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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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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埃莉卡十之八九挺不住,就会承认犯了罪,请求宽大处理。在审问中,她少不了透露她的丈夫是汽车界大经理。
一认了罪,人家就会要她写份坦白书,签上名。不管她心里怎么不愿意,这份坦白书还是要她亲笔写出来。
办完以后,她就可以回家了,对埃莉卡来说,事情就到此结束了。
埃莉卡的坦白书,会由店掌柜送到零售商公会的调查局去。如果旧罪记录在案,可能考虑起诉。如果是初犯——从法律上来讲,埃莉卡还是初犯——就不会提出诉讼。
底特律郊区的商店,特别是靠近伯明翰和布卢姆菲尔德山这一类富裕人家居住地区的商店,对于不是因为需要而在商店偷窃的女人,早已司空见惯,无可奈何了。商店老板倒用不着又做零售商人又做心理学家;可话又说回来,他们多半人也知道,这种偷窃行为究其根源,原因在于婚姻不美满,寂寞无聊,要出风头——这些情况,对汽车界经理的妻子来说,特别容易发生。此外,店方也知道,一旦提起诉讼,让汽车工业里的一位闻人出庭,闹得满城风雨,那么给他们的买卖带来的好处少,招来的害处就要多得多了。汽车界人士是结成帮的,哪家铺子对其中一个成员有什么过不去,管保会遭到全体成员的抵制。
因此,零售铺子就用另一套办法。如果有人偷了东西被发觉、被揪住了,就把她偷的一切开上一张帐单给她,这样的帐单通常都是照付不误的。有时候,弄清楚了是谁偷的,也照样开张帐单随后送去。此外,有的还害怕遭到拘留,再加上其势汹汹的审问,往往也就一生再不敢到商店里去偷窃了。但是,不论使用哪种办法,总的说来,底特律一些铺子始终是以避免张扬、谨慎从事为宗旨的。
埃莉卡,惊慌失措,走投无路,把私下了结的道道都堵死了。但是,她猛地挣脱了女侦探的手,转身就跑,手里还抓着那偷来的公事包不放。
她从皮箱店里跑到廊上,朝着刚才进来的外面大门一头奔去。女侦探和掌柜没料到有这一着,怔了一两秒钟。女侦探首先清醒过来。她赶紧飞步追去,一面喊着:“拦住她!拦住那个女人!她是贼!”
站在廊上跟小孩闲聊的那个穿制服的警卫,听到喊声,一下转过身来。
女侦探看到了他,就命令他说:“抓住那个女人!在跑的那个!逮住她!她手里的包是偷的。”
警卫撒腿就跑,向埃莉卡追去,廊上的顾客都张大了嘴,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好戏。有的听到喊声,就从铺子里急匆匆跑出来。但是谁也没有打算拦住埃莉卡,埃莉卡还是一个劲跑,鞋后跟在磨石子地上敲得啪达啪达直响。
她只管朝着外面的大门跑去,警卫还是蹬蹬蹬地在后面赶来。
在埃莉卡看来,那可怕的喊声,那瞪眼看着的两旁人群,那越来越近的追兵脚步声,那一切都是一场恶梦。这是真的吗?决不可能!她的梦管保就要醒了。但是,梦没有醒,她却跑到了那扇沉重的大门前。虽然她下死劲推门,门还是开得那样慢,真急死人。她终于到了外面,淋在雨里,她那辆停在停车场上的汽车只离她几码路远了。
她的心在怦怦跳,由于使劲奔跑,心惊胆战,她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她记得车门幸好没有锁上。埃莉卡把偷来的公事包往胳肢窝里一夹,手忙脚乱地打开了手提包,在包里翻找汽车钥匙。一连串东西从手提包里掉了出来,她也不管,只想把钥匙找出来。她到了汽车跟前了,开点火键的钥匙也拿在手里了,可是,她也看见那个年纪轻轻、身体结实的警卫离她只有几码路远了。女侦探也跟在后面,不过警卫离她最近。埃莉卡这才明白过来——来不及了!等不到走进车里,等不到开动发动机,等不到把车开走,警卫就要赶到了。她明白现在后果更严重了,吓得魂不附体,完全死了心。
就在这当儿,警卫在雨水淋湿的停车场上一下子滑倒了。他直挺挺倒在地下,跌得金星乱迸,还受了伤,在地上躺了一会,才爬起来。
警卫不幸摔交,埃莉卡才有了必不可少的时间。她急忙溜进车,开动发动机,发动机顿时发火,车就开走了。但是,就在她离开顾客停车场那会儿,她又添了件心事:追赶她的人有没有看到汽车牌照号码?
他们看到了。还看清了汽车的样子——一辆新式活顶跑车,娇滴滴的苹果红颜色,象寒冬腊月的一朵鲜花那样显眼。
好象还嫌不够似的,从埃莉卡手提包里散下来的东西里,还有一只皮夹子,里面放着记帐卡和其他证件。女侦探把丢下的东西一件件捡起来;制服弄得又湿又脏、还扭伤了脚脖子的警卫,忍着痛,一瘸一拐地去打电话,通知当地警察局。
事情真是容易得出奇,因此,两个警察把埃莉卡从她车上押到他们的车上时,都咧嘴笑了。几分钟前,警察巡逻车赶上了活顶跑车,没有费什么手脚,既没用闪光灯也没使警报器,一个警察挥挥手叫她停下,她就马上停了车,因为她知道不这样做,等于发神经病,正如当初打算逃跑就是蠢得象发疯一样。
两个警察都很年轻,虽然态度强硬,但也不失温文有礼,因此埃莉卡不象见了皮箱店那个凶相毕露的女侦探那样害怕了。不管怎么样,现在无论有什么事临头,她都已经完全听之任之。她知道她已经自取其祸,以后还有什么灾祸的话,反正也在所难逃,因为现在不管她怎么说,怎么做,丝毫也挽回不了这个局面了。
“我们奉命把你押起来,太太,”一个警察说。“我的伙伴开你的车。”
埃莉卡气喘咻咻说:“好吧。”她走到巡逻车的车后,一个警察已经替她打开了门,让她进去,可是她缩了回来,她发现车内装着栅门,知道自己要被关在里面,就象坐牢一样了。
那个警察看出她迟疑不决。“规章如此,”他解释说。“我办得到的话,我就会让你坐到前面去,但是我这样做了,他们就可能把我送进后边去啦。”
埃莉卡勉强笑了笑。显然,这两个警察已经认准她不是个重罪犯了。
还是那个警察问道:“以前被捕过吗?”
她摇摇头。
“我看你也不象是。经过几次就无所谓了。这可指的是不捣蛋的人。”
她上了巡逻车,门砰的一声,就把她给关在车里了。
在郊区警察局里,她的印象中只有上光的木器,还有花砖地,除此以外,周围的事物在她眼里都是模模糊糊的。警察局里先对她警告一番,然后再讯问她在皮箱店里的犯案经过。埃莉卡都如实回答了,她知道躲躲闪闪的时刻早已过去啦。女侦探和警卫都到场了,他们说的,埃莉卡都一一承认了,可是两人的态度还是恶狠狠的。埃莉卡指出了她偷的公事包,不过她心里也禁不住纳闷,不知道自己要这包干什么。过后,她就在供述上签了字,警察局里接着问她要不要打个电话。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律师?给她丈夫?她都说不要。
之后,她被带到警察局后面一个装着铁窗的小房间里,撇下她一个人关在里面了。
郊区警察队长威尔伯·阿伦森并不是个无事忙的人。在一生中,阿伦森队长曾经多次发觉,办事能慢则慢,这对以后大有好处,因此,现在他慢吞吞看着几份报告。报告上谈到当天下午两三点钟发生了一宗所谓商店偷窃案件,作案后,有个嫌疑犯企图逃跑,警察当局发出无线电通知,后来就将嫌疑犯拦截拘留。被拘留的嫌疑犯,名叫埃莉卡·玛格丽特·特伦顿,年龄二十五,已婚,家住夸顿湖,态度较好,已在供状上签字认罪。
要是按正常的做法,这个案件就要照例行手续办下去,对嫌疑犯提出控诉,随后开庭审理,十之八九是判决定罪。不过,在底特律郊区警察局里,并不是事事都照常规办理的。
虽说按常规办理,队长用不着审阅轻罪案件的案情,不过,在他部下的斟酌决定下,某些案件也会送到他的办公桌上。
特伦顿。这个名字勾起了他的回忆。他说不上以前在什么场合下,在什么时候听到过这个姓名,但是他知道他要不急着去想的话,他这颗脑袋想啊想的,迟早会把答案想出来。此刻,他就继续看报告。
另外还有一件不按常规办理的事,就是那个摸熟上司脾气和爱好的警察局录事,到目前还没有把那个嫌疑犯的案例登记入册。因此,摘录罪犯姓名和犯罪案由、备采访记者查看的逮捕人犯记录簿上,还没有登上这件案子。
这件案子有几件事引起了队长的兴趣。首先,犯罪的动机显然不是为了要钱用。嫌疑犯企图逃跑时,在百货商场停车场上失落了皮夹子,里面有一百多元现款,还有美国快车俱乐部和进餐者俱乐部的会员证,外加当地商店的记帐卡。嫌疑犯手提包里的一本支票簿,也表明帐下还有一笔为数可观的存款。
阿伦森队长非常了解那种境况宽裕的商店女窃和所谓偷窃的道理,因此,有那么一笔钱,并没有出乎他意外。耐人寻味的倒是,那个嫌疑犯竟不愿意透露她丈夫的身份;让她打电话给丈夫,她也不要。
可不是说这有什么关系。审讯案子的警官,已经按常规查明她驾驶的这辆汽车车主是谁。原来这辆汽车登记在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名下。再向那家公司的保安处一调查,才知道是公司的一辆公家汽车,是分派给亚当·特伦顿先生的两辆汽车之一。
有两辆汽车这个情况,本来并没有问到,是公司保安人员顺口说出来的,打电话询问的警官,在报告里也照录不误。现在,这位年近六十、身材结实、有点秃顶的阿伦森队长,正坐在办公桌旁,考虑着保安人员这一说明。
队长完全了解,汽车界经理使用公司汽车的为数不少。但只有大经理才有两辆汽车——一辆自己用,一辆给妻子用。
因此,用不着多大的推断能力,就可以得出结论:那个嫌疑犯埃莉卡·玛格丽特·特伦顿,就是现在关在小小的审讯室里而没有关进牢里的(这是录事的另一个直觉行动),她的丈夫是个相当重要的人物。
队长需要知道的是:到底有多重要?特伦顿太太的丈夫有多大的势力?
队长居然还要花些时间来考虑这样一些问题,这一点正说明为什么底特律各郊区一定要有地方警察队。时常有人提议,说是应当把大底特律的二十来个独立警察队并成一个全市警察大队。这样一并,据说可以消除机构重复,保证更有效地维持治安,而且,还可以节省开支。提倡全市警察大队制度的人,还指出这种制度在其他地方都行之有效。
但是,伯明翰、布卢姆菲尔德山、特罗伊、迪尔博恩、大角等等郊区,却总是坚决反对。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那些地区的居民在重要的机构里都有势力,所以这个建议总是通不过。
尽管现行的独立小警察队制度未必能使个个人都得到公平对待,但是,对当地有名望的公民说来,如果他们和他们的亲友犯了法,这个制度给他们的方便倒是确实不小。
说时迟那时快!——队长记起了他过去是在哪儿听到特伦顿这个名字的。六七个月前,阿伦森队长在汽车经销商斯莫盖·斯蒂芬森那里替妻子买过一辆汽车。队长到经销商的样子间去的那天——他还记得那天是星期六—
—斯莫盖把他介绍给一个名叫亚当·特伦顿的人,那人是在汽车公司的总办事处工作的。后来,在斯莫盖和队长谈汽车交易那时,私下里,斯莫盖又一次提起特伦顿,预言他要在公司里步步高升,总有一天会当上公司的总经理。
想到了这件事,又想到了这件事在此刻的含意,阿伦森队长暗暗庆幸刚才总算没有卤莽从事。现在,他不但明白了这个被拘留的女人是个头面人物,而且还知道可以从哪儿去多弄到一点对案子可能有帮助的情报。
队长用办公桌上的外线,给斯莫盖·斯蒂芬森打了一个电话。
二十四
珀西瓦尔·麦克道尔·施托伊弗桑特从男爵同亚当·特伦顿结识交往以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那是种时断时续的友谊。有时候两年多不见一次面,甚至也不通一次音信,但是偶尔两人到了同一个城里,总是不难相逢,重叙友情,好象从未断过来往似的。
他们的友谊之所以持久,也许是因为两人的个性不同。亚当虽富有想象力,但主要是个组织能手,是个干事干到底的实用主义者。珀西瓦尔爵士也富有想象力,还是个越来越出名的卓绝科学家,但根本是个梦想家,不善于处理日常事务——那种人可能发明了拉链,结果却忘了拉上自己的裤裆拉链。
他们的出身也不相同。珀西瓦尔爵士是英国乡绅人家的最后一代,父亲已经故世,承袭的爵位倒一点也不假。亚当的父亲在纽约州布法罗市当过钢铁工人。
他们两人是在普陀大学里相识的。他们年龄相同,同一届毕业,亚当读的是工程学;珀西瓦尔(他的朋友都管他叫珀西)念的是物理学。其后,珀西又花了几年时间,象孩子采集雏菊那样东一下西一下地得了几个科学学位,接着在亚当任职的汽车公司里工作了一段时间。正是在那个所谓“智囊院”的科学研究所里,珀西发现了电子显微镜新的应用,就此一举成名。
在那段时期里,也是在亚当和埃莉卡结婚以前,珀西还是单身汉那时,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两人也相处得越来越融洽。
亚当一度对珀西制造仿古小提琴的癖好,有过淡淡的兴趣,顺着他那好开玩笑的脾气,在只只小提琴上贴了一张斯特拉迪瓦里(十八世纪意大利著名提琴制造者。译者注)的标签,但是,碰到珀西提出两人一同学习俄文,他却拒绝了。珀西就独自着手学了起来,这只是因为有人替他订了一份苏联杂志;不到一年,他已经能够不费力地阅读俄文了。
珀西瓦尔·施托伊弗桑特爵士生就瘦高个子,两腿细长,在亚当看来,一副模样总是凄凄戚戚(其实不然),始终心不在焉(确是如此)。他还天生那种难改难移的吊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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