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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爵门嫡女-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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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大西北边关。
“于华,过来!”谢天亮粗犷的声音在练武场很是突兀地响起。
“是;将军!”随着一声同样铿锵有力的应答声,从边角的亲兵队里走出一个十四五岁的冰冷少年。
“你的!”谢天亮将一封厚厚的书信扔到了于华的身上;于华忙不迭的双手去接;看了看信封上的粗犷字体;原本的喜悦被迷茫替代;神色还稍显不耐烦。
谢天亮将家书扔给于华;也不管于华的失落,嘴角带着一丝丝坏笑;转头进了营帐。
被留下的于华疑惑地盯着信封上的‘于华亲启’四个字,这是他从没见过的笔迹,谁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给他写信,还这么厚,他哪有时间看!该来的不来!他一边嘟嘟囔囔地往回走,一边几近野蛮的将红封撕开,很不耐烦地抽出里面的信件,一看,竟是信封包着里封,里封还不止一个,他只当别人知他等信等的急,所以恶作剧,正要破口大骂,可等看清了里封上娟秀的字体,这个没耐心的坏脾气少年,一下子就笑开了,宝贝似的将所有书信一股脑的揣在了怀里。
“嗯?有情况,说说,是不是你那邻家妹妹终于又给你写信?我可是看到了,少说也有半打子那么多呢,别想藏着掖着,快拿出来给哥哥瞧瞧。”一个姓白名清的细高个少年,眼尖地看到于华藏信,顿时就打趣开了,说着还往于华的怀里摸去。
于华警惕地后退一步,扯住白清伸手的胳膊,脚下绊住白清,手上一使劲,经由肩背就将白清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白清一个后空翻起身,也不生气,摸了摸鼻子,贼笑道:“果然是宝贝!能惹得咱冷面小生这般不给小爷留面子,也就只能是邻家妹妹的信啦!速速交出来,不然”
“滚犊子!”于华努力想把脸绷得更紧些,可到底心里欢喜,忍不住畅快地大笑起来。
他这一笑可是捅了马蜂窝,本来亲兵队的其他人都在认真训练,根本没注意到这里,但听到平日里不拘言笑的于华这般畅快的笑,难免就有了好奇心,等听那白清这么夸张地一形容,好奇心顿时被抓了起来。
亲兵队里都是些二十上下的小伙,正是好动爱闹的年纪,也不是玩不起,干嘛要忍着呢?只见他们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坏笑,将手摁地啪啪响,团团围住于华,跃跃欲试。
于华自知寡不敌众,唯恐书信被抢,一边突围,一边冲着圈外一个十六七看热闹的少年喊:“队长,我请两个时辰的假!”趁着大家愣神的功夫,推开身后之人,转过头快速的跑开了。
其他几人哈哈大笑,看着跑的有些狼狈的于华,哪肯轻饶了他。看这架势,保准就是于华心心念念的‘邻家妹妹’的书信,想到因为这‘邻家妹妹’有一年没来信了,他们的耳朵可是饱受荼毒,这次怎么也不能轻饶了于华!
正要去追的当口,就听见后方传来一个慢吞吞的声音:“都要请假?依军令,一队亲兵同一时间只能离队一人,这可如何是好,不如调你们到别的队里去,一人选一个队,这样可不就能一起离队了?”
能分在谢天亮亲兵队里的,都是身手过硬,脑子转得溜的。相互间有过命的交情,哪里分得开。跑在最前头的那人,不等谢昆话落,就紧急停下了脚步。只是他站得住,后面的人可没他底盘这么稳,一个个的哀嚎着就叠罗汉一样压成了一堆。
“队长”这几人也不起身,可怜兮兮地看着谢昆。
谢昆却是理都不理,看着被压在最底下的人说:“李副队,今天的训练任务加一倍!”
说完也不管李副队什么脸色,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只是,众人看了看谢昆离去的方向,顿时咬牙切齿!
“队长不厚道啊,这是明显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看热闹都不带咱们!”摞在中间的白清不忿的抱怨着。
李副队可不管放火点灯的,他只知道这一群小子压在他身上不起来,他的声音闷闷地:“一个个的,扒上瘾了是吧,还不快给爷滚起来!”
众人忙不迭的爬起来站好,还别说,七八个人正好围了李副队一圈。
“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训练去!”李副队的声音可没有谢昆那么温柔,开口就是一声怒吼。
“那于华那小子那里”白清不甘心啊,于华趁他不备将他撂倒了,这事还没算清呢,那么半打子信,虽说自己识字不多,那也要抢过来一封半封的,欣赏欣赏邻家妹妹的墨宝才行啊!
李副队一脚揣在白清的屁股上,像是在看白痴一样看着白清:“还做梦呢!训练!”
众人不甘不愿地回到原地,该上桩子的上桩子,该趴地上的趴地上倒是李副队,因为队长不在,他要监督着这一群人,大大咧咧地站在了阴凉地,看着这些小兵大汗淋漓,笑的好不开心。
于华可不知道因为这一闹腾,他的兄弟被罚了。
于华一口气跑回营帐,平复了一下呼吸,脱了马靴上了塌。他盘腿坐在榻上,将信全数取出,按照日期摆了一排,点了一遍,不多不少,正好六封信。
当初离京时约定的就是两月一封书信,可于珊已经一年没有家信传来,他还当府里出了意外,惶恐不安的他也曾往京送了一封信,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现在这么一想,应该是谢天亮将他传回京城的信和于珊的家书一并扣下了。
不过眼下他也顾不得腹诽他那表舅,看家书才是最重要的。
“哥,爹爹五天前上了折子,追封母亲为一品爵夫人,享一品诰命。今日,圣上已经批复了,圣上身边的海云公公亲自来府里传的旨。你没能亲眼得见杨姨娘的脸色,真是一大憾事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哥,杨姨娘的这个孩子终于保住了,今天满月了,咱们又多了个弟弟,爹爹亲自为他取的名字,于诚。你若是十年八年的不归家,再回府,可不要将安弟弟与他认错了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杨姨娘,错了,以后应该称呼她母亲了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安弟太顽皮了,竟然撺掇爹爹给他弄了一只小白狗不过,这小狗很乖巧,聪明的紧,我很喜欢,所以我决定替安弟养着,他若想与它玩,可以到珊院找我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今天是安弟弟生辰,他已经四岁了,妹妹我良心发现,将小白还给他了你若再不画幅肖像来,你就不要指望你回京时,安弟认识你了附上安弟弟画像一副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又是一年赶考季。有几个从江南于府出来的学子,看上去不差,杨姨娘,不对,是母亲她正在相看,要给于蕴和于丽择夫婿呢要我说,她就是瞎操心麒麟武馆也有人来,哥哥怎么不让他们稍封家书回来爷爷奶奶身体康健。”
于华一口气将六封家书全数看完,心里顿觉空落落的。他拿起于安的画像,细细打量。画中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大红,梳着一个朝天辫,一脸的不情愿,看轮廓,倒有几分像小时候的于珊。
于华忍不住,噗嗤笑出声音来,他拿手细细摸索着画中的小男孩,他突然想知道,老爵爷和老太太现在是什么样子,于珊现在是什么样子,这一刻,思念如泉水涌上心头,转瞬眼已湿润。他难过的将头埋在双臂之间,泪水一滴滴打在家书上,墨色的字一点点晕开。
谢昆静静地守在营帐外,听着于华压抑的哭声,心里麻麻地,他突然有一种带着于华返回盛京的冲动他进了营帐,脚步放的很轻,在于华察觉之前,拿起了于安的画像。
“队长!”于华迅速就着衣袖抹了把眼泪,坐直了身子,伸手去抢夺于安的画像。
“华哥儿,这里又没有外人,你不必这般见外。”说着就将画像还给了于华。
于华伸手接过于安的画像,看着画中的小男孩出神。
“华哥儿,我与爹爹从来没有问过你,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离开京城,不远万里来边关从军。你不想说,我们也没有逼过你。可这四年,你总共就往京城送了一封家书,还对你四年前的遭遇丝毫不提,这”
“表哥,我的事一句半句的也说不清楚。”
“你不说,永远也说不清楚。别的先不说,你脸上这道疤,总要跟他们说清楚的,不然等回了京”
“我的事不用你管!”
谢昆听了也不生气,反正每次提到他脸上的伤疤,他就是这个态度:“准你一天假,你自己想一想吧。”
谢昆走后,于华突地泄了气,他伸直腿,直直的躺了下去,半晌他伸出手,摸索着脸上的凹凸不平的伤疤,心里一阵难过,并不是因为自己容貌受损难过,而是他知道,这条疤刻在他脸上,就如同刻在了在意他的人的心上。
四年前,杨姨娘初冬入府,不足半月就传出了孕事。
于华初时并不在意,若是于昭轩不碰杨思瑶,就不会这么急切地让她进府了。可随着年关将近,传出孕事不久的杨姨娘,肚子竟是鼓了起来。于华便是再不晓事,也知道三个月之内绝对不会显怀的道理。杨姨娘的肚子越来越大,于华的表情就越来越阴沉。
于华是住在华院的,那段时间,老爵爷养病也没心抓几个孙子的功课,所以并没有人发现于华的反常。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跑到了于昭轩的书房,质问与他。
于昭轩被老爵爷和老太太架空了,没了本钱外出设宴,但在家里喝喝小酒还是没问题的。他自负才名,每日里就酒作诗,日子过得也潇洒。
“我已经有一个孩子给你母亲让了路,难不成还要搭上一个?”
这话对于昭轩来说,只是一句话;对于华来说却无异于晴天霹雳。
于昭轩这句话,解开了于华心里的一连串的疑惑——为什么徐姨娘因为于珊、于安死了,于简不仅没有报复他,反倒处处礼让与他?于简既然怀疑他出的手,那就是说徐姨娘是枉死的,既然是枉死为什么没有人继续查?为什么兰苑上上下下的丫鬟婆子一个也没有留下?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为什么他的好‘姨母’甘愿入府为妾。
他原先不深查徐姨娘的死,只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他不探查杨思瑶为什么急匆匆入府为妾,是因为,既然是妾侍,那也牵扯不到他。可等他真的知道缘由的时候,他有些接受不了。
于华受到的冲击太大,一时忍不住,凭着一股子蛮力,狠狠地将微醉的于昭轩打了一顿,直打的于昭轩鼻青脸肿,于昭轩才养好的身子,再次吐了血。
等下人觉得书房动静不对,强闯进去的时候,只看到于华血红的眼和地上浑身是血的于昭轩。
老爵爷顾不得装病,急急地赶过去的时候,于昭轩已经被抬走了,而于华还没回神。
“华哥。”老爵爷的声音放得很轻。
“祖父?”
“你随我去宗祠。”
于华便老老实实的起了身,跟着老爵爷到了于府宗祠。一老一少双双跪在列宗列宗牌位前,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话。
四年已过,于华对当时的话都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他记得自己义愤填膺,祖父的声音却安稳豁达,唯有最后一句至今响在他的心底:“华哥,子不言父过,更枉论出手教训生身父亲,此乃大不孝!”
于华的跪在阴冷的宗祠里,一跪就是五天,等被抬出来时,意识已经模糊。
再次醒来,他连夜翻墙进了静安堂,悄无声息地进了于珊的院子,与于珊说了几句话。
“哥哥,若你想走,便走吧。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府上诸事,你尽可放心,我与祖父祖母还有弟弟都会好好的,绝不会让人欺负了。”
于华就这样背着于珊的祝福与承诺,收拾了细软和几身冬衣,当夜叛逃离家。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打开于府大门的时候,老爵爷和老太太就站在他的身后,目送他离开,没有挽留。
作者有话要说:哎!俺昨天晚上从六点出头,坐在电脑前一直坐到了十一点,愣是一个字也没写出来,因为俺转不过来!!
若是第二卷第三卷连起来看,肯定有些生硬的,亲们忍忍吧~~俺真的尽力啦~~骗人小狗的~~
PS: 这情节是定稿是就想好的,可真正写的时候,才觉得俺心狠了,边哭边写的作者也就只有我一个了!果然是我泪点太低了嘛
☆、第82章 :
于华离开京城,一路直奔西北;他要去从军;投奔谢爵爷。他现在的状态;着实不适合与于昭轩生活在一个屋檐底下,别人还有个外祖家,可对于华来说;杨府还不如于府。
时已入冬,天气一天坏过一天,更何况是环境恶劣的大西北。十岁的于华赶了将近两个月的路才入了大西北的边境。
冬天是西北流匪横行的时节;一些吃不饱穿不暖的良民多在冬季入伙。于华孤身一身,身上穿的虽不是绫罗绸缎,但面容清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富家小哥,这样的于华,对西北地区的流匪来说,那就是只小肥羊,便是他身上果真没有银钱,也不耽误绑架勒索。
相对来说,于华的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碰到真正的流匪,只在初入西北的时候碰上了四个刚入伙的新人。于华五岁开始习武,底子打的牢,他迅速出手,轻而易举地制服四个骨瘦如柴的成年人。可坏就坏在,他初入西北,虽是性子磨的冷厉了些,但到底不够心狠,手上也干干净净的,不曾沾过人命,担心人生地不熟的惹了是非,便放过了这四人。
你放过他们,他们却不肯放过你。其中一人从后背上掏抽出一柄大刀,照着于华的后背就砍了上去。于华听到背后的风声,回身去看,眼睛顿时眯了起来,前身后仰的同时,伸腿去踢来人。那时于华身量不高,一脚踢在来人的膝盖上,来人跪倒在地,刀离手,正砍在了于华的脸上,从左耳至嘴角划了一道。
于华骨子里就不是善人,他恼怒不已,拾起刀将四人尽皆杀死,一个活口没有留。可是这会再果决心狠,也不能让他的脸完好如初。没有大夫、没有药加上环境甚差,于华本来不深的伤口,愣是留下了一条从左耳一直延伸到嘴角的伤疤。
也是于华福大命大,多了这一条疤痕,破坏了他的俊秀面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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