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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6-明朝的皇帝-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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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只字不提。用这样的手法开脱郑贵妃,近于掩耳盗铃,至多只能证明神宗对“梃击”之谋事前毫无所闻而已。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太子为庞保、刘成缓颊

    三十三、太子为庞保、刘成缓颊    
    神宗不但援子以明心迹,而且援孙以示重固;不但自己极力辩解,而且示意太子辟谣,《明史纪事本末》载:    
    命内侍传呼三皇孙至石级上,命诸臣熟视。谕曰:“朕诸孙俱已长成,更有何说。”顾问皇太子:“尔有何语,与诸臣悉言无隐。”皇太子曰:“似此疯癫之人,决了便罢,不必株连。”又曰:“我父子何等亲爱,外廷有许多议论,尔辈为无君之臣,使我为不孝之子。”上因谓群臣曰:“尔等听皇太子语否?”又述东宫言,连声重申之,群臣跪听未起。上屡顾阍者,令续到官皆放进无阻,以故后来者踵趾相错,班行稍右,与帝座远,上又持皇太子而向右问曰:“尔等俱见否?”众俯伏谢,乃命诸臣同出。    
    这一番做作,效果是有的:多少可说明神宗和太子的父子之情还是有的。而令臣下印象特别深刻者,神宗此时已二十五年不朝,二十五年中除了少数宰辅以外,许多大臣从未见过神宗的面。世宗与神宗都曾数十年不出禁宫一步,在中外历史上是个极其特异的纪录。    
    由于圣谕皇皇,张差在第三天即被凌迟处死。据王之寀以后透露:“张差以首抢地,谓同谋做事,事败独死。”这是狂悖愚恶者自速其死,虽可怜、不足惜。    
    再下一天,神宗命司礼监及九卿三法司审庞保、刘成于文华门,因为张差已经处决,死无对证,刘、庞二人不肯招供。在文华殿前,亦不便用刑,一时不能有结果。    
    此时太子派人传谕,为庞、刘缓颊:    
    张差持棍闯宫,至大殿檐下,当时就擒,并无别物,其情实系疯癫,误入宫闱,打倒内侍,罪所不赦。后招出庞保、刘成,本宫反复参详,保、成身系内宫,虽欲谋害本宫,于保、成何益?此必保、成素曾凌虐于差,故肆行报复之谋,诬以主使。本宫念人命至重,造逆大事,何可轻信?连日奏求父皇,速决张差,以安人心,其诬举庞保、刘成,若一概治罪,恐伤天和,况姓名不同,当以雠诬干连,从轻拟罪,奏请定夺,则刑狱平,本宫阴骘亦全矣。    
    按:庞保原名郑进,刘成原名刘登云,所以有“姓名不同”的话。太子所以出此,自是受了压力所致。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神宗三年三次加赋

    三十四、神宗三年三次加赋    
    会审庞保、刘成,就因为太子这道出于王安手笔的令旨无结果而散。此外案内有名的马三道、李守才、孔道等人,刑部定了充军的罪名,神宗准如所请。而庞保、刘成则在宫内被处死;这自是郑贵妃在取得神宗的许可以后,杀以灭口的手段。    
    梃击一案,到此告终,时为万历四十三年六月。此后数年,太子得能安然无事,无疑地,是王之寀等人的功劳。但齐、楚、浙三党的恶势力依旧猖獗。在此三党专政之际,外患日亟,国事益坏,兹简记清太祖努尔哈赤崛起的过程如下:    
    万历四十四年正月朔,满洲诸贝勒大臣奉表劝进,尊努尔哈赤为覆育列国英明皇帝,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定都兴京。(按:清为女真族,所以不久又改国号为“后金”,以为区别;至清太宗时因为清人对金夙具恶感,所以改为声音相近的“清”,且颇讳言“女真”及“金”的字样。)    
    四十六年二月,清太祖以“七大恨告天”为借口而伐明。五月,抚顺失陷。九月,神宗加天下田赋,每亩三厘五毫。    
    四十七年,辽东经略杨镐由沈阳四路出师,兵员号称四十七万,大败,死四万五千余人。八月,清灭叶赫,从此海西四部尽属于清。十二月,神宗再加天下田赋,仍为每亩银三厘五毫。    
    四十八年三月,再议加赋,每亩二厘。    
    三年三次加赋,每亩的赋税共计增加了九厘,并且由临时的加派转变为永久的定额,而内库之积如山,神宗不肯拿出来供作军费,有个叫张铨的御史有段极沉痛的话:    
    譬之一身,辽东肩背,天下腹心也。肩背有患,犹借腹心之血脉滋灌;若腹心先溃,危亡可立待。竭天下以救辽,辽未必亡而天下已危。今宜联人心以固根本,岂可朘削无已,驱之使乱?且陛下内廷积金如山,以有用之物置无用之地,与瓦砾粪土何异?乃发帑则以阍不应,加派则朝奏夕可,臣殊不得其解。    
    万历三次加派,所谓“民失其乐之心”,为造成明末流寇的主因。内忧招致外患,外患加深内忧,明朝就亡在这样一个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之下。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神宗病中召见大臣

    三十五、神宗病中召见大臣    
    前代之失,后代之鉴,鉴往知今,以清初为最彻底、最成功。明朝宦官为祸甚烈,所以清初严禁太监干政;明朝以加派失民心、生盗寇,所以康熙有永不加赋的令。及至洪、杨军兴,军费浩繁,亦不过开办厘金,病商而未病农,此为乱后地方得以迅速复苏,以及造成同光中兴的一大原因。    
    神宗在位四十八年,他一生最好的时候,几乎无一善政,而临死的那一年,却颇有思过的模样,《明史纪事本末·争国本》篇:    
    (万历)四十八年夏四月,皇后王氏崩。后贤而多病,国本之论起,上坚操“立嫡不立长”之语,群疑上意在后病不可知,贵妃即可为国母,举朝皇室。及上年高,后以贤见重,而东宫益安。至是崩,中宫虚位数月,贵妃竟不进位。    
    按:如果是比较明白而又没有宠妃挟制的皇帝,高年失后,中宫任其虚位,而以皇贵妃统摄各宫,是不足为奇的;在神宗此时,却是难能可贵。因为郑贵妃觊觎中宫,已非一日,这时有此顺理成章进位的机会,自然要力争,是可想而知之事;则又可想见神宗力拒所请,必亦大费一番口舌。神宗所以靳此虚位而不予,当然是为了消弭隐祸——因为郑贵妃被册为后,则进一步必然会提出嫡庶的问题,要求废太子、立王,又将掀起极大的波澜。所以不再立后是极明智之举。    
    其次,王皇后一死,神宗亦得病,此不能说没有伤逝的伉俪之情在内。但神宗为国事着想,不能不保护太子;而在天伦的情分上,对太子仍然甚薄,卧病三月,不召太子。到了七月间,病势已甚沉重,而太子依旧不得一视疾,此亦亘古少有的事。    
    由以后的“移宫”一案来看,神宗病中而父子隔绝,一半亦出于郑贵妃的有意作梗,而所以如此,居心不可问。当时东林的巨擘杨涟、左光斗等看出端倪,便劝唯一的宰辅方从哲,应该进宫请安,探视究竟。    
    方从哲这样回答:“皇上讳疾,即使进了宫,左右亦不敢奏闻。”杨涟便引《宋史》说:“宋朝文彦博问仁宗疾,内侍不肯奏报。文彦博质问:‘天子起居,你们不教宰相知道,难道有异志?下中书省行法!’”按:仁宗无子,说太监有异志,即指责其别有拥立的异心。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光宗即位发内帑犒边

    三十六、光宗即位发内帑犒边    
    当然,明朝的宰相不能比宋朝的宰相,后者权重,外而国事、内而皇帝的家事,皆可过问。所以杨涟亦并不期望方从哲能像文潞公那样,他接着所引宋朝的典故之后又说:“今诚日之问,不必见,亦不必上知;第令内臣知大臣在门,且公当宿阁中。”意思是让太监知道“大臣在门”,便可发生吓阻作用;而“宿阁中”则为了备变。由这些话中,不难看出郑贵妃和那些大珰心怀叵测,所以杨涟有此建议。    
    到了七月十七日,神宗自知不起,召集大臣,勉以勤职。七月二十一日入于弥留状态,而太子还徘徊于寝宫之外,于是杨涟和左光斗遣人告诉东宫伴读王安,说皇帝病重,不召太子并非本意,太子应自请入侍,以备非常;这一夜不要轻出。凡此都是预见到将有非常之变的预防措施。    
    当夜神宗崩逝,太子即位,是为光宗。光宗第一件大得人心的举措,即是发帑金百万犒边,继又发帑金百万充边赏,此为他即位后三天以内的事。    
    光宗这样做,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遵奉遗诏;真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神宗错了一生,到临死才彻底改悔:    
    比缘多病,静摄有年。郊庙勿亲,朝讲稀御;封章多滞,寮寀半空。加以矿税烦兴,征调四出,民生日蹙,边衅渐开。夙夜思维,不胜追悔。方图改辙,与天下更新,而遘疾弥留,殆不可起。盖衍补过,允赖后人,皇太子常洛,可嗣皇帝位。    
    按:南郊祀天、岁时祭太庙,是皇帝必须亲临的大典,也是做皇帝的最起码的责任。神宗因有二十五年不召见群臣,也就是有二十五年不出宫一步的破天荒纪录,自然“郊庙不亲”。所谓“朝讲稀御”的“讲”是指讲学,皇帝讲学称为“开经筵”或“御经筵”。大致常开讲筵的皇帝必是有道之君,因为人不可不读书,做皇帝宰相,尤其不可不读书。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遵遗诏尽罢敝政

    三十七、遵遗诏尽罢敝政    
    关于“盖衍补过”的办法,遗诏中有明确的指示,分条注释如下:    
    一、“内阁辅臣,亟为简任。”按:自永乐年起,大学士大致为四人,资望最深的为“首辅”。自万历四十三年起,只有方从哲、吴道南两人,吴道南丁忧,只剩下方从哲。神宗不补辅臣,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    
    二、“卿贰大僚,尽行推补。两咨考选,并散馆科道官,俱令授职。”按:卿者部院大臣,贰者副手,侍郎等官俱皆为“堂官”。科为六科给事中,道者各道御史。六科给事中及各道御史都为言官,在清朝的区分较微;而在明朝,两者的职权区分得很清楚:各道御史巡按地方,兼有行政官的性质,而各科给事中掌封驳,纯为纠正政令的言官。就此一方面而言,自军机处成为制度后,清朝的给事中权力远不如明朝的给事中。“万历末年,怠荒日甚,官缺多不补。旧制,给事中五十余员,御史百余员。至是六科(吏、户、礼、兵、刑、工)只四人,而五科印无所属(每科的首席称为‘掌印’,印无所属,是说没有‘掌印给事中’以为主持),十三道只五人(御史以十三行省区分,称为十三道,计为浙江、江西、河南、山东、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湖广、山西、云南等十三省,河北为北直隶,江南为南直隶,不专设而由各道分管,都察院衙门归河南道御史监察,在十三道中格外突出),六部堂官仅四五人,都御史数年空署。”此见《廿二史札记》所述,可以想见当时政务的废弛。    
    三、“建言废弃及矿税诖误诸臣,酌量起用。”按:自矿税兴,凡有所奏谏或被认为办理不力的地方官,大多获罪,废为庶民。历任辅臣,多有请起复的奏谏,十九置之不理,此亦为言官所以缺额的主因之一。    
    四、“一切榷税并新增织造、烧造,悉停止。”(按:“织造”的名目为清朝所沿用,“烧造”原驻江西景德镇等处,在明朝即废止。)    
    此外还有“各衙门见监人犯,俱送司条审,应释者释放。东师缺饷,多发内帑,以助军需。阵亡将士,速加恤录”。真是“尽罢敝政”,光宗皆遵遗诏办理,为先人补过,如此之勇,得力于一个人。    
    这个人名汪文言,是皖南人,“有智术、负侠气”,王安延为上客。光宗即位,在内唯有王安可为倚恃,于是汪文言向王安建议如此,而王安照样建议于光宗,于是有发帑金犒边、尽罢天下矿税、起建言得罪诸臣、下前后考选之命等等慰中外之望的善政。光宗如能久居大位,明朝还有可救,不想在位只得四十天。此是别一案,暂且不提。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传说神宗

    三十八、传说神宗    
    再回过头来谈神宗,他与他的祖父一样,俱曾数十年不朝,有的辅臣入阁而始终不得见天子一面,此实为千古怪事。至于数十年不朝的原因,在世宗,是为了一心想长生不老,在宫内设坛修道,为世所知;在神宗,何以至此是一个谜。    
    这个谜底,据黎东方博士见告,是因为神宗抽上了鸦片烟。黎博士作此断语,当然有史料上的确切证据;我从行为的比较去分析原因,确信必有其事。    
    自古无道之君,罪恶不外淫、虐两者,而所以荒废政务,浪掷民脂,亦不外巡幸无度,大事兴作。但神宗无一于此,试为分条比较如下:    
    第一,神宗并不好色。郑贵妃的得宠,起初或以颜色,但试想,郑贵妃万历十四年生常洵,这时的年龄最少也有十六七岁,到福王就国时,已经望五之年,如以色见宠,则早已色衰而爱弛。但郑贵妃又不是像宪宗的万贵妃那样有挟制之威,所以她得宠的始终不衰,在历史上是个颇为罕见的事例。    
    第二,神宗也不算暴虐。廷杖是明朝极恶劣的一种制度,神宗不过照传统行事,而且他也不像思宗那样动辄杀大臣。    
    第三,神宗“郊庙不亲”,遑论游览。不但不像武宗那样游行天下,甚至不出宫门一步。    
    第四,万历年间,虽有修三大殿的大工程,但那是因为三殿被灾烧毁,朝廷正衙,规制不得不崇闳,这与为了个人享乐而大起离宫别苑是不同的。    
    其次,论神宗的秉性和教养。他除了天性贪财,以及由张居正的言行不符激起一种有意反其道而行之的偏激心理以外,论他的资质是不错的,心地并不是糊涂透顶,此看他前后两次处理太子与郑贵妃母子间矛盾的手法,就可以知道。    
    这就是说,神宗并非没有亲裁大政的能力,只是对国事不感兴趣——明朝自罢相以后,大小庶政皆决于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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