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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的身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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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给人类的一件礼物O娘的情欲

    O娘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次外出中被情人带入郊外的一座秘密古堡,在那里,她被包括情人在内的男人们捆绑、鞭笞,受尽种种凌辱和虐待,最终心甘情愿地沦为男人的性奴隶。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物的心理变化和意淫般的细节描述:    
    “浴室的门敞着,O娘从里面的镜子上看到自己的映像,纤细的腰身淹在绿涛中,那重叠的缎裙在她臀部上翻腾,就好像用裙环撑起来似的……”。    
    这是她进入古堡时所要接受的第一件事,她被几个和她一样年轻的女子伺候着,在巨大的镜子前赤裸身体、沐浴更衣,犹如苏丹后宫里的嫔妃,然后化上艳丽的妆,穿上规定的衣服,被带到挂满各种刑具的房间,供男人们鞭笞和享用。故事始终是在对服装的描述中展开和推进的:    
    “接待她的那两名女子,给她送来在这里居住期间穿的衣裙……:硬领的胸衣紧紧束住腰身,西麻布衬裙十分挺板,外面套一条下摆肥大的连衣长裙,开胸很低,露出胸衣,乳房几乎裸露,只有花边半遮半掩。衬裙是白色的,胸衣和连衣裙是水绿色缎子的,镶了白色花边……雅娜伸手整理绿缎连衣裙袖子上的一条纹摺,她的乳房在上衣花边中摇晃……”。    
    这些令人晕眩的叙述,肉欲的狂想,当它在紧身胸衣的衬托中层层打开,着装便被赋予了仪式般的意义,就像祭品被放上供桌之前必要的清洁和装点。而作者波莉娜·雷阿日则借O娘之口,说出了虐恋者们不敢明言的快感:    
    “她从正面给O娘扣上胸衣的搭扣,再从背面把拉带抽紧。胸膛衣又长又硬,就像从前束成的胡蜂腰,而上端有两个小兜儿托住乳房。在拉带逐渐抽紧的时候,胸衣兜儿便把乳房托起来,乳峰显得更加挺突。同时,腰身勒细,越发突出了腹部和腰臀。奇就奇在这甲胄似的胸衣倒十分舒适,在某种程度上使人得以休息。……姑娘们这样穿戴上,倒不大像护身遮体,反而像卖弄姿色,故意撩拨了。”    
    一语道破天机。原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们之所以迷恋“痛苦的囚衣”,除了追求美感外还另有原由!难怪让·波朗在这部小说的序中惊呼:“终于,一个女人招认!招认什么呢?招认女人一直不能容忍的,男人一直责备他们的,即她们总是服从她们的血统,在她们身上,直至精神,一切都是性。必须不断地供养她们,不断给她们梳洗打扮,不断打她们……。一言以蔽之,去同她们约会,必须随身带一根鞭子。”    
    这样的结论女权主义者当然不能答应,和她们站在同一战线上的还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假道学们,他们认为紧身胸衣不仅毁坏了女人的身体,也毁坏了女人的道德,令她们在情欲的放纵中一步步走向深渊而不自知。    
    回到O娘的语境中来,紧身胸衣却正是其灵魂和肉体的双重安慰。在这部被称为“男人所能收到的最粗野的情书”中,O娘被描述成一个即贞洁又淫荡,即无耻又无邪的异数,在她的永远赤裸的衣裙里,唯一不可逾越的,就是那道紧身的甲胄——同时也是将她放上祭坛的托盘,服装在这里完全成为性的道具:    
    “情人要求她做到简便,即随时并立刻能供人使用。她知道仅仅要供人使用还不够,用起来还必须毫无阻碍,首先是她起立坐卧的姿势,其次是她的衣着服饰,可以说都要赋予象征意义,让情人一见到就能心领神会。”那么什么样的衣服才能让人“心领神会”呢?小说中的O娘只穿两种样式的衣裙:一种是能够将拉练从上一拉到底的;另一种则是扇型裙,一把就能从后面撩起来的那种。这样的服装正如波莉娜·雷阿日所说,“给人的印象是里面什么也没穿”。但事实则不然,那里面始终有一件贴身的符咒燃烧着O娘,使她在受虐的耻辱中,感受到作为祭品的神圣和快感。    
    “有多少回她就这样跪着,供任何男人淫乐啊!可是那时候,她的双手一直由手圈扣在一起,她不过是个幸运的女俘,一切都是强加的,什么事也不征求她同意。然而现在,她半裸体待在这里,却是她甘心情愿的,她只要动一下,就可以重新站起来,就可以遮身护体。她的许诺如同皮手圈和铁链,将她锁住。”然而她又自问:“锁住她的,仅仅是她的诺言吗?”结论当然不是,那是她心甘情愿的,她终于被紧身胸衣彻底驯服,成为人类受虐本性的一个极端象征。    
    作为虐恋小说的代表作,《O娘的故事》与紧身胸衣一样,自它诞生的那天起便备受争议。但不管人们给予它怎样的评价,紧身胸衣作为性的道具在其中的运用无疑是极其成功的,同时它也从某种意义上还原了服装的本质。


第一部分:给人类的一件礼物男人的束腰、马裤、黑死病

    尽管紧身胸衣长期以来遭到男人的嘲弄和耻笑,但当时光推进到19世纪的30年代,法国的男人们首先改变了看法,他们为了追求修长的外表不仅将女装的羊腿袖吸收到男装的样式之中,甚至连女人的紧身胸衣也大胆借用。很难想象他们是怎样将自己粗壮的腰身装进那种倒三角的甲胄里去的,总之他们有的是力量将他们的腰勒得更细一些。所以,那些身穿燕尾服、打着领结的先生们,当他们在谈话的过程中不自然地转动身体或松松领结,千万不要以为那是不耐烦的表示。紧身胸衣让男人绷直了身体,也让他们体会到了被虐待的滋味。    
    除此之外,19世纪的男人还喜欢选用针织的面料做裤子,并在裤脚上设计了搭带,这样的裤子穿起来之后,绕过脚底的搭带能够将裤子拉得笔直——那样子很像上世纪80年代在中国大肆流行过的健美裤,腿细的人穿起来就成了鲁迅先生形容过的“圆规”——然后他们穿上马靴或低帮的高跟鞋。他们的上衣通常下摆肥大,这使得腰部看上去更细,此外他们还利用领结、翻领、双层背心使胸部隆起,这些人造的胸肌或许是他们唯一希望显示阳刚的地方了。    
    不管怎么说,那时的男人们浪漫而优雅,他们穿着讲究举止得体,紧身胸衣绷得再紧也不妨碍他们弯腰行礼,随时向女士献上殷勤和礼貌。此后的男装稍有变化,19世纪中期的一些男子开始放弃绅士风度,转而追求一种叛逆的形象。他们蓄起了蓬乱的长发,穿一种有褶子的宽大直筒裤,外加一顶天鹅绒便帽和夸张的领结,随意中带着一点刻意制造的邋遢。有时他们喜欢穿一种丝瓜领的宽松茄克到处闲逛和吸烟,所以人们将这种茄克叫做闲荡茄克或吸烟茄克。而事实上这种茄克在做工和用料上一点都不马虎,大多以华丽的天鹅绒或丝绒制成。由于质感上的细腻和款式上的随意,后来一些女子也开始穿这种衣服外出购物或聚在一起喝下午茶。这或许是男装女穿的最早先例。    
    追述20世纪以前的服装史我们会发现,男子的服装事实上是在西装出现之后才开始变的僵硬和无趣起来的,而在此之前的服装则一直充满了华丽和生动之气。夸张的款式,富于想象力的造型,精致的细节处理,铺张的用料,这些如今仅仅适用于女装的描述,曾经十分自然地修饰着男子的衣着。这其中颇值一提的,是流行于15世纪前后的一种切口装饰。    
    所谓切口装饰,也叫雇兵步兵风格(landsknechts),原本是用刀、剑等兵器砍劈或割伤的意思。那个时期的欧洲战争不断,各国君主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纷纷招兵买马,将大量的雇佣军投入战斗,这其中最骁勇善战的是德国和瑞士的士兵。由于长期的作战,他们的衣服常常被磨损得破烂不堪,所以他们只能临时从战利品或敌人的军服上撕下一些碎布片,来填塞和缝补衣服的破损处。战争结束后,雇佣兵们穿着这些光怪陆离的衣服回到家乡。于是,这些衣服便和英雄们一道,被家乡的人们尊重和效仿起来,人们拿起剪刀将好好的衣服和裤子划得“伤痕累累”,以表示对英雄的敬意。有趣的是,这些“切口”中露出内衣的服装在一番细细的打量之后,竟被发现别有一种美感。就这样,所谓“切口”装饰不胫而走风靡欧洲,并于1530年前后达到流行的顶峰。    
    切口装饰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几乎全身上下都布满了“伤痕”。切口可以装饰在身体的任何部位,也可以组合成各种图形,而切口处暴露的内衣无论在质地上或颜色上都是十分讲究的,甚至有人在里面缀满了珠宝。事情一旦发展到这个地步往往就无法继续了,正所谓“物极必反”,于是17世纪的男装被一种半长的马裤和大衣取代。这种紧身的马裤款式十分简洁,从上到下只有一个装饰,这个装饰就是前裆处的一块楔形遮挡布,也叫下体盖片,说白了就是套住阳具的小布兜。由于马裤紧绷而光滑,所以这个小布兜孤零零地吊在那儿就显得     
         
         
    特别的扎眼和突兀。但这样还不够,男人们还会在里面塞上一些更显膨胀的充填物,有的还会在表面刺绣甚至缀上珠宝。当然,切口装饰并没有被彻底忘记,现在它常常在前裆处打开,露出里面的白内裤。    
    这种在今天看起来多少有些无耻的装束,事实上与女性的紧身胸衣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据说,这种叫做布里彻斯(breeches)裤的流行与14世纪以来肆虐欧洲的黑死病有关,由于这种可怕的疾病几乎夺去了欧洲半数人的生命,繁衍后代的问题便立刻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毫无疑问,在这方面男人们总是乐意多担任些义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将自己的生殖器官显上一显,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一部分:给人类的一件礼物脚越小美丽越大(1)

    西方世界流行这样一个传说,在11世纪的中国有一位叫Taki的皇后,由于她有一双先天畸形的小脚,所以他的父亲就向朝廷颁布了一道旨意:从今往后,宫廷里的男人们只准娶小脚的女人,因为只有小脚的女人,才真正具有女人味。于是全国上下的女人就忙活起来了,她们用长长的布带将脚紧紧地裹起来,直至最后彻底变形。    
    还有一种传说比较诗意一些,说的是宋代的宫廷舞女为了能够在铺展于地面的荷花上跳舞,便想出了这么个让脚变小的办法。但这个说法似乎更适合于西方的足尖舞,而中国的小脚,一旦我们了解了它是怎样变形的,便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舞蹈联系在一起了。    
    中国女人的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也就是说它大约只有三寸这么长。要想达到这样的尺寸,女孩们在四五岁的时候就要把脚紧紧地包裹起来,一层又一层,一条裹脚布通常有好几米长。中国有句俗语,是用来讽刺那些废话连篇的人的,就叫“小脚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这样的酷刑一直要持续到十岁左右才能解除。这时的女孩身体已基本发育成形,但脚却永远地停留在“三寸”那么大了。被迫停止生长的小脚很像中国人爱吃的粽子,五个脚趾从脚尖开始依次蜷伏在前掌上,而前掌由于长期的挤压早已弯成一道深沟,所以,也可以说那些可怜的脚趾是直接叠合在脚跟上的。这样的脚几乎无力承担任何的重量,用它来行走已经勉为其难,就更别说跳舞了!    
    不管怎么说,裹小脚是一件需要想象力的事,应该给它的发明者颁发虐恋天才奖。因为这个用来走路的器官一旦被损坏,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功能也就基本被废除了。中国的女人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被男人当作附属品来供养,正是拜这双小脚所赐,而假如这个女人恰巧又生得漂亮,便不折不扣地成了男人们的宠物或花瓶。看着她们细碎摇摆的步态,男人们无不顿生怜爱之情,体内的热能也常常因此喷涌而出。    
         
         
         
    “妇女的脚变成她主要的性诱惑力。”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性生活》一书中写道,“男人在‘办正事’前,会触碰它,而这种接触甚至成为传统上的开场白。……当求爱者已获女士同意私会,他不必靠身体上的接触来探测对方的感觉,甚至不必碰到她的衣袖,但可以用语言来表白动机。如对方并无不快的回应,他让用过晚餐的筷子或手帕掉到地上,当他低下身子拣拾筷子或手帕时,轻触女士的脚。这时便是决定性所在。若对方没生气的表示,便达到目的了……。”    
    熟悉中国古典文学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高罗佩所说的“女士”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荡妇潘金莲。这段文字还原到《金瓶梅》里是这样的:    
    “这西门庆故意把袖子在桌上一拂,将那双筷拂落在地下来。一来也是缘法凑巧,那双筷正落在妇人脚边。这西门庆连忙将身下去拾筷,只见妇人尖尖巧巧刚三寸。一对小小金莲,正巧在筷边。西门庆且不拾筷,便去她绣花鞋头上只一捏。那妇人笑将起来……”。    
    一双畸形的小脚何以有如此大的性威力?不仅西方人百思不解,就连身在其中的中国人也很难说清。一些学者认定裹小脚这个步骤可以刺激女性的阴阜扩张,而男人的“脚骚扰”又可以将阴道反射区的敏感度进一步“激活”;另一些人则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小脚加以肯定,认为裹小脚这个习俗不仅可以限制女人的活动,使他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同时也让她们兼具了谦卑的美德。


第一部分:给人类的一件礼物脚越小美丽越大(2)

    以上结论不用说,一定是男人得出的。作为既得利益的享用者,他们对小脚的爱慕更甚于爱慕女人本身。那个时代,一个女人的脸生得再丑,也总能嫁出去,但如果有一双不体面的大脚就彻底完了,谁娶了这样的女人,谁就意味着一辈子抬不起头来,除非他是皇帝。传说中的马大脚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婆,据说她的脚伸出来有车轮那么大——当然那是和三寸金莲相比。但就算是皇帝,朱元璋也没少了被人说道,那些乡野村夫,他们干完农活后往田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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