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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蛇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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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着85名华人偷渡者,并且在距长滩880公里的地方,又发现运送偷渡者的大船中国台湾地区的渔轮“进益1”号。    
    就这样,仅在十天之内,就捕获渔轮十艘,逮捕华人偷渡者232人。很多美国国民对此感到惊讶,但这只是发生在美国的华人偷渡案件的冰山的一角。    
    在夏威夷和洛杉矶被捕的偷渡者,1992年1月1日和8日,分别乘坐小船离开中国,开到公海,搭乘等在那里的“永丰祥303”号和“进益1”号,开始赴美的航行。最初的目标是拥有美国最大的唐人街的纽约,但是在海上漂流近两个月,粮食和淡水告罄,因此蛇头采取紧急措施,安排“自由女神”号游船接驳偷渡者在距离最近的长滩登陆。    
    和他们相比,乘坐“挑战者”号的人们命运稍好一点儿,只打发22天的海上生活就收场。最倒霉的要算是被危地马拉海军押走的“圣丰70”号船上的近200名偷渡者,在海上漂流45天,很多人都病倒。应美国政府的请求,为早期侦破华人偷渡而加强海军巡逻力度的危地马拉当局说:“近200人乘坐的‘圣丰70’号是一条随时都可能沉没的形同废船的破船,被我方拘留的偷渡者应该庆幸,否则他们恐怕连命都保不住。”    
    企图乘坐这样渔轮或货轮偷渡美国的人,几乎都是福建省农民。介绍他们偷渡的蛇头是台湾人、香港人、侨居泰国和美国的华人等,他们和中国国内的合作者联手,调度台湾渔轮、小型货轮甚至大型货轮等形形色色的船只,向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各国运送大批的偷渡者。蛇头事务所一般都设在香港或距离香港较近的广州,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大肆宣传招收“赴美工人”,千方百计搜罗偷渡志愿者。如果有保证支付偷渡介绍费的海外侨居者,那么先以申请费的名目收取定金,等到偷渡美国成功后,则在两年之内收取作为偷渡成功报酬的偷渡介绍费2万多美元。如果需要中国护照,还得外加数千美元的“筹措费用”。    
    偷渡者即使成功入境美国,而筹措必须支付给蛇头的成功报酬这笔巨款也成为困扰他们的挠头事儿。倘若不能支付这笔钱,他们就会被蛇头拐卖、毒打,甚至暗杀。    
    1991年11月27日晚8点左右,纽约唐人街一位中年男子受到四个歹徒的袭击,胸部被刺伤两处,生命垂危。被袭击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想支付偷渡成功费23万美元。听说这位中年男子最后性命还是保住了,但实际上,也有人因为不支付成功报酬而被秘密组织杀掉。    
    


第五章 拥挤到美国的人们无法实现的美国梦

    有一位福建人郑先生,先以日语学校就学生的身份来到日本,后又偷渡到美国。    
    1990年,郑先生在日本已经逾期逗留,他听说也是逾期逗留的伙伴有一天在打工的工厂被突然闯进来的入境管理局人员逮捕并强制遣返回国。正好那时是入境管理法修改、实施之前,到处流传“逮捕所有逾期逗留的外国人”的谣言。郑先生想到伙伴被强制遣返,考虑自身的安全,就决定去美国。据说他本来就是一个怀有美国梦想的人。    
    郑先生向东京的蛇头提出偷渡申请——介绍逾期逗留的就学生或偷渡者再偷渡到美国的蛇头,据说既有日本人又有台湾人——拿到一本台湾护照,顺利入境美国。刚到美国,他使用的那本护照就被收回,大概它还得“护照”其他人偷渡。这次从日本偷渡到美国,郑先生花费了200万日元。    
    这次和郑先生一起偷渡到美国的就学生共有10个人,而且到纽约之后,他吃惊地发现这里也有很多原日语学校的就学生。    
    来到梦寐以求的美国,但是郑先生却对在纽约遇见的日本人说“还不如留在日本好”。特别是听说入境管理法修改之后,日本并没有大规模取缔逾期逗留者,更加后悔。    
    美国并不是像他想像的那样“白玉为堂金作马”的国家,他住进1DK的旧公寓,房间里架着三层床,16个人在里面昼夜轮流休息。    
    “来到美国惟一值得安慰的是没有被逮捕哇,不比不知道,一比觉得还是日本好。这里的工作很累,可是,为了来美国已经花了很多钱,哪有余力再往回折腾啊。”    
    很多成功偷渡到美国的人,置身于极其严酷的生活环境中。    
    一位来到美国五年,已经在纽约构筑起生活基础的偷渡者孔先生说:“为了在美国奠定生活基础,必须具备非凡的毅力,忍耐、忍受大大超过偷渡途中的苦难与屈辱。”还说为了消除孤独与繁重工作造成的身心压抑也常去妓院。    
    曾在上海市某医院做过护士的杨素芳女士,偷渡到美国之后,一直在缝纫厂打工,天天从早上7点工作到夜里10点,过度的劳累使她得了坐骨神经痛,但是不能去医院,因为没有医疗保险。据说她对采访的华人记者痛哭流涕,说:“我没有明天哪!”    
    另一位女性偷渡者是这样说的:“或许美国有金山银山,可它和我们无缘,我想回中国去。但是,借了蛇头一大笔钱,债还没有还清,有家也难回呀!如果每天不加班到深夜,就还不清这笔债。可加班到深夜,回去时又不安全。前些日子,同一个工厂加班到深夜的三名女工,回家途中被埋伏在那里的流氓截住强暴了。”    
    问她为什么必须加班到深夜,据说问题还是出在偷渡者的急剧增加上。    
    四方田犬彦先生在《纽约的挑战者》一书(朝日新闻社,1989年)中描述纽约唐人街的人口膨胀情况:“华裔人口增加的速度令人瞠目结舌。纽约华人1960年是37万人,但是到1980年就增加到148万人,增加了三倍。这是名义上的数字。现在我估计还应该加上两倍,是40万人左右。”华裔人口的膨胀,如果排除偷渡者的因素,是不可能的。    
    新到美国的人想谋求的岗位,是在美华人的主要工种缝纫工和中餐馆服务生,结果,这些工作本来就不高的工资又进一步下降。所以,为了赚足付给蛇头的钱,他(她)们不得不工作到深夜。    
    纽约唐人街偷渡者的房间——现代版的“工棚”。    
    听说华人经营的缝纫厂和中餐馆,每天工作10~14小时屡见不鲜,而且自然也没有加班费和病假休息,因为那里最不缺少的就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每小时只拿2美元的劳动力(美国法定最低计时工资为其两倍,即425美元)。    
    美国的华人社会,的确失业率低于美国平均失业率,但那是因为在唐人街工作的华人忍受着低工资。    
    拿着低工资、从事体力劳动和服务劳动这种没有前途工作的多是新到美国、住在唐人街、几乎都不会说英语的华人。他们被称为“洼地华人”。    
    19世纪40年代后半期,随着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最早来到美国的华人移民,由于从事白人不能承担的危险工作被称为“苦力”。在一定意义上讲,今天在被称为“臭汗工厂”的缝纫厂工作的、每天长时间从事繁重、苛刻体力劳动的中国新移民(严格说来是偷渡者,不能称为合法的移民),也和当年的“苦力”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是“新苦力”。    
    偷渡者等众多的华人所工作的企业,属于“地下企业”,要求这些企业遵守劳动法,那是拜佛走进吕祖庙——找错了门。    
    那么,雇佣这些华人的经济地下企业的华人老板是否太狠毒、太没有人性呢?    
    《纽约唐人街》(筑摩书房,1990年)一书的作者华裔美国人皮拓·孔先生认为不能简单下那样的结论,因为这些经营者不仅是华人同业者,同时也是美国企业设置的竞争的牺牲者,设身处地地想,他们也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拼搏,所以不得不把成本压缩到最低限。    
    那么,美国华人社会里就没有成功者了?也不是那样。在唐人街同样有数不胜数的成功事例,华人移民成为亿万富翁的动人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但是,用皮拓·孔先生的话说:    
    “也有从经营家族小饭馆发展成不动产王的,但是,几乎唐人街所有的亿万富翁不是从20世纪60年代就住在这里的人,就是来到美国之前已经很富裕的香港移民;而70年代来到美国的移民几乎没有成为财主的。在资本集中、房租与不动产价格昂贵、竞争残酷的今天,成功谈何容易。正如中国有句古语所说的那样,‘一将功成万骨枯’,同样,一个实业家的成功,全靠他怎样榨取手下做工的众多移民的血汗。”    
    的确如此。每一个具有冷静思考能力和常识的侨居海外的华人,大概谁都会和皮拓·孔先生一样,对那些以为今天到达海外明天就能抱个金娃娃的华人偷渡者,发出如上的忠告。遗憾的是,忠言逆耳。在日本,我曾对偷渡入境的一位华人讲过类似的话,但是他的回答至今还响在我的耳边:    
    “那么您是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没有到海外扎根生活的权利,只有像你们那样的知识分子才有?!”    
    还有一位计划赴美的华人,我也曾像皮拓·孔先生那样劝过他,但是他说:    
    “你们知识分子说话总是夸大其词,世界上最富的美国,能像您说的那样吗?”    
    好像我是在给美国抹黑,特别是这个人又知道美国法定最低工资,就更听不进去我的话。    
    我既无法反驳,又无力劝说,因为在成功的老华侨中,有很多像他这样是偷渡来到海外的。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比出身于知识分子的人更富于吃苦耐劳的精神,更充满成功的渴望,因而比知识分子更有可能抓住海外的成功机遇。他们主张无论是哪个国家,也无论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有漂洋过海到异国生活的权利,这是人权之一,是移居的权利。他们要求作为外国工人超越国境迁移的权利。    
    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在通往行使这种权利得以荣耀自身惠及他人的路途上,横亘着代表国家主权、移居法律这一难以逾越的万里长城,或许他们也意识到了,但却视有若无。    
    无视这万里长城,把不法的偷渡行为像行使正当权利一样付诸实施,这是众多的华人偷渡者陷入悲惨深渊的根本原因。


第五章 拥挤到美国的人们日本周边海域的杀人案

    目的地是美国的偷渡者离开中国开始偷渡的旅程,这初看好像和日本毫无瓜葛,但是偷渡旅途中发生的问题往往把日本卷进去。因为有一部分偷渡船要经过日本周边的海域。    
    日本发行的华文报纸《新交流时报》,在1993年5月号与6月号刊登连续报道,披露因偷渡引发的杀人案件,其内容简述如下:    
    1992年9月28日,中国台湾渔轮“大友1”号装载140名偷渡者,撞破边防警备部队的巡逻网,偷偷地离开福建省北部的霞浦港。引导这140名偷渡者的蛇头是台湾人,他在台湾的海军中当过兵,懂得航海方面的知识和驾船技术,所以他既是蛇头又兼船长和驾驶员,我们不妨把他称为“船长蛇头”。    
    离开福建前,船长蛇头和140名偷渡者约定:每人先出3000元人民币(当时约合6万日元)定金,作为船只调度费和途中的餐费,平安入境美国之后,偷渡者合计支付成功报酬363万美元。    
    预定海上航行28天到达美国。10月13日,如同废船一样的“大友1”号总算平安到达日本附近的海面上。偷渡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儿,该船的主发动机却发生故障,不动了。船长蛇头修理了20多个小时,但无济于事。    
    船长蛇头说:“没关系,主发动机不动了,还有副发动机。”他想用此话安抚已经开始惶惶不安的偷渡者。    
    但是,在偷渡者中,有个稍稍懂点儿机械的人,他感到事态严重:只靠副发动机航海,本来28天的路程得走三个多月;如果这期间遇上台风,那么船上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再者,船上带的粮食只能再维持10天,那么这样走下去,即使不遇到台风卷进大海,也得因断粮饿死。了解到面临如此严重事态,大家试着和船长蛇头交涉。    
    “向附近的日本船发SOS信号,先在日本修船,然后回中国。如果用这样的船继续航行,那非得闹出人命来不可。”    
    可是,对于船长蛇头来说,船如果返航中国,那么白费了以前的九牛二虎力气,而唾手可得的363万美金也扔进太平洋,而且还很可能被中国公安机关逮捕投进监狱。    
    这样的结果是船长蛇头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所以他严词拒绝返回中国。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我总会设法把大家送到美国的。”    
    船长蛇头的保镖中有几名长乐县城关人,他们附和着船长蛇头的话。于是,四名长乐县潭头人站出来,代表大家,逼近船长蛇头说:    
    “人命关天,快向日本发SOS信号,请求救援回中国!”    
    但是,船长蛇头却冷冷地反驳:“人命关天,可我的钱也不能打水漂儿!”    
    偷渡者听到这话,一片哗然。这样对峙数天,潭头人决心干掉船长蛇头。    
    10月17日黎明,在潭头人的指挥下,偷渡者们一齐动手,先把几名长乐县城关来的保镖监禁到船室,然后包围船长蛇头,命令把船头转向中国。    
    当兵出身的船长蛇头不信邪,挥舞铁棍抵抗,但终于寡不敌众,倒在偷渡者的脚下。眼看大势已去的船长蛇头乞求饶命,但愤怒失去理性的偷渡者,把偷渡失败的痛悔都发泄到船长蛇头身上,就把他从甲板推到海里。    
    但是,把船长蛇头推到海里,失去船长蛇头的偷渡者反而一时手足无措,今后该怎么办?急切中谁的眉头都皱不出妙计来。冷静一想,如果回到中国,的确像被推到海里的船长蛇头说的那样,那就意味着不仅无利,还要赔本。结果,不知是谁说:“既然来到日本附近的海面,那么就干脆登陆日本吧。听说天皇很快就要访华,说不定还会颁布大赦,给我们偷渡者一个合法的逗留身份。”大家一致赞成。    
    于是,改变航向,开往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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