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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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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扬起头环视四周剥着手指甲笑,“是啊。与你妈开个玩笑,没想你妈那么死心眼,一点幽默也不懂。我一说,她还真信了。”
  一桌的人嘻嘻哈哈笑起来,说啥的都有。阿宝也笑,从围裙里摸出菜刀,一刀剁去。菜刀磨得锃亮。阿宝每天在餐厅要剁掉上百只鸡头。血溅出来。阿宝扔下刀,继续微笑。聚福楼里顿时一片死寂。惨白的光从明晃晃的街头扑进屋。
  阿宝出了门,过马路,进了粮食局大楼。大楼高七层,一层层台阶像水流一样把阿宝带到楼顶。阿宝翻过护栏,在屋沿边坐下。这些日子的晚上,阿宝常躺在这儿看星星。可能是因为离天空更近,这里的星星特别大特别亮。阿宝很想找到属于爸爸妈妈的那两颗星,一直没找到。阿宝叹口气,手按在火炭一般热的水泥上。屋沿平整,没有檐角,因为风吹日晒雨淋,很多地方开了裂。鸟在里面做不了巢。阿宝挺直腰,脱去衬衣,慢慢擦拭身上的血迹。人群在下面马路上迅速聚集,像一堆铁屑,而阿宝脚下就是磁铁所在。阿宝嘬拢嘴唇,想吹口哨,嘴里没有声音发出。楼道咚咚地响,阿宝回过头,看见了黑黑瘦瘦的吉庆。吉庆的脸比雪还要白。
  阿宝说,“吉庆,你来干什么?”
  吉庆愣了半晌说,“我看见你杀人了。我就在门外。你没看见我吗?”
  阿宝摇摇头说,“你来干什么?”
  吉庆说,“我又攒下二百块钱。我想你用得上。”
  阿宝说,“我妈死了,我用不上了。吉庆,你是偷别人的钱吧。”
  吉庆说,“不是。我下了课去做小竹人卖。一个小竹人可以卖五毛钱。还有,卖一次血就有一百多块,但二个月才能卖一次。”
  阿宝就笑,“你真傻。”
  吉庆哇地一声哭起来,“阿宝,我现在会吹口哨了。”
  吉庆吹起了“小螺号滴滴吹”,又接着吹“小小少年没有烦恼”,然后再吹“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吉庆吹得真好。”阿宝夸奖着,抛掉手中的衬衣。
  吉庆身后的楼道口又上来几个穿制服的人。他们在交头接耳,脸色是灰的。阿宝皱皱眉头说,“吉庆,我妈不是我气死的。我没有与别人睡过觉。真的。”
  吉庆拼命地点头。
  阿宝探头朝马路上看。那些嗡嗡响的铁屑更多了。阿宝说,“吉庆,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我喜欢世民。你知道吗?世民今年考取了中专,对吗?我还没有去恭喜他呢。你要记得替我祝福他哦。”
  吉庆还没有说话,阿宝已经像一只鸟飞起来。一只银手镯从阿宝怀里笔直掉下,它穿过惊呼的人群,穿过坚硬的水泥路面,拍了拍泛着点点青光的翅膀,就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少女可卿
  
  
  1
  “1234567,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你是塌鼻没牙的小东西,小东西,小眼睛,外婆抱着去看戏,戏里有个小妖精。”
  女孩们哼着儿歌在屋前空地上蹦蹦跳跳。空地上铺满灰砖,都是半截的,是大人趁夜色从附近建筑工地上用板车拖来再一块块填于此处,于是屋前原来那一小片水洼地也就成了女孩们的乐园。她们不屑于与男孩子滚得一身脏泥,又或许是心爱脚下尖尖的布鞋,跳起来,快快乐乐,面对面,双手摆动,头上紧扎两根羊角辫,辫上缠着用红毛线裹起来的橡皮筋。若有谁未能跟着歌谣迈准步伐,就算输,得下去,换一个人与那个跳对的女孩继续跳,一直跳。她们的脸是小小的,手是小小的,脚是小小的,哼出的歌声也是小小的。
 他常蹲在一边看。他喜欢可卿。可卿跳得最好,老赢。可卿的年纪比他大一点,不是瓷娃娃的模样,小脸尖瘦,塌鼻,眉心还藏有一粒小黑痣,可腿特长,身子左右摆动,手臂一上一下,衣衫哗啦啦,比在阳光下翩然的蝶儿还要好看。
  可卿家是刚从外面搬到院子里来的。可卿妈是上海知青。可卿爸是北方人。可卿妈肤色嫩白。可卿爸脸庞黧黑。可卿妈嬴弱细矮。可卿爸魁梧雄壮。若遇上雨天,偶尔能见到他们肩并肩走在路上。可卿妈撑着伞,可卿爸勾头缩着肩,大半个膀子在伞外淋雨。可卿妈把伞往可卿爸那边移。可卿爸就把身子再往外侧。俩人的姿势都是歪歪扭扭。这可真奇怪。明明可卿爸比可卿妈高出一头,为什么他不撑伞呢?不过,若天没下雨,可卿爸便在前面挺胸昂首,可卿妈落后几米脚步碎碎。可卿爸的样子就像是可卿妈手里牵着的大黑牛,很逗人。
  
  可卿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可痕,妹妹可箫。
  可痕最小,说话奶声奶气,嘴里老有流不完的口水。男孩都爱拿他寻开心。那时的男孩还问不出像现在《蜡笔小新》上那么变态的问题,多半是翻来覆去问“你妈与你爸晚上睡在床上会打架吗?”可痕就会很用力地想,手指头噙入嘴中,啧得津津有味,眼神却茫然得很。大一点的男孩不断地启发他,“你妈有没有四脚朝天?”然后其中一个男孩立刻往地上躺,摆出四脚朝天的姿势。大伙儿开始呱呱地笑。可痕也笑,眼睛眯成线。他比可卿漂亮,虽是男孩,可皮肤那细腻劲,掐一下,简直要滴出水。大家爬上他家的窗户,往里瞧,偶尔能看到几粒搁在上了锁的五斗橱玻璃后的上海大白兔奶糖,便不停地咽口水,咽得肚子里咕咕响,然后你瞧我,我瞧你,发一声喊,一起去捏可痕的脸蛋。可痕有次也跟着大家爬上自家的窗台往里瞧,突然指着房间靠西边墙壁的竹床,很骄傲地说,“我妈与我爸就在上面打架。”就有人撑不住,似被石头砸中的麻雀,一只只往下掉。
  
  不过,若被可卿发现,就不大好玩。可卿嘴里会立刻发出一声类似猫叫的高腔。不管天是否蓝、云是否白、风是否轻,可卿马上从地上捡起石子儿,用力地朝男孩扔来。男孩发一声喊,顿作鸟兽散。可卿生气地捏可痕的腮帮,边捏边骂,话速又急又快,里面还夹杂几句上海俚语。他听不大懂。他喜欢看可卿这种脆生生的样。可能别的孩子也喜欢。就有人故意去找可痕的碴。可痕还穿开档裤。别的孩子趁可卿不在,拐到可痕身边,蹲下,手指头一屈,往可痕的小弟弟上猛地一弹。可痕尖叫起来,嗓门比娘们还要细。
  可卿从屋里扑出,一把搂住可痕,“他们打你哪了?打哪了?”可痕蹩着脸,伸手摸住小弟弟,声音颤颤,“这。这哩。”可卿涨红脸,拽起可痕,挨家挨户站门口依次骂去。可箫跟在后面,一边跟着姐姐小声骂,一边快活地朝躲藏在柴禾堆里干了坏事一脸得意的男孩子挤眉弄眼。
  最令人绝倒的是有一次可痕去上厕所。是简易公厕,中间有木隔板,底下是一条一尺高一尺宽细细长长互相贯通的水泥坑,每到黄昏有挑粪桶的人来清理。蹲位五个。可痕蹲中间。进去几个男孩,各自蹲下。其中一个从裤兜里掏出一串好不容易搞来的土制小鞭炮,点燃,从隔板下斜斜地扔在可痕的那个坑位处,噼哩叭啦响成一阵。可痕正爽着呢,被屁股底下突如其来的鞭炮声一吓,一脚踩水泥坑里了,“妈啊”,惨叫出声。在外面守着弟弟的可卿不知出啥事,急了眼,卷起阵风,冲入男厕,看见弟弟的狼狈相,牙关一咬,发狠,折身把蹲在坑位上哈哈大笑的男孩推下坑。另外那几个男孩眼见事情不妙,屁股也来不及揩净,拎起裤子,猫腰便往外面蹿。这事轰动一时。也让大人们啼笑皆非。
  
  2
  因为可卿的缘故,他与男孩子就玩得少,常与女孩厮混。他会跳房子,且跳得很好。这是女孩玩得最多的一种游戏。当时,粉笔还是奢侈品。一般就用树枝在湿地上画出一摞大大小小的格子,然后在最底下的格子里扔一块扁平状的石子,再屈起一只脚,金鸡独立,一边前进,一边把石块踢到正确的格子里,石子出界或跳错格子都算失败。但他跳不来橡皮筋,左脚老绊倒右脚,老跌狗吃屎。女孩们吃吃地笑。可卿也笑,手背掩住嘴,瘦削的肩头抖动着,单薄的身子嵌在一片蔚蓝里,像是要飘起来。他看傻眼,呆呆的。刻薄点的女孩吱吱喳喳,“癞皮狗,你看啥?”
  他讪讪地退住一旁,继续垂头丧气地蹲着。他讨厌她们叫他癞皮狗,他生气地吐着唾沫,可他跟在可卿屁股后的样子确实就是一条癞皮狗。
  可卿会玩很多游戏,可卿踢毽子,毽子就长可卿身上了。可卿嘴里小声地喊,两条长腿跟随着节奏分明的号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他都担心可卿把她自己拧成麻花了,结果可卿连气都不喘,身子猛地凝住,右脚反踢,抬起,毽子稳稳地停在外脚背处,连汗都没多流一滴。所有的女孩都崇拜可卿,叫可卿姐姐。他不叫。他要娶可卿做老婆。
  他对可卿说,你做我老婆吧。
  可卿不理他,蹬蹬蹬进自家的屋。他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眼巴巴地跟过去。过一会儿,可卿端出盆清水,哗啦下倒在被太阳晒得叽叽叫的水泥地面,水花溅了他一身。几只沿台阶缝隙正在兴高采烈搬运着一只苍蝇的蚂蚁狼狈不堪地在水洼里挣扎。可卿白了他一眼,腰肢一扭,又进了屋。他突然有了主意,血液顿时沸腾,一颗少年的心蓦然间已冒出几缕青烟,眼瞅天色尚早,脱鞋,光脚,飞快地跑,直奔后山早就发现的一个西瓜大的蜂巢处,根本没想到害怕,上树,解下上衣,脚勾牢枝桠,弯下身,嘴里吼了声,用衣服裹住蜂巢猛地一拽,抱紧,哧溜声从树上蹿落,沿山路往河流的方向狂跑,也不敢回头看,耳听见嗡嗡响的声音越来越近,一闭眼,跃入水底,扑通,这才感觉到皮肤是火烧火燎的疼。
  
  那时已是黄昏。一轮火红的夕阳从层层叠叠的云嶂后露出灿烂的光芒,千万里流云皆被镂空,浓浓淡淡、深深浅浅,似狗似马似山峰似海水似火焰,眨眼间,这云已纵身投入风中,迎风展开。他的额头、胸口、手臂上肿起几处老大的包,里面似千万根钢针在扎。他倒吸几口凉气,骂过几声脏话,心中却得意,狂喜满满地溢出胸口。野蜂巢里有好多香甜的蜂蜜,手指拈起一点,放到嘴里,舌头要融化掉。他舍不得再吃下去,用瓦片盛好,小心翼翼地端。风吹起尘土,吹在路两边的灌木的叶子上,发出噼哩叭啦的声音。这是一个黄金的世界。
  他浑然不知自己走了狗屎运。那野蜂就算叮不死人,也足以让脑袋变成一颗猪头。他一瘸一拐再回到可卿家门口,稀释了蜜糖,用手指蘸着,趴在石阶上开始写字。
  他写的是“我要娶可亲做老婆。”字写得不好,歪歪扭扭,“卿”字还写成“亲”,但没关系,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他的意思,连地上的蚂蚁也清楚。它们闻到甜香味,迅速从各个缝隙里钻出,很快就已浩浩荡荡,黑压压,排行纵列,首尾相接,顺着他在石阶上勾勒出来的字迹,奔跑、交谈、忙碌,就宛若一群世上最英勇的士兵,用鲜活的生命点燃汉字。
  可惜没几人欣赏到他的杰作。没多久,在可痕啧啧的惊奇中——姐,外面好多蚂蚁!——可卿的小脸胀得通红,端出一盆清水,哗啦下,让这几个他好不容易写出来的字一下子陷入灭顶之灾,然后用近似仇恨的目光牢牢地盯住他。如果说眼神可以杀人,他怕已被剁成无数碎块。
  可卿只喜欢他的哥哥。
  
  3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还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他哥哥会唱歌,穿件白色的确凉衬衫,下身套条黑色卡叽布长裤,梳着马桶盖头,坐在落满夕阳的门边,一只脚轻踢油漆斑驳的门槛,另一只脚打着节拍,头仰向结满蛛网的檐角,小声哼着。虽说哼得一字不差,可他又不是罗大佑。老天爷瞎了眼,可卿竟然会被他迷住。可卿不时地、飞快地朝他家这方向瞟来几眼。他看得清楚。可卿乌黑的眼神在他哥哥身上滴溜溜打个转迅速缩回,而他就蹲在可卿身边,可卿却看都不看一眼。这真让他伤感。从云层后漏下的一束阳光像把长刃,笔直地扎在他心上,真痛,刀尖还颤危危地晃。
  他就没明白哥哥有什么好。
  
  他撬开哥哥的抽屉。在这方面,他是天才。并不需要钥匙,用一根小铁丝,拗弯,伸入锁眼,慢慢地勾住弹簧,勾稳,往下轻拉,锁会噌地一声弹开。抽屉里有哥哥各种各样的秘密,譬如几粒玻璃弹球、一盒图钉、几摞信纸,而对他诱惑力最大的是两件东西,一本已翻烂掉的16开大的《冰川天女传》,几本用爸爸单位上那种有台头的空白公文纸抄录的合订本。
  那本《冰川天女传》他能倒背如流。唐经天最没意思,尽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做些没头没脑的事。冰川天女除了手上的那冰魄寒弹,也不是好东西,只喜欢小白脸——金世遗对她那么好,“只要世上有这么一个女子,用这样的眼光对我一瞥,我就即时死了,也是心甘!”——她的仆女幽萍对金世遗的那句讽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恐怕正是可卿心里的话。他只喜欢金世遗,今世所遗,失意天涯。他曾无数次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披“一身破破烂烂的麻衣,提一根黑漆漆的拐杖,满面红云,下颊两个疙瘩”,并为此真的从家里的杂货间里翻出一条破烂的麻袋披肩上,又从河边湿地摸了块泥糊在脸上,嘴里发出怪啸,挥动手中拐杖状的树枝把四周灌木打得枝断叶飞,心中是说不尽来的甘美畅快。
  
  他翻开哥哥的合订本,那上面用工笔宋体字密密麻麻地抄写着许许多多的名人名言,譬如“知识就是力量”,又譬如“人生的最高理想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这些他都不喜欢,它们都是诳语,骗死人不赔命。知识从来就不是力量。院子里有个在县招待所扫地的瘸腿老头儿,据说学富五车,肚子里面的学问大得不得了,还会讲流利的英文,可每天被人喝来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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