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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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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指头一般粗细,上面还系着几只特别大号的鱼钩。还有一卷鹿皮,一只牛皮做的狗项圈,一只马蹄铁。还有几只没有标签的药瓶。正要离开的时候,我找到了一只马梳子,东西还可以。杰姆找到了一把破旧的提琴弓,还有一只木制假腿。上面的皮带已经裂开了,不过除此以外倒是好好的一条腿。只是对我来说嫌太长,对杰姆来说嫌太短,那另外的一条呢,我们找遍了,也没有找到。
  这样,整个儿算起来,我们发了一笔大财。我们准备划走的时候,已经是在小岛下游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段。已是大白天了。所以我让杰姆躺在小舟里,用被子蒙上。因为如果他一坐起来,人家老远就能认出是个黑奴。我们划到了伊利诺斯州岸边,接着往下淌了半英里,我沿着岸边静水往上划,一路之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也没有见到什么人。我们太太平平回到了家。
 


 

 
 
第十章
 
 
  吃过早饭以后,我本想讲讲有关死人的事,猜猜他是怎样会被杀害的,不过杰姆不乐意谈,他说,这会带来恶运。他还说,再说他也可能会来,给我们作祟。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入土埋葬,那么与平常埋葬的人比起来,更会到处游荡。这话听起来也很在理,我便没有再说什么了。不过呢,我不由得不想到要琢磨琢磨这回事,心里总希望能弄清开枪打死那个男子的是谁,又究竟为了什么缘故。
  我们把搞来的衣服翻了一遍,在一条旧呢毯大衣的里子里找到了八块大洋。杰姆说,他推想,是那间屋子里的人偷了这件大衣,因为如果他们知道里边有钱,便不会把衣服留在那里。我呢?我说,我琢磨起来,是他们杀了他的。不过,杰姆不愿多谈这件事。我说:“你啊,以为这是件倒霉的事。可是前两天我摸了我在山脊上发现的蛇皮壳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呢?你说,我用手去摸蛇皮,那是会遭到世界上最倒霉的恶运的。好啊,如今是你所说的最倒霉的恶运啦。我们拣到了一大堆东西,还有那八块大洋。杰姆,我但愿每天都遭到什么恶运才好呢。”
  “别忙啊,乖乖,别忙啊。先别太高兴啦。眼看恶运要临头了,听我说,眼看恶运要临头了。”
  真是恶运临头了。我们说这番话的时候,那是星期二。啊,星期五,吃过晚饭,我们躺在山脊顶的草地上。我的烟草抽光了,我到山洞里去取一些,发现那里有一条响尾蛇。我把它打死了。我把死蛇卷了起来,放在杰姆的毯子脚跟头,就象一条活生生的蛇。心想,等到杰姆猛一见,会有好玩的事可看的。啊,到晚上,我压根儿把蛇的事全给忘了。我点灯的时候,杰姆往毯子上一躺,那条蛇的老伴正在那里,咬了他一口。
  他大吼一声跳将起来。灯光照处,照见的第一件事是那条可恶的东西昂起头来,正要再窜一回。我抄起一根棍子,一刹那间打死了它。只见杰姆抓起爸爸那个酒罐,大口往嘴里灌。
  他是光着脚的,蛇就对准了他脚跟咬了一口。就是我这个傻瓜蛋忘了那里有死蛇,它的老伴就会游过来,盘在上面。杰姆要我把蛇头砍下来,给扔了,然后把皮剥掉,把蛇肉烤一段吃。我照着做了。他吃了,还说这能治病。他叫我取下尾巴上的响鳞,他缠到了他的手腕子上。他说这也管用。随后我悄悄地溜了出去,把死蛇扔到了矮树丛里。我不打算告诉杰姆说,那都是我的过错。只要做得到,我就不对他说实话。
  杰姆对着酒罐呷了又呷。时不时的神志不清,跳来跳去,高声叫唤。每一回醒过来,便又去对着酒罐呷酒喝。他那只脚肿得好粗,小腿也肿得厉害。不过,慢慢地酒力见效了,我断定他没有事了。不过,我宁愿给蛇咬,也不愿意喝爸爸的酒。
  杰姆躺了四天四夜,肿全消了,他又活动起来了。我打定了主意,从此不说什么用我的手摸蛇皮的话了。惹了这场大祸,不是很清楚了么?杰姆说,他估摸,下回我会信他的话。他还说,摸蛇皮的恶运非同小可,说不定我们遭到的灾祸还没有尽头呢。他说,他宁愿朝左肩后望新月一千遍,也不愿手摸蛇皮一回。是啊,我也开始觉得我自己在这么想了,尽管我一向认为,往左肩后边望新月,可说是一个人最抽劣、最愚蠢的事了。老汉克·朋格这么干过一回,还大吹大擂的,不到两年,他喝醉后,从制弹塔上摔下来,摔得简直可说是象一张薄饼,摊在地上。人家把仓房的两扇门板作为棺材,把他的尸体给塞了进去。这是人家这么说的,我没有亲见。是爸爸对我说了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吧,这么傻呼呼地张望新月,就得了这么个下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大河河水又往下回落,在两岸当中流淌。我们干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只兔子剥了皮系在大鱼钩上,放下去,结果钓到了一条大鲶鱼,简直象一个人那么大,长六英尺两英寸,重两百磅以上。我们当然对付不了它,它会把我们一下子扔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我们便光是坐着,看着它又蹦又跳,直到死在水里。我们在它的胃子里找到一只铜扣子和一只圆球,还有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我们用斧头把那个圆球劈了开来,里边有一个线轴儿。杰姆说,线轴儿耽得时间久了,外面裹上了各样东西,成了个圆球。我看,这么大的一条鱼,是密西西比河上钓到的最大的鱼了。要是在村子里的话,能值很多钱。人家会在市场上论磅出售,每个人都会买一点。肉象雪一般白,煎着吃美味可口。
  第二天早上,我说,日子过得太慢,太沉闷,我要来点儿热闹的。我说,不妨由我偷偷渡过河去,打听打听各方面的情况。这个主意杰姆很听得进。不过他说我必须晚上去,眼睛又要放得尖一些才行。接着,他端详了一番。然后说我能不能穿上旧衣服,打扮得象一个姑娘家呢?这可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动手把一件印花布衫子剪短,我把我的裤腿卷到膝盖上,穿上了衫子。杰姆用钩子替我在背后收紧了些,就弄得合身了。我带上了女用的遮阳大草帽,系到我的下巴颏儿上,这样,人家要细看我的脸,就好比要从火炉筒子往下看一样的难。杰姆说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即使是白天也难。我操练了一整天,让自己能掌握一些诀窍,慢慢地也就相当熟练了。不过杰姆说,我走起路来,还不象姑娘家的样子。他还说,我千万不可以把衣衫一提,把手插进裤子口袋,这个习惯必须改掉。这一点我注意到了,就有些进步了。
  天黑以后,我便坐划子前往伊利诺斯州的河岸那边。
  我在渡口下面不远处朝镇子划去。水流把我带到了镇梢头。我把独木舟系好了,沿着河岸往前走。有一间小小的草屋,已经好久没有人住了,如今点着亮亮的灯光。我心想,不知道是谁住在那里。我轻手轻脚走过去,从窗口朝里偷偷一望。只见有一位妇女,四十岁上下,正就着一张松木桌上的蜡烛光做针线活。她的脸我没有见过。她是个外乡人。镇上人的脸没有我不认识的,这也是该我的运气好。当时我正在心虚,开始懊悔这回该不该来。人家也许会听出我说话的声音,就会识破真相。不过嘛,如果这个妇女到小镇上来了两天了,那我想知道的一切,她准能告诉我。这样,我便敲了敲门,并且打定主意,要自己千万别忘了自己是个姑娘家。
 


 

 
 
第十一章
 
 
  “进来,”那个妇女说。我就走了进去。
    她说:“请坐。”
  我坐了下来。她那亮亮的小眼睛把我端详了个仔细,接着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莎拉·威廉斯。”
  “你住哪里?是在这儿附近么?”
  “不。是在霍克维尔,这儿下面七英里地。我一路走得来,实在累了。”
  “我看也饿了吧。我给你找点东西吃。”
  “不,我不饿。本来我倒是饿得很。我在离这儿两英里路的一家农庄不能不歇了一口气,所以不饿了。这样我才会弄得这么晚。我妈在家有病,又没有钱,我是来把情况告诉我叔叔阿勃纳·摩尔的。我妈对我说,他住在这个镇上的那一头。这儿我还没有来过呢。你认识他吧?”
  “不,我还不认识什么人哩。我住在这里还不到两个星期。要到镇上那一头,还有不少路呢。你最好这晚上便歇在这里。把你的那顶帽子给取下来吧。”
  “不,”我说,“我看我歇一会儿,便往前走。天黑我不怕。”
  她说她可不能放我一个人走。不过,她丈夫一会儿便会回来,大概是一个半钟头左右吧。她会让她丈夫陪我一起走。接下来便讲他的丈夫,讲她沿河上游的亲戚,讲她下游的亲戚,讲她们过去的光景怎样比现在好得多,怎样自己对这一带并没有搞清楚,怎样打错了主意到了这个镇上来,放了好日子不知道过——如此等等,说得没有个完。这样,我就担起心来,深怕这回找到她打听镇上的情况,也许这个主意是错了。不过,不一会儿,她提到了我爸爸以及那件杀人案,我就很乐意听她唠叨下去。她说到我和汤姆·莎耶怎样弄到六千块钱的事①(只是她说成了一万块钱),讲到了有关爸爸的种种情况,以及他多么命苦,我又是多么命苦。到后来,她讲到了我怎样被杀害。我说:“是谁干的?在霍克维尔,我们听到过很多有关这件事的说法,不过是谁杀了赫克·芬的,我们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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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诺顿版注:在本书第一章中,以及在《汤姆·莎耶历险记》中,都说是一万二千元,此处恐是作者记错了。
  “嗯,据我看,就在这儿,也有不少人想要知道是谁杀了他的。有些人认为,是老芬头儿自己干的。”
  “不吧——真是这样么?”
  “开头,几乎谁都是这么想的。他自己永远不会知道他怎样差一点儿就会落到个私刑处死。不过,到了天黑以前,那些人主意变了。据他们判断,认为是一个逃跑的黑奴名叫杰姆的干的。”
  “怎么啦,他——”
  我把话打住了。我看,最好我别作声。她滔滔不绝讲下去,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插话。
  “那个黑奴逃跑的那一个晚上,正是赫克·芬被杀害的日子。因此上,悬赏捉拿他——悬赏三百块钱。还为了捉拿老芬头儿——悬赏两百块钱。你知道吧,他在杀人后第二天早上来到了镇上,讲了这件事,然后和他们一起在渡轮上去寻找,可是一完事,人就走了,马上不见人了。在天黑以前,人家要给他处私刑,可是他跑掉了,你知道吧。嗯,到第二天,人家发现那个黑奴跑了。他们发现,杀人的那个晚上,十点钟以后,就不见这个黑奴的人影了。知道吧,人家就把罪名安在他头上。可是他们正嚷得起劲的时候,第二天,老芬头儿又回来了,又哭又喊地找到了撒切尔法官,索要那笔钱,为了走遍伊利诺斯州寻找那个黑奴。法官给了他几个钱,而当天晚上,他就喝得醉醺醺的,在半夜前一直在当地。半夜后,他和一些相貌凶恶的外地人在一起,接下来便和他们一起走掉了。啊,从此以后,再没见他回来过。人家说,在这件案子的风头过去以前,他未必会回来。因为人家如今认为,正是他杀了自己的孩子,把现场布置了一番,让人家以为是强盗干的,这样,他就能得到赫克的那笔钱,不用在诉讼案件上花费很长一段时间了。人家说,他是个窝囊废,干不了这个。哦,我看啊,这人可是够刁的了。他要是在一年之内不回来,他就不会有什么事了。你知道吧,你拿不出什么证据来定他的罪。一切便会烟消云散。他就会不费气力地把赫克的钱弄到手。”
  “是的,我也这么看。我看不出他会有什么不好办的。是不是人家不再认为是黑奴干的呢?”
  “哦,不。不是每个人都这么个看法。不少人认为是他干的。不过,人家很快便会逮到那个黑奴,说不定人家会逼着他招出来的。”
  “怎么啦,人家还在搜捕他么?”
  “啊,你可真是不懂事啊!难道三百大洋是能天天摆在那里让人随手一拣就到手的么?有些人认为那个黑奴离这儿不远呢。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不过我没有到处说就是了。才几天前,我对隔壁木棚里的一对老年夫妇说过话,他们随口讲到,人们如今没有去附近那个叫做杰克逊岛的小岛。我问道,那里有人住么?他们说没有。我没有接下去说什么,不过我倒是想过一想的。我可以十分肯定,我曾望见过那儿冒烟,是在岛的尖端那边,时间是在这以前的一两天。我因此上曾自个儿盘算过,那个黑奴多半就在那边啊。这样就值得花工夫到岛上去来个搜捕,在这以后,就没有再见到冒烟了。我寻思,说不定他溜走了,要是他就是那个黑奴的话。不过,我丈夫反正就要上那边去看一趟——他和另外一个人要去。他出门到上游去了,不过今天回来了,两个钟点以前,他一回到家,我就对他说过了。”
  我搞得心神不安,坐也坐不住了。我这双手该干点什么才好啊。我就从桌子上拿起了一只针,想要穿通一根线头,我的手抖抖的,怎么也穿不好。那个妇女话头停了下来,我抬头一望,她正看着我,一脸好奇的神气,微微一笑。我把针和线往桌子上一放,装做听得出神的样子,——其实我也确实听得出神——接着说:“三百块大洋可是一大笔钱啊。但愿我妈能得这笔钱。你丈夫今晚上去那边么?”
  “是啊。他和那个我跟你讲起的人到镇上去了,去搞一只小船,还要想想方法,看能不能弄到一支枪。他们半夜以后动身。”
  “他们白天去不是能看得更清楚么?”
  “是啊。可是那个黑奴不是也会看得更清楚么?半夜以后,他兴许会睡着了吧。他们就好穿过林子,轻手轻脚溜到那边,寻找到他的宿营地,乘着黑夜,找起来更方便些,如果他真有宿营之处的话。”
  “这我倒没有想到。”
  那个妇女还是带着好奇的神色看着我,这叫我很不舒服。
  “亲爱的,你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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