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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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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岁左右的作者在目前的文坛上无疑是一种另类。从郁秀的《花季雨季》开始,直到现在的众多作者——当初个体的尝试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了群体的行为。客观的讲,这应该是件好事。文学本身就是青年人的世界,特别是文学创作,青年作者具有活跃的思维和创作的激情——从这方面来看,某些优秀的青年作者并不逊色于中老年作家。    
    吕晶正是这样一个二十岁左右的期刊写手,他大我两岁,按照年龄来说他该是我的大哥。我们最初是通过网上一个写字的朋友介绍而认识的。后来那个朋友向我推荐了他的小说《边走边唱》,平心而论,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连自己买回来的书都很少看,再加上这段时间比较忙碌,几乎没有什么心思去看长篇的文字。但当我打开这部书稿,只看了几行,就有忍不住要继续读下去的冲动。一个大二的学生,文字中却没有丝毫的伪装老成,清新的文风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一段段精致优美的流行歌词,在文字中穿插得恰到好处,言语之流畅,对白之经典,思想和评论之深邃,一部小说,里面有诗歌的语句,剧本的情节,散文的修辞,杂文的思想……种种文体和修辞方式在他笔下巧妙运用,一句句堪称典范的语句就像魔术师变戏法一样被他神奇地展现给大家。面对如此让人叹服的文笔,我不禁拍掌叫绝。    
    最喜欢的部分是他在故事里说到爱情。亦芸说一切都会变化,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然而他却坚定地告诉她:“还有爱情,爱情是不变的。”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有时候爱情也会脆弱,但是我们的生命中都需要有这样一个人,坚定地对我们说,爱情是不会变的。即使有一天,爱情脱离了我们的掌控发生了改变,那一份昔时的美好,也足以珍藏一生。    
    令我感到无比意外的是,他主修的竟然是化学专业。作为一个理科生,他的文学天赋似乎是浑然天成一般。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者兼备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但是他做到了。这个成功的意义绝对不止是文学,更应该是思维上的成就。我敢断言,他今后无论是从事化学工作还是写作事业,都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板凳需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这是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刘吉教授在多年之前给我的忠告。我也曾网上用这句话与吕晶共勉。我相信,他在创作过程中所遇到的艰难困苦丝毫不会比任何一个作者少。相反地,他在自己的文字中常常会由衷地发出对于生活的感悟,大概也是源于他本身对于创作或是生活中困难的理解与感叹。时下少年作家成名者甚众,在他这个年纪,很多人已经是知名写手了,而他本人也已是多家杂志的特约撰稿人,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谦逊地向一些年龄比他小的朋友请教。这种素质和修养,无疑是很难能可贵的。    
    掩上《边走边唱》的书稿,我不禁想起席慕容的一段诗句:“不再写流水帐似的日记了/换成了密密的/模糊的字迹/在一页页深蓝浅蓝的泪痕里/有着谁都不知道的语句/” 的确,文中有很多地方都令我为之深深感动,也让我步入了他的内心世界。青涩的情感在极浅极淡的句子里静静流淌,正如他对生命中那些女孩的不舍与眷恋,正如他对每一次离别的无奈与伤感,正如他对流星雨许下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愿望,正如他所说的:“爱情是不变的。”    
    我不知道多年之后再回想起这些文字来会不会依旧感动莫名,但至少现在,在我还不是那么自私,依然坚定地认为情义无价的年纪,我喜欢看这些充满阳光而又略带浅浅忧郁的文字。就像,是在看自己如歌的青春年华。    
    (韩晗,1985年出生,青年作家,中国小说学会会员。2004年出版长篇小说《寂寞城市》,同张悦然、阮次山、孙睿等一起入选《中国图书商报》2004年十大图书新秀,之后推出精选集《蝴蝶飞出地平线》。)


序《边走边唱》(自序)

    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牵动我们共同过去,记忆从未沉默过。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心里记着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轻轻跟着和,随着我们生命起伏,一起唱的主题歌。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突然想起我,让你欢喜也让你忧,这么一个我。    
    ——周华健《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边走边唱》最初是在一个叫作“IQ地带”的网络论坛里进行连载的,后来因为该网站服务器租赁到期,居然意外地关闭了,连载之事,便也就不了了之了。    
    所幸还是有很多人关注,有身边的同学死党,也有远方素未谋面的网友,在创作的艰难时期,全靠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才不至于半途而废。    
    后来在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把连载放进了我的网络工作室中,同月,连载在中文原创网站“红袖添香”上发表。    
    还是要再次感谢朋友们的支持,没有你们,就没有这13万字的《边走边唱》。    
    写着写着又开始俗了。    
    也许是经常看各种各样的颁奖晚会的缘故,那些影星歌星们拿着奖杯,开口闭口都是感谢这个的支持,感谢那个的帮助。不知不觉地,这种习气我也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但是关键问题在于做什么都要有资本,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腕”,就是谦虚也能谦虚得声音洪亮底气十足。我想谦虚,还没人肯理我呢!    
    那就干脆不谦虚了吧。    
    于是在小说的创作伊始,我便写了一篇狂妄得一塌糊涂的文章,并拟作《边走边唱》的序贴到了论坛上。    
    起先的几篇回帖都是论坛上的几个铁哥们发的,问题倒还不大,语气中,还微微带有些赏识的成分。后来就被能顶半边天的伟大的女同胞们看到了,回帖的口吻也不再是那么温柔了。再后来,就遭到了来自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四面八方狂风暴雨般的批斗。    
    如果是在现实当中,我想我所收到的西红柿大约能抵得过吐鲁番盆地三年的收成,要是换作板砖,即使不能修砌长城,也足够建造几幢布达拉宫。    
    上网时,我看到对我那篇文章最多的一句评语是——“药王,我想扁你!”    
    连周围的同学都说我太自恋,以致于写出来的文章都是那么臭屁。甚至有人说,她敢打赌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忍受小说中出现这样一个狂妄自大的男主角。    
    众口铄金,再说我本身也不是什么金。我渐渐感觉他们的评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在连载完成后,我再次回转头来重新写了这一篇序,而把原来的那篇序文当作了小说的引子。    
    敝帚自珍。原先的那篇文章虽然狂了些,至少也原汁原味地反映了我的思想与性格,就算有许多人不喜欢,但也不能为此而剥夺了它存在的权利。更何况,我还是有理由相信,那篇文章的狂妄程度并不足以令每一个读者反胃。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一篇序。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这句话是魏征说的。    
    我要是早生几百年,也能有幸去当回皇帝的话,那一定是个明君。    
    又狂起来了。习惯使然,海涵海涵。    
    不过同时我也找到了我不可能去当皇帝的理由,也算是在狂妄中有了一丝丝反省——我要是当了皇帝,也许中国现在仍将处于封建社会。    
    加上这句话所招来的板砖,估计就可以再多修一条长城了。    
    序无疑是最最难写的东西,反正我现在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还没写到一半,我就已经反复阅读修改了十几遍,直到看不出有太多狂妄的影子,才能够心安理得的往下面写。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可不希望再招来诸如“欠扁”之类的批判性评语。    
    毕竟谦虚总是好的,就算是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的谦虚,也比骄傲来得讨人喜欢。    
    上个礼拜,我有幸去旁听了一场由“新东方”主办的英语讲座。    
    一个语速超快、长得酷似罗大佑的中年男子在讲台上对比中英文写作的不同之处。他像念绕口令似的现场引用了古龙先生的名著《天涯明月刀》楔子中开头的一段:    
    “天涯远不远?”    
    “不远!”    
    “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明月是什么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那?”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刀呢?”    
    “刀就在他手!”    
    “那是柄什么样的刀?”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仿佛是空的!”    
    然后他说:“汉语是感性的,词与词之间、句子与句子之间并不一定要有必然的联系,但读者也一样能够看懂。比如天涯、明月和刀之间就毫无联系可言,而它们与忧郁、寂寞就离得更远了。就算它们之间确实是有关系的,但是作者也没有交代,所以我们也无从得知。而英语是理性的,就像理科的学习,很讲究逻辑与联系……”    
    其实前面的那么多话都是铺垫,后面说到英语的才是他讲座的重点。但是我偏偏将重点尽数遗忘,却记下了他那段对于中文的见解。    
    因为对我而言,我有种找到知己的幸福感觉。    
    我的文章就常常是这样,前后两句话毫不搭边,有时候自己读着都会觉得别扭。而且往往是写了很久,都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包括现在都是这样。    
    小说中每一次写到女主角之间的更替总看得出些许跳跃的痕迹。换句话说,这会让人觉得作者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    
    忍不住要为作者辩护几句了,所谓人不为己……呵呵,别紧张,也只是说说而已。    
    不难想象,当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离开我的时候,无论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外界的,或是内部的,对于我来说,都不可能会感到好过。    
    可是我却觉得,回忆是一种单纯美好的享受,不应该过多地纠结于那些令人伤心落泪的往事上。于是,我便有意地淡化那些哀戚的情节,乃至于潇潇洒洒地一笔带过。    
    人拥有一项很高超的自我保护的能力,就是遗忘。    
    记住快乐的,忘记悲伤的。笑,总是比哭要好吧。    
    把这篇东西称之为序,相信很多人都会感觉郁闷。里面除了少数几句话能沾到一点《边走边唱》的边儿,其余的都和废话差不多。    
    然而即便是通篇的废话,我也舍不得判它死刑,还是因为那一句——敝帚自珍。    
    所以,我只能对那些感觉郁闷的朋友表示抱歉了。另外附送一句经典名言:“想吐就吐吧,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一回生,二回熟,反正我也已经做好再接受一次批斗的准备了。    
    不饶舌了。仅以此文为序。


第一章第1节 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

    在今天太阳升起前,把心中空间清干净。我知道我就要开始回忆,像烟花绽放后留下黑影,不肯散去。今天太阳升起前,把过去反复想个过瘾,再无声无息地把你忘记,只剩星空有记录可寻。    
    ——梁静茹《Sunrise》    
    窗外繁星满天。这样的天气,隐隐牵引着回忆的神经。    
    我不知道,我的回忆,要从哪里开始;我只知道,今天——2003年7月16日——是我二十周岁的生日。    
    零点时分,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瑶瑶发来的,不看也能猜到写了点什么。    
    瑶瑶是个女孩。这差不多是句废话。我想不到有哪一个男生会这样做,就算是再要好的死党,也不太可能为此坚守到半夜。    
    “晶,生日快乐!愿你早日找到真正属于你的那根肋骨!”短信的内容,多少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传说上帝先造了亚当,然后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了夏娃。也就是说,女人是用男人的一根肋骨造的。所以每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要为寻找那根属于他的肋骨而努力。如果找不到那根肋骨,每到夜深时,男人的胸口便会有痛楚袭来……    
    我们曾在论坛上分享过这个故事。    
    那么久了,没想到她还记得。    
    其实原本也不必惊讶,因为,我也是一样,不曾忘记。    
    有很多事情,有很多东西,你以为你已经忘记了,那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你想起罢了。    
    而一旦想起,那似乎早已模糊了的一切,又清晰得恍若昨天。    
    回忆,需要勇气。    
    划过我生命的女孩很多,但就像流星,只留下一条条眩目的痕迹。    
    也许,是我还不够优秀;又也许,是我没有遇见那根真正属于我的肋骨吧。    
    要是昨天,我会倾向于前一种理由;但今天,我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是后者的缘故。    
    我不算是个天才,应该说,天才也未必能走出我这样的人生轨迹。    
    各种形形色色的头衔和荣誉不胜枚数,光是堆放在书橱里的奖状和证书就要按公斤来计算,而且这其中还不乏一些重量级的,例如全国数学竞赛的二等奖之类。    
    每每想到这些,脸上便难以掩饰地流露出满足的微笑。像我这样的人,这个世界上应该也不多吧。    
    呵呵,又在自吹自擂了。    
    如果亦芸看到了,一定会搬出一堆名人名言来教育我。    
    “毛主席说,虚心使人进步。”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说的,亦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那些名人们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正如她自己所说,不抬出些重量级的大腕来,又怎么能镇得住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天不怕地不怕,我是这样的人么?    
    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应该都是钰儿的功劳吧。    
    前几天整理房间,从写字台的抽屉里清出一大叠贺卡。我一张一张地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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