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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安顿-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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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异的平庸日子,而我又是那么地不甘心,我只有把自己所向往的一切寄托在
文字里,在其中活出千千万万种可能,寂寞的心在它精心构筑的另一个领域里飞
扬,一个平凡的小人儿也可以有一刻变得不那么平凡了,这该是一种多么有成就
感的幸福!因为在读书之外又有了写字的爱好,我越发沉默也越发显得孤单。离
开了文字我就无法愉快地生活、无法正常地思考、无法恰当地与人对话。有一个
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一位画漫画的人,后来他成了一张挺有影响的报纸的总编,
他是个结巴,然而他为此很得意,他说结巴实际上是最聪明的人,因为思考比别
人多得太多,多到了来不及表达,思想们挤在一处争先恐后,搞得不知道先说哪
一个才好,于是就结巴了,那时我在心里把他当成了同类,我们可真像啊!

    我在静默中迎来了17岁,迎来了我生命中第一次用双眼去追逐的一个身影。

    他比我大一岁,学理科的,沉默如我。但是他几乎包揽了所有中学生有可能
参加的数学和物理竞赛的全部第一名,他没有父亲。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关注
他的一切,以至于不由地也开始关注自己在他眼里的形像。那时候我还不懂打扮,
我十分相信“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我固执地认为只有出色的作品才可以
引人注目。我开始疯狂地写作。当时的《北京青年报》还很小,但是几乎所有的
中学生都看它,他也不例外。每两个星期,我就会在上面发表一篇我独创的一种
界乎于书评和读后感之间的被我叫做读书随想的东西,我想他一定看到了,他一
定知道了这个学校里还有一个我。事实的确如此,当他拿到我封在一个桃红色的
信封中的电影票的时候,他跑着来了,之后我们在电影院里分吃两个我从家里带
出来的小橘子。那个散了电影走路回家的晚上在我的记忆中非常美好,护城河的
水卷着白色的小波浪欢唱而去,已经破旧的桥在月色里朦胧可爱。我对他讲英文,
好像讲的是月凉如水之类的风花雪月的话,不多,更多的是沉默,我们好像一下
子就非常接近、非常习惯无话地漫步,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什么也不必说了,一切
已经了然于心。此后我们又有过几次约会,一起去美术馆看我热爱的稚拙画展、
下了课他送我回家路上我们分吃一支糖葫芦……接下来,我上高二,他必须要准
备考大学了。1986年的12月27日,北京下了一场我至今认为是最大的雪,我们去
爬景山。那场雪把什么都覆盖了,包括我们没有说而以后永远也没有机会说的话。
公共汽车太挤了,他不得不用他1 米83的身体抵挡拥上来的人群并且伸开长胳膊
护住我,那是我们第一次切近地看对方。“你想过考什么学校吗?”他太高,问
话仿佛来自我的头顶。“我想作翻译,傅雷那样的,可能会去念英文。”之后他
很认真地告诉我他已经确定要报考在安徽的中国科技大学,那里有最好的物理系
而且是他父母的母校。“英美文学要上几年?”“四年。”我缩在他的胳膊形成
的圆圈里,我们之间隔着我的硕大的帆布书包。“科大要上五年,我想毕业回到
北京就可以结婚了。”我仰起头来盯住他,他微微一笑:“那时候你正好毕业。”
这一刹那我又陷入了不知该说什么的困境,而且非常俗气地低下了头。那天我几
乎没有再说过一个完整的句子,而我的心分外平静,守住一个承诺,我可以过上
1000年啊。分手的时候,我说:“不用再见了。”

    日子从此开始变得很充实很饱满,我只要想一想那个飘雪的黄昏就陶醉得几
乎落泪。这样到了下一个春天。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到操场,才知道他因为严
重的胃出血休学在家。与此同时,我得到了中学时代最大的一笔稿费,120 元。
我没有买书,而是买了一大书包食品,我要去看他。那是一个星期六,中午下了
课我顾不上吃饭,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找到他家所住的航天部宿舍。我买了一小
瓶水,站在他家楼底下喝完,为了不让他发现我一路上一直在呕吐。他很惊奇,
而我又是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味地把好吃的东西摊了一桌子。我很快离开了
他家,他送我,依旧是无语的漫步,公共汽车站的站牌一个一个被我们甩在身后,
他说他不用考试了,学校因为他的确出色而为他争取到保送上科大,我满脑子都
是那句话,我想我要开始等他了。然而他接下来就让我放弃了这种想法,他说:
“真不知道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世界太大了,变化也太快。”也许是我过于
敏感,也许是我从一开始就害怕等候,我就在这时认定他后悔了。一种创痛的感
觉袭来,我的英文冲口而出:“我们随缘吧。”我在快要接近终点的一站上了车,
眼泪滚滚而落,我没有回头看站在车下的他。这一别即成永诀。

    世界的确很怪,此后的多年,碰到了无数不想碰到的人和事,却真的再也没
有碰到他。而我也终于没有学成我喜欢的专业,阴差阳错地学了很技术化的审计。

    作为女性,我只有这一次追逐异性的经历,而且充满了挥之不去的挫折感。
从大学到工作,有过很多次昙花一现的恋爱,但大多因为无法对话而告结束。

    我始终相信,生命中的每一种最终成为现实的可能都是注定的,幸福与痛苦、
事业与婚姻莫不如此。一个春天的早晨,七年前那个飘雪的黄昏所发生的一切在
我的面前重新上演了。我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再一次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温存地护
住,一天、两天、三天,他准时出现在我上班必须经过的地方,我恍然回到了17
岁,我们很自然地相识了。有一天,在相约的路上,我走在他身后,我抑制不住
眼泪。这是一个如此相像的背影,仿佛穿过了时光隧道,我和一直蛰伏在我心里
的一个旧相识意外地重逢了。我悄悄地抹去泪水,之后,当他伸出双臂的时候我
依在他的怀中。这个人后来成了我的丈夫。我曾经无保留地把我的充满挫折感的、
短命的初恋讲给他听,他听完之后温和地告诉我,其实一个人爱的并不是另一个
人,而是与自己相同或者不同的一类人,而婚姻是要求你必须从这一类中选出一
个来一起生活。

    婚后的第三年,因为去朋友家吃饭,我和丈夫来到了我曾一个人呕吐着来过
的地方,陪着我们的朋友意味深长地说:“安顿,过了这么多年了,这儿没有一
点变化。”然而我已经认不出了。这里对于我已经成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没有
本来应该有的物是人非的感伤。我想起了当年那个人说过的话,的确,世界太大,
变化也太快,我是否变得不认识自己了呢?这时距离我说的“随缘”,整整过去
了10年。

    我是在结婚以后才重回读书写字的生活之中。在此之前,我必须养活自己。
尽管我害怕被管理、被规范,但是,无论我心里怎么想,形式上都必须服从于一
份固定的工作或者说一份固定的收入。毕业以后我做的很多份工作都只是我所学
的审计专业的应用,与理想或者爱好毫无关系。我很少买书了,因为我已经和所
有的女人一样知道应该把自己打扮得鲜亮动人,而这一份支出比起买书来不知要
大出多少倍。我也很少看书了,手边大多是讲怎么化妆怎么织毛衣怎么令自己更
吸引人确切地说是更吸引男人的“工具书”。我变得随和多了,仿佛过去那个小
读书人已经离我远去。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老大嫁作商人妇”。

    结婚的好处在于如果你不是一个物欲很强的女人,那么从此就可以不为生计
发愁了。而我的婚姻还有一大好处,就是我的丈夫对我十分宽容,这主要表现在
他除了要求我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主妇之外一切随我开心。我顺理成章地不工作
了。我为此欢欣鼓舞,这是我梦寐以求的没人管的好日子啊!

    然而好景不长,当我拿着丈夫的钱买书、买笔、买稿纸,拉开架式要当一回
“自由撰稿人”的时候,我发现再也没有一家报社或者杂志社愿意发我的作品了,
原因很简单,我只是一个没有身份的家庭妇女,当年被认为“才华横溢”是因为
一个小女孩能学说几句大人话,而当我真的成年,真的说大人话的时候,一切也
就不稀奇了。就是从这时候起,我翻遍了各种报纸的分类广告,我想找一个工作,
准确的说是一个像样的文字工作。

    也许人的一生注定是一个句号,说是从起点到起点或者从终点到终点都可以,
1995年的夏天暑气炙人,我回到了我学写字最初起步的地方,从家庭妇女变成了
《青年周末》的编辑、记者。

    所有的感觉、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思想方式以及所有的习惯都在这个契机之
中复活。我的沉思默想、情感缤纷的自由岁月啊!而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么多年,
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了说话,我不再怕人了。这一定得益于我的工作,因为
我必须找到一种最恰当的方式,与千千万万的人在纸上交谈。我必须读很多书,
把很多英文的优秀内容转换成家庭妇女也能读懂的东西,通过我使人们了解他们
不知道或者不是“这么”知道的一切。我想,在我26岁这一年,我终于开始“有
用”了。

    我在我生命的句号里走啊走,走的结果仍然有50种可能,我最后会成为什么
我自己一无感知,这是我必须走下去的理由。很多时候我像少年时代一样为自己
点燃一支烟,沉浸在涌动着的我熟知的那种语言之中,久久地回不过神来,而我
的精神比什么时候都备加自由。

    是、非、成、败与聚、散、离、合是一个俗人一生的全部,而所有这一切原
本都可以带着一种欣赏的眼光像看电影一般地对待,投入的时候身在其中,豁达
的时候超然事外,于是,生命中所有鲜活的感觉都保持着旺盛的生机,因为人的
区区一辈子也不过就是时间相对长一些的一场电影

    天堂电影院

    因为写书,我突然成了一个被关注的人,关注点也从写作延伸到生活。经常
在一些场合被问到的问题中每每包括这样一个:“安顿女士,能不能告诉读者,
除了采访和写作之外,您是怎样安排生活的?您有什么自己偏爱的娱乐吗?”为
了启发我的思路,还会有一些提示,“比如,打保龄球或者唱歌?”这样的时候,
为了成为“安顿女士”得意之余就有些紧张,因为实在说不出一个可以让人感觉
到我是一个“现代人”的娱乐项目,提示的这些内容我一样也不会。而且,曾经
下过决心要去学习,要让自己的生活丰富起来,但是,都没有最终兑现,原因仅
仅是为了一件事,就是看电影。我不知道怎么说,其实我最喜欢也最感到身心舒
泰的娱乐就是看电影,而且是在家里看小影碟,而且有很多小影碟还是很便宜的
盗版,而且我总是一个人看,一边喝茶、一边吃零食,冷的时候缩在毛毯里,而
且,看电影的时候会又哭又笑、会因为舍不得让情节间断而使劲忍着不去洗手间
……看电影就像做记者一样,是我的另一种生活方式。

    认识了电影这种事物的时候,我就对它充满了好奇。

    小时候我是寄放在一个老奶奶家,早晨妈妈送我去,晚上接回家吃晚饭。妈
妈的单位经常会发两角五分钱一张的电影票,借此表示工会对职工的关心,时间
通常是在晚上。妈妈如果晚上去看电影,我就没有人管了,而她又实在不愿意放
弃,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带上我一起去。我的身高不足一米,根据规定不用买票,
进了电影院不能乱走,坐在家长腿上即可。如果赶上人少,还可以有空位子独自
就坐,只要不哭叫吵闹,睡着了也没有人来打搅。

    我看过的第一部电影是什么早已忘得精光了,但是忘不了的是那种神奇的感
觉。一个大屋子里坐着那么多人,灯突然就黑下来,原本没什么了不起的一块白
布上居然有了人在活动,还大声说话,你说我说、你动我动、你来我往,就成了
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故事完了,灯一亮,人就没有了,一切回归本来面目,牵
起妈妈的手打着哈欠一路走回家。我想不出来电影里的那些人是怎么进到那白布
中间又怎么出来的,他们是不是在我们看完了之后就下班回家,但是我觉得电影
真好,灯一灭就是另一个世界,跟我们的世界是长相一样的人,但是过着比我们
的日子热闹得多的生活,让我羡慕。

    后来,我家附近的电影院不许带小孩了,据说是因为有像我一样好奇的孩子
偷偷跳上台,钻到白布后边想看个究竟,结果毁坏了设施。但是,妈妈自有她的
办法——我们认识了在电影院负责检票的“大老王”。每次去看电影,我站在妈
妈前面,妈妈从我头顶上伸手递票,“大老王”撕了票顺便一拍我的头,我就像
鱼一样地游进去了。有很多电影都是这样被“大老王”拍进电影院而看成的。现
在,我能堂而皇之地以“安顿碟报”为名在报纸上开设电影评介的专栏,想到小
时候“蹭”电影看,最感谢的人就是“大老王”。

    有一次,非常偶然地从当年那个小电影院门外经过,看到那里贴着很多招交
际舞学员的广告,过去那个能黑压压坐下一片人的大放映厅已经分割得只剩下很
小的一部分用来放电影,放的也大多是港台的一些打斗片。妈妈告诉我,有时候
她去早锻炼,偶尔会在公园里碰见“大老王”,他已经不像当年那样红光满面,
而是变成了一个小老头儿,反应也迟钝了许多,过去的很多事情他都已经不记得,
包括他当电影院检票员的时候曾经成全过类似我这样的电影爱好者。

    真正开始“带着脑子”看电影是从看《简。爱》开始的。我几乎是不可救药
地爱上了那个扮演罗切斯特先生的男演员乔。斯各特,那年我不到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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