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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北京 作者:邰敏-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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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大家仿佛每天打卡上班,到了固定时段就会出现。白天上班的上班,睡觉的睡觉,晚上一定要互相道了日安才能晚安一样。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晚上出来?”我对丽萨说,“我是早早就知道,城市充满寂寞的灵魂。我只是没有想到,寂寞的灵魂这么多。”
第二章 爱情两面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她太美太女人。我也完全百分百地女性化。我们两个,怎么看也不像会是爱上同性的女子。她应该是要约会的男生站满楼梯,怎么会突然说喜欢我?
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这世界指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要有所成就
The world won’t care about your self…esteem The world will expect you to acplish something before you feel good about yourself
—比尔·盖茨
爱情玩家
人每年都会有进步,认识新的人,学到新的东西。回来中国的日子里,我同样认识了很多新的人,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比如我知道了喝多少杯可以喝醉,城里所有好玩的夜店,大多数男生都是同时约会两个女生以上,不要对每个人都讲真心话,还有,我终于学会了,什么是想念……
可是依旧有太多的时候与他有关,去任何一家漂亮好吃的餐厅,我都会想如果他来北京,我要定这里的桌子,去唱卡拉 OK,会想起来我们在巴黎,他辛辛苦苦陪我去找华人开的卡拉 OK,可是他什么都不会唱。每一首好听的中文歌,会让我想起,我不厌其烦把中文翻译成英文给他,为了让他知道我的中文歌世界。每一次工作上的进步或者失败,都让我想起,我考试失败,他会说:“没关系,你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都做得很好。”
我只知道,以前,有这样一个人,他鼓励我,支持我,让我知道欣赏人生的很多细微美丽之处,我身穿华服他会说你漂亮惊艳,我一文不名,小乞丐的样子,他也会扶我起来,替我擦干脸上的脏东西,牵我的手带我离开。
工作依旧乏善可陈。工作重点研究奢侈品和女性吃喝玩乐,不用每天到公司,每天有各种请帖送上,坐在电脑前面排列组合文字游戏,而轻松地分析最新时尚潮流和男女情事,这是我最擅长的一面。
公司是新的,一本关于奢侈品的杂志。奢侈品的大举进驻中国,带动相关媒体产业发展。而我去杂志社做事,也不算毫无打算。读硕士的时候,写过一篇论文就是“如何在中国启动一本杂志”。写得颇为实际,从租用办公室的费用,到请编辑,到市场推广,内容定位,甚至,如何穿过众多关卡拿到刊号,全部坐在电脑前细细研究通宵用第二国语言写过。
大学时代就已经计划好,要办杂志要写小说。而有了很多很多钱之后,我要去做慈善,这就是我的终极理想。
主编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一点点霸道。我总觉得她过于招摇来掩饰心虚。因为从专业文字角度来看,我曾经容易地从她的卷首语找出病句三处。但一个人能够在高位,就必定有她的过人之处。或者是勤奋,或者是做人手段,或者是其他。万事万物,存在即合理。
我最初很不习惯她的领导方式。非常的奇怪,公司几乎所有的编辑,都在她的斥责之下敢怒而不敢言。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不让通过,而且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幸好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
而之后,我去更有名的一个杂志社,第一次去见面就听见主编在房间里把三十多岁的编辑骂得一无是处。我坐在客厅想,不管多好的工作,如果我的上司这样不懂基本的尊重和礼貌,我一定转身就走。日后看到《穿Prada的恶魔》,我就想,是否在时尚杂志界,最出名的一本杂志主编做派如此,日后各位小编羽翼丰满,各地开花结果做主编之后,专业技能不得而知,这种气势却由来已久,深入人心,并且,大家以为,成功的主编,就一定是这个样子。
又或者,中国最不缺的人,就是人。你不喜欢,大可转身就走。在一些雇佣关系里,受薪者为了保持固定的收入,端茶倒水,笑脸相迎已经成了习惯。甚至,在非工作时间之外也要随叫随到。
当然也有快乐的时候。在工作领域方面的天分和专业知识,轻松自在地写出一篇专栏文章,或者突然想出一个麻辣火热的话题,找到一张充满冲击力的图片,提出一个快捷人心的口号,在工作领域的如鱼得水,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所知所能,快乐并且能够得到收入,已经是幸运和值得怀念珍惜。
另外的一些东西也同样让我大开眼界。所谓潮流时尚,被读者当成圣经的时尚杂志,自然也有做得好的。而做得不好的杂志,为了节约人员成本,自然请不到好的员工,于是本季是流行复古长裙还是迷你短裙,完全取决于这些编辑们的断章取义和心血来潮,甚至,最恶劣的是从几年前的外国杂志上,剪下图片为今日用。由于根本不是潮流中人和完全没有观点品位,只好抄袭其他人观点或扭曲本季潮流,而读者花钱购买的观点,不过是垃圾一堆,而且,还是有害的不可回收垃圾。
服装方面也就罢了,最多不是当季潮流,漂亮的东西,穿出自己的风格就好,也不一定非要跟着巴黎最新动态。但是观点方面的东西,最是害人。
专题编辑做出例如叫“如何成功劈腿”的专题,全文讲述,一个女生应该如何同时和几个人交往,如何应对才能不被发现,如何周旋撒谎,或者大做关于“一夜情”的话题,描述在哪里可以找到合适的一夜情对象,要做何等准备工作,该说什么样的名字,以及事后在公众场合再次碰面如何应对……。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你进我退,冷三天热三天,永远不轻易说我爱你,怕对方失去兴趣怕对方骄傲。要手里掌握一堆候补,失去任何人也不可惜后悔,要让他为你付出,虽然付出不一定意味爱情,但是他会心疼自己的付出……
大家全被教会了如何做聪明的恋爱者。个个变成擅长太极的高手。当技巧可以得到爱情,当彼此较量彼此伤害反而成了证明爱情的方式。现代人的爱情智商……每当我看到这些,常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些东西,我15岁就在写给杂志了——而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不知道这些文章的作者,他们是否懂得什么是爱情?要去爱的少男少女,满眼的都是这样的情感战术文章。看着这些战术文章成长的爱的候补人,如果开始恋爱,也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实践爱情。万一一次实践成功,更会被奉为爱情指南。
说他们不对吗?我没有资格。在遇到Lim之前,我难道不是同样的这些文章的撰写者以及拥趸吗?我难道不是同样的,一个讲究战术战略的爱情玩家吗?
永远不要皱眉,即使你不开心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Never frown; even when you are sad 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
Lim Seng
20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知道爱情的全部了。
“你是一个爱情女巫,以及,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女人。”我的室友露露总是这么说。而我身边的朋友,也习惯来找我倾诉感情问题。在巴黎16区Victo Hugo大街25号的一个公寓里,一场陈述正在进行。
“你和他约会几次了?”我问露露。
“两次。”她正在描述最新认识的这个法国商人。露露刚刚到巴黎,之前她在巴黎旁边的一个小城市刚刚读完她的研究生预科,她准备到巴黎读研究生。
“Café的时候认识的,走过来和我说话,说注意我很久了,要认识我。”她说。
“不要太快全盘托出,女人一定要又独立又神秘。你们去哪里约会,约会地点可以看出来一个男人对你的态度。”我放下手头的电视遥控器,走过去打开窗户。
中午12点的样子,我刚刚起床,外面的钟声响个不停。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老房子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客厅的沙发里聊天,楼下的行人不多,刚刚是三月,空气弥漫着隔壁巴黎面包老店PAUL的面包香味,已经有女孩子穿了露肩带的衣服上街。我于是开冰箱抽出一瓶香槟来。
露露身高168cm,体重稍微有一点超重,脸上也带着20岁才有的一点婴儿肥。但是本质是个美女的事实多少掩盖了她的体重。她最漂亮的是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皮肤也好得惊人,杏仁白上有一些粉红。她自知身材有限,于是打扮路线走可爱型。但是她的身材在法国来讲,实在是正常的丰满体型,所以手里的约会也是不断。
露露顾不上看窗外,“第一次在一个美国餐厅,第二次是去他家吃饭。”
“第一次去美国餐厅吃饭,一看就没有诚意。巴黎有好的美国餐厅吗?美国有什么好吃的菜?”我下结论。
“可能他们有时候也喜欢外国的东西啦,那家也不便宜的,他给了10欧小费的。”露露摇摇脑袋。
“他家住在那里?看一个男人不是看他的外套和皮夹,是看他住在哪里和去哪里度假。第二次约会就去他家吃饭,你有点过分噢。”我摇摇头。
“郊区的一个公寓里,还可以啦。不过我看到有小女孩子的照片。”
“已婚男人一定不能碰!”
“他说没有,以前的同居女友的。”
“法国同居两年就和结婚一样的,有什么区别?同居少交税也好啦。”
“他想和我上床。”露露躺在地毯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伸直身体。
“不要,这么快,前三次约会,一定不能上床。男人多花一点时间经历得到你,他会多珍惜你一点,亲一下就好了现在,不让他碰你,借口就说是Chinese style,没有这么快的,你说我才来巴黎两年而已。”我一边笑一边帮她想托辞。
“你说,什么时候,我们可以遇到正确的人。 ”露露喝了一杯就醉了的样子。
我拿一个黄色靠垫放在我心爱的印度手编地毯上,躺在她旁边。两个女生平排躺着。
“干杯,为了…… Right timing and right person。”我把杯子举在空中邀请露露,两个女生依旧平躺着,香槟杯子倾斜,粉红色冒着气泡的液体从喉管流下,抚慰两个充满梦想和爱情的身体。
刚刚在一个私立的商学院读完三年级课程的我,刚刚开始读研究生预科,如果顺利的话, 21岁我可以进入法国前十名的商学院开始我的硕士课程,23岁的时候毕业。我自问不是最好的学生,也没有决心一定要读到PHD,我只是喜欢巴黎。
一年四季各种名目的游行和罢工,看也看不完的博物馆,路边闲散的Café和夜色中拿着单支玫瑰的少女,灯火通明音乐诡异的各色酒吧,穿金色长裙拥吻的男人们,以及60岁还画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们,法国男人结合得非常之好的礼貌和轻佻……
我只是爱这个地方。于是一句法文不会讲就敢冲来法国。
公立学校自然申请不到,于是一直念英文授课的私立学校,好在巴黎的私立学校却是比公立学校金贵多的,又难考又昂贵。
出去外面讲自己的学校,倒也不算丢脸。
特别一点的就是我的华人身份,我是传媒班上唯一的华人。剩下的两张亚洲面孔一个是韩国人,一个是巴西和台湾的混血儿。
我母语不是法文,英文也是八岁才开始学,再好也好不过班上的美国人、英国人。再加上我又不是什么也不做全部就想着念书的那种,功课做梦也没有想要考第一。只是实际的想把 b…能够提高到a…就非常满足了。
我的偶像是班上的一个黑人女生,她来自美国附属岛的小国家,讲一口流利的美语,法文直接从一年级的班跳到三年级,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
作为唯一的华人,我自觉压力巨大。以貌取人是巴黎人的共性,而即使每天啃长条面包的法国年轻人,衣柜里也至少会有两身出席正式场合的行头。说这个城市美,除了城市本身延续散发的美之外,这里的人自己也爱美爱得要死。他们爱美,以及一切和美相关的东西。穿得好看就会被尊重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在这里,却体现得更加明显。
我学习成绩一般,唯一想到自己能做的,就是穿衣打扮。
用的东西,全部要精致漂亮。我这个中国人没用,念书不是第一名,但是至少穿的用的都不比那个欧洲小国的公主差,每天穿得画得漂漂亮亮去学校是一定的,我还觉得我的礼仪风度强过我们班很多西方女生。
对人礼貌是必须的,但是并不是一味的笑脸相迎,也曾经当众和数落我的英国教授吵架,敏感而爱国的小心脏总是觉得我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不可以被欺负,一点委屈都不可以受。
带着每天精心准备的漂亮外表和一颗敏感的小心脏,我在巴黎度过了最初的日子。
读到研究生第二学期的时候,功课已经稍微轻松一些,我终于拿到了第一个a…,选课我尽量选到下午,经常是下午三点才开始上课,两堂大课上到八九点刚好去吃晚饭,十一二点结束吃饭聊天接着可以出去喝一杯 ——我实在是没有什么理由不爱巴黎。
我开始策划一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吃喝玩乐俱乐部。我和露露去很多网站发布信息招收会员。
我们的广告一直被放在首页。标题非常抢眼:探索巴黎。
女生一群去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有兴趣加入吗?
我们爱巴黎。购物,吃东西,跳舞,喝东西,旅行……年龄20岁到30岁。在巴黎念书的女生。
招收有同样爱好的女生加入我们。一群女孩子比较好玩。
我们了解巴黎所有娱乐场所,最好的买东西的地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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