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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中国酷刑-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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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连夜审问淳于仲简,仲简从容对答,不肯屈服,曹操见他是个人材,不想杀他,谋士许攸说:“明天早上,淳于一照镜子发现没有了鼻子,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深仇大恨。”曹操这才下令杀掉淳于仲简。唐初武德年间,薛举占据了兰州,与唐朝势力相对抗,他本性凶暴,每次作战时,俘虏到对方的士卒都要处死,处死时大都先割掉鼻子,或者截去舌头,或者将人放在大石碓中用大石杵捣死。《三国演义》、《说岳全传》等历史小说中,也可以见到交战时把敌方俘虏割去鼻子放回去报信一类的情节。
明代是各种酷刑大肆虐的时代。在朝廷正式颁发的刑律之外,上至皇帝,下至吏役,使用非法酷刑简直不择手段。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占领南京后,在惩治忠于建文帝的朝臣时用到的五花八门的刑罚,其中就有割鼻。建文朝的兵部尚书铁铉曾率兵在山东抵抗朱棣,阻挡他的南下,朱棣对他恨之入骨,这时抓到铁铉,肆意报复。铁铉宁死不屈,一直大骂朱棣不仁不义,朱棣大怒,命令武士们割下他的鼻子和耳朵放在火上烤熟,塞到他嘴里让他吃下去,并且问他香不香,铁铉大声回答说:“忠臣的肉,怎么能不香?”大理寺丞刘端和刑部郎中王高一同弃官隐退,被抓获,朱棣问他们练安和方孝孺(靖难只役时被朱棣杀害的朝臣)是什么样的人,回答说都是忠臣,朱棣大怒,下令割去刘端、王高二人的鼻子,朱棣还问他们:“你们没有了鼻子,这副面目还能算人吗?”刘端答道:“我们有面目到九泉之下去见高祖皇帝(指朱元璋)。”意思是讥刺朱棣如此倒行逆施是无颜去见先皇的。朱棣恼羞成怒,命令将他们处死。朱棣又抓到礼部尚书陈迪和他的儿子陈凤山等六人,处斩之前,下令割下凤山的鼻子和舌头让陈迪吃。还有一位中书舍人名叫林右,当时已逃回原籍临海,听说方孝孺死难,设灵位哭祭他,因此被逮捕,押到京师,也被朱棣割掉鼻子。
最后要顺便提到一种情况,古代有些严格恪守封建礼教的节妇烈女为了表达她的誓不改嫁的决心,就操刀自割其鼻。刘向的《列女传》中记载有好几位这样的典型。其中一位是汉代大梁的寡妇,才貌双全,年轻守寡,当地不少富贵人家的子弟都想娶她,她都坚决拒绝。梁王听说了,也强行下了聘礼,要纳她为妃,寡妇就对着镜子自己割下鼻子,对梁王的使者说:“我本来应该以死明志,但我不忍心使我的年幼孩子成为无母的孤儿。现在我是残废的人了,该放过我了吧。”使者回报梁王,梁王赞扬她的气节,表彰她的操守,当地的民众都叫她“梁高行”。又有一位,是沛国孙去病的妻子。她是戴元世的女儿,丈夫死后,母亲劝她改嫁,她拿起刀就割鼻子,刀锋不快,割不下来,她把刀放石头上磨了磨,才把鼻子割掉。地方官对她的行为也给予了表彰。还有梁郡夏文珪的妻子和吴县孙奇的妻子,都是操刀割鼻,自誓不嫁。这些节妇烈女信守封建三从四德的训诫实在太诚笃了,她们为了保全节操,竟然不惜采用残酷的劓刑来伤害自身。
1。《周礼·秋官·司刑》疏云:“墨劓之人,亡逃向夷,诈云中国之人皆墨劓为俗,夷人亦为之,相袭不改,故云墨劓为俗也。” 回文章
2。《周礼·掌戮》:“劓者使守关。”注:“截鼻亦无妨,以貌丑远之。”疏:“此则王几五百里上面有三关十二关门,劓者守之。” 回文章
3。崔寔《政论》云:“秦割六国之君,劓杀其民。於是赭衣塞路,有鼻者丑。”
截 舌
相传在西晋永嘉年间,有一位天竺(今印度)的和尚来到中国,他会表演断舌的把戏。表演之前先张开嘴伸出舌头让客人们看,然后用一把刀割断舌头,鲜血流淌,淋到地上,他把半截舌头放在盘子里,传示众人,大家惊叹不止。过了一会,他把舌头含在口中,梢停片刻又伸舌让人们看,那舌头长得好好的,和原来完全一样。又据说唐文宗开成年间,赵地(今河北)有个和尚颇有名气,朝廷三次下诏召见他,他都不肯赴京,文宗一怒之下命令把这和尚割下舌头,扔到火里烧成灰烬。和尚就制作一个金舌头放在口里,每天像往常一样念经不止。于是,人们都称他为金舌和尚。
一般的人没有上述两位和尚的神异的法术,割下舌头不可能再长好,更不可能用金舌代替。舌头被活活截断的惨痛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在历史上却有不少受过截舌的酷刑。
汉初时,曾把截舌作为死刑的一种附加手段。当时对谋反、叛逆大罪应当夷三族的重大案犯要用“具五刑”处死(参见本书《凌迟》),其中同时犯有诽谤、辱骂等罪行的犯人在黥面、割鼻、斩脚趾之外,还必须先截断舌头。后来,直到明清仍然使用的凌迟在施行时,对有的犯人也常常先要截舌,这是为了禁止他临刑叫喊或辱骂;有的犯人在截舌的同时还要打落他的牙齿。
有时是将人先杀死而后截舌,作为一种报复的手段来泄愤。汉代郭解负气任侠,有位儒生却鄙弃他。某日在某公府宴会上,一位客人赞美郭解,那儒生听着不耐烦,说:“郭解为人奸邪,常犯公法,怎么能让人说他好呢?”那客人是郭解的好友,见儒生贬低郭解,心中怀恨,不久就暗杀了那位儒生,并且割下了舌头。
汉代后,割舌的刑罚屡见记载。汉末董卓作乱,曾诱降北方反叛者数百人,让武士们在他面前把那些人有的截舌、有的斩手足、有的凿眼、有的用大镬煮死。一时没有死的人就在宴席旁边挣扎、 惨叫,满座宾客吓得拿不牢筷子和汤匙,但董卓却能照样吃喝,谈笑自若。三国时; 魏国诸葛诞举兵伐司马氏,杀死忠于司马氏的乐进次子乐琳,有位典农都尉平时常在乐琳面前说诸葛诞的坏话,这时也被抓住,诸葛诞骂道:“你只会凭着三寸长舌拨弄是非,今天我岂能饶你!” 于是命令武士用竹签刺透他的舌头,将舌头拉出来横在口外,然后才把他杀死。十六国时,后赵石季龙的太子石宣杀其弟石韬,石季龙宠爱石韬,于是逮捕石宣为石韬报仇。他命令把石宣幽禁于席库,用铁环穿透石宣的下颚骨,用锁锁上,又在邺城(今河北临漳)北门处堆积起一垛柴草,柴垛的顶上竖起一根高竿,高竿上安着辘轳,把石宣带到这里之后,石韬的亲信郝稚、刘霸二人拨着石宣的头发,抽出石宣的舌头,牵拉着石宣登上柴垛,又用绳穿着石宣的颔骨,用辘轳把他绞起来,吊在高处,再挖眼剖腹,同时截手断足,最后才放火把柴垛点着,把石宣的尸骨也烧成灰烬。石宣惨死的过程中,截舌只是所受各种酷刑的一项。石季龙对待自己的儿子尚且下这样的狠手,他对其他人使用的虐刑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夏国的赫连勃勃也是一个凶残之徒,他坐在楼上处理公务时,总要把长矛利剑放在身边,看着谁不顺眼就亲手把他当场杀死。群臣中敢笑他者就割裂嘴唇,敢劝谏的就截断其舌,然后推出去斩首。南朝梁时候的侯景,性猜忍,好杀戮,杀人的时候总是先砍断手和脚,或截舌割鼻,受刑的人往往过了一天多才死去。侯景作乱失败后,他的谋士王玮被擒,押送到江陵,梁元帝萧绎知道他有文才,不想杀他,左右的文士们妒忌王玮的才能,巴不得除掉他,有人就进言说:“王玮为侯景作的檄文很有文采,何不找来看一看?”萧绎一看,那檄文中有两句是“项羽重瞳,尚有乌江之败;湘东一目,宁为四海所归?”萧绎原被封为湘东王,曾瞎了一只眼睛,这句话正揭到他所忌讳的短处,因而大怒,立即命令武士把王玮的舌头拉出来钉在木柱上,支解而死。北魏酷吏于洛侯处死王陇客时,也曾将他拔舌。(参见本书《断手》)隋代鱼赞也是著名的酷吏,他让部下为他温酒,稍微不合他的意思,就下令割掉他们的舌头。
唐代安史之乱时,常山太守颜杲卿率部抵抗,兵败被俘,不仅拒绝投降,而且慷慨痛骂安禄山,安禄山大怒,把他绑在桥柱上,零割其肉,仍然骂不绝口,安禄山又命令把他的舌头割下来,问他:“还能骂吗?”颜杲卿满口鲜血,声音含糊不清,好象还在骂贼,又过了一会才死去。
文天祥《正气歌》中有“为颜常山舌”一句,即指此事,文天祥把他尊为历史上具有浩然正气的典型人物,奉为楷模。
明代大肆泛滥的各种酷刑,少不得有截舌这一项。明初洪武二十二年(1389)三月二十五日,朱元璋下旨说:“在京但有军官军人学唱的,割了舌头。”这条圣旨是否真正实行过,没有见到具体的事例,朱元璋的第四子朱棣却真正实行了。他发动靖难之役占领了南京,篡夺了侄儿建文皇帝的帝位,让方孝孺为他草拟布告天下的诏书,方孝孺不肯写,并大骂燕王不义,朱棣非常愤怒,命令武士勾出方孝孺舌头,用刀割去,还把他的嘴向两边割开,直裂到耳朵旁边,方孝孺仍然不肯屈服,壮烈捐躯。到了清朝末年时,有人在南京的明朝故宫看到一块大石头,上面被殷红的血浸渍成篆字,据说这是当年方孝孺被钩出舌头的地方,这块石头被人们叫做钩舌石。
宣德年间,宣宗朱瞻基曾将两名宫女赐给亲信太监陈芜为夫人。宫中有位姓李的校尉进谏说,阉人和宫女匹配不合旧礼,不能这么做。因为在明初时朱元璋曾经下过禁止太监娶妻的命令(参见本书《宫刑》一节的有关内容),李某的进谏不是没有根据,但宣宗认为李某冒犯了自己的皇帝尊严,十分生气,就下令把他的舌头剪掉。李某受刑后没有死,只是不能再说话,他仍在宫中,从事一些杂役,人们都戏呼他为“李神仙”。
截舌的刑罚不仅出现于剧烈而残酷的政治斗争的场合,而且在大家族内部作为私刑偶见使用。由于古代社会允许多妻制的合法存在,因而士大夫或豪绅家庭中大多有妻有妾或兼有歌姬侍女等,争风吃醋的风波时常发生。正妻或宠妾对丈夫所爱的其他妾或婢女实行惩罚,有的就使用截舌的虐刑。她们认为,丈夫之所以另有所爱,一定是另外的女子善于翻弄长舌,迷住丈夫的心窍,因此就割她的舌头来泄忿。如南宋时,蕲春太守某(姓名不详)有妻晁氏,性情极其酷妒,对丈夫的妾十分苛刻,有一位妾因一件小事得罪了她,她就把此妾狠狠捶打一顿,又用铁钳来出妾的舌头,用剪刀剪断。此妾疼痛不堪,既不能说话,也无法吃饭,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清代也有类似的事例。大概是在道光年间,苏州人刘变(字隐园)有一妾姓张,性情凶悍暴戾,因擅长于床第功夫而受到刘变宠爱。有一天,张氏想吃鳗鲡,让一名女仆人到集市上去买,买回来后张氏嫌少,认定是女仆人偷吃了,勃然大怒,就把装鳗鲡的盘子摔到地上,破口大骂。女仆极力分辨,张氏更加生气,命令另外一名男仆把女仆抓住,剪掉她的舌头。女仆流血过多,当即气绝身亡。原来,这位女仆颇有姿色,刘变和她同寝过,张氏侦察到这个情况,非常忌恨,早就想把她置于死地,但没有找到机会,这次终于消除了心头之恨。
挖 眼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李尔王》中,老国王李尔的二女儿里根和她的丈夫康华尔一起,挖出了葛罗斯特伯爵的两只眼珠。这并不是戏剧家故作惊人之笔的虚构,而是确实存在过的惨剧。不仅英国历史上是如此,中国古代,也有康华尔、里根式的杀人魔鬼,也有葛罗斯特那样的劫难。
眼睛是人体的重要器官,人靠它才能产生视觉,认识世界的一切。眼睛的构造十分精密,它有复杂而灵敏的神经和大脑相连,活活地挖出眼珠对人造成的当时的疼痛和严重的后果都是无法忍受的,这种手段的残忍程度要超过割鼻、截舌、断手、刖足等酷刑。
挖眼,古时又称抉眼或抉目。战国时聂政刺韩傀,为了不让别人认出来是他,就自己用剑割毁面容并且“抉眼屠肠”而死去。这是特殊情况下的自残行为。还不是本节要讲的挖眼之刑。聂政的故事只是用来说明,抉眼的做法早就有了。比聂政更早的一些,吴国的伍子胥被太宰伯嚭陷害,受到吴王夫差的疑忌,他在自杀之前留下话说:“请抉出我的眼睛悬挂在吴国都城东门上,我会看到越兵总有一天要攻打过来灭掉吴国。”但吴王夫差没有真的让人抉出他的眼睛,而是把他的尸体装入皮袋子沉到江里,把他的头挂在高竿上,说是要让日月烧烤他的肉,让熛风吹刮他的眼,让烈火焚烧他的骨头,直至变成灰土,看他还能看到什么。伍子胥的悲壮故事屡见后人的议论或歌咏,如明初刘基的《感怀诗》云“子胥竭忠谏,抉目为夫差”,就是指的这件事。
战国末年,荆轲刺秦王失败,秦兵攻燕,灭了燕国; 荆轲旧日的朋友也各自逃生。其中高渐离改名换姓给人做庸工,他善于“击筑”(弹奏一种名为“筑”的乐器),秦始皇听说了,召见了他。 有人认出这就是荆轲的密友高渐离; 秦始皇珍惜他击筑的才能; 不愿杀他; 就“矐其目”,让他为自己击筑。 矐目就是用马粪烧烟把眼睛熏瞎,以此防止高渐离借机行刺。这种矐目的做法虽不是抉出眼珠,但和挖眼的刑罚有同样的目的和性质。
南朝宋时,前废帝刘子业狂悖无道,江夏王刘义恭和尚书令柳元景暗中策划把他除掉,另里新君,不料密谋泄露,永光元年(465)八月,废帝率领羽林军把刘义恭和他的四个儿子同时杀死。之后,又把刘义恭的尸体支解成碎块,肠胃抛散,同时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放在蜜里渍存,叫做“鬼目棕”。这虽然是把人死后挖眼,手段也是够残酷的了。
古代人把人活活挖眼的事例,也是相当多的。东汉末年董卓作乱,对俘虏的敌兵或百姓常施用种种酷刑; 其中就有凿眼。三国时吴末帝孙皓也用过凿眼的刑罚。十六国时,大夏的贺连勃勃残忍好杀,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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