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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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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水浒传》,概括了酒肉朋友的最高境界。好汉们相识,立马就下馆子,喝血酒结盟,点菜一点就是一大桌,抛出白花花的银子,弄得店小二在旁边也乐得合不拢嘴。一百零八将之所以能聚到一块儿,还是因为彼此大方。你说其中有几个小气鬼?唉,还真没听说他们搞过什么AA制的。还真没听说谁托辞胃不好,不能多喝的。梁山英雄拜把子,最初基于共同的理想:哥几个天天相伴,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赛过神仙的生活。这其实很朴素的。后来才叫嚷着“冲到东京去,杀了鸟皇帝”,那是醉话。醉话不能当真的。如果他们满足于朋友的交情到酒肉为止,宋江也就成不了政治家了,无法说服大伙儿去给皇帝当雇佣军。筵席,恐怕不会那么快就散了。
真希望《水浒传》是一桌不散的筵席啊。
酒肉朋友,好像很形而下,又有什么不好的?一搞形而上就搞砸了。
《水浒传》里的场景描写,餐馆多于战场,酒肉多于刀枪。宋朝的小饭馆(民间的为主),在我这个读者眼中很熟悉的。每翻一页书,我都预感到会遇见一座茅草屋顶、四壁透风的大排档,门前高高地挂有褪色的酒旗。这一班武林高手,是在酒旗的号召下冲锋陷阵的。即使他们中的谁和谁不打不相识,比试一番枪棍,也仿佛趁着酒兴在玩“老虎棒子鸡”,输了就罚一杯酒呗。好汉们的日常食谱,则很简单,很少点什么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一般都大大咧咧地切两斤酱牛肉,或上一屉热气腾腾的肉馒头(在后世改良成包子了)。这是一群硬骨铮铮的食肉动物,下馆子很少点蔬菜的。只有酒是不能缺的。
连皇帝招安,都知道用御酒做诱饵。
诗人西川说《水浒传》的意义之一,是塑造了林冲,这个中国文学中最早的“孤独的人”的形象。对此我持不同的意见。林冲的孤独感并非先天性的,而是命运造就的。林冲并不孤独,还是有很多朋友的,包括花和尚鲁智深。当朋友们不在身边的时候,他才枪挑酒葫芦,怀揣酱牛肉独酌的,冒着漫天风雪。他跟所有人一样怕孤独,之所以夜奔梁山,一方面为了逃难,另一方面也为了找朋友。
整部《水浒传》,其实就是一连串找朋友、会朋友、交朋友的故事。可拿那首当代儿歌作插曲:“找呀找呀找,找到一个朋友,敬个礼,笑嘻嘻……”嘿,朋友来了有好酒。
《水浒传》不仅告诉你该怎样找朋友、交朋友,其实在教你做人的道理。做人,尤其做男人,需要慷慨,需要仗义,对于那些社会底层的男人,没有点江湖义气,则寸步难行。团结才是力量嘛。
美酒佳肴及一切好东西,必须与亲人或朋友分享才有味道。独占是没有意思的。自私的人没有朋友。即使坐拥酒池肉林,也味同嚼蜡。
酒肉离不开朋友。朋友离不开酒肉。让那班禁欲主义者玩高雅去吧。玩孤独去吧。
《水浒传》,好像是一伙酒肉朋友的交往史。但他们的友谊,又超越了酒肉。那已经融进血液里了。
再说一下鲁智深。外号花和尚,够另类!其实他后来基本上已不近女色,惟独酒肉戒不掉。这位酒肉和尚醉打山门,因为山门之内他找不到真朋友。他也投奔梁山了。那样活得更过瘾。梁山泊,酒肉朋友们的理想国。变成泡影已有多久了?
你也许认为《水浒传》里都是些武夫,半数以上属于文盲,只能以酒肉交友,彼此灌晕了算。那我倒要说说李白了。李白,够有文化了吧?李白不仅好酒肉,而且重友情,仗义疏财:“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另外他的剑术也不错,是一位有侠气的酒仙。他若活在宋朝,绝对能跟梁山好汉们谈得拢,喝到一块去。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水浒英雄,在我眼中是李白的武侠版。看来李白的精神在各行各业里都是有传人的。
李白一生结交了太多的酒肉朋友(其中不乏优秀的诗友)。不善饮,没点儿狂劲,如何跟李白做朋友呢。物以类聚嘛。《金陵酒肆留别》里写道:“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这些干杯很猛的金陵子弟,也许只算一些酒肉朋友,但李白还是很舍不得他们。至于“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分手肯定在一场酒后,岸上的汪伦恐怕是趁着酒兴踏歌相送,乘舟将欲行的李白也一定醉眼迷离。如果没有酒,离别会显得太斯文。据说泾县(今属安徽)的汪伦善酿美酒,但不见得会写诗。可他还是成了诗仙的好朋友。
酒 肉 朋 友(2)
酒肉朋友又有什么不好呢?何必非要吟诗作画、谈玄论道,附庸风雅假崇高呢?友谊本身,就够崇高了。酒肉本身,就是一种缘分。
离开不了酒肉的人常常又是离开不了朋友的。最朴素的友情常常又是最真的。
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
我宁交酒肉朋友,也不交纯粹因为利益走到一块,相互利用的朋友。后者才是暂时的,或有条件的。
烟酒不分家,而利益迟早要分割的。
从青蚕豆到茴香豆
鲁迅小时候,跟伙伴们搭船去邻村看社戏。途中,上岸偷摘了田地里的青蚕豆,在甲板上支起小锅煮了吃……这篇文章是从中学课本里读到的。我忘了鲁迅怎么描绘社戏的,却记住了青蚕豆的香味。
在鲁迅的记忆中,青蚕豆之所以好吃,恐怕有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它是刚采摘下来的,新鲜得不能再新鲜了,又直接用河水来煮,洋溢着乡野气息。其次,在夜行船上剥食新煮
的蚕豆,眼看繁星,耳听流水,肯定别有一番滋味。加上是跟小朋友们一起摘、一起煮、一起吃,气氛也很热闹。美食(哪怕就是再简单不过的青蚕豆)需要与人分享才有味道。皇帝每顿都要面对几十道甚至上百道菜,有众多太监在旁边侍候,每种菜只尝一筷子,但胃口还是不大好,因为他是在“吃独食”。吃饭快变成一种礼仪(如同检阅陆海军三军仪仗队),就没意思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许多食物,都是小时候吃到的最难忘。人在小时候,饮食方面的阅历尚很有限,味蕾还保持着童贞般的敏感,能品尝出食物的原汁原味。这正如初恋,纵然青涩稚嫩,却不可复得。
人在小时候最馋。人在最馋的时候(要么则是最饿的时候),吃东西最香。
我们常常感叹某些食物不如小时候好吃了,是因为我们已不太馋了,或不太饿了,舌尖的味蕾在老化,在凋零。逐渐消退了那种对食物的原始热情。
和鲁迅一起吃青蚕豆的那些小伙伴,后来怎么样了?闰土的命运众所周知,变得木讷、迟钝。还有的孩子读点书,变成了孔乙己,改吃茴香豆了。虽然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却忘掉青蚕豆本来的滋味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鲁迅跟伙伴们在夜行船上举办的,该算是规模最小的筵席吧?只上了一道清水煮蚕豆。但这种童贞的筵席散了,似乎比满汉全席散了还可惜,更令人惆怅。
咸亨酒店里的茴香豆,是用那种鲜嫩欲滴的青蚕豆加工制作的吗?我吃出的尽是各种调料的味道。完全掩盖了淡淡的乡土气息。即使同样是青蚕豆,恐怕也是塑料薄膜的暖棚里栽种的。
鲁迅笔下的青蚕豆,才是真正的“绿色食品”。绝对不曾洒过化肥。(那时候,有化肥吗?)
现在的蚕豆及其它蔬菜瓜果,都是吃化肥长大的。正如现在的孩子,是吃味精长大的。无论在餐馆或在家中,哪道菜不搁味精呢?
可即使搁了味精,还是不如小时候吃到的味道好。
鲁迅那一代人,所品尝到的青蚕豆的原始滋味,该已经失传了吧?
我去浙江,可能由于季节不对,没有吃到新上市的嫩蚕豆,只好买了几袋真空包装的茴香豆,带回北方。
茴香豆有点儿老了。但至少比上海城隍庙卖的桂皮豆还好些。那些桂皮豆,硬得跟化石似的,我快嚼不动了。
可能因为我也有点儿老了。牙齿,总有一天会掉光的。到那时候,吃东西快跟上刑似的,不再是享受,而纯粹变成义务,甚至是折磨。
青蚕豆一样的童年,离你我越来越远了。
好在你我还有回忆的力气。
如果对青蚕豆的滋味连想也想不起来,那才真的老了。
刚上市的嫩蚕豆,用菜籽油清炒了也挺好吃。撒一小把细盐。但记住,千万别加味精。
苏州诗人车前子也说:“新鲜蚕豆好像只有一种吃法,即炒着吃。觉得单调,就等它老了,剥豆瓣烧汤。”他还回忆了读小学时学到的一种蚕豆制作,叫“美国兵”:用小刀割掉一半豆皮,一个头戴钢盔的“美国兵”的侧面像就出来了。那蚕豆胚芽翘翘的,仿佛高鼻子一样。
经他这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小时候也这么玩过。
心灵鸡汤
新年闹禽流感,连续两个月没敢吃鸡鸭。嘴里淡出鸟来。人也快馋晕了。
闹得最凶的那段时间,有人连鸡蛋也不敢吃了。就差见到鸡毛掸子都哆嗦了。
下餐馆,掀开菜谱,目光总在禽类一栏扫瞄。有的菜谱印得颇精致,配彩色照片的,一幅幅地打量:白斩鸡、樟茶鸭、老鹅煲乃至炸鹌鹑、烤乳鸽……没有了口福,就饱饱眼福吧
。眼睛里都能流出口水来。
就是不敢点。其实点了也白点。鸡鸭生意清淡,餐馆老板都没去进货,生怕砸手里。
往常需等座位的肯德基,里面的人少了。消息是落地玻璃窗泄露出来的。
那么,全聚德怎么样了?是否也一样受到冲击?但烤鸭的百年炉火不至于熄了吧?想到这里,我口干舌燥,真想喝一碗大铁锅煮的牛奶一样白的鸭架汤。
开春的饭桌上,鸡鸭缺席。北京胡同里,提笼遛鸟的爷们都少了。
电视却滚筒式播放疫区宰杀活鸡的画面。甚至连尸体也不放过。挖个坑,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了,然后再埋上。如同奥斯维辛集中营,焚尸炉浓烟滚滚。
今年是猴年。正应验了中国古代的成语:杀鸡给猴看。
恰巧我有一位属鸡的邻居被外企老板炒了鱿鱼。他们公司里的同事也这么评价。
我不属鸡。还是对鸡鸭今年的厄运深表同情。尤其看它们在野地里被焚之一炬,真心疼。这可算得上暴天物啊。没有比这更浪费的了。
鸡头鸡脑鸡脖子,鸡胸鸡腿鸡爪子,哪一处不是好东西?全身都是宝啊。
这宝贝如今却令人退避三舍。是鸡的不幸,还是人的不幸?抑或兼而有之。
《林海雪原》的时代,若闹禽流感,威虎山的百鸡宴,恐怕就搞不成了。也难讲。座山雕那老贼,馋瘾儿发作了,冒死也要抓过只鸡腿啃一啃的。仔细算算,至少比吃河豚的风险还小一些。
在北京城里熬这个寡味的春天,我不仅仅替全聚德操心了,兼而想到更远的地方:德州的扒鸡,怎么样了?符离集的烧鸡,怎么样了?南京的盐水鸭,怎么样了?还有叫化鸡什么的……
乘火车南下的旅客,在各个车站停靠的时刻,代我向铁路沿线的鸡鸭们问声好吧。就说:我很想念它们。
仅仅这么想一想,多多少少也能解点馋。
好久没吃鸡肉了,人也有些没精打采。躺在沙发上,随手抓过本书翻开看。看着看着,好像挺长精神的。怎么回事?
一看书名,顿时明白了。这是外国人写的一部畅销书,叫《心灵鸡汤》。
吃不到鸡肉,就喝点心灵鸡汤补一补吧。
绝对不会因此而感染上禽流感。
这个春天,我没感染禽流感,却患上了相思病。鸡啊鸭啊,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你们。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总不能让我天天灌心灵鸡汤吧。快点给我端来碗真的……
云南的吃(1)
云南的吃,这题目太大了。云南有众多的少数民族,每一个民族都有各自的饮食风俗与传统。你若挨个儿去村村寨寨里做客,连吃三个月回来,记忆照样会混淆的。除非你随身带个本儿,每顿饭后都加以记录,少不了还要向主人打听:这道菜叫什么名,怎么做的,用了哪些材料?不管听懂了没有,先写下再说。前提是身边就有个翻译,否则语言都不通呀。想一想都累:这哪像去云南尝鲜的,分明在搞社会调查嘛。我认识的几位去阿佤山采风的音乐家就如此,带了厚厚一沓空白的五线谱稿纸,为了追寻那些快失传的民歌。我用不着这样,因
为美食不会失传的。我去滇南滇北好多次,都只带了一张嘴,甚至懒得装模作样往上衣口袋插杆圆珠笔。该记住的,我全记在脑子里。否则记在纸上也白搭。
美食是一种经历,更是一种记忆。能在记忆里留住的美食,才算永恒。让你到老到死都忘不掉那一口儿。想起来就馋。恨不得能故地重游,旧梦重温。仿佛美食依旧在原地等你。
说是写云南的吃,我其实在写云南的吃的记忆。只对我个人有效。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都是一些零碎的细节。怎么也不敢自夸吃遍云南的。我有那么大的肚皮吗?我有那么好的脚力吗?
说起云南的吃,首先让人想到过桥米线。过桥米线已经通俗化了,国人皆知。估计再过几年,快跟兰州牛肉拉面似的,在各地都能吃到。我在昆明民族村附近一家星级宾馆(记不得几星了),吃过极豪华的过桥米线,估计是招待外宾的。满满一大海碗,漂着厚厚一层黄澄澄的鸡油,看上去像冷的,舀一小勺递进嘴里,直烫舌头。下在碗里的配料除鸡丝及各种菌类之外,甚至还有海参、鱿鱼卷、鲜虾仁、蟹黄什么的。真是像大海一样的碗啊。唉,过桥米线都可以做成生猛海鲜的了。再这么发展下去,恐怕能吃到完全用细腻的鱼翅做成的米线。
那一碗豪华版过桥米线多少钱?因是当地企业家请客,我没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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