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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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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我,与喜欢我父亲的钱是两回事。但幸好梨雅做出这种选择,要不,她就要跟我受苦了。我回到车上,闭上眼睛。
  
  5
  我是在那辆中巴车边认识小薏的。
  当时她正背着一个大大的行囊在徒步穿越中国,独自一人在路上走了半年。她在路上,我在车上,我们俩之间本来并不存在相交的点,但中巴车翻了,事先没半点征兆。当我从迷迷糊糊中清醒时,人已经站在车外。中巴车四脚朝天,遍地都是车窗玻璃的碎碴子。驾驶室的车门在来回摇摆。热辣辣的阳光在马路上跳动。我没闹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脑子里有雷声。那个精瘦的司机站在我身边惊疑不定,身上有血。我手上也有,一大滩。那个梨花岗的女人半个身子在车窗外,白白的手臂瘫软在外。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这倾覆的车厢以及呻吟声都是幻觉。我准备闭上眼睛,眼前垂下一片血红的帘子。我伸手一抹,是血,鲜血正从额头激涌而出。我这才明白发生了车祸。这该死的司机是怎么开车的?我撩起衣襟擦去鲜血,顺手抓起一把泥土堵住创口,死死捂住,嘴里吼道,快,救人。
  那司机如梦惊醒,往车厢那走了几步,身子一弹,迅速往后退去,消失在拐弯处。他跑得比老鼠还要快。这不奇怪。内心的恐惧打跨了他。或许不仅仅是这个原因。从田野里已跑来拿着锄头的人。一个年轻司机曾被一个在车祸中死了妻子的丈夫用锄头敲碎头颅。他们跑得真快,好像是从土里冒出来的。我说,救人啊。额头像刀劈了,剧烈的疼痛让我快站不住了。伤势比想像中严重,这不是我拿在足球场上受伤时抓泥土应急的那一套可以对付。我坐在地上,心底渐渐生出寒意。我不知道这些被汗水浇透了的黝黑脸庞在等什么。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车厢里已流出血,蛇一般吐出分叉的信子。那梨花岗的女人眼神在逐渐涣散,喉咙里已发不出声音。
  然后我就看见她。我不清楚她是怎么出现的,总之,当我看见她时,她已经在人群中。个头不高,比我矮一点,脸是圆的,齐耳短发,上身是磨砂牛仔服,头上还罩着一块暗色方巾,眼睛很大,小鼻子,小嘴儿,看着也就二十刚出头儿的样子。她看了我一眼,眉头皱起,目光又往那梨花女子瞄去,飞快地卸下肩膀上半人高鼓鼓囊囊的行囊,掏出一叠钱,高高举起,声音尖利,救出一个人,给二百,不,给三百。人群顿时哄动。她高高举起的手臂与火炬一样。我松懈下来,眼角余光瞥见这个身材瘦小的女孩从行囊里掏出一个那时并未普及的手提电话,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身边已停了二辆救护车。她拿着一块绷布捂住我的头,满脸不高兴。
  我说,你怎么了?你都雷锋了。
  她的回答简短迅速,我没钱了。还有,他们——她指了指正忙着把担架床弄进车里的医生,说,他们要我在这里等交警,说我是目击证人。喂,你才是当事人。你说当时都发生了什么?司机呢?她说话时的样子与从嘴里吐出葵花籽壳差不多,我一时入了迷。她瞪起眼,你看什么看?
  我说,你长得好看。她哼了声流氓,转过脸,把绷布扔在我手上。血不再流了。我支撑起身体,回到车厢,从座位边捡回包裹。救护车走了,农人数着手中的钞票散开了。太阳把身体都快烤没了。我说,你真在这里等交警?
  那你说怎么办?她的口气有点不耐烦,别烦我。
  我知道她在烦什么。金表、证件与存折我都随身带着,放在裤子的暗兜里。我从包裹里取出钱包,里面大约有六千块。我数了一半递给她,说,给你。
  她没接,为什么要给我?
  我说,学雷锋。免得你饿死,渴死。说到渴,嗓子眼里顿时冒起火。我望了一眼她身边的行囊,小声说道,有水吗?她嘿嘿乐了,掏出一个喝了小半瓶的水壶,顺手把那三千块钱拍进包裹,嘴里说,你付的水钱。
  妈的,有这么贵的水吗?我差点呛死,刚想把壶从嘴边挪开,她继续说道,你已经喝下去了,就算你吐出来,那也不是你曾经喝下去的水。供求关系决定商品的价值。在失事没有淡水的舰艇上,一滴淡水抵得过一大砣金子。她眉开眼笑。我一闭眼,懒得与她分辨到底是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还是其他鸟东西,把这瓶水咕噜喝了一个底朝天,终于神清气爽了。
  她愤怒了,给了我几个白眼。我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的脸上现出几丝与她年龄不相当的哀伤,她说,那些人,会死吗?我摇摇头。
  她叫小薏,是北京人。比我大一岁。刚从学校毕业,念的是商业。目前还没有找工作。说是要在工作之前走完中国。我佩服她。一个人走出遍布钢筋水泥的城市,投身于峡谷山巅河畔密林,这需要十分的勇气。而一个女孩子则需要十二分的勇气。那时,还没有背包族这一说法,叫户外旅行者。我在学校与梨雅曾经去过一次虎跳峡,在山路上看几个这样神情疲惫的旅行者,背pepsi大包,戴guici表,蹬耐克鞋。但多半是外国人。有热心的司机试图搭载他们一段路程,他们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摇手谢绝。梨雅说他们都是一群有毛病脑子进水的人。
  我说,你真行。
  她说,你懂什么?
  我们在太阳底下等了足足一个时辰,都快要变成两条晒干的鱼,交警们才匆匆赶到,做完笔录,把我们带到了附近的县城。
  
  县城不大,就二条商业街。说来也令人恼怒,等我们到了县城,雨就下起来了。突如其来的阵雨,夹杂着滚滚雷声。雨过后,还有大片大片的蜻蜓迎着我们上下飞舞。翅透明,腹部橙红色的蜻蜓叫薄翅蜻蜓。胸部蓝灰色略带一点紫光的叫霜白蜻蜓。复眼黑色,胸部深蓝,后翅有褐斑的叫乐仙蜻蜓。全身淡蓝色且具有许多黑色斑纹,腹部膨大的叫粗腰蜻蜓。胸腹部均为黑色,腹部有蓝灰色粉末的叫鼎翅蜻蜓。这些是常见的,还有许多不常见的,比如浑身漆黑的,通体澄蓝的,甚至还有一只蜻蜓拥有蝴蝶一样的翅膀,这是在书上也找不到的变异品种。或许它们是蜻蜓家庭里的先知。
  我对着这些蜻蜓指指点点。
  小薏显然吃惊于我对蜻蜓的知识。我当然很乐意炫耀,告诉她,蜻蜓的幼虫叫水虿,很凶猛,像貌很像一只大肚子蜘蛛,下颚长着一对很大的大钳。它们捕食线虫、孑孓和蜉蝣幼虫,大的还吃小鱼和蝌蚪。蝌蚪长成青蛙后就开始报仇。这是一个奇妙的轮回。
  我说,是否可以这样说:蜻蜓是在为自己的前世——那只丑陋的水虿赎罪?又是否可以这样说:寿命只有水虿十分之一的蜻蜓是昆虫里面的梵高,为了那些鲜艳的色彩,为了那双能飞上天空的翅膀,连命都不要了? 
  小薏哈哈乐了。
  我问她打算去哪。
  她说,去省城,再沿铁路回北京。
  我说,我去替你买票。我也去北京。
  
  她用看大熊猫的眼神看我,看得我浑身起毛。我问她怎么了。她用鄙夷的口气说道,我徒步。我说,你不是就剩下三千块钱吗?这哪里够路上开支?她说,这你就管不着。我拍拍脑袋,手一伸,拿来。她问,拿什么来?我说,钱。你肯定带了可以在各地邮局支取的存折。她嘻嘻笑了,说,小气鬼,拿你的钱回去。她去掏行囊。我赶紧制止。她若真把这钱还我,我倒要羞愧难当。我问她为什么要徒步。她耸耸肩,说,不为什么。我说,你有毛病啊。她眯起眼笑,难道你就没毛病?我挠挠头,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天底下的人都是有毛病的人。我说,那我跟你一样徒步去北京。怎么样,欢迎不?她说,你有毛病?我说,我也没别的事干,闲着也是闲着。再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刚才就晓得拿钱招呼那些农民救人,我就不懂。可见走路的好处。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我的恭维取到了一定的效果。可能是海子这两句臭了街的诗所取得的效果。她眨眨眼,说,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说,问吧。她说,有一个人在沙漠中,头朝下死了,身边散落着几个行李箱子,而这个人手里紧紧地抓着半根火柴,这个人是怎么死的?我想不出答案。她破口大骂,说我笨死了。然后掏出一盒火柴,拗断其中一根,双手背在身后,瞪起圆圆的眼,说,看在那三千块钱的份上,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抽签吧。摸到长的,你就跟着,摸到短的,你就不准跟。这回我没有犯糊涂,我说,万一你把这两根火柴都拗短了,或者说,你的手法堪比魔术大师,我岂不是要吃亏?她哈哈笑了,夸奖我没有蠢到不可救药,把两根短火柴与指缝里藏着的两根长火柴抛在地上。
  我按照她的指点,在街上的小超市里买来一个大背包以及电筒、食品、草帽、饮用水、正红花油、创可贴等。她的户外经验十分丰富,手指头在空中指指点点,指挥我就像是将军指挥他惟一的士兵。我不明白我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买根拐杖。她屈起指节在我的头上敲了一个板栗,说,猪啊,不懂就别问,叫你买你就买。我们花了一个下午,把东西备齐。夜晚也就来了。我说住哪。她骂了我一声白痴,说,住小旅馆。我不依不挠地问,你一个女孩子就不怕有危险?这小旅馆住的可都是五湖四海的人物。她嘿嘿地笑,翻手从裤兜里摸出一把瑞士军刀,上下挥动,说,我就阉了他。这又不是腌白菜。我觉得她呲出牙齿的样子蛮好看,提醒她身为一个女孩子不应该说脏话。她愈发地乐,收起刀,没再理我。一夜无眠,觉睡得很不踏实,脑子是乱的,不晓得自己的决定为何这样仓促。我把绵羊数到一千零九十九头时,晨曦亮了,她在房外用力敲门,大叫大嚷,我数十下,你不起来,我就走了。我赶紧蹦下床,在短短的十秒钟内把衣服套上身。
  
  人群从身边流过。他们走着路,或者骑着车,或者坐着车。望着从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我心里有了奇异的感觉,好像旧日的那个躯壳碎掉了,虚墟里长出几片绿叶。曾熟视无睹的灌木与丘陵都有了不可言说的美妙的线条。我突然感激起自己昨日这个仓促的决定。也许,每个人都应该经历这样一次充满不确定性的、冒险而有趣的旅行。它或许能改变我们看世界的方法,让我们得知自己的狭隘与无知。
  这是一趟让人汗流狭背的旅程,可因为负重、行走以及其他原因,我在恍恍惚惚中似乎听到了一个陌生而遥远的呼唤。
  这应该是一趟从身体出发最终抵达心灵的旅程。它能帮我找回失落已久的勇气,找到一颗澄明的心。如果能这样一直走下去,走过小桥流水大漠人家,从那亘古千年的山峰翻入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与那些聚焦在篝火旁身着少数民族服饰的异族女子喝酒对歌跳舞,一直到天亮再酣然睡去,又或者当夜幕来临的时候,在溪水间脱去鞋袜,洗掉灰尘与烦忧,然后躺在石头上,仰望遥远天空里的点点繁星,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那该有多好哇。
  
  徒步旅行确实辛苦,没有坚持到底的决心是不可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经过头两天美妙的幻想,第三天,我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觉得骨头都碎掉了,脚底触地生疼,上面长满血泡。小薏有个习惯,睡觉前喜欢泡脚。我问她为什么她脚上别提鸡眼、胼胝,连个水泡也没有?她抬起眼皮,说,你的鞋子不合脚,有穿皮鞋徒步旅行的吗?要穿旅游鞋,拣轻便舒适大小合脚的。我气得半死,说,你咋不早说。
  她哈哈大笑,说,不让你吃点苦头,你咋会听话?要想领略风土人情、增长知识、陶冶情操、锻炼身体、磨炼意志,怎么可以不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
  我没话说了。小薏帮我挑去血泡,敷上药,在旅店休息半天。第四天,小薏有意放慢行程,开始给我讲长途步行要注意的种种事项。比如,腰要直,负重时会感到比较轻松舒适,消耗能量小,较能持久;重心要稳。步幅和步速应尽量均匀。最忌快一阵、慢一阵;手要自然摆动,可以减轻疲劳感;不要蹦蹦跳跳,尽量走石阶,少走斜坡。尽量在水泥、沥青、石板等硬地上行走。我见她说得头头是道,很好奇,问她为什么不制订一个计划,每天大约走多少路程、游玩哪几处地方,在哪里吃饭、住宿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嘛。
  她嘿嘿笑,犯得着吗?确实犯不着,人生哪里可以计划?几天前,我能想像自己在路上行走吗?计划没有变化快。
  我与她用了三十三天的时间,走到北京城。我们每天步行的公里并不一致,最多时,走过七十公里,最少时,也就走个二十公里。小薏每天并没有什么严格的计划,很随意,走到哪就算哪,有时错过集镇,就在荒山野外搭帐篷。在她的谆谆教导下,我懂得了地钉钉入的角度应与地面成45度角,且一定要把地钉顶部的拐弯也钉在地上,牵绳的角度也以45度角为宜。收帐杆时先从中间拆开,对折后再从中间拆开,直到全部拆开。我甚至学会用一瓶矿泉水洗澡。这不是吹牛。我没想到我可以走到北京城。不过,当路的尽头出现时,我惊异地发现心中也没有多少喜悦。似乎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甚至想,若是北京城永远到不了,一直这么走下去,那也不坏。
  
  小薏问我,有何打算?
  我说,先找间地下室住,再去找工作。你呢?
  她露出一口白色的牙齿,说,回家,洗澡。再好好睡上几天。其他的事等睡醒了再说。
  然后,我们分手了。她边走边向我招手。我觉得很郁闷,觉得她不应该这样待我,她完全该把我邀请到她家里洗个热水澡嘛。这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子,枉我一路上主动地买吃买喝,真是把钱打了水漂。我有点遗憾,这么一场惊心动魄的邂逅为何不能发展成一场美妙无比的艳遇?可见写书的人都是骗子。整整三十三天,这中间,我都不知道拉过多少遍她的手,可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连一个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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