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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李叔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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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段日记中可以看出经亨颐与李叔同相处十分融洽和谐,但还体味不出李叔同的出世思想。其实此时的李叔同已经常去杭州虎跑寺习静了。日记中所讲的“朽道人”即李叔同的好朋友,著名画家陈师曾。    
    1918年4月7日记:    
    阴,晴。八时,李叔同偕上海城东女学校长杨君来谈,携有学生书画成绩,索余题署,稍坐即去……    
    这里提到的“杨君”即杨白民先生。他是李叔同的上海好友。李叔同出家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把他自己留在上海的日籍妻子托给杨白民照顾的。此时李叔同即将出家。杨白民此时来杭州,除了经亨颐日记中所透露的信息外,恐怕总也与李叔同的信佛、出家有关系。    
    1918年6月30日记:    
    ……下午五时又至校,校友会为毕业生开送别会,余述开会辞,隐寓李叔同入山,断绝之送别,非人生观之本义……


第一部分西湖出家(4)

    1918年7月8日记:    
    ……晚间与金甥稚(此次毕业后寓余处已数日)谈李叔同入山事……    
    这两则日记写于李叔同离校出家前夕,日记所述内容正是李叔同决意出家披剃后校园中的气氛写照。而在7月10日的日记中,经亨颐记录了他自己对此事的态度:    
    晴。九时赴校行终业式。反省此一年间,校务无所起色。细察学生心理,尚无自律精神,宜稍加干涉。示范训谕之功,固不易见,以空洞人格之尊,转为躐等放任之弊。漫倡佛说,流毒亦非无因。故特于训辞表出李叔同入山之事,可敬而不可学,嗣后宜禁绝此风,以图积极整顿……    
    看得出来,李叔同的信佛、出家,在学校里是引起很大反响的,以致使经亨颐也为“漫倡佛说”而决心“嗣后宜禁绝此风”了。据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18年秋季新生沈本千先生回忆说,他当时在学校时经亨颐校长也在全校大会上训话,并以“李先生事诚可敬,行不可法”为辞来告诫学生。沈本千入校时李叔同已经出家,可见经亨颐这个决心是很大的,以致他不断地在告诫学生。平心而论,作为一校之长,经亨颐的态度无疑是可以理解的。所谓“可敬而不可学”,这本身也表明了他自己对李叔同出家的同情。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7月11日是学校放暑假的的第一天,经亨颐在记完这一天的日记后便没有续记下去,直到10月17日他才重新开始写日记。人们现在对李叔同出家时学校里的情况不得而知,若经亨颐当时在学校里,并继续写日记的话,那就一定能为后人留下更多的宝贵史料了。比如,现在人们对李叔同出家当天是谁送行的有两种说法。这两种说法来自两种不同的资料。一是啸月在《弘一大师永怀录·传三》中所说,李叔同离校那天谢绝了其他人的送行,只带着替他挑行李的校工闻玉同往;二是丰子恺在《为青年说弘一法师》一文中说当时是由他和叶天底、李增庸三个学生送行的。    
    人格圆满说    
    至于李叔同的出家原因,这是许多人都想了解的。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研究界也有过一些不同的观点。其实,就李叔同的出家而言,不仅仅现今是人们探讨的问题,就是在当时也是社会上议论的一个热门话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李叔同本人在《我在西湖出家的经过》一文中讲述了他出家的客观经过,可谓十分详尽。但他并没有道明其在主观上的原因。这就引得众人诸说频出,可谓竭尽钻研之能事。我个人认为,除非发现李叔同本人的“供词”,否则其“研究”结果不是徒劳的,就是不完整的。反之,若不对李叔同的出家作出较为可信的解释,就像对待历史上许多高僧一样——人们并未要求一定要回答他们是为何出家的——这似乎也不行。因为李叔同毕竟是李叔同,他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今人有对他出家作出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的要求。就我的本意而言,李叔同是一个个体,    
    沈本千作《弘一大师云游图》他出家的真正原因也只有他这个“个体”才最清楚。我们可以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论对一个时代中出现的某种社会思潮作出解释,可以就近代中国历史上某一类知识分子的信仰作出历史的诠释。但这都是针对某一种思潮、某一个群体而言的,并不能完全适合某一个个体,更况且人除了社会性外,还有其自然性。所以,我们只要弄清楚他出家的客观经过就可以了。但我若果真如此处理问题,读者或许不会同意。这样说来,我只能就自己的一种倾向性的认识作一阐述,并与读者商讨。    
    我倾向于丰子恺的“三层楼说”,也可以叫作“人格圆满说”。1948年11月28日,丰子恺为厦门佛学会作过一次题为《我与弘一法师》的演讲。在这篇演讲中,丰子恺说:“我认为他的出家是当然!”为何这样说呢?丰子恺接着发表了他的见解:    
    ……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三层楼。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弄得很好,锦衣肉食,尊荣富贵,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也是一种人生观。抱这样的人生观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去玩玩,或者久居在这里头。这就是专心学术文艺的人。他们把全力贡献于学问的研究,把全心寄托于文艺的创作和欣赏。这样的人,在世间也很多,即所谓“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还有一种人,“人生欲”很强,脚力很大,对二层楼还不满足,就再走楼梯,爬上三层楼去。这就是宗教徒了。他们做人很认真,满足了“物质欲”还不够,满足了“精神欲”还不够,必须探求人生的究竟。他们以为财产子孙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连自己的身体都是虚幻的存在。他们不肯做本能的奴隶,必须追究灵魂的来源,宇宙的根本,这才能满足他们的“人生欲”。这就是宗教徒。


第一部分西湖出家(5)

    丰子恺认为:“……我们的弘一法师,是一层一层的走上去的。弘一法师的‘人生欲’非常之强!他的做人,一定要做得彻底。他早年对母亲尽孝,对妻子尽爱,安住在第一层楼中。中年专心研究艺术,发挥多方面的天才,便是迁居在二层楼了。强大的‘人生欲’不能使他满足于二层楼,于是爬上三层楼去,做和尚,修净土,研戒律,这是当然的事,毫不足怪的。做人好比喝酒:酒量小的,喝一杯花雕已经醉了,酒量大的,喝花雕嫌淡,必须喝高粱酒才能过瘾。文艺好比花雕,宗教好比是高粱。弘一法师酒量大,喝花雕不能过瘾,必须喝高粱。我酒量很小,只能喝花雕,难得喝一口高粱而已。但喝花雕的人,颇能理解喝高粱者的心。故我对于弘一法师的由艺术升华到宗教,一向认为当然,毫不足怪。”按照丰子恺的认识,李叔同的出家,完全出于“脚力大”者对人生追求的自然渐进,是一种人格的完满和升华。丰子恺还认为:“艺术的最高点与宗教相接近。二层楼的扶梯的最后顶点就是三层楼,所以弘一法师由艺术升华到宗教,是必然的事。”    
    之所以说丰子恺的论断是比较符合李叔同性格发展的趋势,这倒不是将丰子恺的观点视为评判艺术与宗教的真理,而是说以这样的观点来审视弘一大师这个个体较为贴近实际。以下分几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李叔同是一位注重人格感化的教育家。他强调“文艺应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见丰子恺《先器识而后文艺》),用丰子恺在《我与弘一法师》中的话说:“因为李先生的人格和学问,统治了我们的感情,折服了我们的心。他从来不骂人,从来不责备人,态度谦恭,同出家后完全一样;然而个个学生真心地怕他,真心地学习他,真心地崇拜他。”丰子恺又在《为青年说弘一法师》中说:“他是实行人格感化的一位大教育家,我敢说:自有学校以来,自有教育以来,未有盛于李先生者也。”出家后的李叔同仍是如此。他在《南闽十年之梦影》中说:“要晓得我们出家人,就是所谓‘僧宝’在俗家人之上,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品行道德,也要在俗家人之上才行。”    
    其次,李叔同是一个万事皆认真的人。丰子恺在《李叔同先生的教育精神》一文中引述夏丏尊对弘一的评价是“做一样,像一样”。丰子恺进而解释说:“李先生的确做一样像一样:少年时做公子,像个翩翩公子;中年时做名士,像个名士;做话剧,像个演员;学油画,像个美术家;学钢琴,像个音乐家;办报刊,像个编者;当教员,像个老师;做和尚,像个高僧。李先生何以能够做一样像一样呢?就是因为他做一切事都‘认真地,严肃地,献身地’做的缘故。”李叔同出家刻苦研究佛学自然是事实,但只要联系到他当初在抵制洋货运动中连宽紧带都不用的认真态度,继而联想到欧阳予倩迟到五分钟而不得一见的事,那么人们就不会奇怪当李叔同在夏丏尊那里看到介绍断食的文章后一步一步按照要求去实行的执着精神,就不会奇怪他在杭州虎跑寺里见到出家人的生活后内心充满兴趣而又一步一步研究佛教直至出家的行为轨迹。这原本就是他性格的必然发展趋势。    
    李叔同曾将自己的出家行为视为生死大事。这生死大事是什么?那就是李叔同在物质、精神生活都满足了之后,要去探究灵魂的来源、宇宙的根本。正是有了如此弘志,他才把财产、子孙、名利等视为身外之物,把学术文艺也看成暂时的美景,甚至以为自己的身体也是虚幻的存在。如果不是为了探究人生根本的问题,李叔同没有理由去过苦行僧般的生活。他完全可以依仗自己的名声,借机自树一帜,可在佛门中谋求一个显赫的地位。然而李叔同没有,他既不曾高树法幢,广收徒众,示现大法师的威仪,也不曾发起什么佛教团体;既无佛门中之职衔,也没有党政要人、闻人大亨做他的徒弟、护法。他是那样淡泊,孤云野鹤,一心念佛。    
    所以,我们与其说李叔同的出家是诸种客观原因造成的,还不如说他的出家是主观性格促就的。这样说并不等于完全无视李叔同对当时中国社会状况的态度。在那种民族屈辱、内外交困、民不聊生的社会现实面前,有些人遁入空门可能是一种人生幻灭、悲观厌世的表现。但对有些人来讲,比如李叔同,他并不认为人生是无意义无价值的,相反,在喧嚣的尘世之外,仍有积极的追求所在。从这层意义上讲,李叔同从没有把佛门看作人生幻灭的标志,他的行为仍是一种超越世俗价值观的悲壮的追求人生价值的表现。他向往佛教世界的深广宏大,他在那里面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归宿。事实或许就是如此,一切善意、恶意的在客观因素上猜测都是徒劳的。    
    


第二部分慈溪之行(1)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弘一大师曾多次往来于浙江慈溪的金仙寺、五磊寺和伏龙寺之间。在这期间,他创作歌曲、书写佛经、讲律说法的经历一直为人们乐于谈论,然而,有关弘一大师的此段历史尚须作实证性研究考辨,以有益于对弘一大师生平的准确把握。    
    慈溪金仙寺金仙寺、五磊寺和伏龙寺    
    金仙寺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鸣鹤场镇,依峙山,临白湖。该寺始建于梁大同年间(535~546年),初名精进庵。宋治平二年(1065年)赐额金仙寺。    
    五磊寺位于慈溪市五磊山。这里溪谷幽深,翠盖连绵,风光十分优美。五磊山主峰(史称望海峰)海拔424米。据清雍正《慈溪县志》:“五磊寺,吴赤乌间有梵僧那罗延结庐修静,唐文德间僧令建,名灵山禅院。”这说明,五磊寺始创于三国时代。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年),敕赐寺额“五磊普济院”。明永乐年间,册定全国寺院名称,五磊普济院改名为五磊禅寺。五磊寺有讲经之传统,故又称五磊讲寺。清顺治二年(1645年),姚宗文、冯元飚、沈宸荃等应寺僧如胤、性常及鸣鹤乡绅檀越之请,出面请天童寺住持、临济宗第三十一世道忞禅师任五磊寺住持。顺治三年(1646年),道忞禅师率徒达变、拙岩到寺,僧尼善信,闻名云集。每逢讲经弘法,聆者辄千众。五磊寺虽也和其他古老寺院一样,在历史上屡有兴废,但到了民国时代,该寺也还称得上是浙东名刹。    
    慈溪金仙寺远眺    
    伏龙寺位于慈溪市东之伏龙山。伏龙山原属镇海,今属慈溪,是一座在海边上单独突起的小山丘。伏龙寺创建于唐咸通三年(862年),寺背山面海,风光颇佳。寺曾毁,目前已在复建之中,其中大雄宝殿已竣工。    
    首到金仙寺    
    弘一大师在慈溪,最先到的是金仙寺,时间当为1930年秋。金仙寺主亦幻曾有《弘一大师在白湖》一文载于1943年大雄书局出版的《弘    
    金仙寺前的白湖 一大师永怀录》上。文章一开头就说:“弘一大师在白湖前后住过四次……大概第一次是在十九年的孟秋。以后的来去,亦多在春秋佳节。”弘一大师这次是从白马湖到金仙寺的,但早先他在温州的时候就已有心来此。亦幻法师文中有记曰:“他因为在永嘉得到我在十八年冬主持慈溪金仙寺的消息,他以为我管领白湖风月了,堪为他的烟雨同伴,叫芝峰法师写一封信通知我到白湖同住。”果然,这回在金仙寺,弘一大师与亦幻法师的住所相邻。亦幻法师回忆说:“我那时真有些孩子气,好偷偷地在他的门外听他用天津方言发出诵经的音声,字义分明,铿镪有韵节,能够摇撼我的性灵,觉得这样听比自己亲去念诵还有启示的力量,我每站上半天无疲容。”亦幻法师是一个寺主,却偷偷地躲在一位客人的门外聆听其诵经的声音——这是一个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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