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只求安心 席绢-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我是因为——也想早点经济独立,好搬出家里。我很怕回家,我觉得压力好大。」

「什么压力?」

真好!他果然没有崇拜错人,任大哥真的很关心他呢,就算两人非亲非故的,任大哥还是不吝惜伸出关怀的手来包容他,真好真好,他好想要有这种大哥喔!实在太感动了,所以那些放在心底很久的话就像黄河溃堤般,一骨脑儿地哗啦啦啦地说出来了:

「任大哥我跟你说,我妈妈是我爸的第二任太太,当年好像是因为我妈的关系,所以我爸才跟第一任太太离婚,而且离婚没多久,他的第一任太太就生病过世了,一定是悲伤过度的关系。所以,我常常觉得很难过,觉得自己不应该存在,因为我的关系,我大姊很早就离开家里到外面去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她,也很怕她——」

「她对你不好?」任放歌多少从老板那里听到一些叶小弟的事,感觉他是出生在一个挺幸福的家庭,怎么从当事人口中说出来的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无所谓好不好啦,因为我跟她没机会相处过,大姊不像二姊,我家二姊是个很会担心人的人,不过也因为她很迷糊的关系,相处起来很容易。我大姊就是那种很冷淡很冷淡的人,天塌下来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那一种。她好冷漠的,对什么事都冷眼看待,从小我就好怕她,但我觉得她会这么冷漠,一定是从来没有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关系,我感到好愧疚!」叶小弟说着说着,眼眶都湿了。

「所以你才会这么早就想出来自力更生?想要把家庭温暖还给你大姊?」

「对!」好坚强地眨掉眼眶里的水意,虽然人小,但是志气高昂,就算出来讨生活备感艰辛,也要勇敢地撑下去;就算被家人误会,也没有关系。

「你大姊对你的休学有什么看法?她知道你的心意吗?」看不出来叶小弟出身自一个问题很多的家庭,毕竟他看起来太——嗯,太天真单纯,跟他见过的早熟少年完全不一样。

「我大姊——她不知道。我不敢跟她说,可是她知道我休学了,我有跟她报告过这件事,她没有反对,后来也知道我在这边工作,上星期她有来我们公司楼下,我吓了好大一跳!」

任放歌看着他的表情,很好奇地问:

「你对你大姊的感觉是什么?怕她是因为讨厌,还是陌生?」

「我没有讨厌她!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相处,我妈妈也一样,对我大姊有很深的无力感,加上她又那么冷漠,我们都不敢接近她。大概只有二姊才能被大姊无条件的接纳吧,因为她们是同父同母的亲姊妹。」说着,感慨很深:「如果我能像任大哥一样就好了,我就会知道怎么处理家里的问题,让大家很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有时就算说句重话、开一些玩笑都不会出问题。」

「也就是说——你们家的问题是在你大姊。你们每个人都想讨好她,却不得其法,最后变成无解的僵局,你母亲这后母角色扮得很吃力,而你这个弟弟也长抱愧疚之心,老想要做出一些弥补喽?」果然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对的!」

「你大姊领情吗?」

「她才不在乎任何人咧。没关系,我们只要对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低头叹气。

「不在乎?可是她上星期来看过你不是吗?」

「她说她只是路过。我想也是,她什么话也没说,更没劝我回学校,看到我染头发、穿嘻哈装都没说一句话,要是我爸回国看到的话,没打断我的腿才怪呢。所以说,大姊一点也没把我们这些家人看在眼里的——」叶家少年蹲到墙角沉浸在自己的烦恼里,心中愁肠百结,非常需要人家安慰的样子。

这实在不关他的事,任放歌在心底对自己说着。事情其实也没有小子想的那么严重,照他听来,小子的大姊在家中不合群也不算是什么天理不容的亲情伦理大悲剧,没必要这么悲伤OK?

可是——少年的烦恼不可等闲视之,就算再小的事情,一个想不开也是会做出傻事的,所以,任放歌只好伸出手,拍了拍小朋友的金红色火焰头,无言地表示安慰。

「任……大哥——」好感动,声音都哽咽了。

拍着拍着,突然发现这小朋友今天的打扮很不同,忍不住问了

「当小弟的薪水不多,你很缺钱对吧?」

缺钱?不会呀!妈妈每天都会给他一百块零用钱,他不缺钱的。

任大哥没看到他今天还穿新衣服来上班吗?

「我没有缺钱呀。」

「你穿这样不是因为下班后还要去餐厅打工当服务生?」

他哪有穿得像个服务生?他这套西装很贵的耶,在大卖场一共花了快二千块钱耶!任大哥不觉得他穿这样很帅、很菁英吗?他今天早上穿好之后就一直舍不得离开更衣室,因为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帅说,简直就是小一号的任放歌嘛!

「才没有!我穿这样是因为从今天起上班就要有上班的样子,不会再乱穿衣服了。我是你的助理,不可以给你丢脸。」他这么为任大哥着想,怎么任大哥也不稍微感动一下下?

虽然很无言,但想到少年习惯性的烦恼,他只好仍是抱持着正面的看法对他加以鼓励。

「很好,很好,你很懂事,我很感动。」

「任大哥,还是你对我最好了!」呜……好感动。满腔心血有人领会的感觉真好!他一定不会辜负任大哥对他的期许的。

任放歌笑了笑。已经太习惯被别人依靠,如今又靠来一个迷惘的辍学少年,也没差。

不过——欸,那个,他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叶小弟的感动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就好?他现在不是太有空。

显然叶小弟还有很多的心事想要说,就这样,整个下午就听他不时地说着家里的事情,一直说一直说的,连家里两个新成员最近开始长牙的话题也不放过。

幸而任放歌功力高深,听而不闻之余还能煞有其事地应着,不让人觉得被虚应,在哼哼嗯嗯中,一天也就这么过完了。

第三章

是她!

任放歌一眼就认出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子。

有多久了?应该快一个月了吧?而他居然还没有忘记她!

那时在百货公司门外的初遇,只觉得她反应非常有趣,与她冷若冰霜的外表完全不搭,那时很想认识她,也有过短暂的交谈——虽然被当成神经病看待,但也算是有过交集了。但这交集不足以展延成相识的第一步,所以他最终只能以陌生人的关系退场。淡淡的遗憾在心里摆荡了许久,想说也许跟她就是萍水相逢的缘份而已。就在几乎忘掉她时,居然又与她不期而遇,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缘份?!

任放歌心里波动着些许雀跃,没想到会在超市里遇见她,想也没想的,便往她的方向走去。

他知道她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一般人不管接近她几次,都会觉得被她的反应冻伤。不过,他不是一般人,还有,他非常想认识她。

走到她身边时,发现她正专注地不知道在看什么,让他忍不住也跟着看将过去——咦,那个站在置物柜边的人好面熟,是不是他公司里的人?对,应该是,是业务部的同事没错,这个同事表现向来不显眼,跟他也没太大互动,所以非常不熟,多亏他有良好的记忆力,不然还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她跟那个同事认识吗?两人是什么关系?

「嗨。」捺下好奇心,他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打招呼。

叶安安心里感到一突,转头看着这个她并不认识的陌生人。想问他是谁的,但是发现那个置物柜边的男人正往她这边看过来,她下意识地说着:「走。」然后率先走进卖场里。

很快走掉的她没看到那男人明显的错愕且惊骇的表情,但任放歌看到了。

那人……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是因为看到她,还是他?在怕些什么?

任放歌双手往裤袋里一插,定定地看着那人一眼,故意回以浅淡且深思的笑;看到那人故作镇定地也回以一笑后,他才转身跟上叶安安的脚步。

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人在怕些什么?好像——怕他比较多的样子,以两人虽在同一间公司服务,却不曾有过什么互动的情况来说,那人的反应完全不合理。

「你认识那个人?」跟上叶安安的步伐后,他开口就是一副老朋友的语气。

「不认识。」她回道。顺手拿起一包胚芽饼干放进推车里。

「可是我发现你看他看了好久。」她的一脸漠然是否表示着她对那人没有男女之情上的兴趣?

「你好像也看了我很久。」而她也不认识他不是吗?

「可是我认得你。」这是不同的。

「是这样吗?」没印象。也许真见过也不一定,她记忆力不是太好。「我跟你是同事吗?」

「不是。」会这样问,可以想见这位小姐很少把一些闲杂人放在心上。

「那?」

「上次在路上见过,我们有过短暂的交谈。」也不打哑谜,他就直说了,并报出自己的名字:「我叫任放歌,二十七岁。」

她看了他一眼,没理会他伸过来的手。「所以你不算真的认识我。」

「现在认识了。」他提醒她:「你还没自我介绍。」

「需要吗?」停下采购的动作,不明白他怎么还黏在她身边,一般陌生人间的寒暄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不是?

「当然有需要。」

「你是推销员?」会对陌生人如此锲而不舍的应该只有业推销员了。

「不是。」他始终跟在她身边,对她的冷淡视而不见。「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叶安安。」

问到了!任放歌露出俊朗的笑容,再度伸出手,也不管她同不同意,就拉过她的右手握着。

「安安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相逢就是有缘,等一下让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

「当然要。我们正好可以好好谈一谈刚才那件事。」

哪件事?

「刚才你所看的那个人,我挺熟的。如果你好奇的话,我们可以聊聊他,你看如何?」

这么巧?叶安安心中暗自警戒。

「我不认识他。」

任放歌扬了下眉,很快跟着点头,非常没立场地说着:

「事实上我跟他也不太熟,只是同公司而已,连他叫什么名字我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

这人讲话真真假假的不太正经,一直缠着她是什么目的?

没再理会他,迳自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的方向走。

☆☆ ☆☆ ☆☆

认识叶安安的人,都会说她非常冷感,不知道该如何跟她相处。

没有人可以在她那张情绪起伏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她在想什么,加上她从不在人群里突显自己的存在感,所以她若不是被周遭的人彻底忽略,就是被人家敬而远之。总而言之,她是一个没什么人缘的人。

在她二十五年的生命中,也不能说没试图交过朋友,若有人向她伸来友谊之手,她不会拒绝;不过每一段友情若不是无疾,而终就是自然而然的冷却,极少联络,演变到后来,她的朋友都只是泛泛之交,有时路上遇见了也认不出来。为什么会是这样,她自己也搞不太懂。也许,友情本来就是这样吧。

独来独往是她习惯的生活方式,觉得一直这样过下去也不错。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当然也有感到无聊的时候,不过这问题并不大,她很懂得如何排遣寂寞。

她的公寓除了家人之外,从来没有朋友造访过,大多时候这个三十坪的空间都沉浸在寂静里。不过最近情况有点失常,变得吵杂。

这个以她朋友自居的男人打从顺利进入她屋子作客之后,完全不必她客套地说些什么「请把这里当自己家,不必客气」之类的话,他已经自动自发地身体力行起来。

第一次来就帮她泡茶;第二次不请自来,还带了来了水龙头,帮她换掉坏的;然后,今天,他带来两人份的食物,一副来这里野餐的惬意样。

她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有必要跟他好好谈一下她身为屋主的看法,可是却始终找不到恰当的时机切入他的忙碌中,因为打一进来,他的手机就响个不停。

她一边等一边吃他带来的食物——挺好吃的,不趁热吃,走味了多可惜。

他很忙,很难想像有人会忙成这样,总是不断地有朋友来找。是他太受欢迎,还是她的世界与别人真的不一样?在认识他之前,她以为所谓友情只不过是久久想到联络一次,然后就没了,办来手机常常只是装饰用,每个月缴给电信公司的只有基本费,不会再多了,没存在感得让她常常忘了它的存在。

可是他不同,刚才才讲完了老王,马上又来一个小赵,现在又是大头仔,不知道后头还有多少人排队等着与他通电话呢。

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她对任放歌这个人初步的了解。

好不容易,他的手机终于没电、不可能再度响起声音,他才愉快地收起电话,拿过筷子唏哩呼噜地吃着他那一份。

叶安安还没问他特地来她这儿有何指教呢,就见他老兄吃完了午餐,对她道:「好,我们走。」

好什么?还有,哪来的我们?正常人听到他这么说,百分之九十九都会以不可思议的表情问出以上的问题,然后严词拒绝,请他老兄自己走人。不过叶安安的反应一向异于正常人,所以她直觉地应道:

「去哪?」

「上次我们在超市见到的那个人,我请人查了一下,发现他有点问题,既然你对他也有点好奇,就一同走吧。我们去约会,顺便跟踪他。」说得好生自然。

约会?跟踪?

她想了一下,道:「可是我现在想睡午觉。」每天吃完午饭后,总要小睡一下,假日也不例外。

「嗯——既然如此,那你睡,我等你。」

「你不走吗?」

「我不忙的。」拿过随身带来的手提电脑,他道:「趁这个时间,我可以打一些文件。」

「你不能一个人去吗?」她不习惯让人等。

「一个人去了还叫约会吗?」他反问。

也是。她点点头。打消了请他走人的念头,决定进卧房睡觉去,让他自己去打发时间。

她是个社交生活贫乏至极的人,但他不同,他是个交友满天下的人,所以当他这么自在地在别人家打混得如鱼得水,这么地把别人家当自己家待着,好像朋友问的往来就应该这样一般,她也不好说些什么了,因为她是真的不知道跟朋友相处的正确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