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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悲剧 [美]西奥多.德莱塞-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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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抵达克兰斯顿家时的情形。最后讲到(每一个步骤都加以说明,宣誓作证)他到达熊湖,以及如何追缉他和如何抓住了他──至于他被捕时种种情形,他还说过些什么话,那就更不用提了。所有这一切证词,对他确实是最大的打击了,因为克莱德的虚伪、推诿和惊骇全都被揭露无遗。可是,毫无疑问,对克莱德来说,最严重的、致命的证词,是有关照相机和三脚架,以及这些东西被发现时的情况──而且,梅森认为单凭这一点就可以给他定罪。他第一个目的,就是要证实:克莱德在自己有没有三脚架和照相机这个问题上撒了谎。为此,他首先介绍厄尔。纽科姆作证。纽科姆作证时说,有一天,他、梅森和海特,还有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人,把克莱德带到了他犯罪的地点。他,纽科姆,和一个本地人,名叫比尔。斯沃茨的(后来此人也来到了证人席),在一些横倒地上的圆木和矮树底下四处搜索,终于碰到了藏在一根圆木底下的那副三脚架。
接着(这是在梅森开导之下说的,尽管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多次提出反对,可是照例都受到法官驳斥),他继续补充说,曾问过克莱德是不是有过一架照相机或是这副三脚架,他却回答说他什么都不知道。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一听这话,就大声嚷嚷,以示抗议。
尽管后来奥伯沃泽法官终于下令,把这一部分证词从开庭笔录中勾掉了,但紧接着马上有一份海特、伯利、斯莱克、克劳特、斯温克、西塞尔、比尔。斯华茨、本县测量员罗弗斯。福斯特,以及纽科姆签名的纪录向法庭递上,说他们在向克莱德出示三脚架,问他有没有这个东西时,克莱德都是“屡次断然加以否认”。但梅森为了强调这一点特别重要,马上找补着说:“敢情好,法官阁下,不过,我还有许多证人,可以对这份记录上所说的每一件事,乃至于更多的事宣誓作证。”他立即大声招呼“约瑟夫。弗雷泽!约瑟夫。弗雷泽!”话声刚落,一个经售运动器材、照相机等物品的商人登上了证人席。此人宣誓作证说,在五月十五日至六月一日之间,有一天,这个他一碰面、或是一见名字就认得的被告──克莱德。格里菲思对他说要买一架某种型号、配备三脚架的照相机。最后,被告选购了一架“桑克”
牌照相机,是有三英寸宽、五英寸半长,讲定分期付款。弗雷泽先生仔细查对了照相机、三脚架和他自己帐簿上的号码以后,确认此刻向他先后出示的照相机以及黄色三脚架,正是当时他出售给克莱德的。
德一下子吓懵了。这么说来,他们终究把照相机和三脚架都找到了。而且,还是在他坚决声称他随身没有携带照相机以后。他连这事都要撒谎,陪审团、法官和列席听众,会有怎么个想法呀?!现在证明他对这么一架毫无意义的照相机也要撒谎,以后人们还会相信他回心转意的那一套说法吗?!他最好还是坦白供认,越早越好。
不过,就在他这么暗自思忖的时候,梅森传唤一个名叫西米恩。
道奇的人。此人是一个年轻的林区居民兼汽车司机。他在作证时说,七月十六日星期六,在地方检察官的要求下,他跟打捞罗伯达尸体的约翰。波尔,好几次潜水到捞起女尸的那一带湖底搜索,终于把这架照相机捞上来了。随后,照相机也经道奇验明确认无误。
在这以后,都是为直到此刻还没有提到过的照相机里那些胶卷作证。这些胶卷已被显影,可以作为罪证。其中有四张,可以看出,不是别人,而是酷肖罗伯达,另外两张,照得很清晰,就是克莱德本人。贝尔纳普面对这些物证,实在无法进行反驳,或是加以排除。
接下来是弗洛伊德。瑟斯顿走上了证人席。他是六月十八日去沙隆克兰斯顿家别墅的客人之一,克莱德正好也在那一天第一次去那儿作客。此人在作证时说,那一回克莱德拍了一些照片,他所使用的照相机形状大小,跟此刻出示给他看的这一架差不离。不过,由于他没法肯定就是这一架,他的证词就从开庭笔录中被勾掉了。
挨在瑟斯顿以后,是草湖旅店的女招待埃德娜。帕特森。她在作证时说,七月七日夜里,她走进克莱德和罗伯达那个房间,看见克莱德手里拿着一架照相机,据她回忆,照相机的颜色、大小,就跟此刻给她看的那一架一模一样。那天夜里,她还看见过一副三脚架。克莱德对这一切觉得挺奇怪,并在几乎迷迷糊糊的沉思中回想起来,这个姑娘确实进过那个房间。克莱德既吃惊、又难过地想道:竟然有这么多的证人,来自各各不同、互不相关,而又意想不到的地方,却罗列出了怎么也驳不倒、而且还都是很久以前的一系列罪状!
在她以后好几天里,还有五位医生作证──不过,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对所有这些证词能不能接受这一点上,寸步不让地进行了争论。
这五位医生,是在罗伯达的尸体一运至布里奇伯格时就被梅森请来了。他们依次宣誓作证说,考虑到罗伯达的生理情况,脸上和头上挨砸后的创伤,确实足以使她昏倒过去。从已故姑娘肺的状态(即将死者的肺脏浸入水中,进行检验的结果)来看,可以断定:她刚落水时,肯定还活着,虽然不一定有知觉。但造成这些创伤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凶器,他们不敢妄加揣测,只是说这种凶器肯定不是锋利的。不管是贝尔纳普也好,杰夫森也好,他们两人的严厉盘问,还是不能迫使医生们承认下面这一点:这些打击可能是轻微的,所以不至于使罗伯达昏倒或是失去知觉。看来头顶上的创伤最严重,伤痕很深,已凝成血块。所有创伤部位的照片,也都拿出来作为物证。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正当列席听众和陪审团感到极度悲痛和无比激动时,海特、医生们和卢茨兄弟殡仪馆同事在收尸时所拍摄的罗伯达脸部的一些照片,也都拿出来了。证明她脸上右侧伤痕面积,跟照相机两边大小完全相符。紧接着在这以后,伯顿。伯利来到了证人席。他在宣誓作证时说,他怎样发现夹在镜头和盖子之间有两小绺头发,跟罗伯达头上的头发一模一样──或者说,梅森想要证明的,也是这一点。随后,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议论,贝尔纳普被这种性质的物证弄得恼怒不安,很想用挖苦嘲笑来一一加以反驳,最后就从自己头上揪下一根淡色头发,质问陪审员他们和伯顿。伯利:单凭一个人头上的一根头发,能不能就说明这个人全部头发的颜色;如果不能,那你们各位能不能相信:这么一根头发,究竟是不是罗伯达头上的呢。
接着,梅森传唤一位名叫拉特格。多纳休的太太。她用一种极为安详、平和的声调说:七月八号傍晚,大约在五点半到六点钟之间,她和丈夫先是在月潭搭好了一座帐篷,然后去划船、钓鱼。他们离开湖岸大约有半英里,环绕月潭四周围的树林子和尖岬北头也许有四分之一英里时,她就听见一个呼喊声。
“您说是下午五点半到六点钟之间,是吗?”
“是的,先生。”
“再说说是在哪一天?”
“七月八号。”
“那时候,您正好是在哪儿?”
“我们在──”
“不要说‘我们’。就说您自己是在哪儿?”
“我正跟丈夫坐在一只小船上,划过一个地方,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叫南湾。”
“得了。现在说一说,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当我们划到湖湾中央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呼喊声。”
“是什么样的呼喊声?”
“令人听了心肺俱裂,好象是什么人因为剧痛──要不然就是碰到危险时发出的呼喊声。这声音很刺耳──以后它始终在我耳边回响。”
这时,贝尔纳普临时动议“一笔勾销”,结果最后一句奉命从开庭笔录中被勾掉了。
“这呼喊声是从哪儿传来的?”
“从远处。是从树林子里,要不然就是从树林子后面传来的。”
“那时候,您知道不知道树林子那边还有一个湖湾,或者说是延伸到树林子的一块狭长草地?”
“不知道,先生。”
“哦,您当时是怎么想的──这呼喊声可能是从你们那边的树林子里传来的吗?”
(提出异议,得到了庭方支持。)
“现在您就告诉我们,这是男人发出的,还是女人发出的呼喊声?又是什么样的呼喊声?”
“那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呼喊声,好象是在叫嚷‘啊,啊!’或是‘啊,老天哪!’──非常尖厉、清晰,不过,当然罗,很远很远。
就象一个人在剧痛时拚命地尖叫。”
“这呼喊声是男人发出的,还是女人发出的,您能肯定,不会弄错了吧。”
“错不了,先生。我敢肯定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呼喊声。一个成年男子或是孩子,决不可能有那么尖的声调。只有女人才会这样呼喊的。”
“我明白啦。现在请您告诉我们,多纳休太太──地图上这个点,就是发现罗伯达。奥尔登尸体的地方,您看见了吗?”
“看见了,先生。”
“另有一个点,在那树林子后面,大约就是你们那只小船所在的地方,您看见了吗?”
“看见了,先生。”
“您认为那个声音是从月潭这一个点上传过来吗?”
(提出异议,得到了庭方支持。)
“这呼喊声重复过没有?”
“没有,先生。当时我等了一会儿,而且还关照我丈夫也注意听着。我们俩都等着,但是这呼喊声却再也听不见了。”
于是,贝尔纳普一方面恨不得证明这也许只不过是一种表示害怕,而不是在剧痛或是受伤以后发出的呼喊声,另一方面又一次从头至尾盘问了多纳休太太一遍,结果却发现:不管是她也好,还是后来被传唤到证人席的她丈夫也好,他们夫妇俩立场都是一点儿也没有动摇。他们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女人的呼喊声所引起的深深的伤感,在他们心里始终萦绕不去。这呼喊声老是跟随他们;到了宿营地以后,他们还在谈论它。因为那时候天色已黑,她丈夫不愿意出去寻摸这呼喊声传过来的地点;她自己觉得也许是某个女人或是年轻姑娘在树林子里被人杀害,所以,她就再也不愿待在那里,转天大清早,他们动身前往另一个湖上去了。
艾迪隆达克斯的另一个导游托马斯。巴雷特,眼下在达姆湖露宿营地工作。他在作证时说,就在多纳休太太刚才提到的那个时刻,他正沿着湖岸向大比腾旅店走去。他不仅看到刚才所说的湖上那个地点小船上有一男一女,而且,在更远的湖湾的南岸,还发现这一对露宿者的那座帐篷。巴雷特还说,从月潭外面任何一个地点,断断乎望不到月潭里的船只,除非你是在它的入口处附近。不过,这入口处很窄,从湖上望过去,整个月潭都给挡住了。另外一些证人,也证明了这一点。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午后的阳光已在又高又窄的法院大厅里逐渐暗淡下来,梅森按照他事先的缜密安排,把罗伯达的信全给念了。他是一封一封地念,用的是一种非常朴素,绝不装腔作势的语调,而且还倾注了他初读这些信时心中所引起的深切同情和无限激情。当时他读到那些信,不觉潸然泪下。
梅森先念罗伯达六月八日写的第一封信,距她离开莱柯格斯老家才只有三天光景。接着一封封念下去,念到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第十七封信。在那些信里,她零零碎碎地写到了,或是提到了具有关键性的一些重要事实。她就这样把自己跟克莱德交往的来龙去脉全都说到了,而且,一直说到他打算来找她,先是说在三周以内,接着又顺延一个月,最后约定在七月八、九日;随后,她突然出言威吓,他在仓卒之间决定在方达跟她见面,如此等等。梅森在念那些信时,全场无不为之动容。只见列席听众和陪审团中间,两眼噙着泪花,掏出手绢来擦眼泪,还不时夹着一些咳嗽声。这一切都足以证明那些信具有多大的感染力:
你说要我对自己的感受不必担忧,也不必想得太多了,而是要我快快活活地把时间打发过去。你这么说说,那敢情好。你是在莱柯格斯,朋友们都围着你转,到处有人邀请你,可我在威尔科克斯家打电话真难,经常有人立壁脚听我说话,你还老是关照我这个说不得,那个又不准讲。不过,我有很多话要问你,只不过在电话里却没法问。
你老是重复说什么一切都好。可你并没有肯定说你二十七号准来。你说,因为有什么事,我听不清楚──电话里嗡嗡声太大──也许你来不了,还要晚些日子再动身。但这是不行的,克莱德。爸爸妈妈三号要上汉密尔顿我叔叔那里去。托姆和艾米莉在同一天要到我妹妹那里去。可我既不能,也不愿再去她那里了。我可不能一个人孤零零待在这里呀。所以,你应该,说真的,你应该来,因为你事先答应过的。就我眼前的身子来说,克莱德,我实在再也等不下去了。所以,你就是应该来这里,把我接走。啊,劳驾,劳驾,我求求你,别一再拖延时间来折磨我了。
还有:克莱德,我这次回家来,是因为我自以为对你信得过。在我临走前,你那么一本正经地答应过我,说你最多过三周就来看我──还说在这期间把一切安排停当,筹措到一大笔钱,以备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或是你上别处另觅工作以前过日子。虽然到七月三号我回家快要一个月了,可是昨天,你一开头压根儿就没说定三号那天准来,何况,后来我还告诉你,我爸爸妈妈在同一天准定上汉密尔顿去住十天。当然罗,后来你也说过你要来的,不过你说这话,好象只是想让我宽心罢了。这件事从那时起,一直让我怪难过的。
可我得告诉你,克莱德,我病了,来势过猛。我差不多老是觉得自己要晕过去。再说,我老是怪担心的,你要是不来,我该怎么办,这几乎使我快要发疯了。
克莱德,我知道,现在你再也不象过去那样疼我了。
而且,你也巴不得一切都变了样才好。可我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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