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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百年老课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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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源出于拉丁文之humorem,其意义为“湿气”、“液体”。这是这个字的原来的意思。自从这个字变成了英国字以后,它的原来的意义亦并未消失,自十四世纪以至于十七世纪末,英国文学中不少按照原意使用这字的例。
(二)这个字传到英国,除原义以外,还有另外一义,那便是根据古代及中古之生理学,认定人的身体里面含有四种幽默,即四种液体——热血、冷血、黄胆汁、黑胆汁。一个人的身体和性质的特征,便是要看这四种幽默的配合的情形而定的。例如冷血特多的人便是性情迟滞,黑胆汁特多的便是性情忧郁,黄胆汁特多的人易怒,热血特多的人活泼。这有一点像我们中国的五行之说,不过他们是四行罢了。由这一种意义,我们可以知道“幽默”一名词有由“物质的”转趋于“心理的”变化了。这变化也是在十四世纪就有了。
(三)在英国戏剧中,班章孙的“幽默的喜剧”,是很著名的。他用“幽默”这名词是差不多完全撇掉它的原义,把“幽默”的意义完全变为一种心理状态,变为rulingpassion,变为怪僻的性格,变为奇特的脾气或嗜好。怪僻的性格和奇特的脾气,描写起来,自然的趋于“夸张”、“古怪”。
(四)由不自觉的一种脾气变为自觉的一种态度,这便是“幽默”一名词之近代的涵义之来源。性格怪僻、行为古怪的人同是一个“幽默者”:即善能发见别人或自己之怪僻古怪,或善于发见一切事体之矛盾冲突,他也便是一位“幽默家”了。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大家(也是一位幽默家)萨克莱在英美及苏格兰的演讲录《英国的幽默家》,里面讲的是十八世纪的幽默家十二人,——都是谁?是绥夫特、康格雷夫、阿迪生,斯蒂尔、Prior、Gay、蒲伯、Hogarth、Smollett、Fielding、Sterne与高尔斯密。
(五)幽默不仅仅是作家的观察人生的一种态度,并且也是作品里一种品质了。凡是以同情的、自然的、俏皮的笔调来描写人生之矛盾怪僻的作品,便自然的具有了幽默的品质。幽默不等于“俏皮话”,但幽默却永远是俏皮的。
以上说的是英文中“幽默”一词所涵的意义。至于翻译成中文后之幽默是橘变为枳,还是枳变为橘,目前不少事实的证明,是不须我来批评的。
幽默是文学里的一种品质,不是一种体裁。我们可以说某一篇文章含有幽默,或是幽默的,但我们很难在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诸体裁之外再创出一种“幽默体”。“幽默的诗”、“幽默的小说”等等的名词是可以成立的,因为这是说在诗歌、小说中加入了幽默的成分。幽默是难能可贵的品质,有了它可以使得文学作品分外的活泼有趣,没有它呢,诗还是诗,小说还是小说。幽默的本身不能成为文学,且亦非文学所必须备有的品质之一。
幽默既是文学的一种品质,所以在文学作品里绝不能从头至尾全篇的幽默,只可以在遇到适宜的情节时偶然的来幽默一下子。若是一篇作品,一句一幽默,那便成了幽默体,也便成了笑话。幽默专家,和开门便令人发笑的小丑差不多,他在文学里是有位置的,但是他自己唱不了一出戏。勉强叫他唱一出戏,那便成了一出低级趣味的笑剧趣剧。所以幽默这种东西,在文学里是颇有用处的,但亦不能超过了一定的分量。
幽默是难以学习的,对于幽默的赏识也是难以学习的。令不幽默的人写幽默的文字,那真令人作呕;令不懂幽默的人懂幽默,那真是幽默了。有幽默的作家,在作品里不会不表现出他的幽默,遇到懂幽默的,不会不赏识幽默,那是再自然没有的事。提倡似乎很难罢?
幽默不是舞文弄墨的事,单在字上是不能推敲出多少幽默来的。一篇白话文,在里面硬插入几句古文烂调,之乎者也的大转一气,自然也有一点可笑(或可厌),但不是幽默。幽默是存在于作家的态度里,表现在他的作风里,——如何立意,如何取材,如何布局,如何描写,如何遣词,这些地方是该注意的。但咬文嚼字是不必需的,因为那只能产生一篇“游戏文章”,不能给文学作品以幽默的品质。古文里尽有幽默的作品,白话文里也尽有幽默的作品,白话掺古文呢,也许能有幽默的效果,但不是可以屡次尝试的一条路。
(本篇原载于1932年12月31日天津《益世报•;文学周刊》第九期。)
【点评】
梁实秋(1903—1987),原籍浙江杭县,生于北京。学名梁治华,字实秋,一度以秋郎、子佳为笔名。1915年秋考入清华学校。在该校高等科求学期间开始写作。第一篇翻译小说《药商的妻》,第一篇散文诗《荷水池畔》发表于1921年5月28日《晨报》第7版。1923年毕业后赴美留学,1926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第二年到上海编缉《时事新报》副刊《青光》,同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不久任暨南大学教授。1930年,杨振声邀请他到青岛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1932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副刊《文学周刊》。1934年应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1935年秋创办《自由评论》,先后主编过《世界日报》副刊《学文》和《北平晨报》副刊《文艺》。
《文学里的幽默》:作者先从幽默一词的来源和演变过程说起,进而指出幽默在文学中的作用就是“兴奋剂”。幽默是文学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应该是自然流露的而不是刻意的表现,幽默也是一个人内在素养的外化,体现在作家的态度和作风里。
第四部分 遭遇文化杨绛:艺术与克服困难(1)
中国古代的小说和戏剧,写才子佳人的恋爱往往是速成的。元稹《会真记》里张生和莺莺的恋爱就是一例;不过张生虽然一见莺莺就颠倒“几不自持”,莺莺的感情还略有曲折。两人初次见面,莺莺在赌气。张生和她攀谈,她也没答理。张生寄诗挑逗;她起初还拒绝,经过一番内心斗争才应允张生的要求。皇甫枚《三水小牍》写步飞烟和赵象的恋爱,就连这点曲折都没有:赵象在墙缝里窥见飞烟,立刻“神气俱丧,废食忘寐”。他托人转达衷情,飞烟听了,“但含笑凝睇而不答”,原来她也曾窥见赵象,爱他才貌,所以已经心肯,据她后来说,她认为这是“前生姻缘”。戏剧拘于体裁,男女主角的恋爱不仅速成,竟是现成。王实甫《西厢记》里张生和莺莺偶在僧寺相逢,张生一见莺莺就呆住了,仿佛撞着“五百年风流业冤”,“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半天”。莺莺并不抽身回避,却“尽人调戏香肩,只将花笑拈”;她回身进内,又欲去不行,“眼角留情”,“脚踪儿将心事传”;还回头相看,留下“临去秋波那一转”。当晚月下,两人隔墙唱和,张生撞出来相见,虽然红娘拉了小姐进去,两人却“眉眼传情,口不言,心自省”,换句话说,已经目成心许。白仁甫《墙头马上》写裴少俊和李千金的恋爱更是干脆:两人在墙头一见,立刻倾心相爱。汤显祖《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压根儿还未碰见柳梦梅,只在梦里见到,“素昧平生”,可是觉得“是那处曾见,相看俨然”,便苦苦相思,弄得神魂颠倒,死去活来。
这种速成或现成的恋爱,作者总解释为“天缘”、“奇缘”、“夙缘”、或“五百年风流业冤”。这等情节,古希腊小说里也早有描写。在海留多拉斯(Heliodorus)的有名的《埃修匹加》(Aethiopica)里,男女主角若不是奇缘,决不会相见。他们偶在神庙相逢,“两人一见倾心,就在那一面之间,两个灵魂已经互相投合,仿佛感觉到彼此是同类,彼此是亲属,因为品质相仿。当时两下里都一呆,仿佛愣住了……两人深深的相视半晌,好像是认识的;或者似曾相识,各在搜索自已的记忆”。阿克琉斯•;泰洽斯(AchillesTatius)的《琉席贝与克利多封》(LeucippeandChitophon)写女主角到男主角家去避难,两人才有机缘相见。事先男主角有个奇梦,预示他未来的命运。第二天两人见面,据男主角自叙:“我一见她,我马上就完了”,“各种感觉掺和在我胸中。我又是钦慕,又是痴呆,又怕,又羞,又是不识羞。她的相貌使我钦慕,她的美使我痴呆,我心跳可知是害怕,我不识羞的光着眼睛看她,可是给人瞧见时我又害羞。”这两个例子都写平时不得见面的男女青年,一见倾心,而这一见倾心是由于夙世或命定的姻缘。当然,一见倾心和似曾相识的心理状态,并不由时代和社会背景造成。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男女主角是在许多男女的舞会上相逢的,他们不也是一见倾心的吗?不过在男女没有社交的时代,作者要描写恋爱,这就是最便利的方式。
《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姻缘,据作者安排,也是前生注定的。所以黛玉一见宝玉,便大吃一惊,心中想到“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宝玉把黛玉细认一番之后,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倾心相爱,以身相许。作者并不采用这个便利的方式。《红楼梦》里青埂峰下的顽石对空空道人议论“才子佳人等书”,“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第五十回贾母评才子佳人这类的书“编得连影也没有”,既不合人物身份,也不符实际情况。她这番话和“石兄”的议论相同,显然是作者本人的意见,可见他写儿女之情,旨在别开生面,不落俗套。
作者笔下的林黛玉是“石兄”所谓有痴情、有小才的“异样女子”。贾宝玉不是才子而是个“多情公子”,是公侯家的“不肖子”。他们俩的感情一点“不涉淫滥”。林黛玉葬花词里有“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话,她临终说“我的身子是干净的”,都是刻意表明这一点。黛玉尽管把袭人呼作“好嫂子”,袭人和宝玉的关系她从来不屑过问。她和宝玉的爱情“不涉淫滥”,不由速成,而是小儿女心心相印、逐渐滋生的。
但封建社会男女有别,礼防森严,未婚男女很少相近的机会。《红楼梦》作者辟出一个大观园,让宝玉、黛玉和一群姊妹、丫环同在园内起居,比西欧十八、九世纪青年男女在茶会、宴会和舞会上相聚更觉自然家常。这就突破时代的限制。宝玉和黛玉不仅小时候一床睡、一桌吃,直到宝玉十七八岁,他们还可以朝夕相处。他们可以由亲密的伴侣、相契的知己而互相爱恋。
但大观园究竟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而自成世界。大观园只容许一群小儿女亲密的一起生活,并不容许他们恋爱。即使戴金锁的是林黛玉,她和宝玉也只可以在结婚之后,享“闺房之乐”。恋爱在当时说来是“私情”,是“心病,甚至是下流痴病”。“别的事”尽管没有,“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女孩子大了,懂得人事,如果“心里有别的想头,成了什么人了呢”!在这种氛里,宝玉和黛玉断断不能恋爱。作者要“谈情”,而又不像过去的小说或戏剧里用私情幽会的方式来反抗礼教的压力,他就得别出心裁,另觅途径。正因此,《红楼梦》里写的恋爱,和我国过去的小说戏剧里不同,也是西洋小说里所没有的。
假如宝玉和黛玉能像传奇里的才子佳人那样幽期密约、私订终身,假如他们能像西洋小说或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问答一声:“你爱我不?”“我爱你”;那么,“大旨谈情”的《红楼梦》,就把“情”干干脆脆的一下子谈完了。但是宝玉和黛玉的恋爱始终只好是暗流,非但不敢明说,对自己都不敢承认。宝玉只在失神落魄的时候才大胆向黛玉说出“心病”。黛玉也只在迷失本性的时候才把心里的问题直截痛快地问出来。他们的情感平时都埋在心里,只在微琐的小事上流露,彼此只好暗暗领会,心上总觉得悬悬不定;宝玉惟恐黛玉不知他的心,要表白而不能。黛玉还愁宝玉的心未必尽属于她,却又不能问。她既然心中意中只缠绵着一个宝玉,不免时时要问,处处要问;宝玉心中意中也只有一个她吗?没别的姊妹吗?跟她的交情究竟与众不同吗?还是差不多?也许他跟别人更要好些?人家有“金”来配他的“玉”,宝玉对“金玉”之说果真不理会吗?还是哄她呢?这许多问题黛玉既不能用嘴来问,只好用她的心随时随地去摸索。我们只看见她心眼儿细、疑心重,好像她生性就是如此,其实委屈了黛玉,那不过是她“心病”的表现罢了。
第四部分 遭遇文化杨绛:艺术与克服困难(2)
试看她和宝玉历次的吵架或是偶然奚落嘲笑,无非是为了以上那些计较。例如第八回,黛玉奚落宝玉听从宝钗的话,比圣旨还快;第十九回,她取笑宝玉是否有“暖香”来配人家的“冷香”;第二十回,史湘云来了,黛玉讥笑宝玉若不是被宝钗绊住,早就飞来;第二十二回,黛玉听见宝玉背后向湘云说她多心,因而气恼,和宝玉吵嘴;第二十六回,黛玉因晴雯不开门而生误会;第二十八回,黛玉说宝玉见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第二十九回,二人自清虚观回来砸玉大吵。这类的例子还多,看来都只是不足道的细事,可是黛玉却在从中摸索宝玉的心,同时也情不自禁的流露了自己的“心病”。
宝玉何尝不知黛玉的心意,所以时时向她表白。有时表白得恰到好处,二人可以心照。例如第二十回,他表示自己和宝钗的亲不及和黛玉亲,说是“亲不间疏,后不僭先”。黛玉啐道:“我难道叫你远他?我成了什么人呢?我为的是我的心。”
宝玉道:“我也为的是我的心。你难道就知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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