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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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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她的反应在我的意料之中。
“嗯,无义问句就是说,这个问题问出去,根本不需要对方回答,但它和反问句设问句又有区别。简单地说,无义问句就是没有意义的问句。比如说,我往你寝室打电话,你接起了,而我却问你‘你在寝室吗’……”
“这不是废话么。”
我忍不住笑出来,见她仍是一头雾水,茫然不知所云,似乎还未醒悟过来,我说:“这样吧,给你讲个故事你就明白了。”
她点点头,很乖地坐在对面。
我也坐下,慢条斯理地开始讲:“有个很有钱的老头,大约有八十多岁了吧,去看医生,其间不断地向医生吹嘘他自己——‘我身体棒得很’……‘我的太太才三十多岁,又年轻又漂亮’……‘她很依赖我,也很需要我,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她不久前刚怀孕了呢’。医生本来就已经不悦,听到最后一句,更是忍无可忍,他说:‘你的话,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个猎人,经常到非洲的大草原上去打猎。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来到草原上,忽然面前窜出一只狮子,他连忙拿起猎枪来瞄准,却不小心把雨伞当作猎枪端在了手上。狮子扑了过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的那位朋友闭上眼,大喊三声砰、砰、砰。奇迹出现了,狮子倒下了,死了。’‘放屁!那一定是别人干的!’老头拍着桌子,一脸的不屑。医生紧跟着赞同地说:‘对啊,我也是这么认为。’”
“那个医生真绝,呵呵。”她想了一想,终于开窍了,“你也差不多啦,居然拐弯抹角地骂我刚才说的是废话。”
“嘿嘿,我哪敢对你不敬嘛,我只不过是在向你陈述一个事实罢了。”
第四章第39节 在爱情转弯的地方
在爱情转弯的地方,有些当初会不一样,你在我要去的路上,守候成一面墙。在爱情转弯的地方,甜蜜回忆悬挂走廊,把最爱的部分装进画框,用一辈子去收藏。
——品冠&黄嘉千《爱情转弯的地方》
“光顾着说话,都搞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了,”我看了看表,问她,“吃什么?”
“随便。”她依旧淡淡地答。
我佯去看了看墙上的菜单,一本正经地说:“这里好像没有‘随便’这种东西卖哎。”
“没有吗?”她低头作沉思状,“我记得前几天还有卖的呀。”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把这皮球踢给我了。可惜不是绣球。
我也懒得为吃什么而大费脑筋,当真跑到柜台前随便点了两份套餐,然后端回来边吃边听她讲半年前她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时遭遇的奇闻轶事。
故事讲完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我用比平常快几倍的速率搜索着新的话题,忽然想到了我在《新女报》里策划的一期六一儿童节的恶作剧专题栏目,心里不禁暗自偷笑。
“做个小测试吧,考考你的英语水平和反应速度。”我正儿八经地说。
“嗯,怎么做?”她好奇地问,又不忘谦虚一番,“我的外语很差的。”
“没关系的,这个测试很简单,我随机报一些英语单词,然后你迅速说出这个单词的第二个字母,关键是考验你的反应,怎么样,准备好的话就开始吧。”
她点点头:“Begin!”
“Apple。”“P。”“Orange。”“R。”……“Book。”“O。”“Pencil。”“E。”……
我胡乱地报了七八个无比简单的单词,她则不假思索地正确说出了它们的第二个字母。
热身完毕,好戏便要开始了。
“Wife(妻子)。”“I(我)。”“Husband(丈夫)。”“U(你)。”……“Wife。”“I。”“Husband。”“U。”……“Wife。”“I。”“Husband。”“U。”……
重复了约有四五遍,她终于发觉自己上当了,然后无奈地看着我坐在她对面得意地狂笑。
不知道她能否领会我这个恶作剧中包含着的不算太隐蔽的暗示。
又天南海北地侃了一阵,临走时,我把那个粉色的小盒子拿了出来。
“这个给你,算是六一节的礼物吧。”我装做不在意的样子。
“谢谢。”她荦荦大方地接过,并不打开看,而是小心地放进了包里。
与槐黄道别后,我马不停蹄地去上网,恰巧论坛上正在进行一项接龙式的讨论——假如你爱一个人……
很多人都发了言,其中也不乏经典佳句:
假如你爱一个人,走着走着,说着说着,你就会发呆,脑子里无意识,眼中落下泪来,抑或独自傻笑,仿若拥有世上罕见的珍宝。
假如你爱一个人,你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你忍不住想接近她,骚扰她,你明知可以骄傲,却骄傲不再。
假如你爱一个人,梦就不再属于自己,只要她高兴,你愿为她牺牲一切,包括幻想。
假如你爱一个人,万事万物里都有她的身影,走到天涯海角,你都能碰到她。
假如你爱一个人,似乎一夜之间,你便成了诗人、文学家,所有的情感作品都能引起你的共鸣,仿佛全世界作家笔下写的都是你。
假如你爱一个人,春夏秋冬、飞禽走兽都会说话,它们说的话你都懂,纵横交错的树影月色,都在天地间拼写一个字——“爱”。
假如你爱一个人,全世界的异性都不存在,只有她,她的优点便是所有异性的优点,她的缺点便是所有异性的缺点。
假如你爱一个人,你便会与她同甘苦共患难,她送给你的一切,包括眼神,都镀上了神圣的光环,美妙无比。
我跟在那些帖子后面,信手写上了这样一句:“假如你爱一个人,拥有她,你便胜过拥有了一切,失去她,你便失去了整个世界。”
我不奢望会拥有整个世界,但我真的希望生命中不会与她擦肩而过。
晚上,回到寝室,室友说有个女生打电话找我。我还没来得及猜测是谁,电话铃又响了。
“喂,你好,请问找谁?”我抢在室友前面拎起了话筒。
“是吕晶吧?你把我们薇薇吓得不轻啊。”话筒里传来了燕子的声音。
“怎么了?”我明知故问。
“你还装蒜,你知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不能随便乱送的!”燕子故意将声音弄得凶巴巴的,“你是不是经常送女生戒指啊?”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我家是批发戒指的啊!”虽然明知她是有意逗我,我还是忍不住要为自己辩白几句,“叫薇薇接电话。”
这是我第一次称呼她“薇薇”,有种很特别的、难以形容的感觉。
也就在此刻,我鼓起勇气,向那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发起冲击——要她做我的女朋友。
“让我考虑两天。”她没有把门完全封死,让我在一片寂静中隐约看到了一丝光亮。
周四的晚上,也就是两天之限期满的时候,我准时打去了电话,但是她的室友说她还没回来。在连续十几次听到她室友重复同样的回答后,她回来了。
“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了?”我放低声音,尽量使语气听起来平和。
“如果我告诉你,我和别的男孩子去散步,你会不高兴吗?”她忽然问出这么一句。
“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么肯定是会在意那么一点点的,我是实话实说,你别生气。”我忐忑地回答着这个突如其来的棘手的问题,“可是我不会因此而感到不高兴,毕竟我不能那么自私的,呵呵。”
她不表态,采用了默许的认可方式。
我赶紧趁热打铁:“对了,能回答我前天的问题了吗?”
“好吧,加上前面的那一个,两个问题我同时来回答。”她的语气也很平和,“刚才我和我们班的两个男生出去散步了,我们经常去散步的。他们说昨天在图书馆里看到你在等我,我反问说——你们看到我男朋友了?……”
我楞了几秒钟,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她的语文水平也是那么地出神入化,竟然一点都不在我之下。
一语双关,在她这里被发扬光大到了极致。
“……”我激动得竟暂时性地失去了语言表达的能力。
“呵,又掉线了?”
“没有啊,我只是发现你刚才又问了一个无义问句。”我试图转移话题,好让舌头不至于长时间处于麻木状态。
“哦?那是无义问句吗?我不知道哎,那当我没说过好啦。”
真见鬼,关键时刻居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不过当真要我选择是砸她还是砸我自己的话,我想我百分之两百会选择后者。
“呃……我所说的无义问句……是指你说的那句‘又掉线了’……呵呵……”我急中生智,总算又把局面给扭转了过来。
那一天,是2003年5月29日。
为了纪念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当夜,我独自跑到网吧去上网,在论坛的各个版面中都发布了这一天大的喜讯,并将槐黄词中的第一首——《南乡子》传了上去。
而且,我在论坛上的自定义头衔,也由“ILOVE孙燕姿”变成了“ILOVE槐黄”。
第四章第40节 说声我爱你
向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让那天空听得见,让那白云看得见,谁也擦不掉我们许下的诺言。想带你一起看大海,说声我爱你,给你最亮的星星,说声我想你,听听大海的誓言,看看执著的蓝天,让我们自由自在的恋爱。
——小虎队《爱》
六一节适逢周日,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想个办法同她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听起来蛮有点可怜兮兮,不过不要忘记,那个时候,正是“非典”猖獗的时候。
学校领导一定认为,这种非常时期,只有学校里的空气才有资格说“新鲜”二字。所以要出校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持本人所在系上开具的出门条才行。
五月的最后一天,我被安排到两个小时的值勤时间。所谓值勤,也就只是在系办公室的空调房里坐着玩玩电脑,然后给前来请假出校的同学开一张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的出门条。看起来蛮有权力的,实际上说白了就是一免费劳动力,哎,谁叫我是学生干部呢。
跑到系办公室接了前一位学姐的班,偌大一个系办就是我的天下了。
其实做这样的免费劳动力也并不是真就一无所获,至少说我现在想为自己开出门条的话,便只是鬼画符地签个名,然后加盖个系办的章就成了,而且开多少张都无所谓。
踏破铁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六一节,仗着那一大把货真价实的出门条和我这个免费“棒棒”,她们寝室倾巢出动去逛街采购。
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要解释几句。“棒棒”这种职业,应该是重庆特有的,用白话文来翻译一下,就是“手拿一根棒子的挑夫”。
当然,我没那么惨,还不至于因为生计问题而沦落到去做苦力。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并不否认做苦力的相同结果,我只是在强调做苦力的不同原因。
临出门的时候,太阳忽然躲进了云里,天空中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样的天气,让我不由想起了江南的梅雨季节。
我决心秉承陈兄的遗训——男儿出门不带伞——遗训,即遗留下来的训示也。我靠,幸亏澄清得及时,否则陈兄该雇人来砍我了……再说雨也不是很大,于是我便真的没有带伞。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极其英明正确的,因为槐黄带了伞。
两个人只须一个带伞便足够了。这便意味着,两人可以顺利成章地站在一个伞檐下……
她的那些室友果然个个冰雪聪明,全都步调一致地向前疾走,把我们两个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君子成人之美。这么说来,她的室友们虽是女子,却都极具君子风度。
她象征性地嘟哝了几句,我则尽力掩饰自己肆溢的喜悦。
男儿出门不带伞。陈兄不愧是过来人,我总算明白他身边那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是怎么被他骗到手的了。
“咦,你脖子里挂的是什么?”我指着她颈上的一根纯黑色物事问她。
“牛皮绳。”她边回答边用手拨弄着,“都断了好几次了,上面的结都有那么多了。”
“都那么烂了还挂着,不如给我吧。”
“不,它是……”她坚决地摇着头,欲言又止。
我很识趣地不再追问。这根其貌不扬的牛皮绳上,一定蕴藏着许多难忘的故事与经历。
无意间,瞥见她左手的小指上,居然戴着那枚熠熠生光的戒指。
“怎么戴在小指上呢,应该戴在无名指上的啊。”
“去你的!凭什么啊!”
“那你知道为什么结婚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吗?”我不失时机地向她卖弄。
“不知道,这大概是约定俗成的吧。”
“呵呵,来历么肯定是有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我把两手掌心相对,将中指的第二指节背对背贴住,然后将其余手指的指尖相互配对抵住,“来,跟我做一下这个手势。”
她虽不清楚我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却仍然听话地照做。
我补充说:“这个手势,在古代波斯王国中,是爱的意思。”
“那和戴结婚戒指又有什么关系?”
“你保持中指的姿势不变,试着将其它手指逐对分开。”
她又照做,但很快便发现两个无名指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听话。
“现在知道了吧,其它手指都能分开,惟有无名指是分不开的。”我开始作总结陈词,“爱到深处便是难分难舍,所以,这就是结婚戒指为什么要戴在无名指上的原因。”
她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却仍是一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的样子。
逛了还不到两个小时,雨就不下了,真是不给面子。其实就算是雨一直下,她也是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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