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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4期-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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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痛得好半天没有透过气来。 
   
  三 
   
  监仓里又破又脏,简直是个垃圾站,既没有后来才有的电视和电扇,也没有后来才有的电视监测眼。在大部分时间里,这里是没人管束的自由世界,打架放血是家常便饭,拉帮结伙弱肉强食也是必然结果,牢头也就应运而生。新犯人入仓,先得饱挨一顿杀威拳,从此服服帖帖效忠领导,就是第一堂必修课。 
  我听说过这种不成文的规矩。从进门第一刻起,我的膝盖就一直在发软,背没有伸直过,还差一点把尿拉在裤子里。我没料到几首歌把最恐怖的第一夜混过去了,没料到牢头是个世界上最不懂音乐的音乐狂,没有什么心眼,刚好掉在我的饭碗里。也许我可以继续用唱歌稳住他。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屋顶。过了好一阵,我才确证这是一个屋顶,是我往后天天要看到的屋顶。我拍拍脑袋,明白了自己身边不会有床头灯和电视遥控器,不会有牛奶和苹果,更不会有未婚妻的留言纸条……倒是有一只男人的大脚,带着一圈脚气病白花花的皮屑,还有脚趾间触目的黑泥,横蛮地堵住了我的嘴。 
  你他妈的脚往哪里放?我正准备开骂,突然想到昨晚上猛踢过来的就是这只脚吧?莫不是哪个杀人犯的脚?这一想,我再次避开它,宁可忍气吞声,不能惹是生非。 
  在脚的那一边,亮了一整夜的那盏昏灯之下,人影晃动着。有洗脸的声音,水盆相撞的声音,还有各种骂人的粗话,更有大小便噼哩叭啦的喧嚣。我忍不住鼻子一酸,心想事情怎么成了这样?我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好歹也是个发表过作品的歌坛新秀,甚至还快混成局长的乘龙快婿了,怎么一晃眼就睡在这大小便的声音里?我不会永远睡在一个公共厕所吧? 
  天啦,我当初不该去华天宾馆。我不了解小余他们,真以为他们只是去看看妓女,不知道他们是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我看见他们从宾馆大门里仓皇逃出,在一片“抓骗子”“抓骗子”的喊声中跑得比老鼠还快。其实,当时我应该继续挑选我的歌带,继续喝我的可口可乐,不该跟着他们乱窜。我没诈钱,跑什么跑?有必要跟着他们跑吗?那一刻我肯定吃错了药,无异于做贼心虚,自跳火坑,送目标上门,刚好被真正的警察抓了正着。要命的是,我皮包里有一支走私手枪,虽然只是玩物,虽然在我手里从没真正用过,但成了这个案件最重要的物证。我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 
  有两个同案犯逃脱了。在把他们抓获归案之前,在他们能够证明手枪的来龙去脉之前,我浑身长满嘴又有什么用?我现在惟一能做的事,就是时刻祈祷他们早一点落网归案,虽然这种祈祷很不义气,很卑鄙小人,但此时此刻我别无选择。我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可能回去关闭我的电饭锅了,只能听任桶里那只小乌龟活活饿死了,也没有机会把门钥匙柜钥匙箱钥匙交给未婚妻了。我捶自己的脑袋,掐自己的皮肉,但无论怎么掐也没法把时间掐回案发之前,没法把幸福的时光掐回去,让地球倒转一两个圈。 
  “开饭喽”,门外传来吆喝,还有走道上木桶和竹箩拖动的声音。其实,早上是不开囚饭的。只有那些在加餐卡上存了钱的人,有亲属心疼着和资助着的人,才可以吃上私费加餐,否则就只能饿着。我看出来了,这里的大部分人同我一样,只能舔舔舌头,吞吞口水,准备把空空的肠胃扛下去。我还看出来了,牢头当然是个例外。不管是谁点来了面包还是牛奶,点来了油条还是面条,首先都得贡献在他的面前,任他挑选和享用。等他吃饱喝足了,包括他的左右副手也跟着吃饱喝足了,剩下的才属于进贡者。他们终于等到了牢头的一个眼色,从远远观看的位置走过来,把残汤剩饭端回到那个角落,弓着背,缩着头,饭勺在饭盆刮出哗哗声响,不会有任何怨言。 
  我现在知道他叫黎国强,9号仓的一个统治者。仓里所有人的钱都是他的钱,所有人的财富都是他的财富。 
  他瞥见了我,把我叫过去,笑眯眯地丢来一个面包,让我受宠若惊。 
  “你说,谭咏麟算不算得上一条腿?” 
  “应该说,当然……”我揣度着他的意思。 
  “你实说,坦白从宽!” 
  “那还是……算得上的……” 
  “为什么?” 
  “人家音质好,呼吸控制得不错,有美声的底子。” 
  “不愧是记者!”他高兴地转向众人:“你们听听,我说谭咏麟是条吃菜的虫,不会比张学友差。你们这些猪耳朵还不服?” 
  有几个犯人应付了一丝干笑,表示认下了这猪耳朵。 
  他斜斜地瞥我一眼:“你以后就是我们这里的谭咏麟,是我的收音机。懂不懂?不过,昨天晚上我困了,没顾得上打你。” 
  我一口面包卡在喉头没吞下去,呆呆地盯住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他的分叉交错的目光里何处藏有真意。 
  “打是不能免的。” 
  “求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我第一次进仓,被别人打得躺了三天。”他半躺在床上,架起一条腿,目光投向屋顶。 
  “大哥,我求你,我得过肺结核,还有脑膜炎后遗症……” 
  “要是怕挨打,那你就去打别人。” 
  “我从来不会打架,从来没有打过架,你看我这手,同鸡爪子一样。” 
  “那怎么办呢?”他目光发直,“你以为这里是国宾馆?要你挨打,你又怕痛。要你打别人,你又手杆子细。好好好,这样吧,你就冲着这墙壁撞头,撞两下可以,撞一下也可以,咚咚咚,撞昏就行。这总可以了吧?” 
  我不敢相信还有这种优待,还没撞墙,两眼已经发黑。“你行行好。我以后天天为你唱歌行不行?说实话,我可以教你发声,教你识谱,教你气声。我会唱谭咏麟的《都市恋歌》《雾之恋》《曾经》《永不想你》《水中花》……”我把能想到的歌名都想到了。 
  他不耐烦了,再一次转向众人:“读书人就没有四两骨头,胯里不长毛,天天要阿姨喂奶吃。” 
  仓里的人大笑。 
  “他还不如老子的那条狗!” 
  要打!要打!打!犯人们都兴奋起来。他们已经看出了领导意图,纷纷举手请战。强哥,把他交给我!黎头,我好久没锻炼身体了!大哥,我昨天输了三根烟,正憋着一肚子火哩……毫无疑问,这些家伙都挨过打,都有一肚子冤情和苦水,眼下好容易找到了报复的机会,找到了恶毒施暴的对象。何况昨晚上我一个人独享夜宵,刚才又吃面包,差不多是无功受禄越级提拔,正使他们妒火熊熊群情激愤。 
  牢头一个面渣团子射出去,正中一个人的鼻尖,算是指定了打手。 
   
  四 
   
  打手就是小脑袋,昨天晚上给我夜宵的那个汉子。我这才发现他又黑又瘦,好像被人拧干了水,晒上几天,再拿去酱腌火熏,就成了这样的腌腊制品,成了非洲小黑人。他的嘴巴上没有嘴唇,不过是割了一刀,又薄又紧的头皮由此炸破,嘴巴就永远炸成了一个半开。要是笑一笑,半张脸上都是牙。 
  我希望他不要过来,但他走过来了。我希望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希望小脑袋突然一笑,或者是牢头突然一笑,然后气氛完全缓解,大家接下来该干什么干什么。但我发现没有人笑。恰恰相反,小脑袋眼里透出满足和快活,兴冲冲地一步步向我走来。所有的人都跟着他拥了过来,你推我挤地争抢最佳观赏位置,似乎要细看我如何挣扎和扑腾,如何成为一只被放血的小鸡——这只鸡已经被一把揪住了领口,来了个全身向上的伸展运动。 
  “你是要长痛还是短痛呢?是要多留只手呢还是要多留只脚?”我没有听懂小脑袋的这句话。 
  “对不起了,我们前世无冤来世无仇,今天只是公事公办。”他叹了口气,“看你白嫩白嫩像个女仔,我也不想下重手。要不这样,你喊我三声老爸?” 
  仓里一阵狂笑,还夹着拍掌和跺脚的声音。不,要他做狗爬,要他钻胯,要他吹鸡巴!要他吹鸡巴!要他吹…… 
  安静了。 
  其实不是安静了,是我在重重一掌之下失去了听觉。我感觉到自己在空中飘游,眼前只有几道黑丝静静飞旋,有些小虫子在爬。在那一刻,也许我太恐惧,太绝望,太悲愤,一掌之下已经昏了头。不过昏了倒好,恐惧没有了,一下打没了,倒是有了魂飞魄散时全身上下的自行其是。我事后才知道,我不敢反抗但事实上反抗了,不敢出手但事实上出手了,虽然毫无获胜的自信但事实上一拳捅向了小脑袋的裤裆,操起一个饭盆又砸向他的脑袋,还飞起一脚猛踢了他的胸口——这都是人们事后告诉我的,是我不怎么相信的。他们还说我把小脑袋的头揪着撞墙的时候,声音竟像擂大鼓,但我也没听见。他们说我一口咬破了小脑袋的手,但我回忆不起这个血淋淋的情节。 
  总而言之,一段任人填补的空白记忆之后,我鼻孔里鼓着血泡,扶着墙喘了好半天,勉强伸直了腿。我以为事情还没完,以为脑袋和背脊还要迎接更沉重的打击,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向我动手。我把目光聚焦,把几个人影看清了,发现小脑袋不见了。左右看了一阵,最后发现他躺在地上翻白眼,正被几个人用凉水冲洗。 
  他怎么了?他是被我打倒的么?我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嘴里咸咸的,一吐,咕碌一下吐出一颗牙。 
  我摇晃着走向水池的时候,犯人们都给我让路,给我递毛巾,给我舀水,还有人给我塞鼻子的棉花团,争着大献殷勤。还有人朝旁人大喊:“你妈妈的欠打?还不快点去拿盐来!”我突然意识到,他们是在为我冲盐水。这就是说,我胜利了。确实胜利了。我胜利了所以也就是人上人了。我从此在这里也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了,不需要再看这个那个的脸色,不需要再弓着腰避让着这个那个。我终于用一颗牙和满口血泡泡的代价打出了面子和威风,他娘的想怎么咳嗽就怎么咳嗽想怎么吐痰就怎么吐痰!我吐出一口血,用冷水毛巾久久捂住自己的脸,把嘴里的突然冒出来的一声大哭捂住,捂住,捂回去。 
  没有人知道我的泪水。 
  “谁再来试试?来呀!来呀!”我疯了似地大叫。 
  我只听到一片掌声。 
  可怜小脑袋过于轻敌,竟一个跟头栽在我面前,被我打得无脸见江东父老。他从此失去了在仓里的原有地位。不仅大家都笑他这一身伪劣皮肉,这一条无用的尿胀卵,黎头也只能顺从民意,觉得他连一个读书仔都降不住,便废了他的要职,不再负责保管方便面和火腿肠。他还受罚洗厕所一个月,受罚滚下了床台,搬到厕所边去开铺——那是全仓最差的位置,又潮湿,又脏,又臭。 
  他从此沉默寡语,偶尔咳嗽,背也弯了几分,只是很负责地擦洗茅坑。人家说那里已经擦干净了,他还是闷闷地擦。人家邀他玩扑克,他摸着摸着牌,一不留神又溜去擦茅坑,弯曲的背脊线在隔墙那边一冒一冒,让人莫名其妙地好笑。 
  他就没机会再把自己的尊严和地位一架打回来?据说他犯的是伤害罪,把老婆的一个奸夫,一铁铲拍出了个脑震荡,又把自己的老婆一铲砍断了腿。这罪照说不算太重,他自己以前也不当回事,口口声声出狱以后还要追着狗男女再打,要一剪刀阉了那两个骚货。但自从擦上厕所以后,他就像换了个人,成天嘀咕着什么。旁人仔细一听,才知道他嘀咕着老婆要来害他,嘀咕着老婆会串通这个那个来害他,包括串通奸夫那个当县长的舅舅。某警察对他白了一眼,高墙外突然来了一部汽车在叫,某个犯人无意间绊了一下他的脚,在他看来都是他老婆串通正在成功的证明。 
  他还嘀咕着自己肯定会被判死罪,为此惶惶不可终日,总是注意着日历。据说每到重大节日之前,警察总是要毙几个罪犯的,他肯定逃不掉。他还总是注意着伙房那边的动静。据说每到杀人之前,伙房里就会半夜里起来早早做死囚饭,切得萝卜或者南瓜嘣嘣响,那就是为他准备的。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睡不着了,早早地起床,洗脸,抹身子,换上他一件皱巴巴的酸菜西装,那是他当优秀售货员时的奖品。他还要对着水池里的倒影刮胡须——可惜监仓里不可能有剃刀,他找来一块玻璃片,在脸上刮来刮去。胡子没刮干净,脸上倒刮出了一道又一道血痕,像几道胭脂没有抹均匀。 
  这个胭脂脸站在仓门前候着,一候就是一两个时辰,直到仓门打开时,警察是来提别人问话或接见,不关他什么事。 
  但下一次,一听到伙房里大清早嘣嘣嘣地切菜,他又会去水池边刮脸。 
  最后,警察也觉得他有点问题,带他去了两次医务室,又把他调到了另外一个仓,看换换环境对他是不是有好处。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只知道他姓朱,外号贵八条,不知是什么意思。我曾经向送餐人员点了一份红烧肉,指定送给16号仓的他,但我不知道他吃到了没有,吃到了多少。我希望那个仓的牢头能够多少给他剩一口。我更不知道这份肉会不会吓住他——他不会以为这是警察送来的一份死囚饭吧? 
   
  五 
   
  有很多这样萍水相逢的人,让我至今没法忘记。我还认识一个人,是个真正的死刑犯,外号“大嘴巴”。 
  那年头的死刑犯,一审宣判后就要上枷——不是戴脚镣,更不像现在戴那种五公斤以下的轻镣。脚枷又叫脚棒,有传统味道,粗大笨重,工艺简单,有点像铁路上的枕木,由前后两半合成。枕木中挖出了两个洞,枷住犯人的两只脚,使犯人无法走动,甚至难以站立,确有画地为牢之效。枕木两端有螺丝紧固,只能用特别的工具才可拧开。 
  这种脚枷可以防止死刑犯自杀,做出狗急跳墙的什么事,保证行刑的子弹在法律规定的那一天不会嗖嗖嗖地扑空。 
  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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