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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的两极-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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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书塞进了抽屉,离座走开了。
我以为躲开她,事情就完了。事实却不是这样,当我读完这些书,去图书馆归还,并且又开出一批书单递进去的时候,图书馆管理员只递给了我两本书,并且说:“不要借那些书了,你就读这两本吧。”
我一看他递给我的两本书,一本是《把一切献给党》,另一本是《老共青团员》。
我愕然地瞪着图书馆管理员,很不幸,他也是一个秃顶。而且我第一次来借书时就听说了,他是一个右派!
我想告诉他,这两本书我在小学里就读过了,我还做过读书笔记。
但我望着他的一双紧紧盯着我似有什么话欲说的眼睛,什么也没说,拿起两本书就走了。
不久,班干部正式找我谈话,我的邻桌陪伴在侧,她们郑重其事地要我端正学习态度,帮助我树立为革命而学习的信念,奉劝我千万不要再读那些封资修的文学作品了。
尽管我对她们的帮助表示感谢,但到了学期结束,老师给我的品德评语,仍说我学习的态度不端正,有资产阶级成名成家的思想,需要到三大革命运动实践中去锻炼锻炼,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
直到我插队落户多年,真的在边远蛮荒的贵州乡下锻炼并且在劳动中真正开始理解一些生活,写下最初的一些作品时,仍还有人说:这个人的成名成家思想还没克服,你看他不但读,而且自己还写起来了。为此,真的还曾惹出很多的麻烦哩!读书,确曾给了我很多的东西。可实事求是地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读书,还真的给我惹出了不少的烦恼。但愿那样的情形,永远别再复返了。
虽然青少年时代读书给我惹出了不少烦恼,但我仍然真心爱书,并受益终生。
(2000年5月)
家的感觉
静下心来,坐到桌前,提笔写下一点东西,在我,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希望室内的光线柔和一些,甚至稍显晦暗。如果白天的阳光太强烈,我则会拉上窗帘。夜晚,我不喜欢在日光灯下写作,书桌上的台灯,我选用的是淡黄色的25瓦光的灯泡。
千万别以为这是我的怪癖。这实在是十多年的插队落户生涯养成的习惯。
插队的那些日子,我开始试着往纸上写下最初的作品。山寨上没有电灯,我只能点一盏煤油灯,守着腾跃闪烁的光焰,一行一行往下写。久而久之,我习惯了这样一种写作方式,我的思绪也会在这样的氛围里,显得分外活跃。换一个环境,条件显然更好一些,我反而会觉得不习惯,进入不了状态,也写不出东西。
这样一个习惯,也就决定了我对住房、对家的要求。
这要求有点苛刻,却是不高的。
细想起来,从插队落户期间的泥墙茅屋,到后来水电站的石头房子,青砖的楼房,进省城以后的小招待所,石板坡的房子,处长大楼,直到回归上海,我搬了十几次的家了。搬家搬得多,对家就有一种随遇而安的感觉,从没兴师动众地想过,要十分讲究地装修一番再住进去。在省城里搬家,我都是直接搬进去住下。日子似乎也过得很顺当,没起什么大的波澜,小说也照写。回到上海,同学听说我不准备装修就搬进新居,吃惊地向我提出“抗议”。于是我只得入乡随俗,跟上时代潮流,把房子装修一下,再实行搬家的计划。
要装修,人家就得问,你有什么要求,要达到什么档次,这问题是非回答不可的,你不答,施工就无法进行。
我认真地作了思考,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简洁。线条要简洁,色彩要简洁,书房更要简洁,简洁到尽可能地容纳下越来越多的书。而且还要保证,我时常翻阅的书,我经常拜读的书,我搜集的和写作相关的材料,要随时能找得到。
这要求是不难达到的。对装修的设计和施工人员来说,似也很简单。
进而的一个要求是随意。设计人员尽可能根据我的解释画了草样,施工人员还是觉得困难。于是我和他们一起商量,把一间屋子的地板整体抬高十五公分,我在上面铺了一张大地毯,搁上几只大垫子,写作累了,我就坐在地毯上,靠着垫子读书;读得累了,我横下身子就睡觉。睡醒了抓过书来就能读。有时候要同时查一批书,桌面上根本摊不下,我就把所有要翻阅查找的图书资料全摊在地毯上,真是既随意又方便。而且,工作完了收拾起来也简单,一会儿就可以把杂七杂八一大摊书籍资料,收拾得干干净净。
当然,这样的住房条件,自然是谈不上豪华和典雅的。那也不是我追求的。
在贵州的二十一年中,到荒蛮偏远的山乡,我多次见过住在山洞里的农民。对于他们来说,家就是山洞。稀奇的是,他们竟然也告诉我,住在山洞里冬暖夏凉。“文化大革命”中,那些写“草房礼赞”的散文中,不也歌颂过茅草屋的冬暖夏凉吗?北京市郊的延庆县,在一条幽静的峡谷中,发现过一处古代先民在陡峭的岩壁上开凿的岩居洞穴,在一百一十七个洞穴中,居然也有客厅、套间、复式住宅。看来,早在远古时代,人们对“家”就有着一些共性的追求了。
家应是舒适的,家应是美的,家更应是有利于我们的休息、放松和工作的。千万别让过于讲究的家,束缚了我们的情绪和手脚。
写作的时候,我仍喜欢柔和的光线,现在的家再大、再宽敞,也改变不了我的这一习惯。
(2001年1月)
陪伴老年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在西南山乡的省城贵阳,搬进一幢老同志集中居住的楼房。天天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我于不知不觉中观察着他们的生活。比如我楼下住着的那位曾任过部长的老同志,他的生活极有规律,每天早餐后,他就优哉游哉跑一趟菜场,每天午休后他又去一趟。早上他从菜场提回一棵大白菜,下午他会拎回一块肉。他去菜场从来不带菜篮子,回来也永远只是拿一样东西。
相邻久了,他的老伴儿告诉我,我每天都有意识地少买一两样东西,给他派任务,让他有点事儿干,也好活动活动腿脚,不要老是待在家里读书看报。
楼里还有一位老同志,离休之后每月都要出一次差,每次出差归来,他总要对我畅谈一番贵州的奇山异水。原来他是和省顾委的老同志们一起,在为开发贵州的旅游资源做先期的调查研究、宣传鼓动工作。
日子久了,在家门口、在楼道里、在院坝大树下,天天遇见的都是老年朋友。这些老人,虽说性格迥异,度过晚年的方式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脸容慈祥,神态安然,无不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影响着他们的子孙。
我在这样的小区环境里生活了几年,从未听说哪家吵过嘴,打过架,也从没发生过一起盗窃、邻里纠纷。
凑巧的是,回到上海后,我又搬进了一处这样的社区。小区里住着一百几十户人家,全是离退休老同志和他们的家属。电梯里上上下下,经常遇见拄着拐杖、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逢年过节,出入大门口的,都是各个单位来给老同志、老领导问候致意的男女。哪家的花盆不慎从高处摔落下来,虽然没有伤着人,马上就会有老人提醒大家,请各家各户检查一下自己的花盆,杜绝相同事件发生。
有一户人家的水管在上班时间爆裂了,躺在床上的老人不知觉,自来水漫溢在楼道里。这户人家很快在电梯门前贴出一张向全楼住户道歉的信,语气十分诚恳,以求众人谅解。其实大楼里谁都没对这户不幸进水的人家有过议论和微言。相反不少人还同情他家进了水,一定添了不少麻烦。
风和日丽的日子,小区的庭院里、草地上、健身器边,都有老人在活动。有的舞剑,有的做操,有的随着音乐的节奏在跳慢步舞,有的仅是拄着拐杖在来回散步,满眼里看到的是一派祥和安然的生活景象。
居住在这样的小区,陪伴着上下左右的老年朋友,我时常会联想到自己的晚年。而看着这些老年朋友身旁蹦跳嬉戏的小孙子们,我又会情不自禁地联想起自己的童年时代。继而由人的幼年想到人的老年,人生的这一过程,实在是耐人寻味和充满了剧情色彩的。
时常地这样想一想,我的心态会格外地平和,我又会时时感觉到“时不我待”,得抓紧还有时间、还有精力的年头,写一些真正留得下去的作品。
我,陪伴老年,意味浓郁。
(2002年5月)
时尚如风(1)
当某一件事物成了时尚的时候,它其实已经远离了该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些功能和特性。当然,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时尚的流行,就不会有历史阶段中的亮点。可以说,时尚是推动历史的一种小小的催化剂,起点缀的作用。
许多朝代均有自己独特的时尚,汉代以女人瘦弱为时尚;魏晋时代以吃药清谈、品鉴人物为时尚;唐代又以女人肥美为时尚;五代之后却以女人的“三寸金莲”作时尚;明代则流
行时曲小调,上至庙堂,下到市井,人人会唱这种时调……等等等等,其实,每一个朝代所崇尚的东西多了,并不会只止一件两件。我拈点出这些片断,无非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时尚是历史的一个影子。这话虽有些过了,但它确实是现实后面的影子。
到了眼下,流行的时尚之物就更多了,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
“时尚”大步流星地在前面走着,我永远赶不上时尚的步伐。其实,我对这一切不感兴趣。时尚像长了翅膀一般,总在现实面前飞翔着。但它的翅膀又好像是纸做的,禁不得风吹雨淋,时尚的东西往往是一阵风,刮过就算了。然后再刮来一阵风,风凉一段日子,又过去了,如此不断地循环往复、往复循环,让你觉得时尚总在那儿画圆圈,画得歪歪扭扭的,不规则的,但却是常画常新,追随时尚者换了一茬又一茬,大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
说实在的,我对时尚的概念是模糊的,不清的。时尚的东西发生在我身上印象最深的是皮包。早在十多年前,我去开一个会,手里拎了一只比较“劳保”的皮包,旁人见了,嫌它土了,说应该换一只。我觉得它挺好的,并不觉得它有多土,仍旧使用着。有一次,我的一个好朋友实在看不下去,替我去买了一只皮包,三十元一只,在当时来讲,这样的价格算高的,因为那时的薪水还未增加。我想拒绝接受,但朋友好意又不能辜负,只得愧而受之,但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拿出来用。一半是珍藏的意思,一半也想等手头的这只包不能再用了,再去用新的包,也许这是我插队落户时养成的习惯,回到上海后,一直改变不了。我是个不太懂得奢侈的人。前段时间,我把好几年前,朋友送给我的那只包拿出来使用,自己觉得还不错的,谁知到了公共场合,没有一个人说好的,都说过时了,拿着它有失身份。说它与时尚的皮包相比,有天壤之别!
时尚的皮包怎能去比呢!我倒是看到过许多年轻人甚至中年人,都背一只方方正正、宽宽大大的皮包,单肩挂着的,像女人背皮包一样背着,当初看到时,觉得很别扭,这种包男人背着,总觉得与女人背包的姿势太接近。不过,时间一长,背的人一多,也就见怪不怪了,我若在怪,别人会说我背时、落后了。我也就装作很时尚的样子说:“嗯,这种包背起来,很有个性的。”如若要叫我去背这样的包,我是肯定不会的。
有一次出访到香港,见一位同行的女士背着一只非常别致的皮包,由衷地赞叹道:你这只包非常漂亮。她问我:“你猜猜看,这只包多少价钿?”我脱口而出:“大概百来元钱吧。”她笑了起来,说:“要四千港币呢!”我听了倒是有些吃惊,这样的包好是好看,怎么会贵到这种地步。转而一想:贵,总归有它的道理在的。只要质量上乘,贵一点也值。最怕的是:样子好看,质量经不住考验,那就惨了!
我现在用的那只包,有些价格的,皮质与手感都好,外人看了也都说好的,但我觉得它不实用,没多少东西好放。我想要的包,最好是大一些的,可以放一些书或文件或杂志报纸之类的东西,可我手头的这只包,只能放一只钱夹、一只手机、一只商务通,最多还可以加一本小笔记本,除此而外便放不下任何东西了。
有戏剧效果的是:我拿着这只包时,朋友们都说我时尚起来了,讲究起来了。
其实,时尚离我很远,而且时尚对我来说并不实用。时尚的东西有时候会让人觉着美,美在哪里?美在它的不切实际和不甚实用。比方说,T形舞台上模特小姐穿的服装看上去很美的,如若在生活中穿起来,就让人觉得难受;又譬如前一阵子流行的唐装很时尚了一阵,不分男女老幼,呼啦啦都穿上了唐装,看起来似乎有些美的,但时间一长,问题出来了:不便洗涤。据说一般的烫洗店是吃不消洗的。故而没多少时间,街头巷尾就不大看得到人们穿唐装了。
时尚,是幻美的。你要把它当作一个梦,它才会有价值。如若要把时尚当作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真实场景,那么,有时候会显得十分尴尬。有一则笑话:说有个男士爱上一个女孩子。人家问他爱女孩子什么?男士说:她的单眼皮非常特别,比林忆莲的单眼皮还要好看。可女孩子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错,就是一双单眼皮太难看了,就自说自话去赶了个时尚,去做了双眼皮手术。手术做得很成功,看上去确实比原来的单眼皮要漂亮多了。但她的男友提出要跟她分手。原因非常简单:她把自己的美——即让他觉得最满意的地方给破坏了。
是呀,割眼皮也是一种时尚,这种时尚的流行时间还算是长的,一风行便是好多年,至今仍有人乐此不疲。与此相类似的时尚还有整容、改装、隆胸、抽脂等等。想想都可怕,人们在追求时尚的时候,实际上是在丢弃原有的美好与本真。人们心甘情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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