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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0-帝国的惆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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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我们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其实,不但贷款,而且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可能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决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划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呐!
《帝国的惆怅》 荒唐的正义奸臣严嵩(1)
荒唐的正义
──读《明史•;奸臣传》
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是“一代名奸”严嵩伤心难过的日子。就在这个月,他的儿子严世蕃被人告发,以“通倭谋反”的罪名逮捕下狱。这个罪名如果成立,等待他的,将是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严嵩是有明一代的异数,一个“不可多得”的奸臣。明代的奸臣不多。《新唐书》作《奸臣传》,上下两卷,另有《叛臣传》上下两卷,《逆臣传》上中下三卷。《宋史》作《奸臣传》,多达四卷,另有《叛臣传》上中下三卷,《佞幸传》一卷。《明史》的《奸臣传》却只有一卷。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大明的奸臣就一定比大唐或大宋少,因为《明史》还有《佞幸传》和《阉党传》。入此二传的,在一般人看来,也是奸臣。比如武宗(正德)朝的焦芳,身为阁臣,却与宦官刘瑾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怎么不是奸臣?然而入《阉党传》。又比如成祖(永乐)朝的纪纲,专一刺探官民隐私,打小报告陷害他人,“被残杀者不可胜数”,又怎么不是奸臣?然而入《佞幸传》。《明史》认为,不能把小人都名之为“奸”。只有那些“窃弄威柄,构结祸乱,动摇宗祏,屠害忠良,心迹俱恶,终身阴贼”的,才是奸臣。像焦芳和纪纲那样的,便只好算作“阉党”和“佞幸”。
这也并非没有道理。正如宠臣不等于权臣,小人也不等于奸人。小人,是从来就有的(世所恒有)。奸臣就比较罕见。“一代名奸”更是“珍稀动物”。审诸唐宋元明四代,堪称“名奸”的,唐代只有一个李林甫。宋代多一点,蔡京、秦桧、贾似道。元代六大奸臣一个都不知名,明的“名奸”恐怕就是严嵩。不信随便找个人问问,问他明代最坏的人都有谁,答案多半不是魏忠贤,就是这位严阁老(当时称内阁大学士为阁老),要不就是两个人都榜上有名。要知道,在中国的戏曲舞台上,严嵩从来就是大白脸。
当然,舞台上的事并不一定靠得住,曹操的大白脸就很冤枉。曹操不是奸臣。即便站在汉帝国的立场上看,也不是。在那个东汉王朝气数已尽,中央政权王纲解钮,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时代,如果不是曹操顶住,真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那位末代皇帝也未必能有更好的下场。所以曹操不是奸臣,至多是奸雄,甚至是英雄。
严嵩却不冤,也没人替他翻案。据《明史•;奸臣传》云,严嵩其实并没有什么执政能力(无他才略),却很懂得怎样做一个奸臣(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他踏入官场以后,实际上只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媚主,二是整人,三是弄权,四是索贿。早在他“入阁拜相”之前,就公然向宗室藩王索取贿赂。成为“当朝宰相”后,更是结党营私,卖官鬻爵,敲诈勒索,贪得无厌。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八月,严嵩家产被抄,共抄得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万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一年的财政总收入,此外还有田地上百万亩,房屋六千多间,以及无数的珍稀古玩、名人字画。严嵩出身原本贫寒,这些财产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他窃权二十间,父子二人搜刮来的。所以张居正说,严嵩当国,其实是“商贾在位”。
被严嵩整垮整死的人也很是不少,《明史•;奸臣传》列了一个长长的名单,其中最有名的是沈炼和杨继盛。这两个人,都是因为弹劾严嵩而被害死的。沈炼上书时,官职是锦衣卫经历。经历是个管文书档案的“七品芝麻官”,锦衣卫则是明代著名的特务组织,相当于宪兵队。沈炼虽然在特务机关工作,却很正派,《明史》说他“为人刚直,疾恶如仇”。沈炼的长官锦衣卫帅陆炳和严嵩父子关系很好,对沈炼也不错(善遇之),常常带他到严世蕃家去喝酒。然而沈炼却不吃这一套。他痛恨严嵩父子为非作歹祸国殃民,“时时扼腕”,终至忍无可忍,在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上书弹劾,痛斥严嵩“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顽于铁石”,欺上瞒下,以权谋私,排挤忠良(忠谋则多方沮之),任用奸佞(谀谄则曲意引之),以至于“人皆伺严氏之爱恶,而不知朝廷之恩威”。这当然是捅了马蜂窝。于是严嵩勾结死党,捏造了一个“图谋不轨”的罪名将沈炼杀害。
可惜沈炼并杀不完。一个沈炼倒下了,又一个沈炼站起来。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杨继盛再次上书弹劾严嵩。杨继盛的官职是兵部员外郎,和沈炼一样,也是一个“七品芝麻官”。而且,杨继盛的攻势比沈炼还猛。沈炼的奏疏,列举了严嵩十大罪状。杨继盛则指出,严嵩不但有“十罪”,还有“五奸”。这“五奸”是:由于严嵩的奸诈狡猾蒙蔽圣听,以至于“陛下之左右皆贼嵩之间谍”,“陛下之喉舌皆贼嵩之鹰犬”,“陛下之爪牙皆贼嵩之瓜葛”,“陛下之耳目皆贼嵩之奴隶”,“陛下之臣工皆贼嵩之心腹”。这当然又捅了马蜂窝。于是严嵩在杨继盛的奏章里找了个岔子,怂恿嘉靖下令将其逮捕。不过嘉靖皇帝虽然将杨继盛下狱问罪,却并没有要杀他的意思。严嵩就又搞鬼,在另一件死刑案的上报文件中塞进杨继盛的名字,将其谋杀。
严嵩,是不是大奸臣?
不过严嵩的有名,除“罪大恶极”外,还因为他这个奸臣当得有点“不合时宜”。《明史》所列奸臣,其时代不是在开国之初(如胡惟庸、陈瑛),就是在亡国之际(如周延儒、温体仁、马士英),唯独严嵩不三不四,是在嘉靖一朝。嘉靖朝是个什么概念呢?明代十七朝十六帝享国276年,嘉靖是第十一位皇帝,登基的时候(1522年)上距开国154年,下距亡国122年,正好在王朝的中间偏后一段。开国之初出现奸臣是不奇怪的,因为那时制度还是草创,时局也不稳定。亡国之际出现奸臣也不奇怪,因为那时气数已尽,弊端丛生。然而嘉靖一朝,即便从他老人家“驾崩”那年算起,距离亡国也还有78年。照理说,这可应该是“天下无事,安享太平”的时代,怎么会冷不丁地冒出个大奸臣来呢?
何况明代的朝臣当中也不该出奸臣。事实上,有明一代的特点,是皇帝多混账而朝臣无大恶。明代的皇帝,和历朝历代相比是最差劲的。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功臣几乎被他赶尽杀绝。成祖永乐皇帝朱棣,残忍暴戾,也是草菅人命,杀人如麻,还动不动下令将人犯“拖出去着狗子吃了”,或者下令将女犯轮奸,简直就是心理变态。仁宗洪熙皇帝朱高炽,宣宗宣德皇帝朱瞻基,这两个算是不错,因此有所谓“仁宣之治”。可惜仁宗在位只有一年,宣宗在位也只有十年,况且宣宗还因为喜欢斗蟋蟀而被称为“促织天子”。接下来,英宗朱祁镇(他有两个年号,正统和天顺),就开始出问题了。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做了俘虏,搞了复辟,杀了忠臣,而是开了宦官专政的先例,为大明王朝留下无穷后患。英宗的儿子──宪宗成化皇帝朱见深也很够呛。此公宠信太监,迷恋佛道,热衷于房中术,朝政颇为秽乱,《正说明朝十六帝》一书总结为三句话:一个贵妃(万娘娘)、两个宦官(汪直、梁芳)、三桩弊政(西厂、皇庄、传奉官)。不过,宪宗的儿子──孝宗弘治皇帝朱佑樘,却是难得的明君,被认为可以和汉文帝、宋仁宗相提并论。可惜天不佑大明。这个最温良恭俭让的皇帝却有一个最任性顽皮的儿子。他这个儿子──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堪称“亘古第一顽主”。而且,正是因为他的荒唐胡闹,害得孝宗这一系断子绝孙,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和奸臣严嵩才得以粉墨登场。
《帝国的惆怅》 荒唐的正义奸臣严嵩(2)
以后便是一代不如一代。穆宗隆庆皇帝朱载垕,唯一的爱好是女人,最大的优点是无能。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酒色财气,醉生梦死,最擅长的是耍赖和罢朝。光宗泰昌皇帝朱常洛,在位只有一个月,惹出的案子倒有三个: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此即所谓“明末三案”。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其实是个文盲。他在位七年,玩了七年积木,斗了七年蟋蟀,朝政全部交给另一个文盲──太监魏忠贤。等到他的弟弟──崇祯皇帝朱由检来收拾局面时,局面其实已不可收拾,只好亡国。当然,亡国也不能都怪前人,崇祯自己也有责任。崇祯的勤政自律固然超过前人,他的刚愎自用、嫉贤妒能、苛刻猜忌怕也史无前例。这里且不说他。
明代皇帝如此差劲,国祚为何还能延续如此之久呢?这是因为,自隋唐而宋元,经过七百多年探索,文官制度已经完善,官僚政治已经成熟,帝国的政权其实是由士大夫阶层来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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