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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饭店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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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沉默。然后,突然地他们松开了。
  “有时候,”彼得说,“你会想起一些事情。它们往往在最糟糕的时候出现。”他的胳臂搂着她,但此刻比较温柔了。他轻轻耳语着,“你说得对。
  让我们等着吧。”
  她觉得自己被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听到脚步声渐渐地走远。她听到外面门上的门闩被拉开,不一会儿,又听到关门的声音。
  她张开眼睛。“彼得,最亲爱的,”她低语着。“你不必走。请别走!”
  但是只是一片静寂,隐隐约约地从外面传来电梯下降的呼呼声。

十五
  星期二剩下没有几分钟了。
  在波旁街一家脱衣舞夜总会里,大屁股的金发女郎紧靠着她的男伴,一只手放在他的大腿上,另一只手的手指抚弄着他的脖子。“当然,”她说,“我当然愿意跟你睡觉,乖乖。”
  他说他是斯坦某某,来自她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衣阿华的一个小镇。她想,他再要对着我呼气,我可要呕出来了。那哪是嘴臭,那简直是从阴沟里直喷出来的臭气。
  “那么我们还等什么呢?”男的沙哑着嗓子问道。他握着她的手往自己大腿里侧的上面移去。“这儿我有专门给你的东西,宝贝。”
  她轻蔑地想想他们全是一样,都是那种多嘴烂舌的乡巴佬,他们来这儿——相信女人都渴望他们两腿中间的那个特殊东西,还荒谬地感到自豪,仿佛是他们自己使它长得象个大黄瓜似的。假使真的干起来的话,也许跟其他的一样,可能就是一个无用的脓包。然而她并不想知道是否如此。天哪!——嘴里那股恶臭。
  离开他们桌子几英尺,那个不协调的小型爵士乐队拙劣地奏完了一只曲子。这个乐队太不高明了,不配在波旁街上象“名门”或“蟾蜍”那样较好的夜总会里演奏。一个叫简·曼斯菲尔德的随着这个曲子在跳舞——如果你把这种没有受过训练的将脚摆来摆去的动作也叫作跳舞的话。(波旁街惯用的一个噱头,就是给一个默默无闻的演员取一个名演员的名字,只是稍稍改动一下拼法,希望路过的人会误以为是真的名演员。)
  “听着,”来自衣阿华的那个男人不耐烦地说道,“我们为什么还不走呀?”“我已经告诉你了,宝贝,我是在这里工作的。我现在还不能走。我还得表演呢。”
  “去你妈的表演!”
  “喂,乖乖。这样不好。”好象突然灵机一动,大屁股金发女郎说,“你住在哪家饭店?”
  “圣格雷戈里。”
  “那离这儿不远呀。”
  “五分钟内就可以脱掉你的裤子。”
  她骂着说:“我能先喝杯什么吗?”
  “当然可以罗!我们走吧!”
  “等一等,斯坦利,亲爱的,我有个主意。”
  她想,台词对答如流,就象一出演出顺利的短剧。为什么不是呢?这是第一千次表演了,这种交易也干过几百次了。过去一个半钟头里,这个不知来自何处,也不知究竟是谁的斯坦顺从地遵循了那陈腐的老一套:先送上第一杯酒——这是个试探,价钱相当于他可能在一家可靠的酒吧间里所付的四倍。接着侍者把她带来陪他。酒接连不断地给他们送来,可是她象其他抽佣金的酒吧女郎一样,喝的只是冷茶,而不是顾客所喝的便宜的威士忌酒。然后她示意侍者给予优厚招待——开一瓶国产香槟酒,可是斯坦利这个傻瓜还不知道这瓶酒就要四十块钱呢——就让他试试能不能不付钱而溜之大吉吧!
  下一步就是使他落入圈套了,只要台词继续对答如流的话,她这样使他落入圈套,就可以另外赚到一笔小小的佣全。毕竟,忍受嘴里那股恶臭,她得到一些外快也是应该的。
  他问道,“什么主意,乖乖?”
  “把你的饭店钥匙留给我。你可以在柜台上另外要一把;他们总是有备用钥匙的。我这里一结束就来找你。”她随手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你只要保证等我就是了。”
  “我一定等你。”
  “那么好吧,把钥匙给我。”
  钥匙在他的手里。可是他握得很紧。
  他犹豫地说,“嗨,你真的会……”
  “乖乖,我保证一定飞来。”她的手指又在移动了。这个令人讨厌的笨蛋可能立刻要撒尿在裤子里了。“毕竟,斯坦,哪个姑娘不愿意呢?”
  他把钥匙紧贴在她手里。
  他还来不及改变主意,她已经离开了桌子。剩下的事侍者会去料理,如果这个臭嘴的人赖帐的话,会有彪形大汉来助一臂之力的。也许他不会这样,就跟他不会再来一样。上了当的混蛋全是这样,决不会再来了。
  她很想知道,他醒着躺在饭店房间里,满怀希望地等了多久,又过了多久他才肯定她是不会来了,即使他在那里死等一辈子,她也决不会来了。
  大约两小时后,在象往常一样疲倦的一天结束时——她安慰自己,今天至少还是略有收获的——这个大屁股金发女郎把钥匙卖了十块钱。
  买主就是奇开匙·米尔恩。

星期三


  当新奥尔良天空刚现出一线鱼肚白时,奇开匙——坐在圣格雷戈里饭店他自己房间的床上——已是神清气爽,机警灵敏,在准备行动了。
  他熟睡了一个下午和上半个夜晚。然后走出饭店去溜达了一会儿,凌晨两点回来,他又睡了一个半钟头,按预定时间准时醒来。起床后,刮胡子,洗淋浴,最后他把淋浴调节开关转到了冷水部分。冰凉的水流浇在身上,他起初感到有些刺痛,周身用毛巾使劲擦了以后便觉得热呼呼了。
  在进行职业性的偷窃活动之前,他的仪式之一就是要换上新的内衣和一件浆洗过的干净衬衫。现在他换了衣服,感觉神清气爽,他本来已十分紧张,这样就更感到紧张万分了。头脑里一时掠过了不安疑惧的短暂念头——担心万一自己再被逮住,那就极有可能坐十五年监牢——他马上就把它屏除了。
  更为满意的是,他的准备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
  自从昨天到达这里以后,他收集的饭店钥匙已经从三把增加到了五把。
  这额外的两把钥匙中,一把是昨晚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手的——是向饭店大厅服务台要来的。他自己的房间号码是830号,他却去要了803号房间的钥匙。
  他在要803号钥匙以前采取了一些基本的防备措施。首先吃准了803号的钥匙确是在架子上,而且架下的信插里没有信件或留条。假如有的话,他就得等一等。因为服务员递给你信件或留条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要问索取钥匙人的姓名。实际上,他先四处闲荡,等到服务台忙碌起来,他才排到其他一些客人的队伍里去。什么也没问,钥匙就给他了。如果发生什么尴尬局面,他就会不致使人怀疑地解释说,他把自己房间的号码搞错了。
  他自忖一切这样顺当,这是个好兆头。今天过些时候——看准了值班的服务员换了人——他就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搞到380号和930号房间的钥匙。
  押下的第二个赌注也有了收获。前天晚上,通过一个可靠的门路,他跟波旁街的一个酒吧女郎作了某些商定。这第五把钥匙就是她提供的,并且她还答应以后将源源供应。
  只有在火车终点站——乏味地守候了几次火车离站——没能捞到什么。
  过去在别的地方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奇开匙从中学到了乖,坐火车的旅客显然比坐飞机的旅客来得谨慎,也许就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对饭店钥匙的保管比较小心。所以今后他要把火车终点站从自己的计划中排除掉。
  他对了对表。他坐在床上,纵使心里奇怪地不愿意从床上站起来,但没有理由再耽搁了。他终于站了起来,做了最后两项准备工作。
  在浴室里,他已经倒好了三分之一杯的威士忌酒。他走进浴室,用威士忌酒认真地漱了漱口,可一点也没喝下去,最后把它全吐到了洗脸盆里。
  然后他取了一份折好的报纸——今天的《时代花絮》的早早版,是昨天晚上买的——把它挟在腋下。
  最后,检查了一下衣袋,他所收集来的钥匙都有条不紊地放在里面,这才离开了他的房间。
  他的橡皮底鞋走在职工专用的楼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他走下两层到了六楼,大大方方地走着,一点也不慌张。他一踏进六楼的走廊,便迅速地向左右两边环视了一下,即使被人看到了,人家也看不出他是在张望。
  走廊里静悄悄地没有人。
  奇开匙已对饭店的布局和房间编号的规律仔细观察过了。他从里面口袋里摸出641号房门的钥匙,随便拿在手里,不慌不忙地向他已经摸清楚的房间走去。
  这把钥匙是他在莫桑机场弄到的第一把钥匙。奇开匙这个人的主要特点是有一个有条理的头脑。
  641号房间的门就在面前了。他停步立定。门底下没有灯光透出来,里面也没有声音。他拿出手套戴上。
  他感觉神志更清楚了。不出一点声音,他就把钥匙插了进去,转了一下。
  门无声地开了。他拔出钥匙,走进房里,轻轻地随手关上了门。
  朦胧的曙光使黑暗的室内依稀可见。奇开匙站着不动,先使自己的眼睛适应这种微弱的光线。老练的饭店小偷所以要选择这个时刻进行活动,灰暗的光线就是一个原因。因为在这种光线下,足够看清室内,又可以避免东碰西撞,而且,如果幸运的话,还不致被人发现。还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在任何一家饭店里,这个时候的活动都处于最低点——夜班职工虽然还在岗位上,但是由于换班时间快到,已经有些松散了。日班的职工则还没有来。旅客们——甚至连那些参加晚宴的和夜游神们——都已经回到他们房间里,很可能都在睡觉了。黎明还给人一种安全感,仿佛夜晚的危险已经过去了。
  奇开匙可以看到就在前面有一只梳妆台的轮廓。右边是一张床的阴影。
  从那均匀的呼吸声音听来,躺在上面的那个人睡得正熟呢。
  首先去搜索钱的地方就是梳妆台。
  他小心翼翼地移动着,两只脚作弧形前进以便探索前面有没有东西绊着。他伸手碰到了梳妆台。手指头在台面上摸索着。
  他那戴着手套的手指头碰到了一小堆硬币。去他的!——把这些小零钱装进口袋里准得发出声音来。但是有硬币的地方就很可能有皮夹。啊!——找到了,皮夹子胖鼓鼓的,令人高兴。
  房间里突然啪嗒一声亮起了灯光。
  来得这么突然,事先没有听到一点声响,奇开匙引以自豪的机灵的头脑一时竟完全失去了效用。
  反应是直觉的,他扔下皮夹,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子面对着灯光。
  开亮床边电灯的那个人穿着睡衣,在床上坐了起来。他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怒气冲冲。
  他大声吼道,“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奇开匙站在那儿,傻呵呵地张着口,说不出话来。
  事后奇开匙认为,可能这个被惊醒的家伙也需要一两秒钟来清清神智,因而他没有觉察出这个不速之客最初的做贼心虚的反应。但是目前,奇开匙意识到已经失去了宝贵的机会,虽然为时已晚,他还是采取了行动。
  摇摇晃晃好象喝醉了酒似地,他叱责道,“我在干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我的床上干什么?”他悄悄地把手套脱下。
  “去你妈的!——这是我的床,我的房间!”
  奇开匙向前挪动了几步,呼了一大口气,喷出一股威士忌酒味,因为他方才用威士忌酒漱过口。他看到那个人退缩了一下。就象往常一样,奇开匙这时急中生智,镇静自若,以前他碰到象现在这样的情况时,常常能化险为夷。
  他知道,在这个关头,重要的是要反攻为守,否则,这位合法的房间主人一受惊就会喊救命,尽管这个人看上去象是一个能自卫的人。
  奇开匙装做愚蠢的样子说道,“你的房间?你能肯定吗?”
  坐在床上的那个人更火了。“你这个醉鬼!我当然能肯定这是我的房间!”
  “这是614号吗?”
  “你这笨蛋!这是641号。”
  “对不起,老朋友。大概是我弄错了。”奇开匙从腋下拿出报纸,他随身带着报纸,目的是使人以为他是从大街上回来的。“这是份早报,专差送来的。”
  “我可不要你他妈的什么报纸。拿着,滚出去!”
  这居然奏效了!细心策划的脱身之计又一次得逞了。
  他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说,老朋友,对不起了。不用生气,我走啦。”
  他差不多已经走出房间了,坐在床上的那个人还在瞪着眼。奇开匙用折好的手套去旋门把手。接着他开门走了出去,随手把门关上。
  他全神贯注地听着,听到房内那个人从床上起来,轻轻地走到门边,门啪嗒一声,保险链条锁上了。奇开匙还继续等着。
  他在走廊里整整站了五分钟,一动也不动,等着听房内那个人是否打电话到楼下去。知道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他打了电话,那么在抓捕开始之前,奇开匙必须马上回到自己房间里去。可是没有听到声音,也没有听到打电话。眼前的危险过去了。
  但是,后来的情况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了。
  等到天大亮了,住在641号房间的先生醒来后可能会回想起所发生的事。回想时,他可能要向自己提出一些问题。比如:某人既然是走错了房间,那为什么钥匙却能对上而走了进来?已经进来了,为什么不开灯却站在黑暗里?还有奇开匙最初做贼心虚的反应。一个有头脑的人,当完全清醒以后,可能会重新回忆那一幕情景,也许还会重新加以思考。无论如何,打一个电话给饭店管理部门以示生气,总还有充分理由的。
  管理部门——可能由一个饭店侦探来代表——马上会来辨认脚印。跟着会进行一次例行核实。要去跟住在614号房间里的人接触,并且,可能的话,还要两个房间的旅客面对面对证。双方都会发誓说过去谁也没有看见过谁。
  饭店侦探会毫不感到奇怪,但是这就证实了他所怀疑的有一个职业饭店惯窃现在还在饭店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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