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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三国风云人物正解-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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傥嫖浠实邸!
曹操是魏国政权的实际创始人。他一生征战,打败了不少强大军阀,为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是三国时代杰出的政治家与军事家。
现代西方心理分析学家阿德勒创立了个体心理学。他认为一个人在生命开初的若干年,会在心灵和肉体之间建立起最根本的关系,从而会发展出一套独特而固定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样式,并产生相对应的情绪和行为习惯,而这样的生活样式及情绪、习惯几乎会贯穿于一生的所有表现中,人一生的行为必定会和他的生活样式协调一致(见阿德勒著《自卑与超越》第一、二章)。按这种观点,以曹操幼时的生活样式分析其一生的思想特点,看来是很适宜的。
“操幼时,好游猎,喜歌舞,有权谋,多机变。”(第一回)有三件趣事,值得一叙。第一件事,操的叔父因操游荡无度,常在操父面前说操的坏话,操忽生一计,见叔父来,假装中风倒于地上,叔父惊告于其父,父急来看视,操却安然无恙,父问道: “叔父说你中风,现已好了吗?”操答道: “我从来没有此病,只是因为叔父不喜欢我,所以被诬枉。”父相信了儿子,至此,叔父再说起曹操的坏话,操父并不相信。第二件事,操少年时,得到很多人的高度评价。汝南许劭因能准确评价人物而知名,操前往见劭,问自己将是怎样的一个人,劭回答: “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操听到后很高兴。第三件事,操为洛阳北部尉时,一到任就在县城四门设置五色棒,无论什么人,只要犯禁就打。一次,中常侍骞硕的叔父犯禁,被操巡夜时捉住,以棒责打,于是没有人再敢犯禁,操威名大震。从这些故事中,可以看出曹操具有以下生活样式: 第一,坚持以法治众,不计较出身门第,按法赏罚;第二,胸有大志,喜欢与名人交往,喜欢自称英雄;第三,善于搞权谋,应变能力强。这些特点确实贯穿于操一生的思想性格及行为习惯中,也构成他领导行为的主要特色。
上篇:《风云人物 青梅煮酒论英雄 第一部分》法治亦有情
曹操的治军思想更多地属于法家思想体系。他在作战中常制定军法,监督众将实施,并且自己率先执行。
曹操曾派曹洪与徐晃增援潼关以拒马超,临行吩咐: “如十日内失了关隘,皆斩,十日外,不干汝二人之事。”(第五十八回)结果曹洪临阵不听劝阻,第九天失了潼关,几乎被曹操斩首。曹操领大军攻打袁术盘踞的寿春,他传令众将: “如三日内不并力破城,皆斩!”(第十七回)两员裨将临阵退却,他亲斩于城下,大振军威,众将终于斩关落锁,夺取寿春。
曹操的儿子曹彰领兵出击乌桓时,临行前曹告诫他:“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法不徇情,尔宜深戒。”(第七十二回)能对自己的儿子以“法不徇情”相告诫,的确是难得的。事实上,曹操制定的军法,他能够率先执行。曹出兵攻张绣时,逢麦熟季节,沿路百姓见兵而逃,不敢刈麦,操告谕百姓,严申军法: “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第十七回)深得百姓欢迎。不想操乘马正行,田野中飞出一鸠,将所骑之马惊入麦田,踏坏了一大片麦子,操即叫来行军主簿,让处分自己的踏麦之罪,主簿问:“丞相岂可议罪?”操答道: “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于是拔剑就要自刎,众人急救免脱。当时还有人搬出“法不加于尊”的《春秋》古训说服曹操,操考虑良久,终于“割发权代首”,并让人以发传示三军,宣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全军无不凛遵军令。在这里,操拔剑欲自刎无疑是做样子给众人看的,但他作为示范教育,确是值得称赞的。第一,使全军知道了法纪的严肃性,培养了军队的法纪观念。第二,一反“法不加于尊”的儒家传统观念,表明在军法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特殊人物。有人认为,“割发代首”是曹操的一次诈术,其实,我们的着眼点应该主要地放在这一行为的后果上,曹操作为三军统帅,他依靠法纪来实施自己的领导活动,自己违法而请求处分,这与他以法治众的思想是相一致的,即使不能严厉处分,亦希望有处分的表示,这是一个领导者的高明之处。曹操敢以自己违纪受处分的事例作为全军法纪教育的活教材,单是这一点,也不是所有的领导人都能办到、都愿办到的。
曹操以法治众的领导方法还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赏罚观和用人观上,这两个方面将在后面专门讨论。这里要提出的是,他的思想有时儒法混杂。比如,曹操在打败袁绍追剿袁谭时,天气寒冷,河道结冻,粮船无法行动,曹操令当地百姓破冰拉船,许多百姓闻令逃跑,曹操准备捕获斩杀,但百姓听得此信后又亲往营中相投,曹对这些百姓讲: “若不杀汝等,则吾号令不行,若杀汝等,吾又不忍,汝等快往山中藏避,休被我军士擒获。”(第三十三回)要按法令办事,就要斩杀这些百姓,要以仁义行事,就要保全这些百姓,法治和仁治发生冲突时,操以妥协的方式解决,让百姓逃往山中躲避。这样,他将百姓有意放于军法不可及的山中,保全了其性命。儒家思想所以能在社会上流传深广,原因之一是这种思想表面上富郭嘉像。
有人情味,易被人们在感情上接受。曹操也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儒家的某些思想常能引起他的内心激荡。操在击败袁绍、夺取冀州后,曾亲往袁绍墓下设祭,哭得非常悲哀。他向众官回忆描述了昔日与袁绍一同起兵时的情景,说袁绍当初对他说的话就像昨天说过的一样,“而今本初已丧,吾不能不为流涕也”(第三十三回)。并向袁绍之妻赐以金帛粮米。
曹操的谋士郭嘉曾把曹操和袁绍作了比较,认为曹操在十个方面胜过袁绍,其中有两条是说: “桓、灵以来,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公以猛纠,此治胜也”,“绍是非混淆,公法度严明,此文胜也”(第十八回)。这两条确实表明了曹操以法治众的优越性,而儒家思想的渗入又使他增加了争取人心的思想基础。
上篇:《风云人物 青梅煮酒论英雄 第一部分》平等 用成绩说话
曹操主张论功行赏,不计贵贱,这是他以法治众思想的必然表现,也是他的领导活动卓有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曹操的奖赏观是具有丰富内容的。
首先,曹操坚持有功就赏、有罪就罚、一视同仁、不厚亲薄疏的原则。十八路诸侯伐董卓时,董卓勇将华雄连斩联军几员大将,诸侯中无人可敌,这时,平原县令刘备手下马弓手关羽阶下请战;袁术得知一弓手要去迎敌,竟要让人赶走关羽,还是曹操说了公道话: “此人既出大言,必有勇略,试教出马,如其不胜,责之未迟。”关羽片刻间提华雄头进帐,张飞鼓动诸侯乘势杀入关中,活捉董卓,袁术仍怒喝道: “量一县令手下小卒,安敢在此耀武扬威!都与赶出帐去!”曹操仗义执言反驳说: “得功者赏,何计贵贱乎?”(第五回)袁术以“公等只重一县令,我当告退”相要挟,曹操暗使人送酒肉抚慰刘、关、张三人。在这里,关羽等三人因官职卑微,袁术竟然不愿给予立功的机会,立了大功又没有一句好言相慰,而曹操的态度则大相径庭,即使在特殊的情况下仍然以特殊的方法按功行赏。曹操在征张绣时败师于淯水,而他的心腹将领夏侯惇所领的青州兵劫掠乡民,操手下将军于禁即带领本部人马沿路剿杀青州兵,安抚乡民,青州兵回奔曹操,报告于禁造反,于禁见操后,未先辩解曲直,先立营寨做好抵御张绣追兵的准备,等击败追兵后,于禁才向操汇报剿杀青州兵及立寨前未及时辩解的原因,操当面表扬说: “将军在匆忙之中,能整兵坚垒,任谤任劳,使反败为胜,虽古之名将,何以加兹!”(第十六回)并奖金器一副,封益寿亭侯,并责夏侯惇治军不严之过。夏侯惇原本是曹操的族弟,在和于禁的军队闹矛盾后,操公正地评判了双方的是非曲直,并无任何偏袒之心。淯水一战,曹操折了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及帐前都尉典韦。战役结束后,曹操亲自哭祭典韦,对诸将说: “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第十六回)事实上,典韦勇力过人,武艺殊绝,是操手下的得力干将,是难得的人才。操回许都后,又对典韦立祀祭之,殊遇其子。次年曹操再征张绣,至淯水,触景生悲,忽于马上放声大哭,众将惊问其故,他答道:“吾思去年于此地折了吾大将典韦,不由不哭耳。”(第十八回)随即下令停军,大设祭筵,吊奠典韦之魂。操亲自烧香哭拜,全军为之感动,祭完典韦后,方祭侄儿及儿子。可见,操对他手下人的态度如何,取决于部下的功劳,而不是取决于部下与自己的亲疏关系。
曹操有时还奖赏那些能提出和自己不同意见的人,即使这些意见没有被采纳。操平定河北后,袁绍的儿子袁照、袁尚远投沙漠,西奔乌桓而去,操准备追击。曹洪等人认为,如果大军虚国远征,后方敌人可能会乘机袭许都,恐怕大军救应不及,建议回师勿追,但曹操坚持西进追击。击败二袁后回到出发地,重赏提不同意见的众将,并对他们说: “孤前者乘危远征,侥幸成功,虽得胜,天所佑也,不可以为法。诸君之谏,乃万安之计,是以相赏。”(第三十三回)并让他们且不要因为这次意见没有被采纳,以后提意见感到为难。这里,操并没有自我吹嘘,而是充分肯定了相反意见的合理性,给予众人以奖赏,鼓励他们以后再提意见。
曹操的奖励是多种多样的,他能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给以不同的奖励。操在邺郡庆贺铜雀台建成时进行比武活动,搞了一次人人获胜、人人有份的物质奖励。曹操在移驾许都的途中,李傕领兵阻挡,曹操手下虎将许褚连斩二将,挫敌败兵,曹操抚许褚之背曰: “子真吾之樊哙也!”(第十四回)他以历史名将喻许褚,对许褚是一种高度的精神奖励,他曾以这种方式奖励多人。关羽为曹操斩杀袁绍大将颜良,操表奏朝廷,封关羽为汉寿亭侯,即刻铸印送关羽,这是以爵位赏有功之人。与这种立刻兑现的情况不同,曹出兵攻袁术时路过徐州见到吕布,操封吕布为左将军,吕布大喜,操许诺还都之时换给印绶,但这个印绶,直到吕布被俘殒命,也没有再被提起。
曹操在运用赏罚的手段时,常常是奖赏频繁,赏多于罚。部下一有军功,他就及时给予高度的评价,作为对部下的精神鼓励。除抚背赞许褚外,又如荀彧从袁绍处投奔曹操,曹操见其才能出众,当即称赞说: “此吾之子房也。”(第十回)关羽围困曹仁于樊城,徐晃奉命解救曹仁,他孤军深入敌围,大获全胜。操见到徐晃军队整齐,即称赞说: “徐将军真有周亚夫之风矣!”(第七十六回)他常把部下比作历史上有所作为的某一名人,这既是一种奖励,又是一种期望。按照心理学的观点,领导人对部下的这一比拟,会使部下在潜意识中把自己认同于这位名人,从而模仿名人的风格。这种人物比拟式奖励对部下性格影响的内在性和持久性是其他手段所难及的。操还常对初见面的人以适度地赞扬作为联络感情的手段,袁谭曾派辛毗出使于曹操,操与之言语投机,即当面感叹: “恨与辛佐治相见之晚也!”(第三十二回)曹操得了荆州,即抚慰荆州名士蒯越说: “吾不喜得荆州,喜得异度蒯越的字也。”(第四十二回)同时封给蒯官爵。由于对方来自敌人集团,这种适当地赞扬就解除了对方的戒备心,消除了双方的思想隔阂。
曹操频繁使用奖励手段,但对部下的惩罚却十分谨慎。官渡之战曹操打败袁绍,从绍军遗下之物中捡到后方人士暗通袁绍的书信一束。操身旁的人建议按信逐一核对,杀掉写信之人,操回答说: “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第三十回)让人将书信烧掉,不再追问。可以想像,如果要罚,就会搞得自己内部人心惶惶,不利于以后的建设与恢复,从长远的观点看,不罚比罚要好得多。奖励会使部下增强自信心,惩罚会使部下对领导人产生畏惧心理,惩罚过多会使领导者与部下的关系紧张,因而应慎用之。
曹操赏罚的独特之处,还在于他把奖罚作为教育部下的一种手段,而不仅仅是作为对实施对象以前行为的评价。通过奖,他启发部下应该怎样做人;通过罚,他警戒部下不应该怎样做人,从而使他为部下设定的理想人格在部下身上逐步内在化。曹操特别敬佩关羽“事主不忘其本”的忠义精神,这不正是他希望自己的部下所具有的精神吗?于是他在关羽归降期间厚加奖赏,超常标准地对待。关羽得知刘备下落,即封存操平日所赐之物,留书离去,操得知此讯后对手下人讲: “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此等人吾深敬之。”(第二十七回)关羽不接受曹操的任何礼物,因此,曹操对关羽勉强放行,以此作为关羽可以接受的最后的礼物。他就关羽离去一事教育部下说: “不忘故主,来去明白,真丈夫也。汝等皆当效之。”希望他的部下能对他忠心耿耿,虽百折不易其志。袁绍的谋士沮授被曹操俘获,明确表示不降,曹操留沮授于军中,以礼厚待,授却在营中盗马准备回到袁绍一边,操怨而杀之,授至死神色不变。曹操后悔地说: “吾误杀忠义之士也!”(第三十四回)令厚礼殡殓,建坟安葬,并在墓上题: “忠烈沮君之墓”。袁绍谋士审配被操俘获后大骂曹操,曹操对他讲: “卿忠于袁氏,不容如此。今肯降吾否?”(第三十二回)审配坚决表示不降,请求速斩。临刑前,他面向城北的袁绍之墓而跪,表示对袁绍的忠贞。曹操将审配葬于城北,以慰其忠义之魂。袁谭被操所杀后,曹操将其首级挂于北门外,传令敢有哭者斩之。青州别驾王修曾因谏袁谭被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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