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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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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下定决心之后,我心境澄清如水,感觉通体透明。     
                          
      先打素素的手机,她平淡地说我今天部门有活动,改天我约你吧,没等我开口,电话就挂了。再打给艾高,响了很久他终于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吵轰轰的,只听到他很大声音地说喻影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今晚见面?可我今天没有空啊,一个难度很高的程序必须再今晚设定完成,我恐怕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我约你吧。他几乎用了90音贝的嗓门在和一个聋子讲话,挂了电话,两只耳朵还在嗡嗡地响。怎么回事,都没有空?我去了两个礼拜,回来一切仿佛变得陌生起来,排我在外。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拿着手机,靠在门上,连活动的力量也失去了。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人群中行走,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逸香阁,我还从没有一个人在这里呆过,以前是素素,现在是和艾高,坐在窗边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行人默然地来来往往,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行走,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忙着爱和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艾高!我瘫坐在地,连三岁小孩都懂的爱情游戏规则我却不懂,脸从玻璃窗上滑下去,杯中的茉莉花茶洒了一桌……     
    


万禧的春天第8节 请你走开好不好

    有个下午,我拼命的寻找一只鸽子。就一只,多了我不要。我在市里的电视台打工,平时喜欢写字,我的梦想是当作家,书生也得为稻粮谋,况且一份用镜头替代语言和文字的工作,怎么说也算可心。我拼命找鸽子,是因为这是我独立拍的第一个电视散文。女主角,白色宝马车,阳光灿烂,一切都美得像梦境。万事具备,可我需要一只鸽子做道具。温柔的,安静的,有着白色如霜的羽毛。恩,基本上,这也是我找女朋友的标准。     
        这世上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当你不寻它,它俯仰可见;而当你需要,它又莫名其妙地消失,而且干净彻底,从不曾存在过一样。我模仿着《罗拉快跑》里的姿势,义无返顾气势汹汹马不停蹄,找不到鸽子,我就错过了改变命运的一个机会。谁说过的?机会就像小偷,来时偷偷摸摸,走时损失惨重。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其实最重要的,是片中的女主角是潘琪。我暗恋她三年,从碧萼葱荣到宛转黄花,但我没失去勇气。她说等我有了二百平米的房子和林肯轿车就嫁给我,这让我激动非常。尽管那很遥远。     
        这个城市不缺美女,姹紫嫣红风情万种。但只有潘琪让我迷醉。尽管有时喝醉了我也大吼:让爱情见鬼去吧!可是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我从没想过一只鸽子会左右我的事业和爱情,所以当我看见它时简直是狂喜。我扑过去抓住它,仿佛手里是一根价值连城的救命稻草。我甚至都忘了它的出身。     
        一个女孩愤怒地瞪着我,说:你抓我家的鸽子干吗?!     
        你家?我有一刹那的恍惚。哦,哦,是这样。。。。。。。我慌乱的解释,并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是记者?她歪头疑惑地问。     
        是啊,是啊。我昂首挺胸沾沾自喜。     
        那你有做记者的天赋吗?     
        天赋?我有啊。很有。     
        是什么?     
        恩。。。。。。。我沉吟半天,说:我很老实。     
        那女孩哈得一笑。那你说说我给你的感觉。     
        你。。。。。。你很漂亮。     
        她咯咯得笑弯了腰。     
        我知道女人很好哄,但没想到这么容易。容貌是女人的命,是男人的创可贴止疼片可口可乐。     
        我叫徐栩。她伸手给我:用我的鸽子可以,但有个条件。她斜睨我一眼:我得跟着看你们拍摄。     
        我大喜。忽然觉得她很可爱。甚至,长得真的很漂亮,像某个日本的女明星。     
        潘琪在镜头前毫不拘谨,天生见惯大场面的人物。肢体。眼神,以及随风飘扬的长发,无不恰到好处。我设计了一个她坐在公园长椅上缓缓回头的画面。当她转过身,我们的目光正好近距离相对。时间仿若静止,她的眼睛像我的整个世界。录像带喀嚓一响,没电了。我对电池痛恨至极,小声诅咒:没得真TM不是时候!     
        徐栩奇怪地看着我,问:你很喜欢她?     
        我侧头从镜框上方看她:不行?     
        行,行,很行。她模仿我的语气。只是,你有俘获人家的信心?     
        我顿时泄气:有没有管你什么事!     
        那还我鸽子!     
        我咬牙。现在的女人啊,怎么都跟修炼成精似的。我只好恳求:晚上请你吃饭?     
        徐栩得意一笑:我要去凯悦!     
        我腮上的肌肉挣扎几下,凯悦?!这个月薪水算泡汤啦。    
        坐在凯悦西餐厅我如坐针毡。我惟一羡慕富商的理由就是可以用金钱换取快乐。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所以当我听到徐栩说要三杯“蓝山”咖啡时忍不住惨叫一声。     
        怎么?潘琪的大眼睛专注地让人神往。     
        哦,没,没什么。“蓝山”怎么能喝呢?我冲侍应生喊:来三杯“丝路”!我的心如火燎原。     
        两个女人一台戏。潘琪久经风浪也就罢了,没想到徐栩那么小的丫头居然也很厉害。两个人笑里藏刀针锋相对,好像天生是冤家。我的身价顷刻倍增,我不知道她们是真的在乎我,还是只想以征服我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我低着头拼命用汤勺舀甜汤,像一只心事重重的呆头鹅。     
        分手时我举棋不定。左右望望,都是包含期待的眼神。情感上我该送潘琪,道义上我要照顾徐栩。她们俩都气定神闲胜券在握。我呼吸困难。这时有歌声飘来:请你走开好不好,别自寻烦恼。。。。。。。    
        如果你倒霉了,它可能是接踵而至的。九月的晚风已经很清凉了,我的心比风还凉。随然我总是以自己的聪明为傲,可是面对这两个千年难遇的女人,我只能自叹命苦。请你走开好不好?走开其实很容易,走开的后果呢?多年辛苦化流水,还是一朝邂逅终成空?话说回来,如果真的不爱一个人了,安静地走开是最明智的。爱情这东西,实在用不着扒皮带骨。     
          
        我眯起本来就小的眼睛,望着闪烁的霓虹,一丝喜悦像被放在了放大镜下,蓦然成川。因为我看见了常敏。     
        我高高地举手,喊:敏。。。。。。常敏!     
        常敏惊讶地回头,立刻快步走过来。好几年没见她了,听说早已嫁作商人妇。她的肤色的确保养的不错,眉眼依旧菡萏生香。想当初,我和她可也是指天誓日过的,只不过生活的烟火让她选择了背弃。我谅解,而且由衷地欣慰。爱一个人,就是让她舒适和幸福,即使,并不能真切地拥有。     
        常敏有点欢喜又有点幽怨地凝视我,我从她的凝视中,看见了我曾经骄傲沉默地少年时代的影子。只不过几年而已,却如同已隔了几世。     
        你。。。。。。。好吗?她哑声问我。     
        恩,还好。你呢?     
        她不说话,眼里有雾气弥漫。     
        我介绍一下。压住慌乱的心,我给自己找缓冲的理由。     
        她是谁?潘琪微笑着问。     
        她。。。。。。。。我犹豫。     
        我是他的女朋友!常敏说话总是掷地有声。     
        呵!潘琪优雅地一耸肩,转身就走,临别还冲我挪揄眨一下眼,跟台湾那个作洗发水广告的女明星双胞胎一样。     
        徐栩假装用力的咳嗽一下,在我面前伸出大拇指:新欢旧爱,今儿算凑齐了。白大少爷,拜拜了您地。然后她抱着早就对我苦大仇深的鸽子消失在夜色里。     
        冤枉啊!我伸长了脖子喊。     
        旁边一间店铺的二楼窗户砰地打开,一个面相凶恶地胖子朝下边吼:半夜三更的,喊什么喊?!再喊老子揍你!     
        你丫揍我试试!我挥舞着并不有力的拳头。     
        你给我等着!楼道里响起他下楼的踢踏声。     
        我拖着常敏撒腿就跑。一直跑出很远,常敏才挣开我的手。我们都气喘吁吁。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这德行?!常敏手指点我额头。     
        我后仰皱眉,表情严肃甚至是怨恨地盯着她。她成功的激怒了我。我以为我是坦荡的,胸襟广大的,以为可以真的不在乎她的背叛。我错了。每个辗转难眠寂寞入骨的夜晚,每次打败认输被人羞辱的时刻,是功成名就扬眉吐气的信念在支撑着我。不客气地说,这其中的大部分,皆是拜常敏所赐。     
        我转身大踏步往前走。世人睨蔑我自笑,来日令尔惊苏秦!     
        白水清!你给我站住!    
      我站住。你瞧,这才是我的名字。有够难听的。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小白或者老白或者随便什么白,常敏了解我到须发毕现,所以她一头扑进了我怀里。     
        喂,喂。我慌忙推她。你可是有夫之妇啊!     
        不要你管!     
        我郁闷得直翻白眼。为什么每个女人都不要我管?她们却偏偏能把我管?那我岂不是人尽可。。。。。。。     
        常敏哭的慷慨纵横变化莫测,最后成了无声的呜咽。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除草机。     
        我心一软,手臂搂住她。女人啊,咳!真TM麻烦!     
        奇怪的是,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有几滴温和的液体在滚动。我使劲睁大眼,说:别哭了,不然老得会很快。     
        她瓮声瓮气地问:再哭五分钟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耐心地说:恩,基本上。。。。。。眼泪不是用来洗衣服的。     
        常敏噗嗤一笑,一把推开我,淬道:臭小子!这么多年死哪去了?!     
        我呈微笑状态的肌肉一时还原不了, 呲牙裂嘴像一尊泥塑或者木偶。    
          
        很长一段时间,我是闭塞的,除了工作就是发呆,要么独自一人去酒吧,看别人夜夜笙歌。我的思绪却汹涌奔腾,脑海里此起彼伏的,全是关于爱情的片段。关于爱情,还是李敖同志说的好:惟有恋得短暂,才能爱得永恒。原来如此。     
        喜欢谁,她占据了怎样的位置,我心里清清楚楚。只是我的心投奔那人去了,身体却还站在原地。我总和自己背道而驰。     
        然后秋天来了,与往常一样,雨丝萧条,心里的湿润也无休无止。一个星期天,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时针滴答响过。心里的狂乱张牙舞爪,如火苗般向四方弥散,我忽然觉得悲伤,即使我离开这间房子,身上也扛着某样东西在奔跑。我是一间奔跑的房子。     
        可是,我去哪里呢?我不知道。     
        终于无法忍受寂寞,我约了潘琪。她是这样一个女子,只在我想她到软弱的时候,才会出现。别的时间,她仿佛是一幅凝固着菊花的画,在我记忆的墙壁上闪辗腾挪,我闻不到她的香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世界,也许,我根本就游离在她的世界之外而不自知。这很悲哀。     
        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正如没有人完全了解我。我们的心都被层层地茧包裹,像一个坚硬的城堡。我不是她的“特洛伊木马”,找不到进入她心脏的方法。最多,我只是一只愚蠢的飞蛾,只知向着光明扑去,而不去想薄脆的后果。     
        我要去北京了。潘琪说。     
        我呆了一下,然后条件反射地问:为什么?     
        她不说话,美丽的眼睛里光彩熠熠。     
        我恍然。北京有她一直爱着的一个男子。他是她的终结者。     
        我以为我会失望,一如从高耸的悬崖泻落的瀑布,摔得粉身碎骨连思维也无,可是没有。我把目光转向窗外,阳光灿烂,一片落叶优雅地飘过。我听见自己说:祝福你。     
        除了这个,我无话可说。     
        有时也会在网上遇见徐栩。她还在上大学,总是唧唧歪歪地问我当初如何如何,不时宣扬她的英语震了全班同学,又怎么用作文抨击语文课的呆板等等。     
        偶尔她也问:和潘琪怎样了?     
        我说:问什么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小孩子不要忧国忧民。     
        徐栩就说:你去死啦你!     
        我苦笑。如果死是真的解脱,我一定愿意。胜过为情所累欲罢不能。我是自己的俘虏,不堪一击。     
        其实我明白徐栩在隐约的喜欢我。然而我不敢有任何承诺,承诺是一阵风,从天边卷起,从眉间经过,在远方消失。     
        人是会变的,变到面目全非迷失自我。以为不会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只有。     
        常敏又失散了。很自然的,一点痕迹也不留的。那天她给过我电话,一拐弯,我就扔在了风里。有些人,这一生,不见也罢。我知道心底的某个角落,还残留着她的气息,然而再见又如何?曾经的眉锋翠展,到最后,也只是腕玉香消。我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     
        再过半年,我不能容忍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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