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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画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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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林青霞多年后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然忍俊不禁。她说:“宋存寿导演对此一一答应。但在拍片时,他一点也没有少拍。当时答应,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因为他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  最后,宋存寿拿出了合同,对林麻兰英说,如果没有问题,那我们就签约吧。  人家一切都按她的,她也确实没有话好说了,只好代表女儿,在合同上签了字。从那时起,林麻兰英,便不自觉地当上了女儿的经纪人。台湾电影业的发展,远远落于香港的后面,当时的台湾,还不存在经纪人一说,林麻兰英后来也并没有正式领取经纪人执照,可实际上,她是台湾最早也可以说最成功的电影经纪人。有关片酬一事,林青霞说,他们都不懂,怕也基本没谈,是宋导按照当时的行规开出的,一万元新台币(按现在的汇率,相当于人民币400元)。签约当时,宋存寿预付了5000元。这笔预付款,是给演员用来置办服装的,台湾演艺圈当时的规矩,演出服装需要自己置办。  就这样,林青霞走进了《窗外》剧组。  和她同时走进《窗外》剧组的还有她的同班好友张利仁,她演江雁容的一位好友,后来又在宋存寿导演的另一部影片《母亲三十岁》中担任角色。虽然和林青霞同窗多年,又一直都是好朋友,一起走进了电影圈,但张利仁的人生道路,和林青霞是完全不同。她在几年后,息影嫁人,当起了家庭主妇,也就省却了林青霞在电影圈里不断经受感情冲击的麻烦。情感之路,比林青霞要顺得多。  于是,林青霞也就这样走进了琼瑶电影,成为所有琼瑶女孩中最红最夺目的一个。


第三章:初涉影坛和秦汉拉开爱情长跑的序幕(1)…(图)

林青霞与秦汉的剧照  今天,秦汉的名字,就像林青霞一样响亮,而且,只要提起林青霞,人们自然就会想起秦汉,只要提起秦汉,人们又自然会想起林青霞。可在当时,秦汉出道虽比林青霞早好几年,可星途不顺,一直不是太得志。  秦汉原名叫孙仲祥,父亲孙元良,是一位抗日名将,黄埔军校一期生,所参加的最著名战役,是第二次淞沪抗战。在这场战斗中,八百壮士苦守闸北仓库,名扬中外。这八百人恰恰是孙将军的手下。正所谓好汉不提当年勇,到了台湾之后,形势变了,那么多将军到了台湾,弹丸之地里,不可能有那么多职位提供给他们,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兵给他们带,自然只有一条路,退休。他们的孩子,自然不可能子承父业,一切还得自己去打拼。秦汉踏入社会之初,选择的是演艺事业。  秦汉祖籍四川,1946年生于台湾,后来随父母搬到香港,成年后又转到台湾。早在中学时代,秦汉迷上了电影,高中毕业后便考上了李翰祥的国联公司,取了一个艺员叫康慨,没有红,后来又改名为康凯,还是没有接到什么主要角色。  因为走不通这条路,只好接受父亲的建议,进入海军陆战队,度过了3年军人生涯。退役后,又需要重新找工作,他想再回到影视圈,可是,这个圈子人满为患,新人辈出。尤其重要一点,当时的台湾电影圈,正经受着香港电影以及国外电影的巨大压力,天地非常之小,像秦汉这样一个无名小辈,根本没有公司愿意和他签约。无计可施,他不得不改换门庭,跑去学画。他的母亲开了一间画廊,秦汉画的画,全都挂到母亲的画廊,偶尔也能低价卖出去几幅,但没有任何认同感。  偶然一个机会,朋友问秦汉,电视剧《七色桥》中有个角色,他是否愿出演。  秦汉从此再一次踏进演艺圈,并且取了一个新的艺名,叫孙戈。其后,秦汉以孙戈的艺名拍过一些电影电视,但都是配角,并没引起太大的轰动,说起来,也还是一个无名之辈,一直没有红起来。  到了1972年,有一位导演对他说,孙戈这个名字,读起来有些拗口,也不容易记,不会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应该取一个人家听了立即就会记住的艺名。这话,秦汉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了,他也正在考虑是否应该改名。现在听导演这样说,他就开玩笑,说那你帮我改一个吧。那位导演略想了想,说,不如叫秦汉吧,秦时明月汉时关,有诗意,而且响亮又好记。  秦汉以秦汉这个名字走进了《窗外》剧组,饰演李立维,江雁容和老师康南分手几年后,嫁给了李立维。


第三章:初涉影坛和秦汉拉开爱情长跑的序幕(2)…(图)

相恋如梦    

  秦汉的外貌非常有特点,俊朗之外,还带着一种特有的沧桑,那张脸刚毅有力,那身型壮实敦厚,待人极其诚恳。林青霞说,她一直喜欢成熟型的男人,对此,她直言不讳地,“几乎任何一位少女都经过这种时期,她会对中年男性有一种说不出的仰慕,她会迷倒于他的社会经验以及丰富的常识中。而往往中年男士照顾女孩,是比年轻小伙子温柔体贴得多。”她在这里用到了“几乎任何一位少女”,实际上,这个比例确实很大,却也没有到“任何一位”的程度,只能说明,林青霞是其中之一。秦汉比她大8岁,恰恰是她所说的那种成熟男人,对她的吸引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谁都不会否认,秦汉有一双极具杀伤力的眼睛,那眼神,如同秋天的湖水,宁静中滚动着波澜,朦胧中隐含着清澈,深邃中还带着几分天真和质朴,沧桑中显露着非常的执着。这样的眼神,对于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女,有着怎样的磁力,绝非言语所能形容。最初见到秦汉的那一瞬间,林青霞确实就有了触电的感觉,加上拍戏期间,秦汉对这个小妹异常的照顾,无论是在演艺上还是在生活上,他都像个最可爱的大哥哥。工作上的接近,生活上的照顾,使得两人拉开了20年爱情长跑的序幕。  林青霞并没有谈到她和秦汉的感情产生的确切时间,就他们俩爆出绯闻的时间来看,则是稍后的事,那时,两人合作拍了几部爱情电影,而且,几乎每部电影都是演绎三角恋故事。又因为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媒体因此有了他们恋爱的说词,甚至一度指责林青霞戏里戏外都有情,为了这份情,不惜当第三者。说是第三者,因为秦汉身边根本没有自己的位置,他早已经结婚,妻子名叫邵乔茵,是一个富商之女。那一瞬间,林青霞难过至极。秦汉是名将之后,邵乔茵又是世家之女,两人可算门当户对。自己只不过一个普通军医的女儿,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小丫头片子,差距之大,令她异常沮丧。更令她沮丧的是,自己的命运似乎特别的糟,遇到的好男人,都已经名花有主,勾峰是如此,秦汉又是如此。  就像处理同勾峰的关系一样,林青霞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心态,将两人的情感,固定在朋友这样一个层面。  很难说林青霞遇到秦汉,到底是她的幸运,还是她的劫数。


第三章:初涉影坛《窗外》台湾禁演风波(图)

林青霞与柯俊雄《窗外》中的剧照  《窗外》刚刚开机,麻烦接踵而至。  那天,林青霞按照导演的要求来到片场,早早做好准备工作。她是一个对工作异常认真的人,总是担心自己哪一点没做好,惹来导演以及别人的非议,所以,她尽可能地将所有事做到尽善尽美。可是,过了预定时间,导演还没有出现,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那里等着,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好一段时间,传来消息,今天暂停拍摄。对外界的一切,林青霞并不十分敏感,她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剧组有人对她说,可能是版权方面出了麻烦,说不定这部片子拍不成了。林青霞刚刚才进入状态,这个消息不啻于一声惊雷,令她感到绝望。  有关的细节,林青霞后来从媒体上看到了。根本原因,在于琼瑶不同意拍摄这部影片,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八十年代公司停止拍摄工作。  琼瑶原名叫陈杰,湖南衡阳人,出生于1938年,父亲是著名的历史学家陈致平教授,母亲也是一名知识分子。琼瑶是文学天才,年仅10岁,就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了她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可怜的小菁》,16岁时又在台湾的《晨光》杂志发表短篇小说《云影》,其后,她的小说散文,常常见诸于报端,在台湾颇有点小名气。但是,她的理科却出奇的糟,接连两次联考,均都失利,其后专心文学创作,24岁前,已经公开发表中短篇小说及散文一百多篇。有了这样的基础,她当然想更进一步,于是开始创作长篇小说,但屡试都不成功。25岁时,她将自己高中时师生恋的经历写成长篇小说《窗外》,投寄给《皇冠》杂志的主编平鑫涛,《皇冠》杂志不仅全文发表,而且当年出了单行本,引起台湾社会的轰动,一举成名。可是,正是这本书,给她带来巨大声誉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她的母亲认为,女儿出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自己含辛茹苦,将这个女儿养大,她一点不知感激,还因此恨上了自己。在心里恨倒也罢了,她还要写出这么一本书来骂自己,给自己贴上了封建家长的标签。  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电影上映,琼瑶母女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她的母亲躺在床上,几天不吃不喝,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好不容易将此事平息下来,母女关系有所缓和,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组织了一家新的电影公司“八十年代公司”,竟然拿出《窗外》要当着开山之作。琼瑶担心渐趋融洽的母女感情,会因这部电影再起波澜,便与陆建业协商,希望他不要拍这部戏,甚至找到八十年代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做了许多工作。  可是,八十年代公司已经投入拍摄,停下来有一大笔损失,因此拒绝了琼瑶的要求。为了制止拍摄,琼瑶不得不诉诸法律。她请律师仔细研究了当年的合同。那时,琼瑶毕竟年轻,对法律知识以及签署合同的某些细节,不十分了解。当时的合同中,并没有写明购买者拥有版权的年限。陆建业便是抓住这一点,认定自己仍然拥有《窗外》的电影版权。律师研究过合同后表示,合同中有一句话,如果两年不拍,合同则自动失效。如果要打官司,只能从这一条入手,证明陆建业只买了两年版权,目前时效已过,他不再拥有版权了。  琼瑶起诉之后,无论是对方律师,还是普通民众,都认为这一点站不住脚。那一条只说明陆建业若不拍这部影片,则合同失效。相反,陆建业如果拍了,版权合同是有效的。问题的根本在于,陆建业拍了,尽管没有引起什么影响,但那与法律无关。因此,舆论一边倒,指责琼瑶所说的理由站不住脚,无非是因为近年来琼瑶小说改编成电影十分火爆,而自己从《窗外》得到的版权费太少。她之所以打官司,就是想陆建业再付她一笔钱。  上面提到的起诉理由毕竟不充分,这场官司打下来,一审时判琼瑶输了。琼瑶不服,上诉到高等法院。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琼瑶不得不采取某些手段,搬出陆建业一件有悖于理的事,作为自己的证据。此时,媒体又对琼瑶打这场官司的缘由进行了大量报道,特别提到她的母亲因为上次拍《窗外》,忧虑成疾,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此次如果重拍,其母很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可能更为严重。此消息一出,民众的同情,顿时偏向了琼瑶,纷纷指责陆建业不道德。  陆建业心里也清楚,这场官司打下去,即使自己最终赢了,也赢不了民心。没有了民心,他的八十年代公司,即使拍出了好片,也可能被人抵制。没有了消费者,他的公司只可能走向倒闭。权衡再三,陆建业只好透过关系,希望和琼瑶私了,以便结束这桩官司。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琼瑶同意八十年代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不同意在台湾公演。  经过这一场纠纷,电影重新开始拍摄,可是,这部影片,却永远失去了在台湾放映的机会。谈起这件事,林青霞的心情是异常的复杂,一方面,她非常理解琼瑶的难处,她说,大家都说琼瑶打那场官司是为了贪钱,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因为琼瑶母亲的关系。大家都以为《窗外》是琼瑶女士的自传,她的母亲也因此深感不悦。琼瑶甚至说,为了《窗外》,她母亲还得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如果《窗外》上映,再次造成轰动,对她的母亲的打击自然更深。  同时,林青霞不无遗憾地说,为了琼瑶的这片孝心,电影界谅解了她。但是我的处女作,却被封杀了。  这确实是林青霞的一大遗憾,直到今天,这部影片也没有完全在台湾上演,只是多年后,林青霞成了大红明星,出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需要,某些机构在相对小的范围内,播映了其中的部分。


第三章:初涉影坛永远和联考告别(1)…(图)

意气风发林青霞  演出《窗外》过程中,林青霞有许多趣事,其中一个有关头发的故事,就被宋存寿等人常常拿来和林青霞开玩笑。  当时,社会上流行长发,甚至有秀发为君留的说法。林青霞也留着长发,虽然她不清楚自己这一头秀发为谁而留,却也朦胧地意识到,将来某一天,如果真的爱情来临,秀发将会为自己增色不少。长发不好打理,台湾气温又高,那些爱美爱洁的女孩,几乎每天都要洗头,即使是懒一点的,两三天也得洗一次。头发长了,洗起来浪费时间,尤其是读高中的时候,大量的宝贵时间用在洗头上面,一心望女成凤的母亲,自然就和女儿这一头秀发较上了劲。许多次,林麻兰英向女儿提出要求,希望她把头发剪了,可女儿说什么都不肯。为了这头长发,林青霞和母亲之间,没少发生矛盾。  进入《窗外》剧组,林青霞立即遭遇了头发问题。演员这个职业特别,头发不是自己的而是所演人物的。为了剧情需要,别说是女孩剪短头发,许多美丽的女演员甚至有过剃光头的经历。林青霞所演的江雁容生活在50年代,那时不流行长发而是短发。因此,进剧组的第一件事,宋存寿要求林青霞剪发。  林青霞听说要剪发,顿时大为反感,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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