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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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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断言:“人生的意义在于做”与“人生的意义在于逃避做”两个命题,前者更接近人生的本质。
司马迁引述了老子与孔子的一段对话: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第三》庄子像这段记载颇蹊跷。孔子问礼于老子,老子却所答非所问。这已经很奇怪了,然而还有更奇怪的,那就是孔子对老子的所答非所问,不但没有嗔怪,而且竭力赞美褒奖,以为见老子等于见到了龙。谜底在于,孔子做学问一向虚怀若谷,见到与自己迥然不同的观点,顿生崇拜之情。但老子的话并没有丝毫地改变孔子。孔子还是孔子,并没有像老子那样隐匿声迹,不求闻达,孔子依旧积极地参与政事,认真地做道德文章。
“善于经商的人把货物隐藏起来,好像什么也没有”,不免有诡辩之嫌。既然经商,就得把货物卖出去,仅仅藏起来怎么行。“有品德的人谦虚得像愚钝的人”也过于虚伪了,完全没有必要。如果君子都按照老子教导的去做,只会助长统治者的气焰,更加肆意宰割臣民。只有大家联合起来,伸张正义,才能迫使统治者做一定让步,从而取得做人的权利。至于庄子的逃世,更是完全不可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逃世,逃到哪里去?一两个人逃世,或许逃得脱,逃的人多了,多到无以役者,统治者是不答应的。老庄的思想,在哲学上是不可知论者,在宗教上是取消主义,在人生上是处处回避,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顺应自然”是对的,但必须以了解自然为基础。按照老子的说法,自然是“有生于无”,难道人也要“有生于无”?除了明抢暗偷,怎么才能做到“有生于无”?《道德经》中不乏闪光点,但总的看多是类似佛学的文字游戏,并无实际意义。历史上,崇尚老庄的皇帝,多无作为,原因即在于此。
第六部分第五十九章 政治顽疾
———窝里斗
窝里斗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个顽疾,是对中国历代政治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也是一种难以逾越的宿命。
田穰苴及其家族后裔对于齐国之影响,进而对中国历史之影响,就是对窝里斗最明晰的注脚。
田穰苴是由晏婴引荐给齐景公的。只一次谈话,齐景公就任命穰苴为将军,带兵作战。穰苴要求景公给自己委派一名监军,景公派庄贾作监军。穰苴与庄贾约定,次日午时在营门会齐。翌日,庄贾日暮方至,穰苴大怒,按照军法将庄贾斩首。后又处罚了齐景公派来的使节。穰苴与士兵同甘苦,共患难,军心大振,迅速收复了失地。齐景公大喜,封穰苴为大司马。就在此时,出问题了。
大夫鲍氏、高氏、国氏等嫉妒穰苴,在齐景公面前极尽中伤、诽谤之能事,齐景公抵挡不住谗言,罢了田穰苴的官,田穰苴发病而死,引起田氏家族的强烈不满,导致田常杀死了齐简公,将高氏、国氏灭族。至田常曾孙田和,自立国君,取号齐威王。齐威王仿照祖上穰苴的战法,所向披靡,威振天下,各诸侯国纷纷朝拜齐国。自此齐国改为田姓。齐王的姓氏之变,完全由不必要的窝里斗引发,这一点齐景公一定没有料到,高氏、国氏也一定没有料到会被灭族。当初,高氏、国氏与穰苴既无过节也无怨恨,完全出于嫉妒。由嫉妒而引发无端的中伤攻击,致功臣田穰苴于死地,最终导致政变。
西周·禹鼎《史记》只注意到了作为军事家的穰苴在军事史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忽视了作为导致齐国政变的根本原因,穰苴在中国政治史中的地位与作用。田氏颠覆齐国,乃窝里斗最典型的案例。想当初,如果齐景公不信谗言,善待田穰苴,后来的事情就都不会发生了。可齐景公偏偏要进行无谓的窝里斗,把清水变为浑水,把安宁变为动乱。
田氏瓦解齐国的社稷,类似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东汉灭亡于无止无休的萧墙之乱,直到汉的气数丧失殆尽,为魏、蜀、吴三国所取代;唐末,大杀清流,外未乱而内先乱,强大的帝国毁于一旦;明末,也是窝里斗使满人钻了空子,入主华夏,作了汉人的主宰,如果崇祯皇帝不杀袁崇焕,满人入关绝非易事;满清覆灭之后,连年不断的窝里斗,使得专制愈专,独裁愈独,民主愈发远离了中国……
读“窝里斗”的历史,如揭伤疤,如刺心底,痛心、羞愧,无以名状。中国人最需要从历史中汲取的教训,莫过于以窝里斗为耻,从窝里斗的恶梦中惊醒!
第六部分第六十章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是中国独有的军事原则与军事思想,历来被兵家津津乐道。
司马迁至少在三处渲染过这一原则:其一,见《周亚夫军细柳》: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荆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荆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其二,见司马穰苴列传第四:
庄贾惧,使人驰报景公,请救。既往,未及反。于是遂斩庄贾以徇三军。三军之士皆振。久之,景公遣使者持节救贾,驰入军中。穰苴曰:“将在军,君令有所不受。”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第四》其三,见孙子训练美女的故事,美女嘻笑,不认真训练,孙子要杀队长,吴王不允:
孙子曰:“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遂斩队长二人以徇。用其次为队长,于是复鼓之。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第五》以上三例都是“君命有所不受”的有名案例。然而,中国的信史中,“君命有所不受”的情形当属凤毛麟角。像孙子那样杀了君王的爱姬,有几个不得报应的?像周亚夫那样刻板地对“上”大不敬的,有几个不遭皇帝嫉恨的?像穰苴那样,杀死命官,有几个能免于刑责的?“不受君命”往往正是招灾致祸的根。历史是历史,案例是案例,事实却是另一番景象。在重大战事中,我们所能看到的多是由于受君命之掣肘而贻误战机或因“不孙武像受君命”而遭诛杀的事情。将,不过是御将者手中的一个棋子而已。
那么,司马迁在说谎吗?也不能这样说。中国有溢美的传统。为了溢美,总会编造出一些动听的故事来。这不仅表现在“君命有所不受”,也表现在其他诸多方面。从尧、舜、禹开始,几乎所有的圣人或道德典型,都多多少少含有一些溢美成分,没有一个能逃脱被溢美的命运。
我想,不会有一位愚蠢的将军愚蠢到会认真执行“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教条。
第七部分第六十一章 伍子胥
———复仇之神
伍子胥是位富于远见的政治家、军事家,更是中国的复仇之神。作为复仇之神的伍子胥,是不同于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伍子胥的。复仇之神伍子胥,作为正面人物,被广泛地写在了各种戏剧之中,吟唱不衰。他的疯狂复仇被视为英雄之举,楷模后世,激励后人。然而,伍子胥式的复仇到底有什么积极意义呢?似乎很少有人考虑这个比盲目歌颂他更重要的问题。历史的、道德的、人伦的、美学的、社会的,抑或是其他什么意义,显然都没有。只有些文学意义,还是渲染的结果。一个没有历史、道德与社会意义的人物是不会真正具有文学意义的。他的复仇事迹波澜起伏,扣人心弦,仅此而已。
楚平王杀害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屠与哥哥伍尚,伍子胥借助于吴国的力量为自己复仇,无所不用其极。
伍子胥逃离楚国五年后,楚平王已经谢世,伍子胥掘坟鞭尸,以泄其愤。这一点《史记》写得很精彩:
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伍子胥的朋友兼政敌申包胥不同意伍子胥的复仇之举,提出好意的规劝,然而伍子胥丝毫听不进去:伍子胥像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虽知自己所作所为背天逆理,但伍子胥还是要倒行逆施。复仇,已经成为他心中惟一的、最高的理念,其余的,已经无所顾忌。这种为复仇而复仇的作法,成为武侠精神之滥觞,后来被广为演绎发扬,变为华夏文化的一个重要支脉。所谓“有仇不报非君子”,是之谓也。当然,也存在相反的文化支脉,那就是“怨怨相报何时了”。二者常常被搅拌到一起,构成戏剧冲突。作为政治家,伍子胥不乏闪光之处,但作为复仇者,伍子胥实在是乏善可陈。因为私仇而引发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更是匪夷所思。申包胥的见地倒是入木三分,可惜伍子胥未予采纳。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伍屠是为小人谗言所害,伍子胥替父报仇,到头来自己重蹈覆辙,亦死于小人口舌:
吴太宰既与子胥有隙,因谗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其怨望恐为深祸也。
前日王欲伐齐,子胥以为不可,王卒伐之而有大功,子胥耻其计谋不用,乃反怨望。而今王又复伐齐,子胥专愎强谏,沮毁用事,徒幸吴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今王自行,悉国中武力以伐齐,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谢,详病不行。王不可不备,此起祸不难……”《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吴王听信太宰谗言,赐伍子胥死。
伍子胥的后代没有伍子胥那样刚烈执著,终未续演父辈的复仇悲剧。
第七部分第六十二章 变法者之命运
中国的政治向来保守僵硬,缺乏变通。古往今来,变法者绝大多数没有好结局。商鞅早早地立下了标范。后来的王安石、张居正、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不过是步商鞅之后尘。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次变法。
商鞅变法不乏残暴不仁的一面,但更有推动促进生产发展的一面。经变法,秦国日强,最终称霸,这是不争的事实。商鞅功不可没,然而结局却是被五马分尸,极其惨烈。有此先例,谁还敢言“变法”?
商鞅的悲剧自有其自身原因,比如他不听赵良劝告,刚愎自用,对反对势力的反扑估计不足等。但从一般的视角看,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人所特有的惰性作梗。中国人对旧利益格局的固守意识过于强烈亢进,要改变之,谈何容易。既得利益者永远固守自己的城池,不愿做分毫让步,经年累月,顽固势力就难于撼动了。商鞅变法之后,中国再也未发生像样的变法,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社会变革,原因就在于惰性过强。与世界各国做横向比较,一目了然,不用说泰西诸国自文艺复兴之后变革不断,就是中国近邻日本,历史上也发生过多次实质性变革,一步步富强起来。在中国,提出实质性变革者必遭诛杀,无有一人能够逃此厄运。这是中国两千年止步不前、落于人后的根本原因。
秦孝公死后,商鞅的政敌公子虔等立即“告发”商鞅“造反”。这时候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印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强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史记·商君列传第八》商鞅最终死于自己制定的法令之下,死于他自认为给予了足够恩惠的百姓发出的驱逐令。几乎达到天怨人怒的地步,商鞅纵有百腿无以逃脱,纵有百嘴难以自辩了。
绝不能简单地把这看作是商鞅个人的悲剧,其实是变法的悲剧,是变法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中国人拒绝变法,但“变”是宇宙法则,不可能完全排斥“变”,于是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现象:在中国,不变则已,一旦变就是天翻地覆、扭转乾坤的改朝换代的大变,而这种大变看似轰轰烈烈,实则与社会进步、文明繁衍风马牛不相及,有时,社会与文明非但没有通过这种“变”前进,反而倒退。渐渐地不免形成这样一个奇怪的规律:中国人宁可容忍在大变中粉碎一切文明、打乱一切秩序,而接受不了在小变中保持规矩与传统。权力潜规则第六十三章合纵与连横战国时代贯穿着合纵与连横之争。合纵与连横之争的焦点在于中国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地方分权的,还是大一统的;是封建制的,还是皇权制的。最终的结果是连横胜,而合纵败。这是否说明主张连横的张仪比主张合纵的苏秦高明呢?否。不能说秦吞并六国是张仪政治路线的胜利,更不能说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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