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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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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倒退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秦始皇的过度的“严”导致了汉朝相对的宽。而由“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又逼迫统治者不得不一点点把口袋扎紧,最终形成“防民之口胜于防川”的高压政策。大一统皇权专制面临这样一个不可逾越的悖论:统治过于苛严,“水”可以覆舟;统治过于宽松,“水”亦可以覆舟。统治的尺度在“苛严”与“宽松”之间,似“宽”实严,“严”而不过。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掌握这样的尺度,又何其难也。所以,大一统皇权专制平稳的时候少,多数场合处于危机之中,这是由这一体制自身的封闭性决定的。    
    


第六部分第五十一章 关于汉高祖封王

    “封王”是西汉王朝建立之后最显眼的政治现象。同姓王与异姓王之争又是汉朝初期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传统观点认为,汉高祖之所以封刘姓王,是为了“汉矫秦制,树屏百强”。也就是说,秦始皇无情无义,对功臣非但不封王,而且大肆诛杀。汉要吸取这一教训,要让皇恩浩荡,帝祚永延。    
    其实这仅仅是皮相。仅作如是观是远远不够的。从历史大势看,汉高祖之封王乃秦始皇改制之反拨。    
    话得从秦始皇改制说起。寻常史家认为秦始皇施行郡县制是一种历史进步,实际上,仅从政治体制角度看,郡县制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历史倒退,是从封建制蜕变为大一统皇权专制。    
    大一统皇权专制铁桶一般,针插不入,水泼不进,把滋生民主的缝隙基本给堵塞了,把通向民主的路基本上给堵死了。这种体制几乎失去了与体制之外的联系,政治完全在体制内运转。结果是千年如同一年,社会没有任何发展与进步。考察西方比较先进的封建制,情况迥然不同,西方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民主在一点点积累,市民的力量在一点点扩张,自治因素在一点点形成。遇到合适的机会,便嬗变为资本主义。    
    大一统皇权专制比封建制离资本主义更远,因为在大一统皇权专制中很少产生资本主义萌芽。    
    无论汉高祖自己是如何想的,他的封王之举,至少在客观上是进步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至于结果,完全是另一回事。封王之失败,必须从中国的文化、传统、宗教、地理环境、国民性等诸多方面寻找原因。中国这片国土不适应封建制,绝非汉高祖可以改变得了的。    
    在中国,自治的势力永远不能很好地珍惜自治的机会与权利。总是觊觎本不该觊觎的利益,逼迫中央收回自治的成命,最终使自治化为泡影,复归高度集权。这样的情形实在是太多了。大一统皇权专制不允许丝毫的“分权”,不允许地方有任何自管、自辖、自治之举。    
    刘姓王中,刘泽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    
    他只是在平息陈略有小功,便施诡计被吕后封为琅邪王。作为代价,他在诸臣中散布封诸吕为王的舆论,以迎合吕后的私欲。吕后一死,他诛杀吕家兄弟,当他得知汉军屯兵荥阳,他又退兵自保。之后又赶回长安拥立代王为天子。投机相暴露无遗。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投机分子,享受到了三代为王的荣誉。所以司马迁也愤愤不平:    
    太史公曰:荆王王也,由汉初定,天下未集,故刘贾虽属疏,然以策为王,填淮江之间。刘泽之王,权激吕氏,然刘泽卒,南面称孤者三世。事发相重,岂不为伟乎!    
    《史记·荆燕世家第二十一》封一个王,多一个野心家,多一份权争,这样的封王,无论如何也起不到自治与分权的作用。即使坚持封下去,也实现不了真正的封建制。    
    


第六部分第五十二章 汉高祖与萧何

    ———皇帝与相国的关系范式    
    读史以知兴替。读《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二》,知皇帝与相国微妙关系,不可不读也。    
    中国大一统皇权专制王朝中人主与相国的关系范式,是在汉高祖的时候被确立起来的。汉高祖与萧何的关系,对其后历代王朝一直产生着巨大影响。这一范式由以下内容构成:皇帝用人,以权术势控制政治大局,相国用事,在经济、法度、战事等各方面为皇帝效力;    
    从人才角度看,皇帝多为二三流人才(刘邦再精明,充其量只能算二流人才),相国多为一流人才(萧何是没有争议的一流人才);皇帝的心思主要用于防止相国或其他大臣谋反,几乎无有例外,相国的心思主要用于谋国事,真想僭越谋反的属于极少数;萧何像皇帝对相国是时信时疑、时敬时慢,反过来,相国对皇帝一般是始终如一,有反骨的不论,多数是愚忠不改;英明的皇帝少而又少,精明的相国屡见不鲜;以现代政治标准考察,萧何精通法律,善于调度钱粮(有经济头脑),善于谋断,是政治家竞选的有力争夺者。但在传统的皇争夺中,萧何的长处是发挥不出来的,只能择枝而栖,居人之下,相当一部分才能被埋没。此乃传统政治不合理之一。皇帝与相国,一个是权力决策的最高中枢,一个是权力执行与落实的行政部门,只有通力配合,才可能使政治修明,百姓乐业。但实际上做到这一点是相当困难的。历史上只有少数皇帝能够与相国配合得辐辏溶融。就是这些配合得好的,也逃脱不了汉高祖所创造的范式,留下鲜明的窠臼。    
    萧何当上相国之后,发生过这样一件奇事:    
    公元前195年,黥布谋反。刘邦带兵征讨。出征期间,刘邦不放心萧何,数次派人打探京城的相国都在做些什么。萧相国并未有不当之举,他变卖家财,支援前方战事。可是就在此时,一位门客劝告萧何说:“您的灾祸不远了!您功劳盖世,位居相国,绝无再受加封之理。您入关十多年了,民心归附,至今您还是一如既往,认真做事,皇上能不起疑心吗?皇上屡次询问您的情况,那是怕您震撼关中啊。您何不广置田产,放贷收利,做些坏事情,来让皇上放心呢?”萧何依计而行,果然取得了皇上的欢心。皇帝心中自有一把算盘:凡贪小利者定无大野心。贪小利不至于震撼江山,有野心才是真正的麻烦事。所以,当刘邦得知一向清廉的萧何也贪起小利来,便放下了心。    
    基于此,我一向认为,专制政治体制下的腐败并非完全是贪官所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皇帝怂恿其为,官贪,自有其不得已的一面。对于皇帝来说,失当的吏治腐败还有一个莫大好处:吏治腐败等于官吏皆贪,无形中就都受柄于皇帝了,一旦皇帝需要拿下谁,理由是现成的,绝无师出无名之忧。这样,大大地有利于皇帝对群臣的统治,江山反而因腐败而更牢固了。    
    当然,万事有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腐败也要付出代价,玩腐败术也是有风险的。    
    在度之内,腐败或许是维持专制统治之良方;在度之外,腐败则变为专制王朝的瓦解剂———许多王朝都是被腐败瓦解的,外力微乎其微。浙是另外的问题,不论。回到皇帝与相国的话题上来。刘邦的治心之术确实了得。一个地痞出身的人,城府之深,谋术之精,让人瞠目结舌。萧何,功劳之大,如何评价都不为过,而且忠心耿耿,从无异心。即使如此,萧何多次被他无端地怀疑,甚至还被下过大狱。刘邦对待萧何的态度,成为后来帝王对待相国的重要参考范本,后来的帝王无不效仿刘邦。于是形成了一种恶劣的传统,相国(宰相)或奸或愚,二者必择其一,绝无第三条路可走。皇帝与相国(宰相),相差天渊,性质完全不同。表面上相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实际上相国(宰相)没有完整的人格可言,必须夹着尾巴做人,看皇帝眼色行事,一点自由也没有。    
    


第六部分第五十三章由“汉初三杰”迥然不同的命运所想到的

    汉初三杰韩信、萧何、张良,命运迥然不同:韩信命运不济,功高而被诛;张良命运最佳,无灾无祸而寿终正寝;萧何命运处于中间,安全运转到死,但也不乏灾难。    
    不同结果,盖因“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帝王治术在起作用。汉初三杰的不同命运,其来有自。张良对此熟稔在胸,所以抽得一个命运的上签;萧何对此似懂非懂,所以抽得一个中签;韩信对此完全不懂,所以抽得了一个下下签。韩信之所以被诛杀,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善伐人而拙于自保,把帝王当作了“人”,把战功作为了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常理度韩信像之,终为帝王所不容。萧何虽不谙自保之术,还能采纳门客之言,侥幸未罹大祸。张良创造性地发明了“道引”、“辟谷”、“从赤松子游”等自保之术,卓为有效,汉高祖、吕后等都基本没有找他的麻烦。    
    张良战战兢兢,时时提防,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韩信、萧何、张良以及曹参、陈平等一干人,把汉高祖与萧何的国君与相国的关系推广为一般的君臣关系,大大丰富了帝王的治人之术与大臣的自保之术,构成了近乎完整的中国式人治体系。曹参是位一石两鸟的专家。曹参用美酒布下迷魂阵,沉迷其中,本态不再,而是以醺醺醉态面君王,从而躲避开君王的注意。他的无为而治,看似一种治国策略,其实是一种自保策略。萧规曹随,包含着曹参稳健、保守(此处的“保守”为褒义)的一面,也暗含着一种巧妙的自我保护。少做事总比多做事少些致祸的机会。某种意义上,曹参的“无为而治”不失为保持政治清明的一种办法。    
    自保之术也是“术业有专攻”,术必己出方才有效。如果陈平机械地模仿张良或曹参,醉酒踉跄,或使用“辟谷”、“从赤松子游”等已被用过的伎俩,必被狡诈多疑的刘邦识破,反而弄巧成拙。中国的皇帝很少事必亲躬的,大多数皇帝采取直接治人(具体说是臣)、间接治国的策略。治住了人,国(江山)就跑不掉了。具体的国事由臣僚们去操劳,皇帝落得个无事一身轻。当然,皇帝慵懒,也不是好事,明朝就是因皇帝慵懒而被李自成与满人颠覆的。在皇权专制体制下,由于不可避免的改朝换代,每一个王朝都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于调整君臣关系等关乎社稷存亡的大事上,对于治理国家、开发民智、促进生产等几乎无暇顾及。君臣之间的掣肘,消耗掉大量的能量,这是几千年来专制王朝换来换去却始终在原地踏步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所谓忠臣、良将,主要是相对皇帝而言的,而不是相对社会发展而言的。可以说,在中国的皇权专制体制中,从来就没有发育出促进社会发展的有效机制(这一点与西方大不相同)。在中国,只有“治世”与“乱世”之别,而无“落后”与“先进”、“进步”与“倒退”、“发展”与“停滞”、“保守”与“革新”(指社会变革意义上的保守与革新)之分,甚至“正义”与“邪恶”、“人性”与“非人性”等概念几乎是同一的,没有很明显的差别。    
    从这个角度看,元明清三代,虽然距离汉朝有一两千年之遥,但一切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第六部分第五十四章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礼法。说白了,就是死也要给个说法。这似乎是人道的,实际上却成为滥杀的口实。这一点在皇权专制体制建立的初期就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了。周勃、周亚夫父子的遭遇与结局开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之先河。杀戮是每一个皇帝都要做的游戏。一般来说,杀人除了“治罪”的功用之外,还是维护皇帝权威的一种机制。无论刀子用没用,时间久了,就该磨一磨。皇帝久不开杀戒,权威就显示不出来。    
    周勃父子都算老实,性情直爽,缺计少谋。周勃不乏赫赫战功,按说明哲保身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偏偏这个老实人,莫名其妙地被投入大狱,有口难言,有理难辩。周勃被汉高祖免去丞相,回到封地之后:    
    岁余,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本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帽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事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周勃的自我防卫,被小人告发之后变为了“谋反”。倘若周勃没有与皇家联姻,命难保矣。周勃出狱后大为感慨地说,我曾经领兵百万,可是现在才知道狱吏的尊贵!    
    平心而论,定周勃之罪,多少还有些牵强附会的罪名,他终究“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不免让人生疑,加之闲话的传递效应,话到皇帝的耳朵里,已有几分像真的了。周勃之子周亚夫的命运较之周勃更差些。梁孝王不喜欢他,常常在皇帝面前说他的坏话。景帝先是听信谗言,对周亚夫产生恶感,然后终于爆发,赐予周亚夫肉却不给筷子,故意让周亚夫发火,设局让周亚夫入瓮。致命的一击在于捏造“谋反”罪名,而且是“在阴间谋反”。周亚夫的儿子在皇家用品的工官那里买了五百件殉葬用的盔甲盾牌,成为“谋反”罪证。周亚夫下狱之后不服,五日不进饮食,吐血而死。    
    历史往下演绎,越来越走样,越来越离奇,越来越荒唐,越来越不可思议。遍察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牺牲,比周勃父子更冤枉、更悲惨的何止百千。至于南宋,索性把罪名这块遮羞布扯下,直接以“莫须有”定罪。岳飞之死,惨绝人寰,无以复加。再往后………


第六部分第五十五章封王的政治体制与黄老治世思想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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