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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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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杰姆又来了第二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杰姆双膝趴地,耳朵凑着毛球,仔细地听着。可是不济事。他说,它没有说话。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不肯说话。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伪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没有把铜露了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旧得象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一眼就给看出来了。(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块钱,我可不能说啊。)我说,这是个伪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真假所在。杰姆把伪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的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伪币夹在当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镇上的人谁都会一眼就收下它,不只是毛球会收。是啊,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效果,可一下子把这个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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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注:动物内脏里的东西,古代人认为可作占卜之用。
杰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身子来又听。这回听到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我一生命运的话,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杰姆,再由杰姆告诉我。他说:“你的老爸爸还布(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呢。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哀(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头上正有着两个天使在转。一个白的,光闪闪,一个黑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弄得搞垮为止。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不会有什么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马(麻)烦,也会有些灰(欢)乐。你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到最后总会逢胸(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轩(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杯(被)吊死。”
后来,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我房间时,我爸爸正在那里。正是他本人。
第五章
我把房门关上。一转身,就见到了他。我往常总是害怕他。他揍得我可凶啊。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了。不过,顷刻之间,我知道我可错了。就是说,开头吓了一跳,真可说是连气都喘不赢,——他来得太突然了,不过一会儿以后,我知道我用不着怕他什么。
他差不多五十了,论样子也象这么个年纪。头发长长的,乱糟糟,油腻腻,往下披。你只见他的眼光一闪一闪,就象他正躲在青藤后面。只见一片黑色,不是灰色的。他那长长的乱糟糟的胡子也这样。他脸上则尽是一片白色。从脸上露出的部分看尽是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色,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白色,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那种白色——象树蛙的那种白色,象鱼肚白那种白色。衣服呢——穿得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只膝盖上,那只脚上的靴子张开了口,两只脚趾露了出来,他还把两只脚趾不时动几下子。他的帽子给扔在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陷了进去。
我这边站着,看着他,他那边看着我。他坐的那张椅子往后翘着点儿。我把蜡烛放好。我发现窗子往上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搁子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浆得挺挺的衣服——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了,是吧?”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
“别跟我顶嘴,”他说,“自从我走以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吧。我非得刹一刹你的威风,不然我和你就没个完。人家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你如今比你老子强了,因为他不会,是吧?看我揍你。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告诉你可以这么干的?”
“是寡妇,是她告诉我的。”
“嘿,那寡妇?——可又是谁告诉寡妇,有权插手根本与她不相干的事?”
“没有人对她讲过。”
“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瞎管闹事,会有什么下场。听我说——不准你上学去了,听到了吧?一个小孩子,装得比他老子还神气,装得比他老子还强,教他这么干的人,我可要好好教训他。不准你跟着学校转了,给我发现了可不依你,听到了没有?你妈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在他们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起来了。我可不是容得下这一套的人,听到了吧?——让我听听你是怎样读的。”
我拿起一本书来,从讲到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的地方读起。我才读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把书抢过去,摔到了屋子那一头去。他说:“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对我说的时候,我还有点疑疑惑惑的,现在你听好,不准你再这么装腔作势,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守候着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够你受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一个儿子。”
他拿起了一幅小小的画片,上面画着几头牛和一个小孩子。他说:“这是什么?”
“这是人家奖我学习好发的。”
他一把撕了,说:“我会给你比这更强的——给你一根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气狠狠地唠叨了一会儿,又说:“难道你还够不上一个香喷喷的花花公子了么?一张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一面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的老子只能在旧皮革厂里和猪睡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儿子。我非得刹刹你的威风,不然我跟你没有完。哼,你那个神气可算得上派头十足啦——人家说,你发了财,啊——这怎么回事?”
“人家撒谎——就是这么回事。”
“听我说——该怎么样跟我说话,这可得留点儿神。我什么都经受过了——所以不许你瞎讲。我回镇上两天了,我听到的,都说你发财了。我在下面河上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你把钱给我——我要这笔钱。”
“我可没有什么钱。”
“撒谎。撒切尔法官收着。在你名下。我要这笔钱。”
“我跟你说了,我没有什么钱。你不妨去找法官撒切尔,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
“好吧,我会问他的。我会叫他交出来的①,再不然,我要他把理由讲讲清楚。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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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注:赫克的父亲认为自己对儿子的财产,依法有所有权。也因为这个缘故,第四章写赫克一发现他父亲的脚印,便急忙设法把自己的钱在名义上归撒切尔法官所有。
“我只有一块钱。我有我的用处。——”
“你有你的什么用处,这无关紧要,你把钱交出来。”
他把钱拿了去。咬一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去,买点威士忌。说他一整天没有喝到酒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装出一付派头,仿佛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应该已经走了,可他又转了回来,又探进了头来,要我认真看待不许上学的事。还说,要是我不肯停止上学,他会守候在那里,狠狠揍我一顿。
第二天,他喝醉了。他到了撒切尔法官家里,对他一味胡搅蛮缠,想方设法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做不到。他就赌咒发誓,要诉诸法律,逼他交出来。
法官和寡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充当我的保护人。不过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情况,所以判决,非到万不得已,法院不能强迫干预,拆散家庭。他不主张叫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不得不作罢。
这样,老头儿就高兴得不知道怎样才好。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要狠狠地揍我,搞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爸爸拿去,喝得大醉,醉后到处胡闹,乱骂人,装疯卖傻,而且敲着一只白铁锅,闹遍了全镇,直到深夜。人家就把他关押了起来。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之上,又给判了关押一个星期。可是他呢,却说他挺满意的,说他是能管住他儿子的主子,他准定会叫他够受的。
老头儿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把老头儿变成一个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他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早饭、中饭、晚饭,都跟他全家人一起吃,真是说得上对老头儿诚心诚意的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戒酒之类的一套道理,讲得老头儿大叫自己在过去简直是个傻瓜,把一生的光阴白白虚度了。可如今,他要翻开一页新的篇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谁也不会为了他感到羞愧,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这样,法官他就哭了起来,他妻子也第二回哭了起来。我爸爸说,他过去是那么样的一个人,总是遭到人家的误解。法官说,这话我信。老头儿说,一个落魄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这样,他们就又一次哭了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刻,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一边说:“先生们,全体女士们,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这曾经是一只猪的爪子,可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正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注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别怕。”
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的太太,她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是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神圣的时刻,总之说了许多如此这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空余的房间。有一次,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了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的上衣换了一壶“四十杆子”①,然后又爬回房间,乘兴快活了一番。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滑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人家在太阳升起后发现他时,他都快冻死了。等他们要到那间客房去看一下究竟的时候,只见房间里一片狼藉,简直无处伸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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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注:指烈性威士忌酒。
法官呢,他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他说,我捉摸着,也许人家得使一枝枪才能把那个老头儿改造过来,他看不出有什么别的法子。
第六章
时隔不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转游了。接着,他上法庭控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过我,是为了我没有停止上学的事。他把我促住了几回,还揍了我。不过我还是我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的前边。早先,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不过,我看啊,我如今上学,是为了偏偏要气气我爸爸。法律诉讼是件慢吞吞的事,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这样,为了免得挨鞭子,三天两头,我得为了他向法官借两三块钱。而每回拿到了钱,他就喝得烂醉,每次烂醉,便闹得全镇不得安生。每次在镇上胡闹,就每次给关押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那边转游得也太勤了些,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可要对他不客气了。啊,难道他不是疯了么?他扬言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赫克·芬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划着一只小艇,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之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棚,那是在密林深处,不知道的人是无法找到那里的。
他整天看住了我,我捞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棚里。他总是把木棚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枕头下面。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的生活就是如此这般。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木棚里,到下游三英里外的店里去,渡口去,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来威士忌,回转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并且揍我一顿。再说那寡妇呢,后来她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了一个男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爸爸拿出枪来,把他赶了回去。在这以后不久,我对这种生活也习惯了,也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挨皮鞭子这当子事。
生活过得懒洋洋的,快快活活的。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又烂又脏。我看啊,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喜欢的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洗那个,你得就着盘子进食,你得梳理好头发,每天得准时睡觉、起身,你得每天为了一本书惹出种种烦恼,还得无时无刻不遭到华珍小姐的挑剔。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再也不是一开口就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爸爸并不反对。
总而言之,在树林子里,日子过得挺称心如意的。
不过,我爸爸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我全身都是伤痕。再说,他如今出去得太勤了,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锁了三天。我太孤单了。我推断,他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无法出去了。这下子我可吓坏了。我下了决心,怎么也得想方设法逃离这里。我曾经好多回试着逃出这木棚,可就是不成功。木棚有一扇窗,大小能容一只狗进出。我无法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口子太窄。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爸爸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木棚里决不留下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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