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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台故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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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陇其,初名龙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进士。十四年,授江南嘉定知县。嘉定大县,赋多俗侈,陇其守约持俭,务以德化民……    
    十七年,举博学鸿儒,未及试,丁父忧归。十八年,左都御史魏景枢,应诏举清廉官,疏荐陇其洁己爱民。去官日,惟图书数卷,及其妻织机一具。民爱之比于父母,命服阙以知县用。二十二年,授直隶灵寿知县……二十九年,诏九卿举学问优长、品行可用者,陇其复被荐,得旨,行取。陇其在灵寿七年,去官日,民遮道泣,如去嘉定时,授四川道监察御史。


康熙年间—彭鹏光焰万丈—彭鹏(3)

    陆陇其入台之时,正当康熙继平三藩以后,策划第二次大征伐,打算亲征噶尔丹。清初用兵,如俗语所说:“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尤其是出塞远征,必先遣大员筹办屯积传输之事。户部以军需浩繁,请开捐例,中有一新名目,谓之“捐免保举”。照成例,捐州县保举,须有督抚班子,方得补缺。陆陇其以为保举可以捐免,则捐纳与正途无异,且保举者保举清廉,可由捐而免,则是清廉亦可捐纳而得,因上疏反对,且进一步建议:捐官而三年无保举者,休致。上谕交九卿会议具奏;结果认为三年休致之议太刻,果然如此,求保者奔杂更甚。陆陇其复又上言:    
    捐纳一途,实系贤愚错杂,惟恃保举,以防其弊。虽不敢谓督抚之保举尽公,然犹愈于竟不保举也。今若并此去之,何以服天下之心?即贪污之辈,自有督抚纠劾,而其侥幸获免者,遂与正途一体升转。虽有次年三月停止之期,而此辈无不先期捐纳,即无不一体升转未可云无碍也。至于到任三年,无保举者令休致,谓恐近于刻,不知此辈由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偿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踞于民上者三年,亦已甚矣,又可久乎?况休致在家,仍得俨然列于缙绅,为荣多矣。若谓将届三年,辄营求保举,此在督抚不贤,则诚有之,若督抚贤,何处营求?且即使督抚不贤,亦必不能尽捐纳之员而保举之,此休致之议亦从吏治民生起见。未有吏治不清,而民生可安者!未有仕途庞杂,而吏治能清者。    
    其时捐免保举者极多,因陆陇其一疏,事在未定,以致多持观望。户部大为不满,策动九卿,作成一项决议,以陆陇其“不计缓急轻重,浮词粉饰”,捐生“犹豫观望,紧要军需,因此延误”,奏请将陆陇其革职,发往奉天安插。    
    所谓“发往奉天安插”,即是编入汉军,成为旗人。这是当时对有民族意识的汉人,最恶毒的精神侮辱。幸而圣祖之为圣,知道陆陇其极得民心,畿辅百姓,多以陆会充军担心,因而降旨宽免。不久,复命巡视北城。巡城御史犹如地方官,北城又为内务府及太监聚居之处,想来陆陇其必有一番裁抑豪强的举措,可惜史无可征。    
    陆陇其和平笃厚,涵养功深。《三鱼堂日记》有一条云:    
    辛未六月十四日在阙右门会议捐纳保举一事,忽起大风波,至二十二日始得宽免之旨。方颠沛时,最承相爱者,满人则钟申保,汉人则同衙门各道长。外如谭祖豫之计划盘费,张长史之殷勤执贽,崔平山之踌躇前路,皆有古风,而沈乐存之慷慨愿救,尤同衙门之杰出也。    
    后人就此条日记,评论陆陇其的为人,颇为公允,其言如此:    
    清献官声学派,冠冕昭代,世无异辞。观此一事,于参劾不公之上司绝无怨言,而于同朝故旧偶有一言之申救、一事之图维,耿耿不忘,一若真受再生之德者,非圣贤中人,哪得如此和平?如此笃厚?    
    “三鱼堂”为陆陇其的祖父所筑,得名由来有一段故事,《清朝野史大观》记:    
    陆稼书曾祖溥为丰城县丞,尝督运夜过采石。舟漏,跪祝曰:“舟中一钱非法,愿葬鱼腹。”漏忽止。且视之,则水荇裹三鱼塞其罅,人称为圣德之,溥子束迁居泖上,筑堂名三鱼堂,今稼书文集称《三鱼堂》。    
    他书亦有此记载,所督运者为公款,倘或出事,责任不轻。三鱼塞漏,嘉其不欺。汤、陆之为真理学,即以表里一致,而言行亦自有曲体人情、循枉求直之处。《清人笔记》中记其轶事,可见其人:    
    公将去京师,相国那拉公明珠欲接纳公,昆山徐尚书乾学为订期往谒,公诺之而先期就道。入或咎公失言,公曰:“告以不往见,则无以拒有力者,必不免于见矣。”又公居乡时,值高学士士奇亲丧讣闻,不欲显然往吊,乃乘小舟赍香楮,杂众宾入拜,拜已迳出,学士知,亟疑留之,而棹已返矣。    
    又闻先生作宰时,尝作劝盗文,遣吏往狱中诵读。大略谓一念之差,不安生理,遂做出此等事来,受尽苦楚。然人心无定,只将这心改正,痛悔向日的不是。如今若得出头,重新做个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等语。一时狱中痛哭失声。    
    此皆深得孔子拜阳货之教者。汤陆之可敬,即在不腐不迂、不托空言,讲求事功,内心极方正,但手段出以圆通。汤陆讲理学,皆深恶袖手谈心性,但陆遵程陆之微逊于汤者,以某观之在此。


康熙年间—彭鹏光焰万丈—彭鹏(4)

    陆陇其殁于康熙三十一年,正徐乾学受佛伦所攻之时。康熙曾欲用陆为江南学政,闻其巳卒,乃用与陆同时行取为御史的邵嗣尧。死后授官,不过陆陇其的哀荣之一,生平定价,犹在数十年以后。《清史列传》本传:    
    雍正二年,临雍释奠,论九卿议增文庙从祀贤儒,因议曰:“陇其自幼以斯道为己任,精研程朱之学,两任邑令,务以德化民,平生孝友端方,言笑不苟。其所著述,实能发前人所未发,弗诡于正,允称纯儒,宜配享俎豆。”得旨俞允。今上乾隆元年,诏九卿核议,应予追谥诸臣,因议曰:“宋儒胡瑗、吕祖谦诸儒,皆未居显职而有谥。陇其虽官止五品,已从祀文庙,应予追谥。”上特赐谥曰“清献”。    
    寻礼部以会典未载五品官予谥立碑给价之例,请上裁定。得旨:“陆陇其着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照例给予碑价。”    
    同时赐谥者有汤斌。汤卒于康熙二十六年,官工部尚书,但为降七级留任。殁后虽得旨照尚书例祭葬,却未予谥。乾隆元年,特谥“文正”。清朝得谥文正者共八人,除曾国藩以事功差可企及外,其他视汤斌皆不能不深惭。彭鹏    
    附记:李光地    
    汤陆皆为康熙九年庚戌科进士。这一榜得人甚盛,但同年之间,恩怨纠纷甚多,充分反映了康熙初期仕途上的复杂。徐乾学以外,李光地的是非亦很多,与陈梦雷的纠纷亘数十年无定论,直至傅增湘印《榕村语录》,方知李光地与陈梦雷合作投机,李光地确有“卖友”之实。    
    此外“夺情”及“外妇之子”,合而为李光地三惭德,尤以“夺情”一事,将李光地的假道学面孔,剥露无遗。发难者莆田彭鹏为有名的一桩柏台故事。彭鹏其人,我以前亦曾说过,但语焉不详,于此愿作一比较完整的介绍。    
    《清史稿》本传:    
    彭鹏,字奋斯,福建莆田人。幼慧,与其父仇,欲杀鹏,走匿得免。顺治十七年,举乡试,耿精忠叛,迫就伪职,鹏佯狂示疾,椎齿出血,坚拒不从,事平谒选。    
    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县。三河当冲要,旗民杂居,号难治。鹏拊循惩劝,不畏强御,有妄称御前放鹰者,至县索饩牵,鹏察其诈,絷而鞭之。治狱摘发如神,邻县有疑狱,檄鹏往鞫,辄自其宽。    
    二十七年,圣祖巡畿甸,召问鹏居官及拒精忠伪命状,赐帑金三百。谕曰:“知尔清正,不受民钱,以此养尔廉,胜民间数万多矣。”    
    寻顺天府尹许三礼,劾鹏匿报控案,命巡抚于成龙察之,成龙奏鹏讯无左验,方缉凶,非不报也。吏议夺官,诏镌留任,嗣以缉盗不获,累被议,积至降十三级,俱从宽留任。    
    按:耿精忠在福建作乱,命官缙绅被迫受伪命者甚多。彭鹏坚卧不出,达三年之久。乱定后,撰有《千日大梦记》。李光地家居上游安溪,本可自免,但竟至福州观望风色。赖陈梦雷力劝,始定合作投机之谋,即由陈梦雷受伪命,而由李光地输诚朝廷。如果耿精忠事成,陈梦雷自不愁富贵;耿精忠失败,则由李光地出面证明陈梦雷“身在曹营心在汉”,即陈梦雷与李光地“绝交书”中所谓“我之功成,则白尔之节;尔之节显,则述我之功。”    
    后来李光地的“节”倒是“显”了,却未“述”其“功”,甚至有落井下石的行径。此即“安溪卖友”的真相。彭鹏必深知内幕,心薄其人,因借“夺情”一事,褫其假道学面目。    
    彭鹏初授三河知县。此地旗汉杂处,有名难治,又多盗,平剧中的窦尔墩,实有其人,《清稗类钞》记:    
    窦开山,乳名尔墩,一曰二东。兄大东,皆献县剧盗,能舞枪。使人对面放镖,十镖齐发,尔墩能枪锋抵镖锋,俱使反射,十不失一。舞双刀,尤压倒侪辈。尝劫一巨室,官捕之急,侦得其所在,往迹之。尔墩持双刀闪舞而前,捕卒未见其人,但若有白练一尺,旋行而过。遥望之,隐隐然犹在目,不知其已远数十里外矣。    
    捕卒等视所骑马二十五匹,其尾尖俱截去尺许,始恍然叹其艺之精,非所敌也。    
     彭鹏因“缉盗不获,累被议”,即因缉捕窦尔墩,不能得手。但窦亦为之敛迹,民间仍受彭鹏之惠。相传康熙巡视近畿时,彭鹏有调动的消息,三河县民叩辇陈情,欲留彭鹏。康熙表示:“另外给你们一个好官。”有少女抗声而答:“把那个好官给别处地方好了。”康熙为之冁然。升平盛世,君圣官贤,乃有此佳话,不能不令人向往。    
    彭鹏于康熙二十九年行取为御史,劾李光地“贪位忌亲”,事在三十三年。《清史稿》本传:    
    三十三年,顺天学政,侍郎李光地遭母丧。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鹏劾光地贪恋禄位,不请终制,应将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从之。    
    


康熙年间—彭鹏光焰万丈—彭鹏(5)

    按:李光地自康熙十九年八月至京,由编修超擢为二品的内阁学士,即因陈梦雷的讦告,徐乾学等人的杯葛,不安于位。二十一年五月乞假送母归里。至二十五年七月始再赴京,授翰林院掌院。    
    翌年三月,复又乞假归省,至二十七年四月,奔孝庄太后之丧回京,犹为礼部以“在途迁延”所劾。一官如寄,来去不定,可知处境极苦。及至三十三年正月,放顺天学政,四月即丁忧,得旨:“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着在任守制。”    
    父母之丧三年,是名教中最看重的事。康熙此旨,实在是要试一试李光地究竟真道学,还是假道学。真道学则必奏请解任,回籍守制,甚至拜折即行,不问允准与否,亦不算忤旨。    
    哪知李光地因为自复起后,居官之日少,在里之日多。如今再回乡守制三年,与朝廷脱节,将来服阕回京,人事全非,再想如现时之帝眷之隆,将不可得。因而上疏乞假九月,回里治丧。这一来滋人口实,群起而攻,《清史列传》本传:    
    光地疏言:“苦块余生,重荷圣恩之厚,圣知之深,敢不以残喘自效?顾虫蚁微情,乞给假治丧,住返九月。于本年十二月抵任,并日夜之力,岁科两试,可以看阅周详,报竣无误。”    
    御史沈恺曾、杨敬儒交章论劾,一言光地诚以君命为重,当于三年考毕之后,回籍终制。乃闻其请假九月,即使星夜奔驰,将来岁科两试,势必潦草塞责。况九月以后,亲丧未远,遂忍绛帐锦衣谈笑论文乎?一言皇上作人念殷,故暂为行权计。然在皇上不妨行权,在大臣必当守经。为光地者哀吁再三,圣意未有不俯允者,乃竟以治丧九月为请。方今王道荡平,属在武臣,尚许回籍守制,况敦诗说礼之大臣,岂可颜充位?    
    当日奉旨,仍如初命。于是彭鹏发难,一开头就说:“以三年之通丧,请为九月之给假,于礼则悖,于情则乖,于词则不顺。”接下来说李光地有“可留者一,不可留者十”。可留者无非“报亲之心切,而哀痛之情微”。此已讥其功名之念重于报亲之心。不可留者十,前面五条,与沈恺曾、杨敬儒所言,大致相同。后面五条,咄咄逼人,词锋极利:    
    六、光地疏称荷圣知之深,残喘自效,请假九个月,不误学差。佥谓九月大功服,谈言微刺。    
    七、定例生童匿丧应试,褫革严处。万一犯者起而诘曰:“侍郎何至此?”光地何辞以对?    
    八、学校所以致天下之为臣思忠,为子思孝,故登其堂曰“明伦”。光地以不祥之身,俨然而登,奈桥门环视何?    
    九、本年正月,皇上面议诸臣于礼义廉耻,难进易退,三申意焉。试问光地今日礼乎?进退难易之谓何?悖圣训而失本心。    
    十、度光地之心,必曰:“君命也,谊何敢辞?”臣闻宋臣富弼母丧,王起之固辞,且日:“起复金革之变,礼不可施于平世。”仁宗许之,纲目大书,以垂训后世。又宋孝宗起复刘琪,六疏固辞,发明曰:“纲目书固辞予之也。”我皇上尧舜比隆,教孝教忠,必无有辞之而弗允者矣。


康熙年间—彭鹏光焰万丈—彭鹏(6)

    康熙得奏,一面将原疏交九卿会议,一面传旨询问彭鹏。据李光地之子《钟伦家书》,旨问:    
    尔与李光地同乡,意欲何为?适所以害之。我留他在任,自有深意,不然,朕岂不晓得三年之丧,古今通礼?我所以留李光地之意,恐一说便难以保全。九卿如要我说,我便说;不要我说,我便包容。彭鹏,尔参某欲令其回籍,此正合着他意思。尔此言,岂不是奉承他?    
    所谓“自有深意”,即言欲借此以试李光地。所谓“包容”,即言不说破已试出李光地为假道学。最后两句话,是以为彭鹏欲为李光地补救,仍旧得以回籍服三年之丧,稍得保全道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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