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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猫屎(徐德亮)-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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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到我现在也是以“卖字儿”为生时,此人开玩笑道:“哟?还文学青年吶!”我们说相声的自然不会在嘴上吃亏,马上还言道:“是啊,赶不上美女作家啊!”之后我们相视大笑,几乎同时翻这个包袱:“这俩都不怎么样啊!”

散场回家之后,我想了想这件事。“文学青年”与“美女作家”,这两词儿都不应该算是什么贬义词汇,甚至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它们就算说不上是藵义词,最起码也应该有很强的褒义色彩,为什么真到了“写字儿人”的圈子里,就成了不好的词儿了呢?

反正在我心里,“文学青年”这个词,虽然包含了纯真、热情、勇往直前的特质,但更代表着太感性、太冲动、太多愁善感、太酸文假醋、太标新立异……一干不好的意义。“文青”通常都是和“愤青”并提。在我看来,这都属于不好的词,虽然有很多人喜欢。

曾经有一个网友在QQ上跟我说:“我轻轻踩住你身后青春的尾巴。”我说:“你才有尾巴。”他说:“不,我说的不是你的尾巴,我说的是阳光洒在花园中那种绝望的浪漫。”我说:“你再不好好说话我抽你。”

大部分文青都希望别人说自己是文青,就像大部分愤青都愿意被人称作愤青一样。但也有一少部分文青会在被称作文青之后,像广大正常人一样反击道:“呸!你才文青呢!”

忘了说一句,我的QQ资料显示为“女”,这样才会有人跟我用这么重的文艺腔儿说话。我把QQ资料设为女,纯是为了好玩。我有时候在MSN上自称“红姐姐”,这也是出于好玩。我的不靠谱还不至于到同性恋的程度,但是如果你说我是双性恋,我倒不会说:“呸!你才是双呢!”

正文 自序:我是干什么的(3)

2010…3…6 10:38:40 本章字数:1301

“美女作家”这个词儿更是出身不好——我坚信它是出版商为了制造卖点生造出来的。我听过一个美女文青跟我说过:“我想当美女作家。”而且那个女孩的文笔还相当不错。但是我坚信她成不了真正的作家——作家首先要是思想家,太过于关注自己是“美女”的人,成就不了深刻的思想。

总之,我不算文学青年,更不算美女作家。

我活了三十年,我觉得我已经有点儿活得明白了。

我这个岁数说这样的话有点儿找抽的意思——说这样的话的人最起码得过五十岁吧,五十知天命嘛。一脸皱纹的人对着还没有胡子茬儿的人吹牛“活到我这岁数才算什么都看明白了”是比较正常的现象,像我这样虽然也已经一脸皱纹刚到而立之年的人就宣称自己有点儿活明白了,是有点儿不让人信服。不过看看历史上那些建功立业的人,干出确立自己在历史上的地位的事儿的时候,不一定大。

王義之写出《兰亭序》的时候,才33岁,你说他就算从娘胎里爬出来就练字,一共才练了几年?就让后世无数人穷尽一生的精力学它、临它、恨它——恨它为什么达到了那么高的水平,让自己好像再写几生几世也写不到那个程度。想想无数年代中无数花白胡子写了一辈子书法的老头子,在一盏小豆油灯映照的窗下,拿着一个33岁的人随手写的一个草稿苦临,毕恭毕敬地称它为“天下第一行书”,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

风流冠绝古今的周瑜兄,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江东的最高军事统帅,孙策临死前对孙权说“外事不决问二十五岁的周瑜”——当然,这个“二十五岁”是我很不厚道地加上的;因为我25岁的时候,连工作都没准谱儿呢,人家已经能左右最高领导人了。周哥哥33岁独立领导了赤壁之战,确立了自己在世界军事史上的地位。不过,他36岁就病死了。按我的想法,他就算不死,也干不了比赤壁之战更牛的事,这种机会一辈子赶上一次,已经是万幸了。

比他更牛的是在奴隶中长大的霍去病同学,18岁就率领八百精骑,远离主力部队,斩匈奴一千余人,被封为冠军侯。19岁封为骠骑将军,转战数千里,杀敌数万人,成了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战神。然而此后,他的军事成就更大,仅一个“牛”字是绝对形容不了的。关山飞渡,数立奇功,最终,22岁那年,率大军深入漠北,杀敌七八万人,在既没火车飞机又没无线通讯甚至可能连准确一点的地图都没有的情况下从西安一路奔袭到了贝加尔湖。自那以后,匈奴远遁,战无所战,所以如果他活到七老八十,可能他的人生顶峰也还在22岁——但我们不能假设历史,因为他24岁就病死了。

所以说,牛人不一定岁数大,固然岁数越大,见闻和经历越多,但对于变得更牛这件事,不但没什么帮助,反而有时候会有坏处。拿破仑26岁被任命为法兰西共和国意大利方面军司令官,35岁凭文治武功当上法兰西帝国的皇帝,是想不到46岁就会遭遇滑铁卢的吧。

上边这些字要说明的是:虽然我不大,但已经有了“有点儿活得明白了”的可能。

但这样列举先贤往往会造成误解,就是我在自比那些让人心驰神往的古人,我的本意当然不是这样,套句相声里的习语:我比那些古人?我也配!

正文 自序:我是干什么的(4)

2010…3…6 10:38:42 本章字数:802

时势造英雄,我说我活得有点明白了,恰恰是在于我明白了我一辈子也成不了那样的古人,建立不了那样的丰功,伟绩就更没戏——我知道这么说语法上有问题,可是我乐意。

有钱难买乐意,乐意了,就舒服了,就完成自己的人生价值了,就活明白了。

压力大的时候,自己给自己减减压;觉得自己没上进心的时候,再给自己加点儿责任。多丰富丰富自己的生活,随时随地给自己找点儿乐子,就得了。天天想着要当王義之、拿破仑、比尔•;盖茨,有可能把自己逼疯了;天天怕没钱还房贷,怕猪肉涨价,怕失业,怕没上保险看不起病,则一定会把自己逼疯了。

没机会扬威朔漠远震穷边,没能力著书立说开明风气,那就活得逍遥一点儿,该玩玩,该乐乐,该努力的时候努点儿力,该着急的时候也上点儿心;但是,一切以平常心待之,没事儿找点乐儿,就全OK——其实不用有意识地去缓解压力啊,消除烦恼啊什么的,换种心情,生活中的乐事就无处不在。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自以为乐,就能自得其乐。

但是我不知道这种好心态能持续多久,就像韩信向洗衣服的老太太要饭时想不到不数年自己就领雄兵纵横天下,而因用兵无敌于天下成为刘邦和项羽之间最重要的一股势力的时候更想不到不数年自己又被一群女人用竹竿子扎死。我不信命,但很听从命的安排。现在心态好,就随时找乐儿;以后真有吃不上饭那天,没心思找乐儿也有可能。这事儿没谱,没谱的事儿就连想也不想。

人总要有点儿能真正安慰自己的话——烦恼来临的时候说给自己听,还能把自己说服了的话,才是能安慰自己的话,其他的套话空话不算。我的这句话就是:你能这么活着,多好啊!

过去有和尚问:如何是佛?

有高僧回答:干屎橛。

如果有人问:如何是徐德亮?

我来回答:新鲜猫屎。

正文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1)

2010…3…6 10:38:43 本章字数:1662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



红狗不是红颜色的狗,红狗是“迷恋红尘的狗”的简称。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毕业留校的老师教我们哲学,此人年轻有为,学术有成,为人也非常精灵伶俐。哲学到了他的嘴里能够变得人性化一点,有趣一点。据他自己说,他很不喜欢佛学,因为佛学似乎把世界看得太透,以至于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喜是悲,都多了两分淡薄在里边,难于让人痛痛快快地发泄自己的感情,享受这个世界带给我们的种种快乐,或忍受这个世界掷给我们的种种困苦。人变成了佛,就失去了做人的意义。但是他对佛学的不喜欢,并不影响他给我们花半个学期讲佛法东进以及其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没办法,谁让他教的是《中国哲学史•;下》,自唐以后,哪家的学说没加入一些佛学的影子呢?

据他说,他上大学时,有一个室友——他念的是哲学系,他的室友当然也就是哲学系的学生——深通佛法,对佛学痴迷有加。看他慧根独具,天天都要给他讲解佛法的要义。对国学有兴趣的人都知道,佛学和佛教并不同,讲解佛法的要义,并非是要传教,而是一种哲学观点上的讨论。然而众所周知他并不喜欢佛法,给他讲解佛经似乎有点对牛弹琴。按说你不听也就罢了,偏他又是对各种哲学体系都“知其一二”的人。于是每天他们宿舍里都是各种佛学名词与哲学名词的针锋相对。无论他那个室友如何舌灿莲花,弘宣妙法,他总能找出应答、反击之语,且全是哲学义理,至少在表面上也不是胡搅蛮缠。最后逼得他那个室友骂他为“一阐提”,意即无药可救,万死不得超生之人。他嘿嘿一笑,油滑不堪地说了一句:“我就是迷恋红尘,我乐意。”

这是王祖贤主演的《青蛇》里的一句台词,一心为正义而奋斗的法海拉着许仙腾云驾雾地飞奔金山寺,要逼他收心认错。许仙在天上被法海拉得狼狈不堪,死缠烂打浑不讲理地喊了这么一句:“我就是迷恋红尘,我乐意!”

说实话,对于这种大学生斗智兼显示知识的哲学辩论,以这么一句通俗电影的台词收场,我感到很欣慰。哲学本来就是指导人生所用,这一句电影台词可能会更精准地显现出两人争论的要点。而且我还想说明的就是,这么一个结尾,更像学生大学宿舍里所做的“学术讨论”应有的本色,可爱!

迷恋红尘,只能说是一种态度,很难说是真的人生意义上的指导思想。如果有人真能放弃一切理想、道德、家庭、信仰、风俗,而义无反顾地迷恋于红尘中的一切声色犬马,一切大悲大喜,他反倒更接近于“顿悟”,更接近于大勇敢和大智慧。人生于世,必然要受到道德的约束,被理想所左右,让流言伤害,更有家庭的职责压在身上,并且因未来的不确定性而陷入“永远的未雨绸缪”这种可怕的状态。纸醉金迷的时候,总会想一想杯中是否依然有酒;痛饮狂歌的时候,也还要为朋友为父母为妻儿早些回家。在这个世界上,我还从来没见过一个真正能迷恋红尘的人。

往往迷恋红尘的人,最有道德心;表现得最好色的人,最重感情;行为上放浪形骸,最至情至性。就像狗一样。狗从来不掩饰对肉骨头的渴望,见了骨头狂吠而上,谁敢动一动就钢牙相向。狗也从不掩饰对人的喜欢,一遇熟人就飞奔向前,乱跳乱转,连扑带叫。狗也不会伪装失败,掩饰恐慌。如要真的斗败了,必要夹起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伴以哆哆嗦嗦的惨叫,而从不会外强中干装模作样地骂两句人,说两句毫无意义的横话。

迷恋红尘的狗简称红狗,我就是红狗。



有一家电视台采访我,问我:“如果把郭德纲比作一个动物,你会把他比作什么?”我想了想说:“野狗。”

到现在我都觉得我这个比喻十分恰当:他并不善良,但在这个难于用善或恶来形容的社会上活了过来,在和同类的争斗撕咬中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他毫不掩饰对骨头的渴望,为了争得一口食物也可以不择手段。无论是一群不怀好意的人,还是一群争食成性的狗,他都决然面对,直扑向前。野狗都有狼性,狼可以盯住目标数十里追踪,野狗也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

正文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2)

2010…3…6 10:38:45 本章字数:1466

早在十年前,在东琉璃厂的旧茶馆里,我第一次看见他时,就觉得他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听着他在台上讲很露骨的性暗示和性笑话,招得一屋子男男女女乐不可支,我忽然感到:相声的原生态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十年后,德云社红透了半边天,我有点庆幸,十年前我没看错人。这十年来我们一起说相声,在对相声的理解方面,他给了我不少帮助。而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把他带到了大红大紫的位置。然而每每他在台上演出,我从边幕看过去时,觉得他依然是十年前东琉璃厂旧茶馆的那只外来的、不平常的狗。



其实相比于狗而言,我更喜欢猫。但是猫永远是那么超然万法,卓尔不群。就算是流浪猫,都流浪得那么锐利。这和我的个性不符。猫永远那么小资,永远不能和光同尘,其实我很想和猫一样,但是我没那种条件。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签名档,一望而知是一个非常爱猫的人写的,真是写得文光射斗锦绣一般,反正我是写不出来。这个签名档说:

要说

猫是高贵的独特的敏感的自尊的自爱的自恋的孤芳自赏的自以为是的自言自语的自食其力的最可爱的宠物

不许说

猫是臭美的孤僻的过敏的自私的小资的狂妄的无精打采的肥头大耳的四体不勤的好吃懒做的最懒惰的废物

听明白了吗?哼唧……

猫永远用自娱自乐和孤芳自赏的态度面对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我不行,虽然我是那么的爱猫,但是我还是当狗吧。



我从记事起,就对女孩子有好感,但是直到上大学以前,都不敢把这些好感表达出来,在我看来,这就叫不敢放心大胆地去迷恋红尘。我从懂事开始,就知道占便宜是舒服的,吃亏是不舒服的。但是每次占了便宜,心理上总是受到一种道义上的谴责。比如我小的时候常跟一个同学打架,打架的起因五花八门,大概就是小孩子之间的互相“贱招儿”,对错一半一半。但由于我是老实的好学生,功课都不错,而那个孩子是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每周都要请家长,所以老师每次都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让他罚站。有的时候,确实是我没理,人家一边罚站还一边激烈地与老师嚷嚷,我却随便编个瞎话老师就会完全信,以至于罚他站的时间更长。说实话,每次这样,我都从心里觉得不公道,比自己罚站还难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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