俞先生自己也觉得未必妥当(参见《红楼梦研究·八十回后的红楼梦》)。
'鉴赏'这首曲子是《红楼梦》十二曲的总结,它概括地写出了封建社会末期以贾府为代表的贵族家庭中发生的急剧变化,从中表现出整个封建制度和封建阶级正在加速走向灭亡的历史趋势。这首曲子既是十二钗曲的收尾,它在表现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情景时,当然是以写十二钗的结局为主的。但是,它的目的毕竟不是把前面曲子中都已具体写过的各人命运再重复一遍,作者也并未故意求巧,使每句曲文恰好分结一钗。把一气呵成的曲文割裂开来,按人分派,这只会削足适履,损伤原意。证之以事实,“按人分派”之说又不免牵强附会。说“欠泪的”是黛玉,“看破的”是惜春,“老来富贵”是李纨,这当然不错;说“为官的,家业凋零”是湘云,“富贵的,金银散尽”是宝钗,就难令人信服。《护官符》中贾、史、王、薛,哪一家不是“为官的”、“富贵的”?他们后来“一损俱损”,哪一家不是“家业凋零”、“金银散尽”?脂批说这两句“先总宁荣”(四大家族的代表),这就确切得多。再比如把“欲知命短问前生”分派给元春,把“欠命的,命已还”分派给迎春,也说不出多大理由,因为十二钗中命短的不只是元春,她的前生我们也不知道,而小说中只说贾家欠孙家的钱,没有说迎春欠孙绍祖的命,怎么要她还命呢?倒是王熙凤,现世就欠了不少人命,只是要她来还,一条命也还不清呢!如果用因果报应的话来说,她的下场不也是“冤冤相报”吗?总之,我们不应拘泥于一句一人,把文义说死,这对理解这首曲子的意义没有实在的好处。这首曲子为四大家族的衰亡预先敲起了丧钟。但是,作者并不了解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深刻根源,不能对这种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所带来的家族命运的剧变作出科学的解释,同时,还由于他在思想上并没有同这个没落的封建家庭割断联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就有许多宿命论的说法,使整首曲子都蒙上了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这首曲子在结句中以食尽鸟飞、唯余白地的悲凉图景,作为贾府未来一败涂地、子孙流散的惨象的写照,从而向读者极其明确地揭示了全书情节发展必以悲剧告终的完整布局。如果真正要追踪作者原意续补完这部不幸残缺了的不朽小说,就不能无视如此重要的提示。鲁迅论《红楼梦》就非常重视这个结局,他介绍高鹗整理的续书时只述梗概,从不引其细节(这与谈到前八十回时大段引戚序本原文情况截然不同),但在提到贾政雪夜过毗陵,见光头赤脚、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宝玉与他拜别而去,追之无及时,却两次都引了续书中“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这句话,提醒读者注意,续作者是如何煞费苦心地利用自然界的雪景来混充此曲末句所喻之贾府败亡景象的。他还指出后四十回虽则看上去“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 ’者颇符”,其实续作者“心志未灰”,所续之文字与原作的精神“绝异”,所以,“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这就深刻地指出了续书是用貌合神离的手法给读者设置了一个“小小骗局”,借此从根本上歪曲和篡改原作的精神。所以鲁迅说:“赫克尔(E。 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坟·论睁了眼看》)
'备考'“白茫茫大地”的含义
有不少探索小说佚稿情节的同志认为,贾府在事败之后,还遭到过一场大火,所有房屋园林都被烧个精光,所以才成了一片茫茫白地。我们认为这样的看法还大可商榷。因为与这首曲子末两句的解释关系密切,所以借此机会辨证一下。
持有这种见解的同志,他们的根据大概是两条:
一、第一回:“三月十五,葫芦庙中炸供,那些和尚不加小心,致使油锅火逸,便烧着窗纸。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大抵也因劫数,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甲戌本眉批说:“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批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句之上。“南直”是“南直隶”的简称,明代永乐初,成祖从南京应天府(清代改江宁府)迁都于北京后,称南京和直隶南京的地区(相当今江苏、安徽二省)为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辖境依旧。这样,“南直”可能就被理解为是指江宁织造曹家,进而理解为是指小说中的贾府了。我们的体会,脂批指的是:他记得在江宁时,这一带地方常发生这样的事,一着火就连累了许多人家,“召祸”之“病”就在于“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多”,小说中所描写的不是凭空想象,是有“实”事为依据的。因而在“竹篱木壁”之旁又有批曰:“土俗人风。”曹家所居是深院大宅,决非“竹篱木壁者”,而且“召祸”显然是政治原因,雍正查封曹罴也慕杩谝仓皇恰敖觳茴,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将家中财物暗秽他处,企图隐蔽”等等(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与火灾无关。遭火的甄士隐故事固然对全书情节有象征意义,但也只是象征,并非雷同。他因“翻了筋斗”,对现实感到幻灭,最终弃家随疯道人而去,这与宝玉后来“悬崖撒手”已很相似,作者何至于笨拙到事事都重复小说故事中已写过的具体情节呢?其实,这种受“隔壁”连累的“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的火灾,正是作为后来突如其来的使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彼此牵连获罪的政治灾祸的象征。
二、第三十九回:众人听刘姥姥信口开河地讲雪天早晨听得柴草响的故事,刚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极标致的小姑娘,“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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