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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4年第6期-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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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是我听一个女人讲的,她总有说不完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她在我家楼下经营一家家庭式酒吧。酒吧里有书,有杂志,有酒,有心灰意懒和踌躇满志的人,每个人都深陷在柔软的绒布沙发里。只要你去过一次这家酒吧,这个女人就会把你记住,你很难抗拒第二次再来。每个人都把她当作老朋友,和她倾吐心事,她也乐于提出自己的建议。当你需要,她成为你生活中的一部分;当你走开,就像她在酒吧门口跟你摇手道再见的样子,你觉得她会永远默默地关心你而不让你感觉累赘。她是个神奇的女人。我很钦佩她的记忆力,每个顾客她都认识,和你聊天时却从来不会张冠李戴,她牢牢记着你跟她说过的每一件事情。
她有三十多岁了,身材保持得很好,爱穿紧身的黑色衣裤,满头细碎的头发卷,一张大得夸张的嘴。基本上我喜欢坐在角落里,所以每次进门,她都直接把我引向黑暗。她会亲自给我端来我要的那个牌子的啤酒,和我聊上两句。那个女人并不知道我是警察。如果生意不是很忙,她会坐下来和我聊上很长时间,和我讨论离奇的侦探故事。女人都是这样,一知半解,又对什么都感兴趣。我不多说,我说我不懂,我听你说。
“那两个犯罪嫌疑人进银行询问了些关于抵押贷款的事情,还扯了些题外话,比如银行工作人员的分布和营业时间,他们似乎对星期五晚上六点至八点的延长营业时间特别感兴趣。警长马上调集了警力,隐蔽在附近的有利位置,只等劫匪落网。出乎意外的是那两个人谈完了,跟银行职员告了别,若无其事地从银行走出来,手里什么也没拿。”
你说他们因为什么,酒吧老板娘问我。是不是因为胆小,还是知道有人在监视?你告诉我,听到这儿你觉得是怎么回事。我说我怎么知道。我知道事情肯定没完,要不怎么叫有史以来耗时最长的抢劫案。
“警长当然采取了更严密的防范措施,他要求每星期五晚上六点到八点之间,那家银行的经理每隔三十分钟和他联系一次。警长安排了个便衣在银行对面的教堂做粉刷,当地的女子射击冠军自告奋勇要求每周五下午带着她的9毫米勃朗宁手枪参加防卫工作。”
“第二个周五到了,每个人都跃跃欲试,粉刷工格外卖力,射击冠军时刻准备着。银行关门前五分钟劫匪又来了,可还是很快就走了。下下个礼拜五还是一样,再后一个礼拜还是一样,只是人们看到两个人出了银行后发生了争执,差点打起来。这样的事情持续了很长时间。他们也不一定每个礼拜都来,有时候隔上几个礼拜。他们来的目的各不相同,有时候把五美元兑换成零钱,有时候为了一张五美元的崭新的纸币,有时候是来开一个一美元的户头。”
“警长认为形势日趋紧张。”
老板娘说到这儿吁了口气,让我觉得故事接近了尾声。她像是讲累了,从故事中开了个小差。她的眼圈很黑,一看就是昼伏夜出的动物。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光。她突然说起了自己。她说我每天回家一定要看上一个侦探小说,否则我便无法入睡。我通常晚上三点到家,四点入睡,睡到中午,吃点东西就来了。酒吧整天是黑的,像个洞穴,我就生活在洞穴和侦探故事里。老板娘嘎嘎地笑起来,很夸张,本来就很大的嘴咧得更开了,但我能觉察到这个笑有些凄凉。老板娘又说,以后我要把西面的这面墙凿掉,做成落地玻璃,这样在太阳落下去之前我可以坐在窗户边上晒会儿太阳。
“警长认为形势日趋紧张,他安排了一个新来的女警员到银行工作,只要劫匪一进门她就躲到厕所里,插上门闩待命。她每天都要不声不响地练习好几遍。教堂的粉刷已经完成了一遍,警长叫人夜里偷偷在教堂墙上画了些亵渎的画,这样教堂不得不粉刷第二遍。”
“一个星期五下午,警长接到了报警,一位寡妇说有个男的给她打匿名电话,说在镇上唯一的那所小学安放了炸弹,念在她是个可怜的寡妇的份上,先通知她一声。警长暗自高兴,他觉得罪犯太低估他了,他一面安排人去疏散学生,一面通知银行附近的人员做好准备。果然,那两个人出现了,他们穿了黑色的外套,鬼鬼祟祟地朝银行走去,边走边四下张望。突然,他们又争吵了起来,改变方向走向一家杂货店。杂货店的老板以为他们改了主意,要来抢劫自己的商店,忙把手搁在了准备自卫的手枪上。没想到他们只是买了包烟,就离开了。”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你有没有耐心,酒吧的老板娘问我。当然有。我说。不过我要去招呼一下别的客人,老板娘说。我示意老板娘去做她的事情,如果她愿意讲,我随时愿意倾听,如果今天讲不完,明天接着讲也没关系。当然还有后天,大后天,随便讲到什么时候。我有的是时间。老板娘离开前,叫我帮她记住讲到哪儿了。我记性不好,咱们都忘了可不行。她有些撒娇地说。
我陷进酒吧柔软宽大的沙发里,看老板娘扭动着她婀娜的腰肢,招呼刚来的客人。都是熟客,老板娘甚至用手轻推了一下其中的一个,笑容像火箭头被老板娘火箭发射器似的玉手弹射了出来。然后他们在老板娘的引导下无一例外地陷进了沙发。
酒吧里的这些脸我已经看了个烂熟,一个新来的淹没在一堆发皱的脸中,马上也会发皱。只要皱了他就是旧的了。想象一下如果酒吧就是一个世界的话,这些男人女人彼此有多么熟悉。如果我想知道,我可以从老板娘那里知道他们生活的任何一个细节。他们每天都来,轮流坐在这张或者那张椅子上,说些笑话,放上几个屁,然后几十个人共同分享那种令人窒息的芬芳。没有人脸上流露出丝毫不悦,大家都知道,椅子这次是你的,下次是我的,屁这次是你的,下次是我的。我们甚至轮流用共用一个杯子喝酒,那些看似洁净漂亮的杯口留下了所有人的唇印。还有那桌子,墙,门把手上,通通都是人的指纹。我的脚印上覆盖着别人的脚印,别人的上面又覆盖着我的。最可恶的是厕所,那个男女公用的厕所。每次把手放在铜把手上我都觉得恶心。一进那个密闭的空间,我就要晕倒。芳香剂的气味不仅压不住恶臭,还使得它臭上加臭。有一次我试图分辨出这种臭味到底是什么,在里面多呆了几分钟。我终于发现,它是综合的。就像一种香水,有头香,中香,尾香,这种臭味也有头臭,中臭和尾臭。我实在不想说出那些腌的词,只好假设前香是柠檬,薄荷,中香是樱草,紫罗兰,风信子,尾香是雪松,檀香,白麝香。我从来不是一个矫情的人,可是我无论如何不想说出究竟什么是柠檬,什么是雪松。那气味败坏了我的胃口,以至于以后每当我看到那些植物,就联想起那间厕所。
现在我发现自己是个喜欢故做神秘的人。人家说你是警察,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我守口如瓶,就是不说。我说这是机密,不得外传。牵扯到的关系实在太多了。有些事我说了你们也听不懂。其实我挺想说的,我想找个合适的机会。有一阵,我觉得酒吧老板娘是个合适的人选,你说的什么她都能记住,她见多识广,理解力也强。可是一看到她坐在别人桌边也是谈笑风生的,我就断了这个念头。跟她说,无异于跟大家说。我根本不想在大家面前演讲。我这是怎么了?其实以前我不是这样。学校让我参加演讲比赛,我的题目就是《我》。我谈自己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的短暂的农村生活经历,这些话题都让人感兴趣。我一边讲一边观察他们,从他们微张的嘴和呼吸的加速度中获取快感。我并不喜欢中间的掌声,那意味着迎来送往,观众总在期待下一个。我喜欢压轴。我知道前面所有人的弱点,我想方设法出他们的丑,也知道如何掩饰自己的缺点,发挥长处。终场的掌声总是时间比较长,我不管那是给谁的,我只当是给我的。
我确切地知道以前我有暴露癖,每次上台演讲我都激动万分,感觉血往上涌。我说我,我,我,每当我多说了一个我字,就凭添了一份勇气。当他们因为我隐讳地提到我父母的房事而激动时,其实我比他们更激动。我看到了虚构的力量。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只要他们需要我就会说出来。我的老师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他们怀疑我有一种超人的能力,我的能力似乎和我的外表不相称。他们总是在头脑中想象一个超人,身体健壮,能征服一切。他们不敢相信像我这样一个长相低微的人能做什么。我个子不高,长着一个很大的鼻子,这使我显得滑稽。小时候他们说我是匹诺曹,我暗中以为我真拥有一个和匹诺曹一样可以变大变小的鼻子。我练习说谎,每说一句就摸一下鼻子。现在想来,也许因为这个摸鼻子的习惯使我原本就不小的鼻子更大了。我就是这样成为一个人物的,虽然长得不讨人喜欢,但我引人注目。在他们看我鼻子的时候,我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话,引开他们的注意力。在学校的演讲比赛里得了第一名以后,我更加肆无忌惮,我把每一句话都变成演讲。我为自己设计了一套动作,我知道什么样的手势可以深入人的灵魂。我看见我的手在空中挥舞,他们惊呆似的盯着我的手,像被施了魔法。一次上课,我给同桌讲杀人犯的故事,我说他就是这样扼住了被杀者的喉咙的,我突然伸出双手,做了一个扼住喉咙的动作,因为动作太快,太逼真,我竟然听到同桌的喉咙里发出呃呃的声响。老师也被我震住了。他把讲到一半的话吞了下去,说身体不舒服,匆匆离开了教室。同学们围上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我的同桌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收拾了书包,在他们充满敬畏的目光中离去。我的母亲觉得我很邪恶,因为我总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练习,我对着墙说话,在屋里张牙舞爪。还好,那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的母亲还经常疑惑地看着我,说你知不知道你以前什么样子。我说我知道,我个子很小,有个大鼻子。我母亲就笑了。如今的我身材魁梧,鼻子大小适中。
做警察是很偶然的事,在警校我成绩优异,我的演讲也发挥了作用,他们总觉得我有股威慑人的力量。我有一些崇拜者,他们跟我谈心时总爱在我的脸上寻找答案。有一次我喝多了酒,谢彪还给我打来了洗脚水。谢彪这个山东大汉,长得虎背熊腰,却爱躲在被窝里看琼瑶小说,常被感动得泪水四溢。他说他们一家泪腺发达。他的大哥前几年坐船在海上遇险,别人都争着往外跑,只有他坐在地上抱着电话,给家里人一个个打,哭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事情过去后三年,他大哥回味起来还要大哭一场。我这辈子从来没哭过,有点瞧不上喜欢哭的人,不过我还是编了个我为了女人痛哭的事。大家都很感动。那年警校有一个名额可以保送警官学院,我就是那个唯一的人。
警官学院的几年很快就混过去了。每天穿制服,出操,上课,喝酒,打麻将,想女同学警服后面的胴体。毕业后我直接进了市局。第一次执行任务是抓一个强奸犯。一个女的晚上在亚运村打车,稀里糊涂上了黑车。她也不认识路,说要去筏头。开了一会儿,司机说筏头到了,她就下了车。眼前是一排平房。司机一把把她推进了屋里,晚上强奸了三次,早上一次。然后司机起来出去撒尿,那个女的趁空跑了出来。我们再要她带着去找地方她完全想不起来了,说天黑,没看清,北京又不熟。我们跑了无数冤枉路。这种人肯定不是初犯,后来还是用一个女警员做诱饵钓到的犯罪嫌疑人,女警员跟司机说要下车买点东西,在超市给我们打了电话。我第一个到的。当我跳上车,在后座上用胳膊突然卡住司机的脖子,他的眼睛上翻,眼神突然暗了下来,我看到了货真价实的绝望。一股尿骚味顿时弥漫了车厢。这是我抓住的第一个犯人。我感到在那一瞬间我确确实实控制住了他。
有时候我相信世事必有因果,小时候偷东西被抓住,我也是那么抬眼看着警察的。我记得自己的那个样子,手腕子被捏住,使劲要挣脱出来。恨不得像壁虎那样,身体的一部分能自动脱落,钻到地缝里去。我记得当时浑身哆嗦,却害怕别人看出来。商店里的人目送着我,这些告密的人皱着眉头,似乎也在为我悲伤。我被带进那间小屋,现在我都想得起来。和爸爸的办公室很像,两张桌子对面放着,除了灰,上面没有什么东西。屋子中间有个炉子,炉子上烧着一壶水,一直开着。烟囱通到天花板,折了个九十度角,贴着天花板从一扇小窗通出去。小窗裂了几条缝,缝中间积了土,像爬着几条蜈蚣。有个老警察坐在桌子后面剪指甲。我说了很多话,把自己干过的没干过的坏事全说了。我说的时候,警察就在那里用锉刀悠闲地磨着指甲,刺刺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绝望!如今回味起那种绝望我还有细细的汗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出来,觉得冷。第一次看到罪犯绝望的眼神时,我的心突然抽紧了。不过当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之后,他的眼神立刻就乖了,萎靡了,比羊羔还要驯服。我知道我的病有救了。他越绝望,我的绝望就离我远一些,再远一些。
我喜欢看电影里手枪对准头颅的镜头,我老想象那是我,瞄准的或是被瞄准的。
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喜欢跟我联系着,谁能用不上警察,保不齐哪天他们就有用我的地方。原来我热衷于这种场面,虽然我年龄不大,他们都叫我大哥,以把我灌醉为乐,可我从来不醉。我知道喝到什么时候就不该喝了,知道喝多了是什么后果。我从来没醉过,就像我从来没哭过。谢彪给我倒洗脚水那回其实我很清醒,我就是不想起来。我斜躺在床上,脚伸在外面,说你给我把鞋脱了。谢彪给我把鞋带解开,褪下捂得烘臭的鞋和袜子,我的脚荡在半空中,感觉到自下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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