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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感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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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伟轻轻地拍打着我的手,说:“这一天怎么就来到了?但是,我却要离开上海了。秦泰,你穿着这件连衣裙走到我面前,好像是千百年的一段恋情从深深的海洋中浮现出来,我觉得已经有千百年了。”说着说着,萧伟将我的双手提到了嘴唇边,一片濡湿的温柔在黄昏之中散漫开来。萧伟继续说:“我还有三天就要离开上海了,你一定要穿上这件连衣裙去火车站送我,好吗?现在,你必须去换条裙子,我等你。记住,晚会一定要主持得精彩。”    
    三天后,我穿着这件缝补过的连衣裙,在拥挤嘈杂的火车站送走了萧伟。我失魂落魄。虽然不久就要放暑假,我就能见到萧伟了,但是,我知道萧伟这一走,就注定了我们在以后的两年中必须分离。    
    不久我接到了一封萧伟寄来的特快专递:    
    “在启动的火车厢中,我看见一个身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在灼热的阳光下向我招手。火车载走了一颗正在恋爱的心。月亮不见的时候,我们彼此看见了。”    
    我双手拿着萧伟的信,伫立在渐渐蔓延而扩大的黄昏暮色之中,身上的碎花连衣裙在晚风中轻轻吹起,正向远方诉说着一个女孩心中久久的渴念和最初的爱情……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我早就想在情人节给燕妮献上一枝玫瑰花。燕妮不是我的女友,我也不是她的恋人,我给她送花并不奢求得到什么,我只想为自己心爱的姑娘送上一份节日的问候。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去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股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呵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离开她的日子,立即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乘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悄悄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怕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嗫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枝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然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经典“爱情启事”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那日,吾室诗人阿丰的学生证不知失落于何处,翻遍箱柜、床铺上下,未见踪影,急得他在寝室团团乱转。外人有所不知,别看那小小的学生证,在大学的用处可不少:去图书馆看书,假期往返买车票,到校医院看病等等,少它不行。    
    看来,只得登寻物启事,再做最后的期盼了。同室的哥们皆曰:纯粹多此一举。试想,那学生证上面,姓名、系别、班级一应俱全,倘拾到者有意送还,不过举手之劳,何需再费那纸墨?    
    阿丰却摇头道:“一般的寻物启事,自然无益。如果措词新奇,定能引人注目,或许能发动众人为吾寻找呢。”    
    至晚饭时,食堂门前告示栏内,一大张红纸书写的寻物启事颇引人注目。有人笑曰:“不愧是学中文的,找个学生证,也要写一首情诗。”    
    原来那则启事如此写道——“朋友,三年的风雨/我们都已相依着走过/为何在这阳光灿烂的时节/你竟悄然地离我而去/甚至来不及道声再见/哦,朋友/你可知晓,在你走后的日子里/我是怎样地彻夜难眠/……/哦,归来吧/我一生守望的朋友。”    
    当然,在诗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字,无非是哪位拾到者,通知谁谁,一定感谢云云。只是那首诗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仿佛无意寻证,只是向大家公开一首爱情诗而已。    
    第二天,那则启事旁边多出一张红纸,上书一题《不曾失去》的小诗:“只要你真心地寻找/你就会欣喜地发现/春天的承诺从未改变/走吧,朋友/在你的身后/是我远天一样的目光。”诗的下面亦有一行小字,曰学生证已被其拾到,归还之前,有一条件——失主还应认真作一诗,张贴出来,大家评判,倘若合格,届时定会完璧归赵。    
    阿丰读罢此诗,欣然道:“拾主实乃知音也,吾当珍惜这一天赐良机。”    
    整整一个下午,阿丰都泡在图书馆内。未及开饭时间,告示栏前已有很多人前来围观。我室诸兄弟混迹其中,搜集各种反响。只因时间久了,那首诗我已记不清。阿丰的诗篇在墙壁上发表的当晚,外语系的几个女孩走进了我们寝室。其中一位,先向阿丰索去诗歌的底稿,然后将阿丰失落的学生证双手交还。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第二部分: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初恋的音乐盒(1)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一    
    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    
    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    
    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300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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