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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 作者:赵赵-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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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些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可能因为常年少见光的缘故,都有一张光洁的很白很白的脸,看上去非常文弱,气质忧郁。
  每天,我会做同两趟车,坐在同一个位置。
  这个城市里,大多数人还是过着单调的生活,复印着前一天,再前一天的日子,直到复印机的墨粉渐渐用光,印出来的图案越来越淡,最后,一张白纸进去,一张白纸出来。
  谁能带来一点改变?就一刹那也好。因为,我知道我将一直过着这平庸的生活,所以,才希望,某一天,一个如同梦境的情节,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将暗地回味。
  就是那天,我急匆匆地奔向站台,地铁车门正在关启,我想要挤进那一条缝里,嘴里毫无意义地咕哝着:“等我一下等我一下。”
  我站在紧闭的车门前,没有人等我。
  我有点失望。真是很贱,没有赶上常坐的那趟车,还是会觉得沮丧。根本不去想,也许因为打乱了行程,会有意外事件,无论惊喜或恐惧。
  车尾的那个司机还站在站台上,他看着我,嘴角带着笑容。
  那并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他对我说:“要不要跟我坐在这里?”
  我呆了一呆,但顿悟时间不觉我多想,满车人在等。
  我高兴地随他进了驾驶室。
  这一趟,他是车尾,那么回程的时候,他就是车头。现在,他没什么事。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不会问“你叫什么”,他也没有开口。因为沉默,地铁隆隆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吵。我一直背冲着前进的方向,看见一截截的黑暗被抛在后方,就像,逃离。
  我开始想入非非,想,这多么像是童话,像童话里王子带着公主,骑着马离开黑暗的城堡。
  不过现在,是坐着地铁离开黑暗的城堡,也挺浪漫的。
  不过谁是王子谁是公主?我看了他一眼,他非常好看,白皙的脸,炯炯的眼睛。可我,我哪像公主啊?
  他感觉到我看他,笑一下,然后,接着低下头看报纸。
  我一直局促地坐着。脑子里却像个小疯子一样胡思乱想。
  进站,出站,黑暗,光明,人来,人往,上车,下车,真是个繁复的世界。
  到终点了,我下车,他也站在站台上。接下来,他要成为车头了。
  他们要再往前驶一段,驶到“人”字的顶端,再往回走。
  我微笑着说:“谢谢你。”
  “不用”。
  “再见”。我说。
  他说:“再见,下次跑快点,要不然,就赶不上了”。
  我用力地点着头,对着面前可能再也不会见的年轻的地铁司机。
  也许有一天当我年老,坐在午后阳光下的躺椅上,记忆里惊鸿一瞥地闪过一张苍白的脸——这足够那一个下午用了。
弟弟
  我最近一次见到立轩的真人,是在“麦乐迪”。
  也不是约着同去的。因为“麦乐迪”每间包房的门都是透明的。
  也不是因为门是透明的才看见,是因为他们那间包房里正好有个人出来,我当时又正打那儿过。
  我就看见我亲爱的弟弟,一脸痛苦状、正使着大劲儿、摇头晃脑闭着眼唱情歌,像极了便秘。
  我站在门缝那儿看着他,站了有一分多钟,他才把眼睁开。可见投入的程度。
  他看见我,脸上闪过了不好意思,咧嘴一笑,唇红齿白,大声叫:“哥,进来啊。”
  一屋时尚男女,都往门口探头探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
  他给我递了根儿烟:“怎么这么巧?”
  旁边马上有人给我点上火,我点头谢了。旁边有人怪叫:“立轩,你哥比你精神多了,你丫别混了。”
  立轩笑,我也笑。我很少见到他的朋友,尤其是娱乐圈的朋友。
  立轩说:“不新鲜,从小别人就这么说。”
  我问:“平时还唱不够,又跑这儿唱来了?还唱得挺使劲,满头汗。”
  他无所谓地甩了甩已经长到脖子的长发:“反正也没事干,就当来练练歌。”
  有人把麦克风递到我面前,“你来唱?”
  我摇头:“抱歉啊,我不会唱歌。”
  立轩看了我一眼,只是笑。
  在人堆儿里,我跟立轩不知道说什么:“你要是真没什么事,多回家看看爸妈。”
  他点点头,也没什么话说。我想,我是长子,要担负起没话找话的任务:“最近去外地演出吗?”
  “明天去沈阳”。
  立轩总是很忙,他现在还够红,穴多,爸妈想见他,或者想听他的声儿,倒不如打开电视更方便。
  以前,他没当歌手的时候,我带他出去玩,介绍说:“这是我弟,立轩。”别人就会说:“文轩,你弟比你看着体面多了,你别混了。”
  我还说:“那以后就少带他出来。”
  立轩一直就不爱说话,闷闷的,脸上老挂着个老实的笑容,是骨子里犯坏的那种小孩。那会儿除了我,恐怕没人知道他喜欢唱歌。可是,虽然我知道他喜欢唱歌,也没想到他能当专业歌手,我一直觉得他唱得够难听。
  海青说:“你对你弟最惯了。”我吃惊:“是吗?”
  “是啊”,海青说:“你跟你弟弟说话时最明显,‘如果你一定要’,那就行行行行行,你没意识到吗?”
  我想了好久,还是问:“是吗?我不知道。”
  我老觉得欠他的。立轩比我小两岁,穿我的旧衣用我的旧物上我念的学校在我的班主任门下甚至——他的初恋女友,都是我第一个马子。
  “马子”虽然是台湾话,不过叫马晓静倒正合适。马晓静的长相是中小学里最得宠的样版:圆脸浓眉大眼小嘴酒窝中等身材,外加上学习好,当年被高年级男生猛追。我一周之内劫了她八次,开始她不说话,只躲,她躲到哪儿,我自行车的前轱辘就顶到哪儿,后来她边躲边笑,再后来,就答应了。
  真的只是个马子,我跟她泡了一个礼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叽的,除了说她们班的事,最远能扯到她们年级,我烦了,就懒得再找她,她也没来找我,起初还互相“照个眼儿”,再后来,纵使相逢应不识。所以,当立轩大二那年暑假,头一次把她领进家门,我刚打厕所出来,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报纸,手里还正系皮带的瞬间,我与马晓静迅速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立轩总是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从马晓静这儿,我早就该看出来了。
  马晓静一毕业就出国了,剩下立轩一颗破碎的心让我们家里人帮忙收着。我不忍心看着立轩消沉,让他好歹找个工作,他充耳不闻,每天只关在屋里拉着窗帘听伤感的流行歌曲。二十多岁的人了,躺下半人多高站起来一人多长,让人看着真他妈于心不忍。
  我背地里骂马晓静不是玩艺,海青说:“你算了吧,男人,不能这么说自己的初恋女友。”
  “谁是我初恋女友?海青,你才是啊。”
  “那马晓静的脸蛋,当年谁第一个啃的?”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看你海青真够三八的就不能让你知道点事儿吃陈年干醋呢吧?”
  海青悻悻地说了句“放屁”,就陪我妈聊天去了。
  但谁知道我阿拉伯语说得比中国话还好的高材生弟弟立轩竟因为失恋而恶补流行歌曲而当上了歌手。
  开始我还劝阻,到底书香门第,干什么不好干嘛唱歌呀?可他说:“我乐意,轻省,挣钱又多,我喜欢唱歌。”
  我没办法,只好说:“如果你一定要唱,就唱吧,可是你的专业废了,我还是觉得可惜。”
  立轩板着脸说:“我自个儿不觉得可,就不可。”
  行行行行行。
  妈气得脸色铁青:“唱歌?何立轩,你读了十二年书,受了四年高等教育,从大学出来你居然去唱歌?”
  立轩就跟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盯着天花板。
  我劝:“妈,立轩喜欢唱,就让他唱呗。”
  海青也说:“阿姨,只要是真心喜欢的事,就让他干干试试。”
  我妈也不是善茬:“他还真心喜欢马晓静呢。”
  立轩红了以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海青也适应不过来:“这么一个木了吧叽的立轩,怎么就成了歌星了呢?你告诉告诉我,心理怎么调试?”
  再后来,随便打开电视就是立轩的时候,海青的“三八”劲更成瘾了:“说说说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立轩有过人天分的?”
  什么时候?我能告诉你吗?
  我和海青,饮食男女过着平淡生活。她爱看电视,我爱在“联众”打牌,各不相干,与世无争。
  但她最近迷上了看《绝对星内幕》,就是那种把明星请到直播间,专往人家伤口上洒盐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得涕泪横流不罢休。海青每每陪着人家流眼泪,我就说:“你省省行吗?你说,人家今年总得二十来岁吧?不是奶奶带大的就是姥姥带大的,奶奶和姥姥还有几个活着的,然后上来就问人家‘你奶奶或者你姥姥现在身体好吗’?废话人都那么大岁数了能没点病吗?”
  海青恨不得啐我一脸。
  她不知道,这个节目做立轩那期的时候,来采访过我。
  被我啐回去了。我不能容忍立轩被人这么耍弄。我打小就见不得他们欺负立轩。
  但我理解立轩,人在江湖,总有游戏规则。那天播出他那期的时候,我还是端端正正地与海青一起坐在电视机前。
  女主持人问:“立轩,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登台是什么时候?”
  立轩想了想,说:“十一岁吧好象是。”
  “是在中学?”
  “对,初一,刚上初中。”
  “能给大家讲讲当时的状况吗?”
  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屏幕上的立轩也有点不自在似的坐立不安,我起身去倒水。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可是觉得自己唱得特别难听,根本就不敢当着人唱。我哥就说,你怕什么呀?你就当着人唱一次试试,就当练练胆儿也值啊。”
  “学校那年汇演,我就鼓足勇气报名了。”
  “天天回家练,关上门,我哥当观众,我一遍一遍地练,我哥就给我指导,因为是首英文歌,我哥帮我纠正发音。练得做梦都在唱,做梦都不会唱错。”
  “到演出那天,我还化了两个小红脸蛋,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就上台了。”
  “一上台,看见台下黑鸦鸦的人,就晕场了。等前奏放完了,全校师生就听见优美的旋律,没人听见歌词。”
  主持人问:“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没张嘴。”
  “那怎么办呢?那后来呢?”主持人特别真诚地追问。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
  “后来底下就‘嗡’一声,大家都笑开了。”
  “我站在台上不知所措,连是不是应该哭都反应不过来,完全傻了。”
  主持人问:“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就看见我哥从他们班的队伍里站起来了,他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衬衫蓝裤子,也没跑,就慢慢地走上台,跟台侧放音响的老师特有礼貌地说,麻烦您再放一遍老师。”
  “然后,我哥就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前奏就响起来了。我看了我哥一眼,他根本就没看我,只是使劲儿捏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心里突然特别踏实,充满了勇气,我们俩一起,在全校师生面前,把这首歌完整地,而且是完美地唱完了。”
  我看见不争气的海青,居然和那个女主持人一样,哗哗地流起了眼泪。
  “干嘛干嘛呀?”我踹她。
  很识做的摄影师,马上把镜头推成特写,我看见立轩红红的眼圈。
  完了,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全被煽情节目打倒了。
  海青无声地啜泣着,然后一头扎在我怀里。
  一个月后,我给立轩打了个电话:“在哪儿呢?”
  “慈溪。”
  “我礼拜日结婚。”
  “好啊,”他淡淡地说:“想要什么礼物?”
  “不用了,回来就行了。”
  “要帮什么忙?”
  “不用,帮忙吃口饭。”
  立轩在电话那头笑。半天才说:“你看我那期《绝对星内幕》了吗?”
  我也笑:“你这个笨蛋。”
  他说:“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说,咱们结婚吧,是不是。”
  这就是默契。我弟立轩,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从此我在这个家庭里的至高无尚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
  人生如戏啊。
约定
  他们问:“你们为什么分手?你和志隐?”
  我总会笑着答:“没什么啊,就是分手了,可能因为有些地方不合拍吧。”
  那算不得一回事,真的一切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听完以后都这么想,包括我。
  一个月里,总会有两三个人这样问。有时我会不明白,是我交游广阔,知道我与志隐的事的人很多,还是他们记性很坏同样的问题要翻来覆去地问。
  不知道有没有人问同样的问题对志隐。不知道他怎样回答。
  以前,所有的人都说:“你与志隐,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为什么会有这样合适的情侣?”
  我也这样觉得,以前。有时候对着镜子梳头,他会从背后温柔地扑上来,抱着我。我们看见镜子里的两个人,同样微笑的唇角,同样微笑的眼角,那是相处多年的情侣才会有的默契的相同。
  其实就分手的问题,我们谈过很多次了。开始,谈到最后,两个人会伤感,第二天太阳出来,前一夜的商讨如同露水,见光即死。后来,再谈,像是儿戏,津津有味地商量,谁也不当真。最后,正式分手,两个人都傻了,不知道原来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那个夜里,电闪雷鸣,虽然身处一个亚热带城市,电闪雷鸣是家常便饭,但还是觉得这种戏剧化的场景催人泪下。
  我们没有对任何人说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没必要知会天下是一回事,那个理由确实也不可理喻——因为,志隐不肯与我结婚。
  我百分之百地肯定,志隐与我是相爱的。
  但志隐就是不愿意结婚,与我,或是旁的人,他都是不肯结婚的。
  我很想在交往这些年后,能够真正地步入婚姻生活。
  我是传统女人,认真与一个人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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