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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帅就爱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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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像我这种活泼可爱的女孩子与他搭讪,难保他不会为我神魂颠倒、失去理智、放弃自我、中断学业,然后我还要帮他重建人生——我好像想得太多了!可是没有跟他道歉的话,又好像过意不去、违背良心,就在思考讲还是不讲的时候,阿婆讲了,她说:“小妹妹,我要下车啦!多谢哦!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不多啦!”    
    最后我跟那个懦弱的男生说了对不起。因为我在拔河比赛中输给了良心,这是我第一次开心的输了比赛,不!应该说是第二次!    
    


如果不矛盾就不叫女人不喜欢他不见得是真不喜欢他

    建造一座桥梁依我不成熟的想法来看,起码要一个月(当然,如果是在台湾可能要一年),可是没想到建造一座人与人之间的桥梁最多只需要两秒钟。    
    我的一句“对不起”打破了我和那个懦弱男生之间的尴尬。他开始大胆的跟我说话,而且言谈中带着诚恳和诚实,因为他说:“同学,有人说过你长得很可爱吗?”    
    “谢谢,看不出来你还满会说话的!”    
    “哪里,从小到大我就不知道怎么说谎,可是为什么你脸上会有这么多雀斑呢?”    
    我决定收回刚刚的那句话,并且加以反击——    
    “你扫厕所啊!嘴巴这么臭!我的雀斑难道会是我自己画上去的吗?”    
    他看着我臭掉的脸,好像知道自己问错了问题,可是他不知道“知错可以改”的道理,因为他再也没有勇气发言。我可以再次确定——害怕是他的习惯、懦弱是他的本质,还有,我是不喜欢他的。    
    公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学校也越来越近,我庆幸着这段无聊的对话即将结束。可是当车速快到车窗外的景象都变得模糊不清时,我发现我不该庆幸的。我再也顾不得形象,双手各拉住一个吊环,就跟嫌疑犯被刑行的姿势完全一样,这种姿势对一个淑女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可是当我用余光看到身旁的懦弱男生后,我释怀多了——他竟然紧抱着车内的不锈钢柱,随着公车的方向左右摇摆,如果再配上煽情音乐,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钢管猛男了。    
    我心想如果车速持续加快,难保旁边的欧巴桑不会摘下胸前的玉佩流着眼泪对我说:“小妹妹,如果你侥幸生还的话,请把这个交给我的儿女,告诉他们——妈妈离开你们是不得已的!”    
    我真佩服自己在这么紧急的状况下还能有这种无聊的想像。车内突然传来剌耳的紧急煞车声,我被迫以百米冲剌的速度直奔车头——摔了个四脚朝天,姿势丑陋也就算了,可恨的是内裤居然穿帮!更可恨的是——我今天竟然没有穿那件新买的维多利亚的秘密!    
    有个算命的说过我的命很硬,果然不错,我没有受伤。我正要爬起来破口大骂时,司机先生却先说了:“知道车速快就应该抓紧一点,万一受伤的话对大家都不好!”我没想到一个犯了错的人还能理直气壮的要被害者反省,怪不得喝醉的人总会说:“我没醉,醉的是你!”这时候突然有人大吼了一句:“自己错了还怪别人!你叫什么名字?我决定到公车处投诉你!”我才发现我没有受伤根本不是因为命很硬,而是因为我的背和地板之间夹着那个懦弱的男生,不对!我不应该称他“懦弱男生”——因为那个大吼的人就是他!    
    我现在终于知道——看似懦弱的人不见得是真懦弱;而“不喜欢”也不见得是“真不喜欢”!    
    我的第一个约会男孩叫超人    
    大部分的女孩子在碰到生命中的第一次时都是很紧张的。譬如第一次跟男生约会、第一次跟男生牵手、第一次跟男生打啵儿、第一次跟男生上床……可是我不同!我从来不觉得这些事有什么好紧张的——因为这些事根本没有发生在我身上过。可是我现在终于能体会了,因为明天就是我这辈子的第一次约会。    
    他,就是公车上的那个男生,我习惯称呼他“超人”,因为他的名字叫“李人超”,本来有超人的意义是不错啦!可是我心想,好险他爸不姓“任”,要不然“任人超”这个名字将成为他一生一世的笑柄。    
    我们约定明天中午十二点钟在国宾戏院门口相会。我想明天早上我只要十一点起床就绰绰有余了!因为我家就在中华路,而且我告诉自己,第一次约会根本没什么好紧张的。果然,我在十一点的时候起床了——可是是晚上十一点,天啊!    
     我才睡了半小时,我再次不厌其烦的告诉自己——不要紧张!在几次深呼吸之后,我终于平静的闭上眼睛,安静的进入梦乡。我梦到我又醒了!而且还打开衣柜,开始选择明天要穿的衣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怎么可能连做梦都是梦到有关约会的事呢?答案果然是不可能——因为我根本不是在做梦。而且“不要紧张”才是真正的不可能。我决定快速的挑好衣服,才能快速的休息。    
    两个小时后,我终于决定了——下半身穿裙子,上半身穿上衣!废话!难道有人上半身穿裤子的吗?我知道我不应该再犹豫不决,可是红色裙子比较热情、白色裙子比较纯情、黄色裙子又太煽情——经过慎重的考虑这三条裙子之后——我决定穿紫色的,因为紫色代表激情。可是紫色会不会太邪恶呢?还是黑色的好了!不行!我不能再三心二意了!就穿米色的裙子吧!我想如果让拿破仑知道我光选一条裙子就花了三个小时,他一定二话不说,立刻把我处以绞刑!我发誓不再重蹈覆辙,选择上衣绝不能再浪费我三个小时。    
    我做到了!选上衣只花了我两个半小时——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要再当这种朝楚暮秦的爱美女人,我决定随便拿一双白色布鞋,然后上床睡觉。当我打开鞋柜,一件比防御性公投还要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的白色布鞋洗了!    
    经过了半小时的懊恼和四个小时的重新搭配,我终于可以休息了。可是我开始觉得我有精神分裂的倾向——因为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在无意义的熬了十个小时的夜之后还拿起口红往自己嘴唇上抹的。我强迫自己放下口红,可是又顺势拿起眉笔——我完了!我像一个有钱又无法自我克制的“惯窃”,因为即使我不想化妆,可是手依然不听使唤的拿起粉扑……我想我真的太紧张了,我决定放下所有的化妆品,并且卸掉脸上的妆,因为第一,我根本不喜欢化妆;第二,看着镜中上了妆的自己,我竟然有种想吐的感觉,原因是一个不会化妆的人又何必硬要化呢?    
    我对自己感到厌烦,我命令自己躺回床上,什么也不准想——我开始怀疑“知”与“行”到底能不能合而为一?    
    


如果不矛盾就不叫女人生命中可以依靠的男人

    我匆忙的赶到国宾戏院门口,眼前出现的水果摊、玉米摊和西门叮招牌景观——烫着小卷头的脚仔(台语:意即不入流的流氓)和头上顶着半屏山的理容小姐哈拉打屁。显然,没有超人的踪影。其实这也难怪。因为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我和他约定的时间是十二点。我到底在干什么?早知道今天凌晨就不要逼着自己躺回床上,因为我只要背一接触到床,没有八小时以上我是不会动的。    
    我知道超人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我仍然希望能在人群中发现他的踪影。虽然对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空等两小时是一种浪费生命的行为,但是如果约会的对象是我,就算在街头半蹲四小时,在他的生命中也应该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荣誉感才对!因为我长得虽然不是可以万古流芳的那一种,可是起码算得上是国色天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含苞待放、攻无不胜、战无不克、连战皆捷、百战百胜YA!也好,说这么多谎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面对现实吧!谁会为了一个只有一点点小可爱的女孩子空等两小时呢?    
    很快的,我发现答案是——会!他出现了!他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没想到他竟然愿意等我两个多小时,而且从他出手的用力程度来分析,他的生气指数应该不及0.01,我想我终于找到了生命中可以依靠的男人。    
    我企图以这辈子最温柔的眼神注视他深情的双眸,所以我用电影中最三八的慢动作回头,可是映入眼帘的是——对街卖槟榔的老芋头正享受着枢香港脚的乐趣——我吐了!我毫不保留的吐了!我想这铁定是我一生中最失望的一次。可是我马上停止失望,因为这一定是超人的恶作剧,他一定是拍了我之后立刻蹲下!我低下头发现这个惊喜时,我才知道了“他”不是蹲着,“他”是站着,而且他不是超人,他是“小”人!他拉着我的裙子央求比他大十岁的我说:“好心的姊姊,你帮帮忙买一条口香糖好不好?”    
    “不——”    
    “坏心的欧巴桑,你家大死人!”    
     天啊!我一直以为只有乱倒垃圾和任意停车会被人诅咒,没想到不买口香糖也同样会连累家人!    
    我愤而脱下鞋子丢向那个已经跑远的坏小孩,可是立刻就后悔了,因为超人出现了,而且是带着我的鞋子向我走过来。我毁了!端庄形象破坏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匆忙出门的我竟然穿了破了两个洞的袜子!更可怕的是破的洞竟然大到拇趾可以伸出袜外。我想就算他是肚里撑船的宰相,也无法忍受这样的我。    
    他以后的成就绝对超越宰相,因为我们一起看了两点半的电影。我钦佩他的包容力,可是我怀疑他的性能力。他在这么容易下手的漆黑戏院里,唯一的动作只有跷脚和伸手拿爆米花,难道他不知道伸手还可以吃到比爆米花更可口的东西吗?    
    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把我当成普通的朋友?可是当电影散场时,我从戏院服务人员与他的简短交谈中得知——原来他已经看过了十二点半的同一部电影。    
    


如果不矛盾就不叫女人KTV生死恋

    对于现代的七年级生来说,约会三次之后,如果没有发生亲密关系,只有两种可能:一就是他们的年纪只有五岁;二就是没有场地。我和超人是既超过五岁,又找得到十种以上的场地(因为我是很随和的),可是他始终遵循汽车后面的八个字“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其实严格的说起来我们也曾发生亲密的接触,只不过是迫于无奈罢了——不是有人强逼我们拍A片,而是在拥挤的公车上那种极为不经意的小小碰撞。换句话说,就是连陌生人都有可能比我们亲密就对了!    
    终于在第五次约会的时候,我们来到了罪恶丛生的KTV。我今天破例的没有穿牛仔裤,并且很配合的穿了件裙子,当然不是因为今天我刮了腿毛,而是掀裙子总比脱裤子方便一些。    
    在我们进包厢后的前半小时,他出乎意料之外动作了五次——点歌、吃鸭舌、擦嘴、喝水与按切歌铃——难道他不能有几个动作是来侵犯我的吗?我只有强迫自己把我们的关系提升为君子之交,所以我也开始正经的点歌,也许是潜意识的关系,我唱了伍思凯的这首“告诉我,爱要怎么说,爱要怎么做……”唱完我立刻后悔了,我觉得我提示得太过明显,可是后来想想,其实也无所谓——因为这段时间他上厕所去了!    
    后来我想通了,他之所以没有任何过分的举动是表示他尊重我,即使我根本不需要这种尊重。此时电视萤幕出现了“那一夜你喝了酒”这首歌,而且他也刚好上完厕所同时拿着两瓶啤酒进来。这种举动又让我开始胡思乱想。他一定会找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叫我喝酒,然后趁我意识模糊的时候开始乱来。可是我绝对不会中计的,因为我根本不需要酒就可以彻底的放松、盲目的配合。    
    我猜错了。两瓶酒都被他“搬”掉!  (黑话:搬即喝)可是希望依旧没有破灭,我知道他是想借酒壮胆,然后借酒装疯,最后借酒乱性。果然不错,他的手慢慢接近我的腿,我开始有了少女初尝禁果的害怕感觉,我害怕服务生突然闯进来,只不过怕的不是被他看到,而是万一有人进来,超人的动作会立刻停止。    
    他的手愈来愈近了,我以最自然的表情准备接受他的乱来。他的手以时速0.5公里的慢动作前进,天啊!只剩两公分了,突然,他停了!不是因为服务生真的闯进来,而是他已经拿到了我腿下的歌本!    
    我彻底放弃了人类最原始的冲动,准备说出时间晚了,“我们回家吧!”之类的话。可是突然间我说不出口——因为他的嘴唇已经盖在我的嘴唇上,他吻了我。我正觉得我的初吻不够罗曼蒂克时,电视萤幕正巧播放了“第六感生死恋”的主题曲,而且服务生也够义气的没有出现,更妙的是,干冰从四面八方适时喷出,他在朦胧中轻轻的抚摸我,可是我却用重重的咳嗽回应他,天啊!我真是个破坏气氛的高手,可是他也不该激动的泪流满面吧!真相终于大白——KTV失火了!干冰的出现和服务生的义气都获得了圆满的解释。    
    在我们逃生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三件事——一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二是干冰和浓烟是截然不同的;三是为什么在这种生死关头,我还能想到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如果不矛盾就不叫女人病床上的柔情春天

    火灾后的三次见面,我和超人的亲密关系并没有前进任何一步,因为谁会隔着厚厚的白色纱布还能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呢?超人受伤了。在火灾中他为了救我而扭伤了脖子,今天是我第四次来医院看他,希望他早日痊愈,我才能尽快的抱他——不对!我怎么现在还在想这些五四三,应该是说我才能尽快的报答他。    
    他睡得很甜,所以我决定体贴的不吵醒他,静静的坐在旁边看着他,等他自动醒来——两个小时后,他终于醒了,可是我却睡了。他也体贴的没有吵醒我,可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顶着僵硬的脖子拿着拖把拖地?后来我明白了——我睡着时口水流遍了地板,而且还是护士叫醒我的,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只有把脾气发在超人身上——    
    “超人!你醒了为什么不叫我?害我丢脸!”    
    “谁叫你睡得这么死!是不是昨天疯到很晚?”    
    “喂!我是因为等了你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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