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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艳:艺术的张爱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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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艳:艺术的张爱玲
作者:
第一部分
第1节:水样的悲哀音乐篇(1)
序书名〃深艳〃取自张爱玲笔下,出处见于《谈跳舞》。张爱玲谈及外国老派的交际舞,称许其〃有深艳的情感〃。这个词似乎又是张爱玲所造,颇有意思。这是张爱玲对艺术不仅是舞蹈某种特点的独特感受。
一个人的艺术气质,来源于其对艺术的感受。文艺不分家,本来〃文〃似乎更是被包括在〃艺〃之中的。所以一个作家,多多少少,总该会有些艺术气质吧,可是像张爱玲,艺术到那种程度,艺术到那样显著,却是不多见。可以说,艺术素养是张爱玲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她最与众不同处。所以尽管早自胡兰成时期,一直到当代,有许多人因爱之慕之而欲学之,可是总学不到精髓。我想他们的问题,可能出在学习的方法上。假如他们先不急于从张氏笔法语气、遣词用句上照葫芦画瓢,而是沿着张爱玲成长的脚印一步步走,学张爱玲当年之所学,会张爱玲之所会,比如画也能勾几笔,琴也能弹几曲;再由张爱玲的情趣入手,细心体会她的趣味,爱她之所爱,懂她之所懂,比如〃七月巧云〃也去看看,人吹风笛也去听听;继而熟悉她的习惯,感受她的情调,比如微风中的藤椅上也去摇摇,西式点心店里也去坐坐,在家里也试着用精致的碟盏像调养八哥一样对待自己;接着尝试用她的眼光打量远近事物,洞悉她举一反三的手法,最终获得她的悟性……如此潜心研习,或许有修成正果的一天。
已经不少年了,张爱玲的名字高频率地被众人反复提起。这对早就渴望出名的张爱玲来说,当然近乎求仁得仁。但是张爱玲对出名似乎也不免有所担心,早在《更衣记》里就有言在先:〃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汽里生了锈。〃这句话也可以说是意味深艳。
王一心2006年5月15日水样的悲哀音乐篇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
张爱玲《谈音乐》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在人们的印象中,昔日的音乐家总是与贫穷联在一起的,而音乐却是贵族的玩艺儿。以张爱玲那样的出身,几乎不可能不与音乐发生关系;有那样一位受过西风熏染、连走路的姿势、说话的方式、笑的模样都要教给女儿,要把女儿培养成〃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母亲,自然不可能不叫她学音乐。在张爱玲任编剧的影片《不了情》中,就有这么一个场景:男主人与家庭女教师为他8岁的女儿过生日,女儿吹灭了蜡烛后,正要切蛋糕,男主人阻止道:〃别忙,你先弹个琴给我们听,再给你吃。〃于是小女孩就坐到琴凳上去,叮叮当当地弹起来。可以设想,这完全是张爱玲少时家庭情景的再现。与那男主角一样,张爱玲的父母多半也并非是要子女成为钢琴家,只是为了让她们更具备淑女的条件,独处时可作高雅的消遣,来客人时可以助助雅兴。
第2节:水样的悲哀音乐篇(2)
张爱玲写过一篇《谈音乐》的散文,堪称张氏作品中的奇葩。在期刊上发表后,又收入随后出版的她的散文集《流言》,作了集子的大轴,也是该书中最好的篇什之一,轻灵、神气,典型地体现了作者的散文风格,一贯地使读者求浅可见其美,求深可见其识,而且隽永的思想都成了警句,比喻都成了神来之笔,爆发着思想的流星雨,令人不由得叫妙叫绝,如描绘交响乐的一段: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咬牙,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设若作者不是自小接触过音乐,对音乐就不会有如此深的感触;假如自小没有那么深地吃过音乐的苦头,恐怕也难以写出这样的美文来。而人往往对十分喜爱的东西不易写好,对自己不大喜欢的事物刻画起来倒常常能入木,这似乎又反证了张爱玲对音乐的态度。
张爱玲自小学琴的经历对她似乎尽是痛苦的回忆,她称之为〃苦难〃,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她学琴是被动的,而不是出自她的意愿。就为了她看姑姑弹钢琴时发出的一句赞叹,母亲以为她有音乐天赋而把她送去学钢琴。先跟了一位俄国女琴师,虽然张爱玲的注意力在于琴师宽脸上的金汗毛、粉背上的太阳味、容易激动的性情以及极有礼貌而靠妻子养活的丈夫,唯独不在钢琴上。此后她对音乐,也总是注意到之外的方面。
后来父母离了婚,她跟了父亲生活。本来钢琴这洋玩意儿就是伴随着前妻而来的,当初学琴多半也是黄逸梵的主张,张廷重恨屋及乌,付女儿学琴费总是不情不愿,予女儿以难堪:〃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这更加折损了张爱玲学琴的兴趣,后来在学校里,她常常惹琴先生生气,因而挨打,就当然是事出有因的了。
张爱玲的《谈音乐》,开头一句话便是:〃我不大喜欢音乐。〃随后又以她行文中很少出现的不由分说的态度补一句:〃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一棍子就把音乐打死了。
但是当她话说从头,细细道来,最初的意气消散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她对音乐并非一味厌恶,其实也是有所喜爱的,表现在她对于音符极为敏感,当她〃弹奏钢琴时,会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写文章,也爱用〃音韵铿锵的字眼〃。
还在张爱玲不怎么懂事的时候,母亲就与姑姑出国去了,是被父亲气走的。前清遗少的父亲虽然对女儿并非全然不关心,但由于他自己生活的荒唐以至颓废,诸如终日与一班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召妓、赌钱、吸毒、与妓女出身的姨太太大打出手等等,不可能使敏感的女儿在这个残缺的家庭里生长而不感到有所缺陷,尽管她日后不肯承认。
事实上,母亲归来后张爱玲心花怒放(有次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她坐在地上看着,忽然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的表现,正是之前家庭缺少快乐的反映。而由母亲带来的快乐,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到来的,而那也是她第一次接触音乐。
母亲与姑姑经常邀请一些朋友到新家里来玩,节目之一便是在有着壁炉的宽敞客厅里弹琴、唱歌。和他们住在一起的姑姑,弹钢琴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她那双灵巧的小手在琴键上敲出另一个世界。一对细而白的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母亲经常立在姑姑的背后,轻轻地扶住她的肩,〃拉拉拉拉〃地吊嗓子。她穿着秋天的落叶般的淡赭色衣服,肩上垂着同色的花球,有一种飘逸的神韵。不论什么调子,经她唱出来,便有点像吟诗。但她的发音不够准,总要比钢琴低半个音阶。在抱歉地笑笑之余,她会找出许多理由来解释,而在表情中有种异常动人的娇媚,与那琴上的花瓶里盛开的鲜花相映。
第3节:水样的悲哀音乐篇(3)
年少的张爱玲站在一边听着,看着,常常陶醉在这诗意芬芳的气氛里,禁不住说一句:〃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虽然她成年后说,当时她〃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其实未必,因为她在另一篇更早些的文章(《天才梦》)中说过:〃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何况音乐是与姗姗来迟的母爱、从天而降的家庭温暖、戏剧化的家庭氛围交织在一起的,对一个不乏艺术细胞的小女孩来说,几乎不可能不产生难以抵御的诱惑。
所以她对不同的音乐厚薄不一、有贬也有褒就不奇怪了。比如小提琴与胡琴,锣鼓与交响乐: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着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由此来看张爱玲对音乐的好恶,似乎有民族性的因素在内。胡琴与锣鼓是中国的,小提琴与交响乐是西洋的。这是一层。在外国歌曲中,则又有所区分。她拿创作歌曲与民歌作比较,显然她对前者不太喜欢: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在黄昏》又被译作《黄昏来临》,由英国奥列德作词,A。哈里松作曲。歌词内容较为抑郁,表达的情感又有怨妇的酸气,使人感到不清爽,所以张爱玲用了〃惨沮〃这么一个〃粘湿〃的词。相比之下,她对朴实率真的民歌更有好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吧,
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萝门湖》(另有译作〃罗梦湖〃的)的曲调是F调四四拍,虽然本较舒缓,但音符的变化却颇含有起伏抑扬的节奏感,难怪被改作以切分节奏与〃摇摆〃的节奏感觉(会使人不禁想起〃古里古怪〃这个词)为特色的爵士乐。《萝门湖》共有3段歌词,第一段写〃我〃和恋人昔日在萝门湖畔徜徉的甜蜜时光;第二段写两人在萝门山谷黯然分手;第三段写失去恋人后心里难以磨灭的悲伤。张爱玲引的是副歌部分,她省略的其实只有一句话,〃我要比你先到苏格兰〃,想必是她一时记不清歌词了。
从张爱玲对音乐的好恶中,我们隐约可以摸到她的取舍原则。中外相比,她倾向于本民族的。因为她是中国人,喜欢本民族的东西,关键是她认为本民族的东西好;古今相比,她倾向于原生态的。因为原生态的东西自然,较少造作而多率性,往往有较多的真性情的流露,即她所说的〃人的成份〃浓厚,这是她最喜欢的。像她家附近军营里传出的学吹喇叭的声音,因那声音里透露出了人生的挣扎、焦愁、慌乱、冒险等等人的气息,使常人听来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张爱玲〃倒不嫌它讨厌〃了。
第4节:水样的悲哀音乐篇(4)
八个音符穿戴了鲜艳衣帽的个性舞蹈
张爱玲自称不喜音乐,却使旁人产生了兴趣。胡兰成就说过:〃我自中学读书以来,即不屑……流行歌等,亦是张爱玲指点,我才晓得它的好。〃而像《谈音乐》中表述的对中国民俗艺术的指点、对中外通俗艺术的比较等等思想,都使胡兰成受到很大影响。
《谈音乐》是张爱玲写给胡兰成创办的《苦竹》杂志的,后来她与他的分手,也正演绎了《萝门湖》的基调虽然不免悲伤,态度却又清坚决绝。胡兰成虽然自诩世上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喜欢张爱玲,但他对她的了解由此看来还是不足如果他仔细读读张爱玲的这篇文章,也许就不会有后来对张爱玲的〃缠夹不清〃了。
张爱玲将〃大鼓书〃归入中国通俗音乐,她对它不大喜欢:〃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大鼓书是过去北方比较常见的一种曲艺形式,清朝末年开始在东北地区流行。民国年间形成了奉天大鼓(也称奉调大鼓、东北大鼓)、吉林大鼓(也称东城调,流行于吉林市一带)、江北大鼓(流行于松花江以北地区,又称屯大鼓)、乐亭大鼓等几个具有地域特色的流派,一度相当盛行。
大鼓书的服装、道具、伴奏都很简单。演员的服装和说评书、相声一样,外罩一件长衫即可,早期演出也不用化妆,后来的女演员(俗称〃女大鼓〃)也不画浓妆,而只略施淡彩,外穿旗袍而已。道具有鼓,梨花板,弦。鼓不大,扁圆形,直径约25公分,是用牛皮或其他皮子蒙的;梨花板是一对半月形状的铜板(有的用竹板);弦是三弦。演出时,将鼓支在几根竹棍组成的鼓架子上,演员一手击鼓、一手打板,三弦伴奏。也有的鼓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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