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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看红楼-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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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起。    
    贾宝玉有反抗,但很微弱,他只能做到那个程度。无论是石头或神瑛侍者,他们下凡都不是来改造这个世界,更不是要征服世界,而是羡慕红尘繁华,来享受(“受享”)人生。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来补天的。这就是贾宝玉的第四个文化基因。因为曹雪芹生活的雍正、乾隆时期,尽管当时被称为“盛世”,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认为是“盛世”,但是曹雪芹却已经深刻地看出它正在加速腐败并且必然走向灭亡的本质,一再强调当时已经处于“末世”。那个“天”已经没法再补了。也就是说,那个社会必须彻底改变。在小说中,曹雪芹明确地表达了这样一个思想:人有两个基本要求,一个是对社会作出贡献,这就是“补天”;还有一个就是要享受一定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就是“受享”。石头既然无命补天,而它又通了灵性,具有了人的基本要求,那么它就应该有权受享,享受人性需要的物质生活、精神自由,满足情感需求,这具有充足的合理性。这和西方18世纪流行起来的“天赋人权”观念是一致的。所以贾宝玉特别不愿受家庭、礼教的束缚,千方百计想要挣脱它。因此,贾宝玉不是一个“补天”型人物,而是一个“受享”型形象。我们可以仔细看看,贾宝玉在小说前八十回中的所有行为,他有过补天的打算么?做过一件补天之事么?都没有。所以贾宝玉无论上学还是完成父亲给自己留的作业,他都凑合了事,应付差使,甚至由姐姐妹妹们包括丫鬟在内,帮他作弊,蒙混过关。他也不愿意和那些忙于补天的人如贾雨村等交往。谁如果要劝他做些有助于补天的事,他就会生气,薛宝钗、史湘云都为此碰过钉子。而他和黛玉之所以情投意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黛玉从来不对他说有关补天之类的“混帐话”。高鹗所补后四十回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一个重要区别和差距,就是贾宝玉尽管最终出家,但是他毕竟还是应试“补天”去了。    
    因此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红楼梦》所写的内容,那么它写的不是“补天”,而是“受享”。    
    “受享”的进步性绝不亚于“补天”    
    把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伟大代表《红楼梦》说成是写了一个“受享”的故事,岂不是贬低《红楼梦》的思想价值么?不是。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似是而非的错误观念,总是把“享受”仅仅看作是物质享受,而且一定是所谓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如果以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    
    享受=物质享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第一部分: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训劣子李贵承申饬

    实际上享受不仅仅是物质的,还有精神的。不同社会地位和不同人格修养者有大不一样的享受观、享受需要和享受途径。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表达的“受享”,是对自由、平等、情投意合的爱情这样一些精神世界很高层次的朦胧追求。明代中后期一些中国文人开始猛烈抨击程朱理学,要求挣脱束缚人性的封建礼教。著名思想家李贽明确提出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他们重视实现人的自身价值。曹雪芹深受这些思想的影响。对社会作出贡献和接受回报,受享人的基本权利,是人性的两个基本要求,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而当“石头”不但被剥夺了补天权利并被抛弃时,他的受享要求就更加值得同情与肯定。受享可以出于不同目的,通过不同途径获得。受享者在自己的付出上也有大不一样的表现,因为真正高尚的受享者必定同时也是一个会对社会对他人作出贡献者。总之,受享有不同类型,同一类型还有不同高下的层次之别。贾宝玉对精神自由、真诚感情,对少女人格的尊重,以及对比较平等的人际关系的执着追求,是他“受享”的基本内容。贾宝玉对传统观念中走仕途经济的所谓“正事”不感兴趣,在为姐妹们的“忙”中受享到了精神上的无比快乐。在宋明理学越来越走向扼杀人性的清代,当理学日益腐败而成为礼教,这种张扬个性,要求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和完善人性的观念,在当时是具有极大进步意义的超前意识,至今依然发人深省。可以说,这是从更深层次上彻底否定当时那个号称“盛世”实际上已经是“末世”的社会,因此“受享”的进步意义丝毫也不亚于“补天”,而且有过之。无论是贾宝玉形象还是小说的思想价值,都比写一个“补天”的故事要深刻得多。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并不缺乏“补天”型的人物,但是却没有一个贾宝玉式的“受享”类艺术形象。《红楼梦》的现代性和它的无穷魅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此。    
    将贾宝玉塑造成为一个受享者,并不意味着曹雪芹完全否定补天的必要性。这里我们要回到补天神话的“石头”上来。因为石头被女娲炼出来就是为了补天用的,它当然愿意在补天的伟业中发挥自己的才干。但是这个社会已是“末世”,它不允许众多有才干的青年男女补天,反而将他们推入深渊。这个社会毁灭了这么多有才干的青年男女,那么再合理不过的逻辑就是,这个社会自身就应该毁灭,所以曹雪芹最后要让它“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由于曹雪芹不知道未来之世究竟是什么样的,所以他才感到悲哀,并将这种情绪镌刻在贾宝玉的骨子里。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所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恩格斯在《致玛· 哈克奈斯》的信中说:“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一论断一直是文艺批评包括《红楼梦》研究的经典性标准之一。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受现实主义文艺理论的影响,先入为主,就难以解释既定理论外的艺术现象,几乎一致公认《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贾宝玉自然而然地就成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从200多年前的脂砚斋到当今读者,无不感到贾宝玉身上有许多十分奇特之处,无论是人物本身还是曹雪芹塑造他的方法,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传统理论都很难解释得圆到,往往十分勉强,有削足适履之感。那是因为我们先验地有了一个框框:最伟大的作品必定是而且只能是严格的现实主义的,决不可能是别的。按照这样的思维方式去套,自然会有套不进去或不大恰当之处,于是要么回避,要么认为曹雪芹没有做到严格的现实主义,甚至是“败笔”。如果我们不存先入之见,而是完全从作品的实际出发,那么就不难发现,曹雪芹在出色地使用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同时,还大量地成功使用了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我们前面分析的那两个神话只不过是最突出的代表之一。在长篇小说中运用典型化手法与非典型手法相结合,塑造出了以贾宝玉为代表的一系列令人难以忘怀的艺术形象,是生活在18世纪的曹雪芹对世界文学的伟大贡献,他第一个解决了象征主义不能创作长篇小说的世界性难题。


第一部分:贾宝玉神游太虚境清人为宝玉题诗

    曹雪芹不仅在人物定位上以“受享”为基本态度突出了贾宝玉的非典型色彩,而且从他的长相、言语内容和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将这一非典型特征具像化。中国男子汉的标准是伟丈夫,志向高远,充满阳刚之气。而贾宝玉不然,他从长相、脾气到言行都有明显的女性化倾向,但贾宝玉虽有脂粉气却绝无娘娘腔,而是一个特别突出的“痴情”男子。从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一连说了他四次“奇”开始,前八十回中曹雪芹通过各色人等之口,对贾宝玉基本个性的评价就是“奇”,而在不同地位与文化层次的人们眼里则视为“疯、呆、傻、痴”,总之,千方百计地突出他不同于任何人的特异。王夫人说他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疯疯傻傻”;袭人说他“性情乖僻”(二回),有时在背后索性叫他“呆子”、“傻子”(五十七回);兴儿则说他“成天家疯疯癫癫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外清而内浊”(六十六回)。而且贾宝玉自幼说话就令人感到“奇怪”(冷子兴语),七八岁的孩子居然会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诸如此类的“疯话”不少,以至于外人皆知。他从小爱吃胭脂,为姐妹们调脂弄粉,为丫鬟们顶缸,对姐妹们体贴入微等等。这些大家都极其熟悉,毋庸赘言。总之,从传统意义上来看,贾宝玉几乎事事出格,用常规观念就觉得不可理解,而这正是曹雪芹要达到的目的。脂砚斋也多次说他“奇”。这“奇”,正是曹雪芹有意识地提醒读者,贾宝玉是一个突出的“另类”,是作者故意用非常规方法将他放在非典型环境中塑造出来的非典型性格。所以脂砚斋等提醒读者不能以常规角度来看他,方是会看;畸笏叟甚至干脆提醒读者“勿作正面看为幸”(庚辰本十二回眉批)。    
    贾宝玉是一个叛逆性或者说颠覆性形象,被他颠覆的不仅有读经,走仕途经济道路,与为官作宦者交往之类,还有人与人之间的严格等级关系,以及传统的对文学艺术作品的价值判断标准。他对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的男性中心社会的怀疑和否定,追求对自身价值的实现,希望能够自由地发挥才干和与自己喜欢的人交往,等等。这在本来就不重视个人价值的中国封建社会是不可理解的,所以贾宝玉才会被认为是呆、傻、痴,才会被贾政认为会成为“弑君杀父”的“将来之患”。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弑君杀父”并不是真的杀人,而是指从观念和行为的根本上违反君父的价值准则。但是贾宝玉的这种颠覆,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不可能彻底。就拿他最受称道的对姐姐妹妹们的态度来看,他时不时地还会发点主子脾气,这才是真石头,假宝玉,才是活生生的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补天之石、神瑛侍者、贾宝玉,有三位一体的一面,也有区别。补天之石是天堂世界通了人性的石头,神瑛侍者是天堂世界人格化了的神,而贾宝玉则是人间具有某些神性的人。周思源看红楼莫怨东风写黛玉林黛玉是《红楼梦》人物中研究得最多者之一,据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光是论文题目中出现“林黛玉”的就有300篇以上,和研究贾宝玉的论文数相当。关于林黛玉这个形象的内涵,其性格、命运以及与贾宝玉等人的关系和与薛宝钗等人的比较,几十年来已经有许多论著发表了很好的见解,研究得相当深入了。但是我感到,人们因为过于偏爱林黛玉,而且好像还没有完全摆脱过去那种林、薛二元对立论的思维方式,对造成林黛玉命运悲剧原因的分析,基本上还停留在20世纪50~70年代定型了的认识上。    
    


第二部分:接外孙贾母惜孤女林黛玉在贾府受白眼吗

    对于林黛玉悲剧命运,这种命运的性格因素以及性格形成的原因,有一种颇有代表性的意见是,林黛玉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受到贾府上上下下的冷遇,这才形成了她那多疑和爱生气的性格;贾府的老一辈(封建势力)出于对“叛逆”者的不取,破坏了她和贾宝玉的婚姻,导致了她的死亡。    
    有人认为,林黛玉美好的内心世界在强大的黑暗势力压迫下表现为一种被扭曲了的性格。一方面,这种性格本来是天真纯洁、诚挚美好的,它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智慧的不可遏制的迸发,因而是健康的;另一方面,这性格又被现实所扭曲,它表现为敏感以至多疑、机智乃至尖酸、高洁而又孤傲,于是从健康转化为病态。林黛玉性格是在黑暗中诞生与成长的,因此带有浓重的阴影,它在冲破旧社会巨大磐石的压力而萌生的同时,也因这巨石的压迫而成为畸形。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林黛玉没有走效忠封建阶级的道路,而是按照自己的生活理想和莫怨东风写黛玉自然天性来立身处世的。她爱说就说,爱笑就笑,爱恼就恼,从不作假作奸虚伪待人。这样,黛玉自然就受到贾府人们的非议。贾府的人们不仅口中贬低黛玉,而且在行动上愈加冷淡,乃至于污辱。贾母出资20两银子给宝钗做生日,明显冷淡了黛玉,使黛玉受到这个家族最高统治者的白眼。紧接而来的元妃的赐物,独宝钗与宝玉的一样——这连宝玉都感到异样,自然使黛玉倍感冷落凌辱。抄检大观园时,王熙凤说:“要抄检只抄检咱们家的人,薛大姑娘屋里断乎检抄不得的。”到了潇湘馆内,一一开箱倒笼抄检了一番。同是亲戚,待遇并不一样,宝钗受到的是礼遇,黛玉受到的是冷遇。对黛玉的“污辱”,王熙凤受到的责难还有:二十二回看戏时王熙凤说有个小旦像黛玉,二十五回她关于吃茶作媳妇的玩笑。凡此种种,却是黛玉寄人篱下,受着别人的牙眼的明证。曹雪芹没有让黛玉的孤独消融在儿女痴情中,而是在宝黛爱情的发展过程中来展示黛玉的孤独感,其目的正在于显现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深刻隔膜,揭示出自主人格与封建礼教的尖锐对立,表现一种人的普遍的生存悲剧。    
    很显然,黛玉与贾府长辈是否处于对立地位,是正确解读林黛玉形象的关键。    
    持贾母、元春还有王熙凤破坏宝、黛婚姻论者的主要理由分为两个方面。


第二部分:接外孙贾母惜孤女接外孙贾母惜孤女(1)

    一是据说已趋没落的贾府要借重薛家的庞大财力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势力。此说很难成立。贾府乃两门国公之后,又是皇亲国戚,再说贾珍、贾赦还袭有爵位,便是贾政也官居员外郎。而中国自古以来重仕轻商,即使皇商也不如为官者。因此清代才出现花钱买官衔的制度与风气,才有“红顶商人”的出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虽然有些夸张,不过倒也道出了一个社会现实:有权的官肯定会有钱,而有钱的商却未必有权。所以在封建社会,官远远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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