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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第5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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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私运乐
时有刘齐者,以江西行省参政守吉安。守将李明道开门纳友谅兵,杀参政曾万中、陈海,执齐及知府宋叔华,胁之降,皆不屈。又破临安,执同知赵天麟,亦不屈,并送友谅所。友谅方攻洪都,杀三人徇城下。及陷无为州,执知州董曾,曾抗骂不屈,沉之江。
王恺,字用和,当涂人。通经史,为元府吏。太祖拔太平,召为掾。从下京口,抚定新附民。及建中书省,用为都事。杭州苗军数万降,待命严州境。恺驰谕之,偕其帅至。太祖克衢州,命总制军民事。恺增城浚濠,置游击军,籍丁壮,得万余人。常遇春屯兵金华,部将扰民,恺械而挞诸市。遇春让恺,恺曰:“民者国之本,挞一部将而民安,将军所乐闻也。”乃谢恺。时饥疫相仍,恺出仓粟,修惠济局,全活无算。学校毁,与孔子家庙之在衢者,并新之。设博士弟子员,士翕然悦服。开化马宣、江山杨明并为乱,先后讨擒之。迁左司郎中,佐胡大海治省事。苗军作乱,害大海。其帅多德恺,欲拥之而西。恺正色曰:“吾守士,议当死,宁从贼邪!”遂并其子行杀之。年四十六。
恺善谋断,尝白事,未听,却立户外,抵暮不去。太祖出,怪问之,恺谏如初,卒从其议。后赠奉直大夫、飞骑尉,追封当涂县男。
孙炎,字伯融,句容人。面铁色,跛一足。谈辨风生,雅负经济。与丁复、夏煜游,有诗名。太祖下集庆,召见,请招贤豪成大业。时方建行中书省,用为首掾。从征浙东,授池州同知,进华阳知府,擢行省都事。克处州,授总制。太祖命招刘基、章溢、叶琛等,基不出。炎使再往,基遗以宝剑。炎作诗,以为剑当献天子,斩不顺命者,人臣不敢私,封还之。遗基书数千言,基始就见,送之建康。时城外皆贼,城守无一兵。苗军作乱,杀院判耿再成,执炎及知府王道同、元帅硃文刚,幽空室,胁降,不屈。贼帅贺仁德燖雁斗酒啖炎,炎且饮且骂。贼怒,拔刀叱解衣,炎曰:“此紫绮裘,主上所赐,吾当服以死。”遂与道同、文刚皆见害,时年四十。追赠丹阳县男,建像再成祠。
道同,由中书省宣使在处州,赠太原郡侯。
文刚,太祖养子,小字柴舍。变起,欲与再成聚兵杀贼,不及,遂被难。赠镇国将军,附祭功臣庙。
牟鲁,乌程人,为莒州同知。洪武三年秋,青州民孙古朴为乱,袭州城,执鲁欲降之。鲁曰:“国家混一海字,民皆乐业。若等悔过自新,可转祸为福。不然,官军旦夕至,无遗种矣。我守土臣,义唯一死。”贼不敢害,拥至城南。鲁大骂,遂杀之。贼破,诏恤其家。
又有白谦、裴源、硃显忠、王均谅、王名善、黄里、顾师胜、陈敬、吴得、井孚之属。
谦,婺源知州。信州盗萧明来寇,谦力不能御,怀印出北门,赴水死。
源,肇庆府经历。以公事赴新兴,遇山贼陈勇卿,被执,勒令跪。源大骂曰:“我命官,乃跪贼邪!”遂被杀。洪武三年赠官二等。
显忠,如皋人。为张士诚将,来降。以指挥佥事从邓愈下河州,抵吐番。从傅友德克文州,遂留守之。洪武四年,蜀将丁世珍召番数万来攻。食尽无援,或劝走避,显忠叱不听。攻益急,裹创力战,城破,为乱兵所杀。均谅时为千户,被执不屈,磔死。事闻,赠恤有差。
名善,义乌人,高州通判。有海寇何均善曾被戮,洪武四年,其党罗子仁率众潜入城,执名善,不屈死。
里,云内州同知。洪武五年秋,蒙古兵突入城。里率兵苍战,死之。
师胜,兴化人,峨眉知县。洪武十三年率民兵讨贼彭普贵,战死。诏褒恤。
敬,增城人。洪武十四年举贤良,为曲靖府经历,署剑川州事。邻寇来攻,敬御之。官兵寡,欲退,敬瞋目大呼,力战死。命恤其家。
得,全椒人,龙里守御所千户。洪武三十年,古州上婆洞蛮作乱,得与镇守将井孚守城。贼烧门急攻,二人开门奋击,得中毒弩死,孚战死。赠得指挥佥事,孚正千户,子孙世袭。
王纲,字性常,余姚人。有文武才。善刘基,常语曰:“老夫乐山林,异时得志,勿以世缘累我。”洪武四年以基荐征至京师,年七十,齿发神色如少壮。太祖异之,策以治道,擢兵部郎。潮民弗靖,除广东参议,督兵饷,叹曰:“吾命尽此矣。”以书诀家人,携子彦达行,单舸往谕,潮民叩首服罪。还抵增城,遇海寇曹真,截舟罗拜,愿得为帅。纲谕以祸福,不从,则奋骂。贼舁之去,为坛坐纲,日拜请。纲骂不绝声,遂遇害。彦达年十六,骂贼求死,欲并杀之。其酋曰:“父忠子孝,杀之不详。”与之食,不顾,令缀羊革裹父尸而出。御史郭纯以闻,诏立庙死所。彦达以廕得官,痛父,终身不仕。
王祎;字子充,义乌人。幼敏慧,及长,身长岳立,屹有伟度。师柳贯、 黄溍,遂以文章名世。睹元政衰敝,为书七八千言上时宰。危素、张起岩并荐,不报。隐青岩山,著书,名日盛。太祖取婺州,召见,用为中书省掾史。征江西,祎献颂。太祖喜曰:“江南有二儒,卿与宋濂耳。学问之博,卿不如濂。才思之雄,濂不如卿。”太祖创礼贤馆,李文忠荐祎及许元、王天锡,召置馆中。旋授江南儒学提举司校理,累迁侍礼郎,掌起居注。同知南康府事,多惠政,赐金带宠之。太祖将即位,召还,议礼。坐事忤旨,出为漳州府通判。
洪武元年八月,上疏言:“祈天永命之要,在忠厚以存心,宽大以为政,法天道,顺人心。雷霆霜雪,可暂不可常。浙西既平,科敛当减。”太祖嘉纳之,然不能尽从也。明年修《元史》,命祎与濂为总裁。祎史事擅长,裁烦剔秽,力任笔削。书成,擢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奉诏预教大本堂,经明理达,善开导。召对殿廷,必赐坐,从容宴语。未久,奉使吐蕃,未至,召还。
五年正月议招谕云南,命祎赍诏往。至则谕梁王,亟宜奉版图归职方,不然天讨旦夕至。王不听,馆别室。他日,又谕曰:“朝廷以云南百万生灵,不欲歼于锋刃。若恃险远,抗明命,龙骧鹢舻,会战昆明,悔无及矣。”梁王骇服,即为改馆。会元遣脱脱征饷,胁王以危言,必欲杀祎。王不得已出祎见之,脱脱欲屈祎,祎叱曰:“天既讫汝元命,我朝实代之。汝爝火余烬,敢与日月争明邪!且我与汝皆使也,岂为汝屈!”或劝脱脱曰:“王公素负重名,不可害。”脱脱攘臂曰:“今虽孔圣,义不得存。”祎顾王曰:“汝杀我,天兵继至,汝祸不旋踵矣。”遂遇害,时十二月二十四日也。梁王遣使致祭,具衣冠敛之。建文中,祎子绅讼祎事,诏赠翰林学士,谥文节。正统中,改谥忠文。成化中,命建祠祀之。
绅,字仲缙。祎死时,年十三,鞠于兄绶,事母兄尽孝友。长博学,受业宋濂。濂器之曰:“吾友不亡矣。”蜀献王聘绅,待以客礼。绅启王往云南求父遗骸,不获即死所致祭,述《滇南恸哭记》以归。建文帝时,用荐召为国子博士,预修《太祖实录》,献《大明铙歌鼓吹曲》十二章。与方孝孺友善,卒官。
子稌,字叔丰。师方孝孺。孝孺被难,与其友郑珣辈潜收遣骸,祸几不测,自是绝意仕进。初,绅痛父亡,食不兼味。稌守之不变,居丧,不饮酒,不食肉者三年,门人私谥曰孝庄先生。
子汶,字允达。成化十四年进士。授中书舍人。谢病归,读书齐山下。弘治初,言者交荐,与检讨陈献章同召,未抵京卒。
祎死云南之三年,死事者又有吴云。云,宜兴人。元翰林待制,仕太祖,为湖广行省参政。洪武八年九月,太祖议再遣使招谕梁王,召云至,语之曰:“今天下一家,独云南未奉正朔,杀我使臣,卿能为我作陆贾乎?”云顿首请行。时梁王遣铁知院辈二十余人使漠北,为大将军所获,送京师,太祖释之,令与云偕行。既入境,铁知院等谋曰:“吾辈奉使被执,罪且死。”乃诱云,令诈为元使,改制书,共绐梁王。云誓死不从,铁知院等遂杀云。梁王闻其事,收云骨,送蜀给孤寺殡之。
云子黻,上云事于朝。诏驰传返葬,以黻为国子生。弘治四年五月赠云刑部尚书,谥忠节,与祎并祠,改祠额曰二忠。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龙溪书院。江西寇乱,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军事。母丧除,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吴元年召议礼仪,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承诏搜括故事可惩戒者,书新宫壁间。舍人耿忠使广信还,奏郡县官违法状,帝遣御史廉之。而时已颁赦书,丞相李善长再谏不纳,鼎偕给事中尹正进曰:“朝廷布大信于四方,复以细故烦御史,失信,且亵威。”帝默然久之,乃不遣物史。
洪武改元,新设浙江按察司,以鼎为佥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窃据,伪官捍将二百人,暴横甚。鼎尽迁之江、淮间,民始安。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咸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勿动。”蛙果勿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数十辈,列部肃清。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寻进副使,徙晋王府右傅。坐累左迁,复授王府参军,召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帝闻,悼惜,命葬之黄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给其家。
易绍宗,攸人。洪武时,从军有功,授象山县钱仓所千户。建文三年,倭登岸剽掠。绍宗大书于壁曰:“设将御敌,设军卫民。纵敌不忠。弃民不仁。不忠不仁,何以为臣!为臣不职,何以为人!”书毕,命妻李具牲酒生奠之,诀而出,密令游兵间道焚贼舟。贼惊救,绍宗格战,追至海岸,陷淖中,手刃数十贼,遂被害。其妻携孤奏于朝,赐葬祭,勒碑旌之。
琴彭,交阯人。永乐中,以乂安知府署茶笼州事,有善政。宣德元年,黎利反,率众围其城。彭拒守七月,粮尽卒疲,诸将无援者,巡按御史飞章请救。宣宗驰敕责荣昌伯陈智等曰:“茶笼守彭被困孤城,矢死无贰,若等不援,将何以逃责!急发兵解围,无干国宪。”敕未至而城陷,彭死之。诏赠交阯左布政使,送一子京师官之。
时交阯人陈汝石、硃多蒲、陶季容、陈汀亦皆以忠节著。汝石初为陈氏小校,大军南征,率先归附,积功至都指挥佥事。永乐十七年,四忙士官车绵子等叛。汝石从方政讨之,深入贼阵,中流矢坠马,与千户硃多蒲皆死。多蒲,亦交址人。事闻,遣行人赐祭,赙其家,官为置冢。
皇甫斌,寿州人。先为兴州右屯卫指挥同知,以才调辽海卫。忠勇有智略,遇警,辄身先士卒。宣德五年十月勒兵御寇,至密城东峪,自旦及晡力战,矢尽援绝,子弼以身卫父,俱战死。千户吴贵,百户吴襄、毛观并骁勇,出必冲锋,至是皆死。斌等虽死,杀伤过当,寇亦引退。事闻,诏有司褒恤。
张瑛,字彦华,浙江建德人。永乐中,举于乡,历刑部员外郎。正统时,擢建宁知府。邓茂七作乱,贼二千余迫城结砦,四出剽掠。瑛率建安典史郑烈会都指挥徐信军,分三路袭之,斩首五百余,遂拔其砦。进右参议,仍知府事。烈亦迁主簿。茂七既诛,其党林拾得等转掠城下,瑛与从父敬御之。贼败,乘胜逐北,陷伏中,敬死,瑛被执,大骂不屈死。诏赠福建按察使,赐祭,官其子。弘治中,建宁知府刘玙请于朝,立祠致祭。
时泉州守熊尚初亦以拒贼被执死。尚初,南昌人。初为吏,以才擢都察院都事,进经历。正统中,用都御史陈镒荐,擢泉州知府。盗起,上官檄尚初监军,不旬日降贼数百。已而贼逼城下,守将不敢御。尚初愤,提民兵数百,与晋江主簿史孟常、阴阳训术杨仕弘分统之,拒于古陵坡。兵败,皆遇害。郡人哀之,为配享忠臣庙。
王祯,字维祯,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难,自有传。成化初,祯由国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荆、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盗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祯面数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昼夜行。至则城已陷,贼方聚山中。祯击杀其魁,余尽遁,乃行县抚伤残,招溃散,久乃得还。甫三日,贼复劫大昌。祯趣同知行,不应。指挥曹能、柴成与同知比,激祯曰:“公为国出力,肯复行乎?”祯即请往,两人伪许相左右。祯上马,挟二人与俱,夹水阵。既渡,两人见贼即走。祯被围半日,误入淖中,贼执欲降之,祯大骂。贼怒,断其喉及右臂而死。从行者奉节典史及部卒六百余人皆死。
自死所至府三百余里,所乘马奔归,血淋漓,毛尽赤。众始知祯败,往觅尸,面如生。子广鬻马为归赀,王同知得马不偿直。榇既行,马夜半哀鸣。同知起视之,马骤前啮项,捣其胸,翼日呕血死,人称为义马。事闻,赠祯佥事,录一子。
万琛,字廷献,宣城人。慷慨负气节,举于乡。弘治中,知瑞金县。十八年正月,剧盗大至,县人汹汹逃窜。有劝琛急去者,琛斥之,率民兵数十人迎敌,杀贼二十余人。相持至明日,力屈被执,骂不绝口,贼攒刺之,乃死。赠光禄少卿,赐祭葬,予廕。
时有王祐者,为广昌知县,贼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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