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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道德经讲义-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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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四句是总结道德修养的功力,治人事天的德用,是“有国之母”,是“长生久视之道”。积大德之圣人,虽然不求有天下国家,但天下国家未尝不有。此非圣人有求而有,也不是世人因有国而归之,盖是因为有“国之母”——大道之故。大道本源生成宇宙天地,养育天下万物,万物不能无道而自生,天地不能无道而自立,故道为天地万物之母。圣人重积德而深全其道,故圣人之“事天”、“治国”之道长久。道为国之母,治国者只有不违国母之道,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长久者”,就是开创万世不朽之事业,成古今不易之道德,合天地而长存,历古今而不变。 
  “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世间一切事物的本源谓之“根”。譬如树木之耸立,因有其根而固;瓜果结实之处谓之“蒂”。瓜果因有其蒂,才能开花结实;籽实下种,又能开花结果,籽籽相接,长生不断。树木之生,因其有根,故能枝叶茂盛而长生。 
  此处是太上以树木花草的长生,取喻“国之母”,犹如果木之有根蒂。国之有道,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天地可以变化,“1”者却不改易,劫运虽变迁,“长生”者而不迁,是因其起源于先天之先始,运行于后天之后,根植于大道之本源。所以没有止息,从不间断,皆因其厚德积深,可以直通于宇宙本源,故才有根深叶茂、长生久视之验。文中所言“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正是此义。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论述治国事天的根本法则,示人立本穷源。世间万物,非深根固蒂,则不能安身立命,更不能长生久视。治国与修身的根本,全在于积德重德,没有厚德作基础,则不能治人事天。国若不从其母,国本不立;人若不从其母,则身命难安;修真者不立其母,则德难备,道难就。既得其母,则子之道不求自立。所以古之圣人,以道自足,以德自守。德之内,不敢以私智去治人;德之外,不敢以二心去事天。此皆是以心德尽道,以道从母之体用,以德从母之功力。 
  从母德就要抱元守一,终日若愚,正己感人,朝夕早服。重积德,从母道,不有一刻间断,从母之心力,须臾不离。因积德功深,必能融天地之理;因养德日久,故能尽事物之变。以此观之,修德进道至此等地位,则心与道合,德与天同,世俗之人岂能知其穷极乎? 
  修真理法学的五个修证层次,“我法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正是遵从太上所概括的复返先天自然大道的修证法则。“法于母”,从天下国家大范畴而言,“母”就是大道本源。人与万物皆由大道所生,故道是万物之母。人要复归大道本源,必须经历四大阶段。人之命体,是“一炁含三”的产物。从父母身上获得的精华——先天真一之炁,从父母祖系中继承的显隐生理组织遗传信息而成形骸,经过母体十月怀胎,在呱呱落地的瞬间,一点灵光入体,构成了人体生命的显隐两大系统。 
  人身的一切,皆是天地所赐,父母所给,在母体孕育,得母乳汁滋养。在逐渐成长中,吸取宇宙天地之母的元炁,完成由婴儿至成年的发育过程。至十五、六岁先天一破,落入后天,离母体愈来愈远,直至走完人道过程。“我法于母”,就是首先要在三元与三源系统,复返到婴儿、胎儿的先天状态,在修心养性、摄身养生两方面,都具有母性的德行,做一个真正的善人、仁人,做一个合格的有益于人民的人。像大道母亲那样,真诚无私地关怀爱护所有的众生,像天地母亲那样宽阔的胸怀,培养自己的心性。世有“可怜天下父母心”之说,可见母性之伟大! 
  “母性”,就是“道性”、“佛性”的同义语,是德善、慈悲、宽容、谦让等真善美德的完整体现,是天下一切美好、温暖、无私之德的象征。因此,首先应该效法母亲慈善的天性,继承父母的优良品德,孝顺报答天地父母、生身父母的恩德,以一颗善良之心,爱人民,爱国家,爱众生万物,完成“法于母”的德化过程,再依次投向一个个新的母亲的怀抱——大地之母、天之母、道之母、自然之母,逐级完成性命系统中三元返归和三源再造,复返回归自然大道母亲的怀抱,与道合真,则“治人事天”,皆可“根深蒂固”,永立于“长生久视”之道。     
治大国章第六十  
  【治大国,若烹小鲜。】   
  “治大国”,万乘之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谓之“大国”。小鱼称作“小鲜”。大国能顺天理,安于本分,以德养民,以卑下自处。小国人少事少,所以治之较易。大国则与小国不同。大国地域宽广,人多势众,头绪繁多,民强国富,势极位尊,民风易于奢侈,国政易于贪婪,所以治理较难。 
  “如烹小鲜”,大国虽然难治,但若有明道之圣君,即使国再大也不难治。大道之理,大中有小,小中有大,观大若小,视难如易。若以道德化民心,以无私为民谋利,以无为施之以政,民虽众多,则心皆以道而一之;政事虽多,以德化而万事归一理。所以国虽大,其治理却若烹小鱼一样简单。小鲜之鱼,烹烧时的火候,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烹时先后缓急得当,则鱼全而肉不溃。倘若不知火候,不懂操作规程,妄用搅动,鱼肉必然溃烂,鱼形必不得其全。所以鱼虽大小不一,其烹调之理却相近相通。 
  烹鱼之法与治国之道,其事虽异,其理却同。治大国者,不以异政乱民心,不以私智乱国政,国有道而民有德,则必然国泰民安。民之在国,犹如鱼在大海一般,若能回归大道,自由自在,其性必复归于天然。治国者若能如烹鱼之法,知阴知阳,知进知退,知火候之机微。以道德化民,以中和之道治国,则民物之理相通,民物之情自知。随宜顺理,国无论大小,则治之皆不难也。故在圣人眼里,无论天下万国,治之则如烹小鱼那样简单容易。此即“治大国若烹小鲜”之真义。   
  【以道莅(lì)天下,其鬼不神;】   
  上文言“治国若烹小鲜”,并非因治国者有奇术异政,皆因有道之圣君,“以道莅于天下”,以道为国之母而施治国之政也。“莅”者,临也。临事而治谓之“莅”。天地之间的万物万事,皆有阴阳,皆是大道运行的变化而已。君臣父子、民情万物,皆莫非道德之理。若能使民与万物各成其性之正,各得其道之理,存之于心,行之于事,皆合自然之道。若能持德修身,以德治国,即可得天下自然之理。圣君能以道德持身,阴阳鬼神,皆会处其正而不邪。天下国家,因得其理而不乱。万物万民因有心德,而莫不尽性情之正。天下之事,莫不得其正之宜。天时因感圣人之道,莫不循道之轨。阴阳鬼神感于圣人的正道,莫不遵行自然规律。所以“其鬼不神”。 
  所谓“其鬼不神”,是因圣君以道莅天下,阴阳各得其正,故鬼阴之灵,不敢置于神明之上。“不神”之义即如此。以上所述,皆是圣君以道莅天下,天道行世感应之机于此。倘若不能以大道莅天下,上下失衡,阴阳错位,正邪颠倒,人鬼失位,小人之道日盛,君子之道日衰。或上弱下强,或臣行君事,正负相反,鬼气乖张,妖邪作乱,鬼阴之气未有不假逞神而作怪者。此皆是不能“以道莅天下”之验证。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上句所说的“其鬼不神”,并非其鬼不行鬼道而神之,盖因天地皆是正道之气,鬼归其正,不敢犯人。因鬼神各得其正,各得其理。故文中言“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民”。所谓鬼神者,乃是古人对阴阳二气良能之称谓。所谓“鬼”之道,即得其阴气之正;所谓“神”之道,即得其阳气之正。所谓“鬼之不神”,正是阴得其阴之正理,行其阴柔之道,故阴不欺阳。所谓“神不伤民”,是阳气得其正理,行其阳道,阴阳和顺,各归其正,所以鬼阴不能欺神阳,皆是归服于道也。鬼阴之道既屈且柔,若能静而处正,不越其轨,自当不反欺于神。 
  “其神不伤民”者,盖因阳之道既伸,正气当位,邪不干正,自然不伤于民。阴阳各安其分,各从其事,各得其理,各守其道,互为体用,相辅相成,可利天下万物,不因其失正而为害天下。鬼神之所以得正,阴阳之有序化运行,皆是圣君以道莅天下的结果。若莅天下者背道失德,恣情纵欲,民心乖张,民风日下,必然干扰阴阳正气之和,导致天地阴阳二气秩序紊乱,正反颠倒,阴阳失调。虽阴阳(鬼神)无心伤人,但阴阳之中气失真,邪妖之气必然乘隙加害,其鬼未有不害人者,其阴未有不欺阳者,其阳过刚未有不伤民者。因天地阴阳失衡,于是暴风骤雨,旱涝之灾,地动山崩,瘟疫虫害等等自然灾害相继而生。“鬼神”如此加害于民,并非“鬼神”之过,皆因正道不能莅天下,人心失正,阴阳失衡,主宰者失去调控,故才有所谓的“鬼神”祸乱之害。   
  【非其神不伤民,圣人亦不伤民。】   
  此二句是继续伸明上句之义。上句所谓“鬼之不神”,是因为“神之不伤民”;“神不伤民”,是因“圣人亦不伤民”。所谓神之为“神”者,是因其得天地阳气之正;圣人之为“圣”者,是因其得天地之正理。神明(阴阳)以正气施化于天地,圣人以正理设教于天下。天地的正气存养于圣人之心,圣人的正理妙合于神明之德。所以圣人养民爱物,有无为治化之功;神明护国爱民,有阴阳莫测之妙。神明之正气无处不有,圣人之正理无所不化。 
  圣人以德为心,以不伤民为心,所以圣人之心合于鬼神(即自然)之心;鬼神之德合于圣人之德,故鬼神亦不会伤民。圣人与鬼神相得,与阴阳理气感通,天下国家必能久治,万民万物皆能久安。文中“非其神不伤民,圣人亦不伤民”,即指此义。   
  【夫惟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所谓“两不相伤”,是说人得治于真阳而正,鬼得治于真阴而正;人得真阳而能全其性命,鬼得真阴而能保其精神,“故德交归焉”。 
  文中所谓之“鬼”、“神”,无非是阴阳正邪的譬喻而已。神之在天,以生物为德;圣之在位,以养民为心。神之所以为“神”者,因其有善应之能,所以可以变化而不测;圣之所以为“圣”者,因其有厚德,所以可以善治而无为。神以不测之变应于天地间,其德所以无穷;圣以无为治于天下,其德所以广大。德无穷,是神不伤民的显应;德广大,是圣人不伤民之功力。所以圣人与神明之德不异,此即所谓“交归”。“交归”也就是同归于德之谓。 
  圣人之德与神明之德理气合一,皆来自大道本源,运行于天地之间,所以天地“交归”。天地因交归而合德,日月交归而合明,五行交归而五气有序,六气交归而六气相生,鬼神交归而各行其正,阴阳交归而阴阳流通。是故天地之阴阳,鬼神之吉凶,莫不各得其正;家国之理乱,民物之安危,莫不各得其正。由此可知,圣人、天地、日月、五行、六气、阴阳、鬼神、国家、民物等等德之“交归”,就是天下万物之德交归于一德,交归于一道。到此天地,治天下、治万国皆如烹小鲜。 
  所谓“两不相伤”,亦是德之交归而合道之义。鬼神皆是秉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其所为。阴阳之气,散则万有,人不可见;敛之一无,人不知其无。其变化往来,屈伸相感之妙,人不可得知。但圣人可以感通鬼神,因圣人心无一毫私我,性无一物欲妄,所以道合阴阳,德应鬼神,能一于天地万物之理,能一于鬼神祸福之机,以道莅于天下。如春风和气充塞于天地之间,万物感应而莫不各得其理,莫不各正其性。此非圣人有心而为,而是圣人大德的自化。由此可知,圣人尽己之性,即是尽众生万物之性。 
  人之有身,如天下之有国,心为一身之主,如一国之君王。身中之阴气屈而不伸,身中之阳气伸而不屈,此即是人身中的阴阳之道。若能认得道为性之本,性是心之源,以道德立性命之根基,以神气施阴阳之造化,以德防危,未尝不是烹小鲜而治大国。修善积德,去阴增阳,修爻补漏,未尝不是莅大道以正鬼神。了悟此义,性命未有不交圆者,身中之天下国家,未有不持正而治矣。   
  【本章说解】   
  本章经旨,是太上教示天下以静为本,以道治天下,以德化民,就能使一切阴邪鬼妖等不正之气化归为正,各居其位,顺从于自然大道。不仅不害于民,反而可以造福天下。此即“一正压百邪”之理。天道之大,其大无穷。人心之初,真一不二。天所赐人之性,本自万善皆备;人之所以受命,亦无一善不全。人若能不沉溺于私欲,不作丧良心之事,积善累德,就可以全于天理,归于天道,可谓天地之肖子也,则事天之能事皆可具备矣!反之,倘若人不能归于正道,或乱德乱义,或恣情纵欲,失本忘真,背天理就是逆天道。逆天之人,岂能合天地,通正道乎? 
  是故圣人之心,不失受命之理,不违天命之道,顺天承道,天人自然合一道,鬼神自然合一德。烹鱼之技烦则碎,治民之事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矣。韩非《解老》云:“盖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搅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治大国若烹小鲜”,其意是说:不要以烦苛之政扰民,而要“清静无为”,所谓“清静可以为天下正”,“我好静而民自正”。 
  圣祖在前数章中再三言“静”,便是“以道莅天下”之义。若能如此,那么鬼魅妖邪归于道德,自然不会兴妖作怪,亦不会伤害于人,天下自然康宁太平。 
  为什么“以道莅天下”就会“其鬼不神”呢?可见鬼魅之兴妖作怪,都是为政者失道而“为”出来的。若能“以道莅天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则“民忘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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