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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 作者:赵赵-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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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观察那唯一与我发生接触的东西,我开始给它们归类,通过对它们的斟别,去判断它们的主人。
一个手不漂亮的人,就算他开着再好的车,我也从心眼儿里看之不起。
对于我来说,手是心灵的窗户。
晚上,我总到家原来的地方转悠。那里迅速地起了一大片工地,我看着他们从地基开始,到现在,一幢幢漂亮的TOWNHOUSE在黑夜里静静伫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外立面,竟然能反射出淡淡月光,我在工地上一站良久,觉得月光如水。
水总是很慢地流,日子也是很慢很慢地过着。
父亲常说,这个地方的风水很好。好吗?我冷笑,那也要看什么人住在这里吧?穷人住在好风水的地方,又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这一区穷人,还不是被从风水好的地方赶走?
父亲还说我的眼睛长得好,我不知道,但我的视力很好,那些驾车人从钱包里一掏钱,我就能看到掏的是十块还是五块,或者一百,我就迅速地准备好要找的钱,在他们递给我钱的同时,我把票和要找的钱一次交给他们,省得伸第二次手。甚至我还能看清他们钱包的大概样子。
同事喜欢研究车型。交会不过短短瞬间,但他们会盯着老远开来的车,一旦发现一款没见过的,会兴奋一天。
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研究那些人的手。手是有表情的,但车没有。
一双足够美丽的手,才会吸引我的视线至他们的脸。
那天,我见到了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手。
至今,仍然像慢镜头一样,可以清楚地在眼前播放无数次。
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燥热。
蝉鸣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高速路很宽,柏油路面被毒热的太阳照出一层水蒸汽,远远看去,地上如同积着一汪汪水。远处绿得发黑的树,更将收费站映衬成一个孤岛。
高速路收费以来的第一个夏天,我告诉自己要去适应它,你不知道你要在这孤岛上待到什么时候我对自己说。
头上的电扇,摇头晃脑吹来吹去,只是把热风从这头吹到那头。
一支雪白的手伸了过来。
她掏钱的时候,我已经看见中指上一枚硕大的金色的戒指,心里正在说着“俗”,那支雪白的手便慢慢地,伸了过来。
我完全被吓呆了。
美好的东西,太美了,也会吓到人的。你会懂的。
当然,在她看来,我那一呆,只是一瞬间。
我先看见了那支戒指。那是一枚比顶针还要长的戒指,金的,那样瘦长,几乎裹住她关节以下的中指。我可以看到的那面上刻着仿宋体的“福禄”,想必下面两个字是“寿喜”。
福禄寿喜,那样俗气的四个字,喜气洋洋的四个字,却被打造得如此诡异和清秀。
我肯定这支戒指是订做的,因为它的主人的手指,细瘦有异常人。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甚至我可以感觉到,在我的惊异莫名的注视下,血管轻轻地、突突地微跳。
她的手很瘦,比一般人的手要瘦四分之一,皮肤极白,没有留长甲,没有涂寇丹,指甲修得圆圆的,很干净。
我说:“你好。”
她说:“你好。”
我看她的脸。
收费亭比较高,她并没有仰头看我,她看的,也是我的手。
她应有张圆脸,脑门饱满地高涨着,因为我比她坐得高的缘故,那个角度,看上去更加饱满。
甚至我能感觉到,她是个神采奕奕的姑娘。
但是,却有那样一支无精打彩的、落寞的手。
我不能再耽搁更长的时间,把票递过去:“再见”。
“再见”。她对着我的手说。
然后,她开远了。
整个一个下午,我都在想着那支手。它柔弱得如同树的枝条,白得像生命即将离去。
还有那样一个突兀的戒指。
那完全是一支厌世的手,却讽刺地配着“福禄寿喜”。
再见这支手,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仍然是“福禄寿喜”。我的心狂跳,我死死地盯着她的手。
手背靠下方,有一颗极淡的褐色的痣。
下班,查麻衣相,说手背上有痣,是福气。
她开一辆蓝色的车。我不懂车,但我喜欢她开的那款车,那款车很常见,很低调。因为她开着这样的车,我觉得,那款车很有气质。
隔天,我又见到她。这次,她没有戴“福禄寿喜”,我也一眼认出了她。
仍是很热的一天,阳光正正地照过来。
递给我钱的一刹,她仰起脸,用右手拉下挡光板。
我看见她的脸,有一点点美,不是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那美是不够的,不够艳,不够亮。她的脸美不过手。
然后,她的眼睛扫过我,我没来得及躲避,她的目光也没有停留,是很茫然地扫过。
我很想知道她的职业。怎么样才能拥有那样的处子似的手,我敢肯定这双手没有做过任何粗重的活。
渐渐我发现了她出没的规律。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她就会出现在高速路口。她是从那片别墅区拐过来的。
很可惜我不当晚上的班,不知道她是几点回家。
现在,晚上再到别墅区去很麻烦,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保安会阻拦外人进入。
我常在那边遛达,与他们打个招呼,其实是可以进去的。但我总担心他们会问我为什么要到里面去走?难道只为了我的家以前就在这里?我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想不清楚。
以前,可能是的。但现在,我很想知道那个长着漂亮的手的女孩是不是住在我家的“遗址”上。
我就会沿着别墅区的墙根散步。
别墅区很大,走完一圈几乎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里面很静,很没人气似的。
我一边走,一边会想很多问题。
我最近看了一套影碟,叫《欲望城市》,那里有一个叫夏洛特的女子,有一双非常美的脚,而她又非常喜欢买鞋子。某次,她明知道买不起,还是禁不住诱惑,而进到一家很贵的鞋店,试穿橱窗里那双漂亮鞋子,她只想试试,但卖鞋的那个男人,因为爱她的脚,坚持把鞋送给了她。后来,夏洛特经常到那家鞋店去试鞋,男子也经常低价把那些漂亮的鞋半卖半送。她试鞋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有满足,有挣扎,像是欲望得到发泄后,那种表情。
后来,夏洛特的女友坚持让她把鞋退还给那个她们认为不正常的男子。
那是“恋脚癖”吧我想。
然后,我想,我是不是有“恋手癖”?
我想了很长时间,然后得出结论:不。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有好看的手,这是她们应该做的。
我看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双手,我很欢喜,但我不会激动成那样。
我承认我想握一握那双手,稍微用力,感受到手骨被挤压。
我喜欢看书里说“柔若无骨”,一定就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一个女人,没有一双美丽的手,就绝对称不上美女。
还有,一双美丽的手,戴什么样的饰品,也是非常有故事的。
福禄寿喜。
一双弱手,能表现出欲望,能勾起人的怜惜。
我不知道该跟谁说我的想法,我总不能对我的哥们儿说:“我迷上了一双特别漂亮的手……”。
那女孩消失了一阵。
风里慢慢有了遥远的凉意。只一点点,感受不到,但我闻到了。
我闻到秋天的气息正在急急地赶过来。
她又出现了。
她戴了一个奇怪的戒指。那是一个银戒,银色的底座和环,但上面镶了一块白瓷,很大的白瓷,白瓷上,印着一只蓝色的猫头。猫的表情很严肃,像一个人。
也许是因为白瓷片的反衬,看上去她的手黑了一点。我注意到,她的脸也黑了一点。
也许是出了趟远门,到什么地方去旅游了吧。
女孩的脸仍然那样饱满,有点麦色的皮肤,让她显得心情愉快。
但是,她手上的东西,却仍然那样诡异。
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极端美丽的手,所以,才会在手上戴千奇百怪的东西,把人的视线都吸引到那里。
月亮很大,很圆,看上去很低。
墙里的湖面上,抖抖索索着它的影子。
那辆蓝色的车,就停在湖边一栋房子的车库里。
青蛙的叫声,在夜里传得很远。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路过收费站,摇下车窗时,车里传来巨大的电子乐。
这个女孩,似乎总是听收音机,好几次,我听见铿锵的声音:路——况——信——息——。
除了手上的风景,她显得那么平常。
所以,我觉得她聪明。
这样年轻,住在这样昂贵的地方,懂得享受,懂得欣赏。懂得自己的美丽所在。
我想象着,我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与她面对面地相遇。
应该会有那样一天吧?父亲说,只要你想的,你就会下意识地祈祷,你就会下意识地制造机会,你一定会让想的,成为真的。
高速路口的收费站,时常也会有一些车坏在那里,车主就会打电话叫救援车。我们就在岗上看着,没人会去帮忙,大家心照不宣地敌视他们。
但她没有过。如果她的车坏在那儿,我一定会去帮忙。
但我觉得她是个心思细的人,心思细的人,不会犯这种错误。
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我就想知道她是干什么的。
这不叫爱情。那太俗了。这叫迷恋。
是不是也差不太多?
白天,我在岗内,她在岗外。
晚上,我在墙外。她在墙内。
可以看见不可以触见更不可想见的生活。
父亲打电话叫我回家。他说不知道我一个月才露回脸儿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还爱上这个工作了吗?
我回了,我从来都是个听话的人。我知道他又要给我介绍对象,他已经为我介绍了五六个了。
父亲总问,为什么连话都没怎么说过,根本就不了解人家,就拒绝。
不用了。
因为她们的手,都非常的难看。粗大,粗糙,不够干净。有的看上去马马虎虎,但一握,硌手。我就知道,这都是些粗姑娘。
我不是指她们的职业,她们的工作都还可以。可是,我说过,手是心灵的窗户,她们的心,肯定也粗。
我想要那样一双手,柔若无骨,雪白,我会攥着那样一双手,放在胸口,什么都不让她做,好好疼她,地老天荒。
我回家了。家里坐着小青。
小青的手,有点紧张地扭在一起,因此,骨头显得特别明显,是细弱的骨头。
我像终于找到了丢了很久的东西一样,伸出手。
小青有点吃惊,有点窘地伸出手来与我握。
我没有特别用力,但捏得足够了解一双手的质地。
小青的手,白皙,修长,骨感。
我和小青是春节结的婚。
还休了一周的婚假。我们到三亚去旅游,每天在海滩上暴晒,她黑了好多,笑嘻嘻地问:“你怎么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我就拉过她的手,说:“你的手,真漂亮,像是以前见过的。”
她就很快地抽出手来,打我:“贫嘴滑舌的。哪里见过?”
小青是个小学老师,教音乐的。
我最喜欢放学以后,坐在音乐教室的小椅子上,看她弹钢琴。她和钢琴沐浴在夕阳里。她的手在黑白的琴键上灵巧地按动,有一些灰尘,被琴声激醒,也在阳光里活泼地跳动着。
我不再在别墅的墙外散步,每天下了班,我都去接小青下班。我小心地攥着她的手,放在我兜里,像小心地放好一个秘密,回家。
我们的手,在黑暗的兜里,互相抚摩。
小青的手上,有一枚小小的金戒指,方的,上面写着四个小字:福禄寿喜。
报应
那天晚上很冷。
车里的液晶表显示,已经快到三点。
刚刚把工商局那个傻逼送回家。他喝得很好,很高兴,到最后也不是那付眼往上翻、生人勿近的样子了。我频频劝酒,面带巴结的微笑,上完洗手间一照镜子,镜子里的人还挂着
那样的笑,想吐。
我留了他所有的电话,单位的,家里的,呼机号,问到手机号时,他一翻白眼说:“我没有手机。”
“噢噢噢没关系”我一边点着头一边心里恶骂:傻逼你丫就快有了。
我的财务出了点问题。但问题是,哪一家的财务没有问题?
女人真可怕,我不过劝退她,她就凭借以前在公司掌握的大批资料,到“工商”那儿把我给“点”了,罪名叫“违规经营”。
我喝了不少,但这些年来,一下班,我的生活内容跟“三陪”差不太多,酒量无极限。
在他家门口,我还特意从车上下来,与他握手,一直目送他进了楼道。
脸上的笑,才一点一点褪下来。
很累。我点了根儿烟,靠在车边抽着。
天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下雪的。
第一片雪落在我眼皮上,细小的冰镇感觉惊了我,我打了个机灵,抬头看天。
天空很黑。
细密的雪粒像巨大的灰尘一样从天而降。路灯光发红,光里笼罩的那些雪,像有生命一样,带着巨大的孤独感受向我兜头而来。
我的心情已经降到这一年来的最低点。
虽然喝了很多,我仍然开得很快。
长安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车,大部分的霓虹灯也相继灭了,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在夜深时分还招徕生意。在北半球最安静的夜里,只有我,跟只疯了的耗子似的,仍要为自己的生计苦苦奔波。
从天安门向西,第十九个红绿灯左拐,就到家了。
深夜的长安街,那些红绿灯仍然劲头十足、不管路况地自顾自闪着。开车的人都知道,在这条著名的大街上,只要遇到一个红灯,那么之后每一个路口,红灯接踵而来。
我恨那个老女人吗?
不,是她恨我。是我把她轰走,她恨我是应该的。这些接踵而来的报应,是我份内的。
我只是没想到她恨我的程度有这么深。
想到曾经与她的肌肤之亲,一股酒糟味儿自腹部“轰”地一声直抵脑顶。
在第十一个红绿灯,我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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