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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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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的家族是英国古代一个家系的后裔。这个家族的家谱可以追溯到诺曼底人征服英国以后的那个世纪。移民到弗吉尼亚来的是约翰·华盛顿和安德鲁·华盛顿。两兄弟在一六五七年到达弗吉尼亚,并且在波托马克河和拉帕哈诺克河之间北峡地区的威斯特摩兰县购置了土地。约翰娶了本县的安妮·波普小姐,并定居在布里奇斯溪畔,地点就在布里奇斯溪和波托马克河汇流处附近。他务农为生,开垦了大片土地,后来出任地方法官和市民院议员。我们发现他还有这个家族世代相传的军人气质。在马里兰军队的配合下,他以华盛顿上校的身份,率领弗吉尼亚的军队,抗击了一群塞内卡印第安人对波托马克河一带居民区的侵扰。为了表彰他为公众服务的劳绩和他私人的美德,他所在的教区被命名为华盛顿教区,沿袭至今。他死后埋葬在布里奇斯溪边的坟墓内。这个坟墓有好几代时间一直是这个家族的墓地。
布里奇斯溪庄园在这个家族中一代一代传下去。他的孙子,即我们的主人公华盛顿的父亲,叫奥古斯丁。他于一六九四年出生在这个庄园。他结了两次婚。第一次结婚(一七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时娶的是简。她是威斯特摩兰县的凯莱布·巴特勒先生的女儿。她给老奥古斯丁生了四个孩子,其中只有两个,即劳伦斯和奥古斯丁,长大成人。他们的母亲在一七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去世,埋葬在这个家族的墓地中。
一七三○年三月六日,老奥古斯丁第二次结婚,娶的是鲍尔少校的女儿玛丽。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据说是北峡地区的美人。她给他生了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四个儿子是乔治、塞缪尔、约翰·奥古斯丁和查尔斯。两个女儿一个叫伊丽莎白,人们通常叫她贝蒂,还有一个叫米尔德里德,死在襁褓中。
本传记的主人公乔治在四兄弟中年龄最大。他于一七三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生在布里奇斯溪庄园的老屋内。从这座房子里可以看到波托马克河沿岸许多英里以内的景色,还可以看到对面马里兰的河岸。这座老屋大概是和庄园一起买下的。它是弗吉尼亚原始的农舍之一。屋顶坡度很大,低矮的屋檐突出在外面。房子分为两层,第一层有四个房间,其它的房间都在阁楼上。老屋两端各有一个大烟囱。
在乔治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就搬到弗雷德里克斯堡对面的斯塔福德县的一座庄园去。这座房子和布里奇斯溪庄园的老屋风格相似,坐落在一块高地上。高地下面有一块草地,就在拉帕哈诺克河河畔。这就是乔治童年时代的家屋。这块草地是他的游戏场和他早年的体育活动场所。但是,这座家屋,像他出生的家屋一样,也不见踪影了。只留下一些残砖破瓦、陶瓷碎片,供寻访遗址的人凭吊。
当时弗吉尼亚的学校很少,富裕的农家有一种风气,喜欢送儿子到英国去完成学业。奥古斯丁·华盛顿也把他的长子当时才十五岁左右的劳伦斯送到英国去。他无疑认为劳伦斯是这个家族未来的家长。乔治当时还在幼年。在他刚懂人事的时候,他就在附近最好的学堂里受到一些初步的教育。当时民间把这种学堂叫作“老式学堂”。这所学堂十分简陋,教书先生是他父亲的一个佃户,名叫霍比。他还兼任教区的教堂司事。他所教的一定是一些最简单的科目,或许只有识字、写算等技能。但是乔治在家里还受到他的修养极好的父亲智力上和道德上的熏陶。
在乔治大约七八岁的时候,他的哥哥劳伦斯从英国回来了。这时劳伦斯已经成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学有所成的青年了。他们在年龄上相差十四岁。这一定是他们两人感情融洽的一个原因。劳伦斯对这个少年爱护备至。这个少年开始表现出来的智慧和正直的品德赢得他的尊敬。乔治则把富于男子气概的有教养的哥哥看作是在学识和风度方面都值得自己学习的楷模。我们特别要提请读者注意这种亲密的兄弟之情对本书主人公今后全部生涯的影响。
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到人们常常交口称赞的乔治少年时代军事气质的秘密。他亲眼看到哥哥整备行装,奔赴战场。他从信中和其他来源听到一些战斗故事,就仿佛自己也置身其中。他的一切游戏也都带有军事的色彩。他把同学们都变成了士兵。他们进行模拟阅兵、演习和假想战斗。一个名叫威廉·巴斯尔的男孩有时是竞争者,但乔治却始终是霍比学校的总司令。
劳伦斯·华盛顿在一七四二年秋天回到家中。西印度群岛的战事结束了,弗农海军上将和温特沃思将军都被召回英国。劳伦斯原打算到英国去,回到他那个团里,争取在军队里飞黄腾达,但是时运际遇使他的计划完全改变了。他爱上了费尔法克斯县的威廉·费尔法克斯先生的长女安妮。他向安妮求婚。安妮应允。两人订了婚。他们的婚期因为他的老父突然过早亡故而耽搁下来。老人突然腹部剧痛,没有多久,就在一七四三年四月十二日去世。去世时才四十九岁。在父亲患病期间,乔治外出访友,回到家里时刚刚赶得上同父亲诀别。
奥古斯丁·华盛顿立了遗嘱,把大宗财产分给他的子女。劳伦斯分得波托马克河两岸的庄园以及别的不动产和铁厂的若干股份;前妻所生的次子奥古斯丁分得威斯特摩兰的老家屋和庄园。续弦妻子所生的子女也各有安排,乔治成年后可获得拉帕哈诺克河畔的房产和土地。
七月间,劳伦斯和费尔法克斯小姐举行婚礼。劳伦斯现在已经完全断了到国外服役的念头,在波托马克河两岸的庄园上定居下来。他把这座庄园取名为弗农山庄,以纪念那位海军上将。
乔治这时才十一岁。他和他的同母兄弟姊妹都由他们的母亲监护。他们应得的财产的收入都由他们的母亲代管,直到他们各自成年时为止。她也没有辜负这一委托。她深明事理,办事十分认真,而又能当机立断,治家甚严,但又十分慈祥。她要求儿子们尊敬她,同时又能博得他们的爱戴。乔治是她的长子。据说她最喜欢乔治,但是她从来不给他以不应有的特殊待遇。他从少年时代起就绝对地尊敬她,后来习以为常,直到她去世时为止。他的急躁脾气和威严的气派就是她留给他的,不过她早年的教训和榜样也使他懂得,他必须控制自己的脾气,平等待人,处事公道。
像在智力活动方面一样,他在体育锻炼方面也有严格的律己精神。他经常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如跑步、跳高、拳击、掷铁圈和投棒等等。他的体格在襁褓时代就强壮有力。现在,在比灵活、比体力的竞赛中,他又胜过了他的大多数同学。他生来就正直诚实,从早年起办事就十分公道,因此很快就受到同学们的拥戴。过去他是军事首领,现在他成了学校法规的制订者,同样,在少年时代就表现出他是要担当大任的一类人物。
在父亲死后,劳伦斯对乔治似乎更加爱护备至。他现在对乔治表现了真正慈父般的关心。他尽量经常接他到弗农山庄来当作客人款待。劳伦斯已经成了那个地方的当之无愧的有名望的领袖人物。他是市民院议员和本地区的少校衔副官长,领有定期的薪饷。乔治经常和哥哥住在一起,因此也经常和哥哥的岳父威廉·费尔法克斯先生一家人来往,过从甚密。威廉·费尔法克斯一家住在一个名叫贝尔沃的美丽的地方,离弗农山庄有几英里,同在波托马克河河畔一条树木葱郁的山岭上。
威廉·费尔法克斯受过高等教育,具有天赋的优秀品质。他阅历很广,有过各种各样的冒险经验,思想丰富,老于世故。他出身于英国约克郡的一个名门望族,二十一岁时参加军队,在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服役,功勋卓著。他曾帮助抗击海盗,拯救了新普罗维登斯岛,因此被任命为新普罗维登斯岛省长。过去几年来,他在弗吉尼亚住下来,以便照应他的堂兄费尔法克斯勋爵的大片庄园。他住在贝尔沃,俨然一副英国乡村绅士的气派,膝下儿女成群,都很聪明,又有教养。
第一部 少年时代一.早年(2)
在这个家族里,殖民地农村的简朴生活和欧洲的幽雅生活融合在一起。由于同这样一个家族亲密交往,这个有些粗野的青年学生的性格和风度,不能不受到良好影响。大概,正是由于同这些人来往,正是由于他希望在他们中间显得温文尔雅,他才着手抄写一种品德礼节规则。他亲笔抄写的这部规则的手稿至今犹存。书名就叫《待人接物行为准则》。这部规则极其周密详尽。有些个人行为准则涉及一些非常琐细的小事,而且订得离奇刻板,几乎达到可笑的地步,但是总的来说,这是青年人的最好不过的行为守则。整个规则说明,他一贯讲究礼节,严于律己,虽然天性暴躁,却能严加控制。
乔治·华盛顿又继续学习了将近两年时间,尤其是专心致志地学习数学,在日后对他担任军政职务很有好处的各部学科中取得优异成绩。按照美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说,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就是土地测量。他用心钻研并且彻底掌握了这一学科的知识。他运用最先进的土地测量方法,对周围的地区进行测量,并且把测量结果定期记入田亩登记簿中。我们看到过他的几本田亩登记簿。他把他测量过的田亩的边界和丈量结果仔细记入登记簿中,并且绘了图表。登记簿既整洁又准确,就仿佛整个工作同重要的土地交易有关,而不仅仅是学校的作业似的。由此可见,在早年,他不管办什么事情都做得既彻底,又贯彻始终。他从来都不半途而废,也从来都不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他终生都保持着这样培养起来的工作作风。不管他经常遇到多么艰难危险的环境,不管他面临多么复杂的任务,也不管他多么忧心忡忡,他都能找到时间办完一切应当办的事情,而且办得很好。他好像有一种可以把一切事情都有条不紊地办好的神奇方法。这种神奇方法本身就可以创造出奇迹。
这时在贝尔沃居住的还有乔治·威廉·费尔法克斯。他是费尔法克斯勋爵的长子,二十二岁左右,在英国留学,回来以后就同汉普顿(詹姆斯河上的汉普顿)的凯里上校的一个女儿结了婚。这时他刚刚把他的新娘和小姨子带到他父亲的庄园上来。
费尔法克斯一家很了解而且很欣赏华盛顿的优点。他还不到十六岁,就不再像少年了,别人也不再把他当少年看待了。就他的年龄来说,他身材魁梧,体格健壮,富于男子气概。他早年的自我训练和他给自己制订的行为准则使得他的举止显得庄重而果断。他的坦率和谦逊博得人们的热情尊重。他经常诉说自己失恋的痛苦。这种痛苦或许反而使得他的风度显得温文尔雅,以致赢得女士们的青睐。据他自己说,他身边的女性使得他的忧郁症有所减轻。新娘的妹妹凯里小姐十分妩媚,连他看到似乎都不能不动心。但是,他一想到过去的热恋,就总是把这种爱情的萌芽拒之于千里之外——至少根据他写给青年时代的知心朋友的信件中判断是如此。这些信件的草稿至今仍然可以在他诉说衷情的日记中找到。
他在给他的亲密朋友罗宾的信中写道:“我现在住在勋爵的家里。在这里,如果我没有心事的话,我本来可以过得很愉快,因为有一位非常可人的女郎(乔治·费尔法克斯上校的小姨子)也住在这座房子里;不过,由于这只能火上加油,我就更加觉得心神不安,因为我常常不可避免地和她在一起,因而不能不想起我从前对你来信谈到的那位低地美人的热恋;假如我可以离青年妇女们更远一些,我就可能把那场令人烦恼的童贞的热恋置于脑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我的苦恼”等等。
他还向另一位青年好友“亲爱的朋友约翰”和一位女友“亲爱的萨利”作过类似的表白。他向那位女友承认,同“那位非常可人的女郎,乔治·费尔法克斯上校的小姨子”交往,大大减轻了他的痛苦和沮丧。
华盛顿早年热恋的对象至今还无法确切查明。据他说,那位“低地美人”是威斯特摩兰的一位格兰姆斯小姐。她后来成为李夫人,也就是亨利·李将军的母亲。亨利·李在独立革命史上功勋卓著,人称“轻骑哈里”,始终深得华盛顿的欢心。
不管华盛顿在贝尔沃同女性交往怎样减轻了他的烦恼,这位青年发现同费尔法克斯勋爵交往更能有效地医治他失恋的痛苦。勋爵非常喜爱猎狐,并且按照英国的风气养着一群马匹和猎犬。狩猎季节来到了。这一带是不缺乏猎物的,但是在弗吉尼亚猎狐需要勇敢和娴熟的骑术。他发现华盛顿在马上和他一样勇敢,而且和他一样拼命地跟随猎犬前进。他马上就对他十分宠爱,把他当作自己的猎伴。大概正是在这位喜欢骑马狂奔的老贵族的教导下,他才培养起对跟踪追击的爱好,并在以后以善于追击闻名于世。
他在猎狐过程中建立的友谊还产生了更重要的结果。勋爵在蓝岭那边的领地从来都没有正规的移民定居,也没有勘察丈量过。非法的移民,所谓强占者,在最好的溪流和最肥沃的河谷开荒种地,实际上占领了这片土地。费尔法克斯勋爵迫切希望派人对这些土地进行考察和测量,并分成小块田亩,以便把这些闯入者赶走,或者迫使他们接受合理的条件。他认为华盛顿虽然年轻,却适合做这项工作。因为他见过华盛顿在弗农山庄的测量作业本,并且注意到他对每一项作业都作得准确而妥贴。此外,他年富力强,精干敏捷,英勇果敢,又能吃苦耐劳,很适于应付那片有待测量的荒野和那片荒野上的更野蛮的居民。勋爵一提出这项建议,华盛顿就欣然同意。这正是他勤勉自学,准备迎接的那种工作。由于他的生活习惯很简单,准备工作很快就完成了。几天之内,他就整好行装,可以到荒野上去进行第一次远征了。
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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