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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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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十九回:众人听刘姥姥信口开河地讲雪天早晨听得柴草响的故事,刚说看到一个十七、八岁极标致的小姑娘,“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丫头回说:“南院马棚里走了水,不相干,已经救下去了。”贾母胆小,出至廊上来瞧,看着火光熄灭才进来。庚辰本有双行小字批说:“一段为后回作引,然偏于宝玉爱听时截住。”有的同志觉得后面找不到什么情节能用这段描写来“作引”的,所以认为这个“后回”应是指后半部中某一回,那么,到那时一定是真的酿成大火灾了。其实不然。只要细味这条脂批就会看出,它的语气很一般,又强调文章写法(何时“截住”),不象是在提示远在八十回之后的重大情节。从脂批惯例来看,批书人批到他感到是可悲的事件时,总不免要发出“哀哉伤哉”、“悲夫”、“叹叹”一类感慨,他岂能对最终使贾府化为乌有的一场大火(如果它有的话)无动于衷,在提到时如此轻描淡写!可见,“为后回作引”并非“千里伏线”的意思,它实在只是说为后面的那一目情节作引罢了。我们细查的结果,发现它指的就是第四十或第四十一回,只是那段文字已经残缺了,情节已经迷失了,所以我们找不到。第四十回后半写行酒令,“凤姐儿和鸳鸯都要听刘姥姥的笑话”,刘姥姥就用俚语说酒令,逗乐了大家。正当她用“两只手比着说道:‘花儿落了结个大倭瓜。’众人大笑起来”时,“只听外面乱嚷”,现存的脂本都到这一句断了,下面一回开始又接写座中吃酒,就象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所以我们始终不知道为什么“外面乱嚷”。这里肯定缺掉了一段作为插曲的情节,否则,作者是决不会凭空写上一句“只听外面乱嚷”而又不交待什么事的,这大概是因为装订成册(一般回数总以十位的整数分装)的原稿在借阅过程中有了破损,致使第四十回未了或者第四十一回开头掉了一页,于是,只好添一二句话,把两头连接起来,所以,连席上不再行酒令了也未加说明,便接写调换木头酒杯的事,补绽痕迹十分显然。但幸好还保存了“只听外面乱嚷”这一句,使我们拿它来与前回“作引”的一段文字对照时,感到在写法上确如脂评所说的那样,也因此可以推知散佚的文字大体上也是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令人惊恐的事(未必仍是失火),但事情终于无妨(至于究竟是何事,写它有何用意,当然无从揣测)。从而解决了那条脂批确实并非是暗示后半部有贾府遭大火情节的问题。
回过头来,再看这首曲子的末两句,它在这个问题上帮我们拨开迷雾的作用就十分显著了:“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说得再清楚不过了。“茫茫白地”和“食尽鸟飞”一样,只是一种比喻(“好一似”),所以它既非雪地实景,也非一片焦土,这种荒凉景象的造成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是“食尽鸟投林”的结果(故用“落了”两字)。如果我们本来怀疑贾府的家业最后消亡得如此“干净”,其原因了四大家族在政治斗争中失势之外,是否还会有别的诸如遭火之类的自然灾祸的偶然因素在的话,现在把这首曲子的含义与脂批内容加在一起考虑,疑团应该是可以冰释的(参见拙文《“贾府遭火”辨,载《社会科学战线》一九七八年创刊号)
朝扣富儿门(第六回)
朝扣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说明'
此诗见甲戌本、戚序本第六回正文开头,已卯本附夹一纸上,有“题曰”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朝扣”句——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原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评说'
刘姥姥为生计忍耻求助于贾府,而“钟鸣鼎食之家”的贾府中人如凤姐却对财富犹未足餍,反而向刘姥姥告艰难说“不知大有大的难处”。最后总算给了微不足道的二十两银子打发了她。不料刘氏受恩不忘,在后来厄运降临贾府时,能仗义救巧姐出火坑,则其胜过巧姐之骨肉“狠舅奸兄”多矣!
作者友人敦诚有《寄怀曹雪芹沾》诗云:“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可知雪芹也有过如刘姥姥那样不得不向人借贷的经历。说不定敦诚也看过《红楼梦》抄本,正是用此诗中用过的话,倒过来劝说雪芹哩!
得意浓时易接济(第六回)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说明'
这一联是第六回回末诗。刘姥姥从凤姐处得了银钱出来,又与周瑞家的告了别,仍从后门回去,下接这两句结束。
'评说'
两句中的下句与回前诗“嗟彼胜骨肉”句意略同。上句则进一步揭明凤姐之接济刘姥姥二十两银子,乃正值其“得意浓时”,心里一高兴,也就容易出手给钱了,并非她真有怜老惜贫之心。凤姐因何得意呢?因为正遇上她侄儿贾蓉前来借玻璃炕屏,而凤、蓉间原就关系暧昧,故凤姐见蓉儿有求于己,自然心里得意。书中有一段文字含蓄而生动的描写,只要细心读去,自不难窥见其中的奥秘。故戚序本此回总评有词云:“刘姆乞谋,蓉儿借求,多少颠倒相酬!” 直揭出作者此回中写凤姐与贾蓉之间特殊关系的曲笔微词,则又是此回末诗“得意”句的注脚。
十二花容色最新(第七回)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说明'
此诗甲戌本、戚序本在第七回正文开头,有“题曰”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十二花容——指薛姨妈叫周瑞家的分送给众姊妹戴的“宫里头做的新鲜样法,堆纱花儿十二枝”。
2。名何氏——戚序本作“何名氏”,应从甲戌本。“名何氏”也就是“姓什么”,与答句相应。
'评说'
此回写到冷香丸的制方时,说了许多“十二两”、“十二钱”、“十二分”之类字样,脂评以为“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这里,“十二花容”同样也有双关含义。这样,“惜花人”便是能怜惜女儿命运的人,自是非宝玉莫属。因本回又写“宝玉结秦钟”,故有三、四句的话头。甲戌本初提到“秦钟”之名时,有脂批曰:“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以甲戌、戚序本互校)“秦”谐音“情”,自非脂评任意穿凿。只是作者的真实用意和脂批所言的语意,仅可仿佛想见而难确定。
古鼎新烹凤髓香(第八回)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说明'
此诗见于甲戌本第八回正文的开头,有“题曰” 字样,当是曹雪芹所作的标题诗。
'注释'
1。鼎——古代烹烧器皿。这里泛说烹茶用器之贵重。凤髓——名贵的茶。
2。斝(jiǎ甲)——古代用翠玉制的三足酒器,实即指酒杯。琼浆——指称美酒。
3。绮縠
——犹言绮罗,指代女子。这里指宝钗。
'评说'
作者在此回中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关系作了重点的描述,对通灵宝玉与金锁也作了详尽的交待。故事的前后情节中穿插着不少喝茶和饮酒细节,所以标题诗就环绕着这些事来写。次句表面上说美酒能醉人(薛姨妈溺爱宝玉,“命人去灌了些上等的酒来”让宝玉喝),且宝玉也真的喝醉了,实则也兼喻风韵之能迷人,指的是宝钗。故脂批指此回是宝钗“正传”。但为什么作者又怕大家会以为宝钗“无风韵”呢?这除了书中写宝钗是“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外,还因宝玉对钗、黛始终是有明显倾向性的,特别是黛玉死后,宝玉虽与宝钗结成夫妻,却心意难平,不能忘怀黛玉,终至弃宝钗而僧。作者说,这一切并非因为宝钗之“风韵”不及黛玉,试看此回“金娃对玉郎”情景何等风韵!言外之意,宝玉不愿“金玉良姻”,而偏念“木石前盟”,乃别有缘故。这样提出问题,蕴籍含蓄,颇发人深思。
此诗藻饰五色眩曜,风格金玉旖旎,正与其所写之内容有关。
嘲顽石幻相(第八回)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本来真面目,幻来新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说明'
作者通过薛宝钗赏鉴贾宝玉的通灵玉的情节,点出通灵玉只不过是大荒山青埂峰下顽石的幻相,接着假托“后人有诗”嘲之。
'注释'
1。女娲炼石——已见前《缘起诗》“补苍天”注。
2。“又向”句——又向荒唐的人间敷演出这一石头的荒唐故事。荒唐,指荒唐的人世间。大荒,指代大荒山青埂峰石头的故事。又“大荒”亦即荒唐、无边际的意思。这里兼用二义。
3。“失去”二句——石头质本“粗蠢”,幻形入世后就失去了它本来的面目,而变成了一位翩翩公子,以及他出生时衔来的那块鲜明莹洁的通灵玉。称之为“臭皮囊”,正是借佛家语嘲其幻相。佛教厌恶人的肉体,以为它只是贮存涕、痰、粪、溺等污物的躯壳,所以称为臭皮囊。
4。好知——须知。运败金无彩——“靖藏本”批:“伏下闻。又夹入宝钗,不是虚图对的工。”可知原稿后半部有贾、钗(金)“运败”时“无彩”的情节,但难知其详。续书写宝钗的冷落是因为宝玉疯癫,后来则因丈夫出家而成为实际上的孀居,与原稿归因于贾府衰亡不同。
5。堪叹——可叹。时乖——与“运败”同义。玉不光——第二十五回癞僧曾说,通灵玉的被蒙蔽是“粉渍脂痕污宝光”。可见,“玉不光”不仅指宝玉后来“贫穷难耐凄凉”,很可能是嘲他在不幸的境遇下与宝钗成了亲,即所谓“尘缘末断”。在作者看来,重要的是精神上有默契,肉体只不过是臭皮囊而已,所以为之而发出末联的叹息。续书中写宝玉“疯癫”中不辨结婚对象而听人摆布,并非作者原意。据脂评谓黛玉死后,宝玉有“对境悼颦儿”文字,又指出“后文成其夫妇时”宝玉与宝钗有“谈旧”事,可知原稿中宝玉并不痴呆,写法要现实得多。
6。红妆——美女。
'鉴赏'
这首诗为研究作者的创作思想提供了线索。它点出:贾宝玉,宝玉是假、是幻相,他那些玩脂弄粉的癖好、沾花惹草的习气,只不过是掩盖他本相的外衣。他的真面目是顽石,也就是所谓“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的一种叛逆者的性格。
玉既是石的幻相,失去志同道合的“木石前盟”,换来公子红妆的“金玉良缘”,自然免不了要遭到嘲笑。这首诗恰恰写在贾宝玉与薛宝钗交换鉴赏通灵玉和金锁、明示后来的所谓“金玉良缘”之际,决非偶然。诗中不涉宝玉与黛玉的关系,独嘲“金无彩”、“玉不光”,作者的爱憎褒贬、用心寓意是非常明显的。
贾宝玉对待林、薛虽早有亲疏之别,但他的叛逆者的思想性格还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在一段时间内,他对薛既有不满,又被笼络、受蒙蔽,后来似乎确是应了那“金玉良缘”的话。然而,他毕竟是一块不受束缚、不能感化的顽石,作者写他最后的弃家为僧,实在并非为了演绎抽象的“色空”观念,而是让他显示出顽石的真面目,而终于同他所厌恶的现实决裂,使“金玉成空”。脂砚斋等人把这种“世人莫忍为”的行为叫做“情极之毒”,而在我们看来,则是最终完成了他叛逆的形象。当然,作者从红妆白骨的这种观点上去否定“金玉良缘”,这不仅说明他对现实人生的悲观失望,也表现了他认识上的局限。
通灵宝玉吉谶(第八回)
通灵宝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寿恒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
'说明'
通灵宝玉本是补天之余的顽石,因向往人世繁华,经仙僧“大展幻术”,“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又镌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投了胎,成了贾宝玉落草时衔着来、以后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美玉。关于通灵玉,前此曾多次写到,但都未详述,现在因宝钗要“细细的赏鉴”,才对它作了详尽的正面介绍。吉谶,希望将来能应验的吉祥语。
'鉴赏'
通灵玉即石头,是曹雪芹虚拟的小说的作者,小说也就被虚构成是石头入红尘所经历见闻的故事。石头是随伴着贾宝玉的,所以实质上也等于是贾宝玉所经历的故事。
那么,为何不干脆直接虚构成作者是贾宝玉,而要转个弯假托是他身上挂的石头呢?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有的。至少有一点不同是很明显的:如果明白宣称小说是贾宝玉讲的自己经历见闻的故事,那么凡宝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写了,如同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日记体小说那样,这限制是很大的,创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头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灵”的,当然就什么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场的、暗中发生的、甚至只在心里想的。这样,就可以很自由地表达,与通常第三人称写的小说毫无区别了。此外,不让贾宝玉充当作者恐怕还有个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愿别人(哪怕是知内情的人)将自己混同于他创造的人物贾宝玉。
但石头与宝玉又形同一体,被视作“命根子”,则仙僧所镌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宝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诫语,也就是说若能如此就会吉祥。那么,实际上是悲剧人物即不祥的贾宝玉,是否不慎“失”掉过玉呢?是的。据脂批提示,后半部原稿有“误窃”、“凤姐扫雪拾玉”、“甄宝玉送玉”等情节,看来还真的失掉过,只是详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还是现实的合乎情理的写法,与续书所写莫名其妙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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