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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刺客 作者:瞎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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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我知道这决不是我擅长的事情,有些窘迫。突然想到了父亲在全家踏青的时候时常面对旷野唱的一首歌,血液似乎也因为酒的作用燃烧起来,“好,我唱一首。”
我仰脖喝了一大口,抿抿嘴,站起身,面对着奔腾的易水,大声唱起来:
“日居月诸,照我黄土,风雨如注,君子如故,天之苍荒,地之蘼芜,生有何欢,死亦何苦……”我一边唱着,一边如父亲般眺望遥远的旷野,忘记了周遭的一切。我用尽力气,声音如一阵狂风一般掠过,传得很远很远。在激扬的歌声中,我觉得前所未有的自由。其实我也很诧异自己能这么洒脱地唱歌,只能归咎于身体里流动着如父亲般骄傲的血。
我没有看她,只是仰天长啸,我知道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倔强的荒凉。逆向吹来的急风也不能阻挡我歌声的穿透。我的衣裳猎猎作响。耀眼的朝阳给了我金色的轮廓,也刺痛了我的眼睛。
她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这我知道。她的目光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压力——也许是我对她有异乎寻常的敏感。因此我更不敢去瞅她一眼,我怕她眼中的光芒比太阳更让我不能直视。我只能接下去唱着:
“如何如何,我心滂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我的歌声渐渐低沉,一阵烟般在空气中飘散。她却垂着头,痴痴地望着易水,喃喃自语般重复着我的歌词: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我不禁回头,辉煌的阳光给了她无比瑰丽的装饰,风中,她的长发有些凌乱,耳边的发丝随风疾摆。她的肌肤似乎被阳光穿透,如玉一般晶莹温润。
一瞬间,我被她极度的妩媚和娇柔所击倒,那种不经意流露的绝美使我的目光无法摆脱。我想自己的眼神一定非常专注和猛烈,因为她好象也察觉到了,迟疑了很久,但还是转过了脸。
这是我第一次正面看她。额前飞扬的乱发不能遮挡她的眼睛。那双眸子我决然是一生永不忘记的了——它们是如此纯净而幽深,如果能投进去,一定可以洗涤灵魂。她也毫不退缩地注视着我,如果说我的眼睛里有炽烈的火焰的话,那她的双眸里肯定是最纯洁的清泉。
有风吹来,将她长长睫毛上晶亮的泪水轻巧而毫不犹豫地带走。我们互相注视着,仿佛前生相识相知。大家都没有说一句话。难道还要说什么吗?我坚信,世上最美丽的事情,都是不可说,不能说,不必说的。
我想,那一时刻我的脑子里一定如雷击般震荡,因为无论以后怎么回想,记忆中只有一团白光的无限扩大,然后是一片空白。唯一能够记起的是那种极端的喜悦与泪水交织而成的难以言说。
轻轻牵起她的手,感觉纤细而柔软,我猛地想起了幼时偷偷抚摩母亲为父亲编织的那件白布外衣的感觉。她的手在我的掌中蜷缩着,让我安详而甜蜜。当时自己唯一的念头恐怕是不让这双手从掌中滑去。
刺秦(五)
在我的记忆中,快乐总是迅猛而短暂,如同夏日的雷雨。当我在易水的对岸停留了一夜,极力不让喜悦的这天溜走以后,在又一个寒冷的清晨,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另一片不熟悉的旷野中的孤客而已。
也许是因为快乐是一种让人疲惫的状态,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按照在荒野生活的惯例,我在岸边生了堆火,并在火堆边睡下,可能这堆温暖也是让我沉睡的另一个原因。我头一次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是否做过梦。
在清晨的微曦中,我唯一肯定的是,岸边只有我自己。昨夜向我盈盈道别,返回船舱安歇的雪娉,连同她的小舟已然消失,仿佛在数个时辰前的事情只是一场梦,当时我真的这么怀疑。这种怀疑让我仔细判断了很久,甚至站起身来茫然四顾以确定自己究竟身在何方。
当然我所能见的,只是满目的蓬蒿与湍急的易水。
我所不知道的是,在我沉沉睡去之后,雪娉在火堆的光芒中注视我很久很久,甚至悄悄伸出手,轻柔地抚摸我年轻而骄傲的额头,而我在鼾声如雷中,对这一切恍然不觉。终于,当两滴冰凉而透明的泪水从她的长睫滑落至我的面颊之后,她站起身来,最后望了我一眼,在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现以前的最黑暗的时刻,撑着她的小舟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现在,除了一陶瓶满满的新补上的酒,她没有留给我任何可以回忆的东西。
我安静地收拾好自己的物事,把那堆火弄灭。在又一个晨曦照耀的早上,继续上路了。我的面容与过去相比没有任何异样,甚至心情也是如此,至少,我必须告诉我自己应该如此。一路上没有经常地想念她,也没有特别留意经过的景色,这让我弄不清自己是格外冷酷坚强亦或只是特别善于欺骗自己。在我重新象过去一样仔细地审视自己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蓟城热闹非凡、繁华掠影的大街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渴望来到这个城市,亦或是自己不愿去想清楚这个问题——在问题与思念有关的时候,我总是很勉强去正视,宁愿给自己其他更加道貌岸然的理由。总之,在我在这个当时的大都会因为茫然而驻足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自己是如此的风尘仆仆以至招来当地人或者好奇或者鄙夷或者羡慕的目光。
对于好奇或者鄙夷的态度,我都能理解,因为我的衣裳已经、洗得灰白,虽然对于干净来说,还过得去——在保持整洁方面,我还是比较勤快的——也许正因为洗得太勤,袖口和衣襟已经陈旧,起了毛边甚至磨破了。我的鞋子也早是穿得不能再旧,虽然也不太脏,但这身类似注重个人卫生的乞丐般的打扮与当地人的光鲜形成了再截然不过的对比。一看就知道我是个外地人。不论在什么地方,本地居民对于外地人总是有好奇和不屑这两种态度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年轻人会流露出艳羡的神情,特别是那些穿着簇新却在显眼的地方露出磨损痕迹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扎着与众不同的发髻,或者干脆披头散发。我百思不得其解,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中,我突然感觉极端的饥饿,于是开始找寻散发食物芳香的地方。顺着一阵异香扑鼻的狗肉味儿,我走进了这家在我生命中写下极其重要一笔的小餐馆。
这是一家门面不大的餐馆,看里面的陈设,也就是个排挡,而且在一条窄小而且蜿蜒的巷子里。我敢说,如果不是那阵非常地道的烹制狗肉的香味,我这个异乡人是找不到这儿的。
已然过了午饭的时间,却又没到晚饭的时间,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我找了张台子坐下,立刻就有小二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哟,客官,您早哪您。告诉您说,今儿您算赶着了,我们王掌柜正亲手熬狗肉汤呐!您的口福可真不浅哪!要不,来两斤?再给您来壶上好的二锅头?”小二的嘴皮子非常利索,舌头也带着卷儿,话里漫溢着一股亲热劲。
说着,他手脚麻利地把锃亮的桌子又擦了擦。这时,他似乎留意到了我这身外乡人的打扮和腰间的长刀,不再说话,只诡秘地笑了笑,立刻退了下去。
我有点纳闷兼不快,难道这儿的人如此排外,见到异乡人,热情马上就淡?但事实的发展证明我完全想岔了。不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来到了我的跟前,他满面红光,精气神十足,只是一双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身上似乎穿着厨子的衣服,遍是油污,还散发着浓烈的狗肉香味。
小二在他走近之前就已经手脚迅速地把几壶二锅头和一大盆狗肉火锅放到了桌上,我甚至都还没开始点菜。不过,这不是我所注意的。他走到我的桌前微笑。透过早已警觉的敏锐,我看得出他的眼中并没有恶意。
“兄弟,从外地来?挺辛苦的罢?俺是这儿的掌柜……兼厨子,叫王二狗。嘿嘿,虽然叫二狗,可专门做狗肉。来,来,您尝尝,这味道怎么样?今天这酒菜,算我请客!”
“为什么?”突然碰到这种好事情,我反倒有些戒心了。
“这个……这个……”他好象难以启齿,犹豫了半天,才憨憨地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说出来怕您笑话。俺有个铁哥儿们,是搞音乐的,姓高,对时装特有研究,总是穿得全燕国最酷最眩。”边说着,他边压低了嗓音,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可压抑不住声音里的自豪,“不瞒您说,他可是全燕最牛逼的摇滚歌星,就是在全周,都特有名。他摆弄的乐器也是全周独一份儿,叫筑。”他停了停,见我一直很专注地听着,又接着往下说,“您不知道,蓟城的衣服可是全周最派的,俺这个哥儿们更是浪尖儿的人物,每次他先穿的衣服,后面跟风的不知有多少!现在街面上正流行风尘装,不过都是些把新料子弄旧补来补去的假把式,没有感觉好的,俺那哥儿们特苦恼……您看您……”说到这儿,他又迟疑了一下,瞅着我嘿嘿的乐,“您这身一看就知道是有年头,有故事的真品,瞅瞅这边儿,这袖口,剧深沉!和这把特有内涵的剑配一块儿,感觉剧沧桑!不知……不知……”他结巴了半天,犹犹豫豫地说不出口,而我已经渐渐明白了:
“行啊,我那儿还有一套,和这差不多,可能稍微新点儿。如果你那哥儿们不介意,我把身上这件给他。”我现在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城中那些时髦的小青年会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我了,只觉得好笑,又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白松垮的衣衫和那柄旧得连汗渍都深入手柄的刀。它们似乎真的在一种不起眼中诉说着不平凡。
“您真是……您真是……”王二狗高兴得直搓手,说不出话来,半晌,高声冲里叫道,“小二!倒酒!倒酒!”
看着他那喜不自胜的模样,我也开始喜欢上这个老实仗义的厨子了。
肚子实在太饿了,我老实不客气地开始大吃起来。“味道怎么样?”王二狗吃的倒不是太多,眼神关切地问我。我细细嚼了块,“唔……这狗不是杀死的,而是用水闷死的,对不对?这做法很地道啊。”我微笑着看着他。
“没错,没错!可以啊你!”他惊异地看着我,“果然有品味!”
“闷死的话血可以留在肉里,味道鲜。”这是我听那个瞎子说的,他好象也爱吃狗肉,自然,旷野中似乎也只有野狗多些。和他在一起,我好象也吃出感觉来了。
“对!对!”他忙不迭地点头,“俺可算是遇到知音了,这么着罢,您要是没找着吃住的地儿,就先在俺这儿将就将就,指导指导俺几个手下,平时俺实在忙不过来。”他一边给我倒酒一边看着我的脸色说,“就是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屈尊?”
我从他的眼中看到的是真诚的邀请,想了想,便答应了。反正,我在这里也举目无亲,先熟悉熟悉环境再说罢。
“行,王老板,那谢谢你了。我叫荆轲,你叫我阿轲就行。”
“诶~~,别叫什么王老板,叫俺二狗就行了,叫别的俺还听不惯。”他边喝酒边嘿嘿地笑着,“呆会儿高渐离——就是俺那哥儿们可能会来,他一般每天都来这和俺喝两盅……哟;这就来了!”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一个人走了过来,他挺瘦,形容枯槁,眼圈发黑,披头散发,蓄着特别怪异的胡子,还穿着一件似乎只有乞丐才穿的百衲衣,但我注意到每块布都是簇新且昂贵的料子。我总觉得这样刻意的浪费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手里拎着一个怪模怪样的乐器,摇摇晃晃地奔这边而来,一屁股坐下,说:
“二狗,还是照旧,快点儿,晚上还得有一场演出,招待他妈的秦国参赞。”
他抬起头,看见了我,目光直勾勾的,就再也没离开过我那身旧衣服。我忍不住笑了,他看来虽然其貌不扬,甚至有些面目可憎,却是个直性子。那边,老王忙着互相介绍:
“这是俺的哥儿们,著名乐手兼歌手高渐离;这是俺刚认识的朋友,从齐国过来的,还在卫国呆过,刚被聘请为俺酒楼的顾问,荆轲。”
互相致礼完毕,又听了老王的叙述,高渐离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一定要和我干几杯,还硬不让我叫他高先生,说既然是朋友,叫他高子得了。并当场把那件价值不菲的百衲衣和我包袱里另一件陈旧的灰白布衣做了交换。
二锅头是很不错的酒,清纯而有劲。我们坐在一起,痛痛快快地边喝边吃,也不记得喝了多少。渐渐大家都有些醉意,不知是谁的提议,说是唱歌。我趔趔趄趄地站起来,端着酒杯:
“易水之广,不可游思;易水之深,不可泳思;盟誓旦旦,不可托兮;金觞冽冽,不可忧兮;风兮舞兮,歌兮醉兮……”
曲子是猛然而强烈地进入我脑海,而歌词也是我在半混沌半癫狂的状态中脱口而出。也许这就是后人称之为的灵感,或者呓语。高子听着我的歌,开始还是随随便便,漫不经心,到后来却逐渐专注,眼睛直视着已经有些醉意的我,拎起他那件叫“筑”的怪乐器,一下一下地敲了起来。
它的声音低沉而悠远,不紧不慢,跟随着我的醉歌,仿佛在操纵着一种奇异的节奏。我突然想起了那片旷野中的风,孤寂的风,还有那我觉得永不会再见的绝美的容颜,那双幽深得望不到底的眸子。在这么久的路途,我一直尽力隐瞒的牵挂和思念突然无可抑制地将我淹没。
猛然间,我的视线模糊。
音乐还是很诡异而有节奏地在持续,我的歌声也没有停止,不过有些暗哑和哽咽。透过泪水,我可以看见高子专心地盯着我的眼睛,从中我知道,他的目光和我一样敏锐,从我的泪水中看到的不止是悲伤。
饭馆中的食客纷纷侧目,我们仨却旁若无人,二狗在和我一起引吭高歌,他的声音中没有悲伤,只有豪气。高子虽然没有出声,但他的伴奏荒凉而寂寞,在我听来,分明透着一种因为伤痛彻骨而导致的厌倦。
我在二狗的狗肉馆中安顿下来,闲时和他交换烹狗的心得。高子经常过来和我们喝俩盅,多半是午晚餐的结合。我得承认我经常想到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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