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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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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怎么讲?”
“说来话长。”
“讲给我听听。”
“恐怕要吓坏您的。”
“另外举个理由吧。”
“至少请等到这个故事告一段落了再说。”
“好极了。我爱听有头有尾的故事。但先告诉我你们怎么认识他的?是有人把你们介绍给他的吗?”
“不,是他把自己介绍给我们的。”
“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我们离开您以后。”
“谁做的中间人?”
“说来也十分平淡无味,是我们的旅馆老板。”
“那么,他和你们住在伦敦旅馆了?”
“不但同住在一家旅馆,而且同住在一层楼上。”
“他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当然知道罗。”
“基督山伯爵。”
“那是种什么名字呀?这可不是个族名。”
“不,这是一个岛的名字,那个岛是他买下来的。”
“而他是一位伯爵?”
“一位托斯卡纳的伯爵。”
“哦,那一点我们还是不谈了吧,”伯爵夫人说道,因为她本人就是威尼斯历史最悠久的一家贵族出身的。“他是怎么样的一种人呢?”
“去问马尔塞夫子爵吧。”
“您听着,马尔塞夫先生,我在听您指教呢。”伯爵夫人说。
“夫人,”阿尔贝答道,“要是我们再不觉得他的为人有趣,我们也实在太难讨好啦,一个交往十年的朋友也不会象他这样待我们更好的了,他态度高雅,应付巧妙,礼貌周到,显然是一位交际场的人物。”
“嘿,”伯爵夫人微笑着说道,“依我看那位僵尸只不过是一位百万富翁罢了。你们没有看见她吗?”
“她?”
“昨天那个希腊美人。”
“没有。我想,我们听到了她弹guzla琴声音,但人却没有看到。”
“你说没有看到,”阿尔贝插嘴说,“别故作神秘了吧。那个戴蓝色半边面具,坐在挂白窗帘窗口的人你当她是谁?”
“这个挂白窗帘的窗口在什么地方??伯爵夫人问道。
“在罗斯波丽宫。”
“伯爵在罗斯波丽宫有三个窗口吗?”
“是的。您有没有经过高碌街?”
“经过了。”
“好了,您有没有注意到两个挂黄缎窗帘的窗口和一个挂白缎窗帘上绣红十字的窗口?那就是伯爵的窗口。”
“咦,他一定是一个印度王公啦!你们知道那三个窗口要值多少钱?”
“得两三百罗马艾居吧!”
“两三千欧!”
“见鬼!”
“他的岛上有这么大的出产吗?”
“那里是一个铜板都生不出来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买下它呢?”
“只是为了一种狂想而已。”
“那么他真是一个奇人了?”
“的确,”阿尔贝说,“在我看来,他多少有点怪僻。假如他在巴黎,而且是戏院里的一个老观众,我就要说他是一个把世界当舞台的愤世嫉俗的丑角,或是一个读小说着了迷的书呆子。的确,他今天早晨所演的那两三手,真大有达第亚或安多尼的作风。”
这时,来了一位新客,弗兰兹就按照惯例,把他的位置让给了他。这一来,话题也转变了,一小时以后,两位朋友已回到了他们的旅馆里。派里尼老板已经在着手为他们弄明天化装的衣服,他向他们保证,一定会使他们十分满意的。
第二天早晨九点钟,店主走进弗兰兹的房间,后面跟着一个裁缝,裁缝的手臂上搭着八九套罗马农民的服装。他们挑选了两套一式一样合身的服装,然后叫裁缝在他们每人的帽子上缝上二十码左右的缎带,再给两绺下层阶级在节日时装饰用的各种颜色的长丝穗。阿尔贝急于想知道他穿上这套新装以后究竟风度如何。他穿的是蓝色天鹅绒的短褂和裤子,绣花的丝袜,搭扣的皮鞋和一件绸背心。这一漂亮的打扮简直使他帅劲十足。当他把风流花阔带围到腰上,戴上帽子,并把帽子很潇洒地歪在一边,使一绺丝带垂到肩头上的时候,弗兰兹不得不承认那种装束颇富于自然美。所谓自然美,是指某种民族特别适宜于穿某种服装而言,譬如说土耳其人,他们以前老爱穿飘飘然的长袍,那是很富于诗情画意的,而他们现在穿的是纽扣到下巴的蓝色制服,戴上红帽子,看上去活象一只红盖子的酒瓶,不是难看透了吗?弗兰兹向阿尔贝恭维了一番,阿尔贝自己也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微笑。他们正在这样打扮时,基督山伯爵进来了。
“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令人高兴,但完全自由有时更让人高兴。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支配。店主也许告诉你们了,我另外还有三四辆马车,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车子坐的。请随便用吧,用来去玩也好,用来去办正经事情也好。”
两个青年很想谢绝,但他们又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拒绝一个这样正合他们心愿的好意。基督山伯爵在他们的房间里呆了一刻钟光景,极其从容地谈论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已经说过,他对于各国的文学是很熟悉的。一看他客厅里的墙壁,弗兰兹和阿尔培就知道他是一个美术爱好者。而从他无意间吐露的几句话里,他们知道他对于科学也并不陌生,而对药物学似乎尤其感兴趣。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因为,用派里尼老板非常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了他,他接受了他们的歉意,神色之间表示他很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阿尔贝被伯爵风度给迷住了,要不是伯爵曾显露出对科学方面的知识,他真要把他看成是一个老牌绅士了。最使他们高兴的是他们可以随意支配那辆马车,因为昨天下午那些漂亮的农民所乘的是一辆非常雅致的马车,而阿尔贝对于要和他们并驾齐驱,并不感到遗憾。下午一点半时,他们下了楼,车夫和跟班在他们化装衣服上又套上了制服,这使他们看来更滑稽可笑,同时也为弗兰兹和阿尔贝博得不少喝采。阿尔贝已把那束萎谢了的紫罗兰插在了他的纽扣眼上。钟声一响,他们就急忙从维多利亚街驶入了高碌街。兜到第二圈,从一辆满载着女丑角的马车里抛来了一束新鲜的紫罗兰,阿尔贝马上明白了,象他和他的朋友一样,那些农民也换了装,而不知究竟是由于偶然的结果,还是由于双方有了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以致他换上了她们的服装,而她们却换上了他的。
阿尔贝把那束新鲜的花插在了他的纽扣眼里,但那束萎谢了的仍拿在手里。当他又遇到那辆低轮马车的时候,他有声有色的把花举到他的唇边,这一举动不但使那个抛花的美人大为高兴,而且她那些快乐的同伴们似乎也很欣喜若狂。这一天象前一天一样愉快,甚至更热闹更嘈杂些。他们有一次曾看到伯爵在他的窗口里,但当他们再经过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不用说,阿尔贝和那个农家美女之间的调情持续了一整天。傍晚回来的时候,弗兰兹发现有一封大使馆送来的信,通知他明天就可以光荣地得到教皇的接见。他以前每次到罗马来,总要恳求并获得这种恩典,在宗教情绪和感恩的鼓舞之下,他若到这位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圣·彼得的继承人脚下去表示一番敬意,就不愿离开这基督世界的首都。所以那天,他没多少心恩去想狂欢节了,因为格里高利十六虽然极其谦诚慈爱,但人一到了这位尊严高贵的老人面前,就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敬畏之感。
从梵蒂冈回来的时候,弗兰兹故意避免从高碌街经过。他那满脑子虔诚的思想,碰上狂欢节这种疯狂的欢乐,是要被亵渎的。五点十分,阿尔贝回来了。他高兴极了。那些女丑角又换上了农家的服装,当她经过的时候,她曾抬起了她的面具。
她长得很漂亮。弗兰兹向阿尔贝表示祝贺,阿尔贝带着一种当之无愧的神气接受了他的贺喜。他已从某些蛛丝马迹上看出那个无名美人是贵族社会中的人。他决定明天就写信给她。弗兰兹注意到,阿尔贝在详详细细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想要求他做一件事,但他又不愿意讲出来。于是他自己便声明说,不论要求他作出什么牺牲,他都愿意。阿尔贝再三推托,一直推托到在朋友交情上已经说得过去的时候,他才向弗兰兹直说,要是明天肯让他独用那辆马车,那就可算帮了他一个大忙,阿尔贝认为那个美丽的农家女肯抬一抬她的面具,应当归功于弗兰兹的不在,弗兰兹当然不会自私到竟在一件奇遇的中途去妨碍阿尔贝,而且这次奇遇看来一定能够满足的好奇心和鼓起他的自信心。他确信他的这位心里藏不住事的朋友一定会把经过的一切都告诉他的,他自己虽然在意大利游历了两三年,却从来没机会亲自尝试一个这样的经历,弗兰兹也很想知道遇到这种场合应该怎样来对付。所以他答应阿尔贝,明天狂欢节的情形,他只能从罗斯波丽宫的窗口里看看就行了。
第二天早晨,他看现阿尔贝一次又一次经过。他捧着一个极大的花球,无疑把它当作了传递情书的使者。这种猜测不久便得到了确定,因为弗兰兹看到那个花球(有一圈白色的山茶花为记)已到了一个身穿玫瑰红绸衫的可爱的女丑角手里。所以当天傍晚阿尔贝得意洋洋地回来了,他不单是高兴,简直有点要热昏了头。他相信那位无名美人一定会以同样的方式答复他。弗兰兹已料到了他的心思,就告诉他说,这种吵闹使他有点厌倦了,明天想记账,并把以前的账查看一遍。
阿尔贝没有猜错,因为第二天傍晚,弗兰兹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折拢的纸,兴高采烈地挥舞着走了进来。“喂,”他说,“我没猜错吧?”
“她答复你了!”弗兰兹喊道。
“你念吧!”她说这句话时的神气是无法描述的。弗兰兹接过信,念道:“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特飞西街下车,跟随那个夺掉您手中的‘长生烛’的罗马农民走。当您到达圣·甲珂摩教堂第一级台阶的时候,务必请在您那套小丑服装的肩头绑上一绺玫瑰色缎带,以便借此辨认。在此之前,暂不相见。望坚贞和谨慎。”
“怎么样?”弗兰兹一读完,阿尔贝就问道,“你觉得如何?”
“我也这么想,”阿尔贝答道,“恐怕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你只能一个人去参加了。”
原来弗兰兹和阿尔贝在当天早晨曾接到了那位大名鼎鼎的罗马银行家送来的一张请帖。“小心哪,阿尔贝,”弗兰兹说道。“罗马的贵族全体都会到的。假如你那位无名美人是上流社会中的人,她也一定会到那儿去的。”
“不管她去不去,我的主意已定了。”阿尔贝回答说。
“你读过那封信啦?”他又问。
“是的。”
“你知道意大利中产阶级的妇女所受的教育是多么欠缺吗?”
“知道。”
“那好吧,再读读那封信吧,瞧吧那一手字,再找一找有没有白字或文句不通的地方。”那一手字的确很漂亮,白字也一个都没有。
“你是个天生的幸运儿。”弗兰兹边说边把信还给他。
“随你去笑话我吧,”阿尔贝答道,“反正我是堕入情网了。”
“你说得我心慌啦,”弗兰兹大吼道。“这看我不仅得一个人到勃拉西诺公爵那儿去,而且还得一个人回佛罗伦萨哩。”
“假如我那位无名美人儿的脾气也象她美丽的容貌一样柔和,”阿尔贝说道,“那我在罗马至少还要住六个星期。我崇拜罗马,而且我对于考古学一向很感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的奇遇,我看你就很有希望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啦。”
无疑阿尔贝很想严肃地讨论他加入皇家学会的资格问题,但这时侍者来通报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阿尔贝的浪漫经历并没有影响他的胃口。他赶紧和弗兰兹一同入席,准备把这一场讨论留到晚餐以后。用完晚餐,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看见他了。派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了。他昨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才回来。他真是个可爱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经有二、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神态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兰兹眼中是一个谜。伯爵一定看出来了认识他,可是他却从不吐露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兰兹呢,他虽极想提一下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他深恐一经提起,会引起对方的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所以他也只能只字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兰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的。这一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
弗兰兹已渐渐习惯了伯爵那苍白的脸色,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种苍白的确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不得不承认他脸上的那种严肃美,那种美的惟一缺点。或更确切地说,其主要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真可谓拜伦诗里的主角!弗兰兹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令人生畏的脑袋装到曼弗雷特的肩膀上或勒拉的头盔底下去。他的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说明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一件痛苦的事;他有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人的心,从他那高傲爱嘲弄人的上唇里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把他所说的话印入听话人的脑子里。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了,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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