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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自己调情:身体意象与性爱成长-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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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年代、不同地区,美丽的标准大异其趣    
    其实,美丽的标准如流水,在不同年代、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通行版本。想像一下,唐朝的大美人杨贵妃假如生在今日,不仅三千宠爱没了,还恐怕会被瘦身中心拿去作“加入前”、“加入后”的比较组照片(当然没得陪量,她是“加入前”的那支牺牲打)。而现代人人捧在手掌心呵护的瓜子脸,换作在唐朝,下场也一样凄惨,成了不折不扣的苦瓜脸,当时叫做一脸苦相,极不讨好。当今,身材窈窕的女子最吃香,但是在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男士却偏好体重比他至少多上五十磅的女性,那时“多肉”与“性感”是一体的。    
    从前,暗色皮肤被当作低下阶层的象征,西方女性只好拚命涂粉漂白,一张脸惨白无比,却公认是美丽的门面。但现在,古铜色皮肤被当作悠闲的象征,表示有钱有闲兼优雅,女性们为了爱美,又通通急着去做日光浴烤肤色了。    
    所以,美丽彷佛是一个“大众约好一起执迷下去的集体谎言”,但是当我们摆脱群众,从较远的距离冷静旁观,谎言就会被识破,美丽正是如此,并非放诸四海皆准。    
    中国流行了几千年的缠小脚风气,让女人走起路来摇曳生姿,那双变形扭曲的小脚丫,被多少旧中国的男人们视之为美丽的性感物,但现代的台湾男人有几个愿意消受?    
    非洲的尼罗提克(Nilotic)族人,时兴无齿最美,女孩子就是天生一口好牙,到了青春期,下排的六颗牙齿也都要一一拔除,改造成瘪而秃的一张嘴,才是美人胚子一个。    
    非洲的不少部落,以及中南美洲一些地区,男人从小就在下唇挖个洞,塞的东西越来越大,直到唇洞可以放入一个直径起码十公分的木圆环,到了这地步,超麻辣帅哥于焉出炉。


第二篇 打破身体的迷思美丽与哀愁的拔河(2)

    北大西洋岸的印地安人,相信一个人的头颅形状跟个性有密切关连,因此每个人从婴儿时代起,趁头骨还软,就要在头上捆绑木板或固定硬条物,以形塑脑袋瓜子。人类学家指出,这个风气在二十世纪的法国农村还盛行着呢。    
    从外人的角度看,这些美丽恐怕是不要也罢吧。    
    进一步观察,人类文化对美丽充满矛盾,既爱又怕,一方面不断追求,另一方面却在潜意识中视之为灾难,至少是棘手的烫山芋。古代流传下来的各种传说,司战争旷神只多是女性,而凡间美女的命运也都跟战争、死亡、祸害缠绕在一起。    
    譬如希腊神话里的海伦,是那时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子,诸国国王为了争夺她,引爆了涂炭生灵十年的特洛伊战争;巴比伦神话里的依悉达女神,主掌性爱,却也跟战争的本质老是纠扯不清;美洲古文明阿兹特克(Aztec)女神蔻提克鲁(Coaticlue)既是战神之母,还能幻化成最美的女子,诱拐世间男性趋近死亡的陷阱。中国历史上的“红颜薄命”更是不计其数,在倾国倾城之美名后,多半都背着城破人亡的罪名。人类对外表的注重,是一种优生学的反应    
    血迹斑斑的史实只在教训我们,人类对美丽的重视夫一种肤浅的迷恋吗?那真是冤枉人。许多科学家都证实,人类对外表的注重,是一种优生学的反应。    
    生物寻觅性伴侣有两种途径,一是外分泌腺,靠着体内分泌的化学物质互相吸引;二是对身体比例最均衡者的追求倾向。这两种本能都是基于找寻最强壮的异性结合,以便让自己的基因成功地传递下去。    
    一般动物靠外分泌腺觅偶的模式还在运作着,但人类的这个第六感已经渐渐退化了。外分泌腺既然不太灵光了,人类就采用身体比例制,特别对匀称最对眼。德州大学提出一项测试报告,对男性最具有吸引力的女性集中在“腰围与臀围的比例在06∶1或07∶1”的族群中,包括了历届美国小姐多符合这个推算。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的女性体态最适宜怀孕,亦即受孕与生产成功的机率最高。于是一代传一代,久而久之,这种择偶的考量便内化成为我们的美感标准。    
    新墨西哥大学教授宋希尔(Randy Thornhill)最近也提出一项实验报告,发现五官匀称的女孩子比五官不对称的女孩子更让大学男生觉得有魅力。五官对称的女孩子拥有较多的性伴侣,失去童真的年纪也较早,显示确实在异性间受欢迎程度较高。一份1994年出版的报告,解释“对称”(symmertry)的确被用来当作是一个人“容易处置外部压力”与“发展身体内部健全组织”的显示媒介。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外貌看起来端正对称,也就表示拥有较高的能力去抵抗环境压力、保持生理健康机能。五官或身材对称,即俗称的好看,反射出基因优良的趋势,这种相貌者在择偶竞赛中就容易脱颖而出了。    
    早在二十多年前,以色列的科学家就提出一项理论,发现雌性动物被雄性同类的高大、健壮、亮丽吸引,不能纯粹地归于眼睛陶醉,而是直觉上感受到这种雄性动物内在的力量,隐藏了优秀的遗传基因。这么说来,常常被诟病的“以貌取人”不仅不是胡诌,竟然还具有理性基础,而且符合生命法则呢。    
    英国雪菲尔大学的研究员也提出证明,母鸭如果与心仪的公鸭交配,产下的蛋会比跟勉强凑合的公鸭所生的蛋大。研究员指出,母鸭愿意为性感的公鸭全心全力付出,孕育其后代,他们推测母鸭可能会依公鸭的魅力程度,在蛋的孕育上做出不同的投资,因而影响蛋的品质。    
    动物界凭着此种代代相传的直觉,察知,“外貌较出众=基因条件较优良”的讯息,在觅偶的竞技场上,很自然地往这个标准靠拢,终于形成了“爱美的集体共识”。    
    不可思议的是,心理学家对三个月大的婴儿进行测试时,发觉连这么小的年纪也知道“挑好看的”。测试的方式是出示两组人头照,一组是多数人同意好看的,另一组则是不好看的,而婴儿对好看的那组,注视的时间居然比较长。目迷五色,大概真的是人类天生的本能吧。    
    心理学家指出,连我们常常挂在嘴上的天下父母心,也不见得真的“手心手背都是肉”,父母对比较好看的孩子其实会付出较多的关怀。这并不能怪父母偏心,因为在物竞天择的定律下,从远古时代起,人类就知道那些相貌较为讨好的孩子,在体能与健康方面也往往较为出色,所以当环境条件不佳时,父母自动便会把较多的精力、物质留给这样的孩子,加强他们存活的机率。那些不好看的孩子,有时就在这种两难中被牺牲了。哲学与文学的慰藉    
    在优生学如此一波又一波的强势支持下,难道美丽真的就吃香喝辣占尽便宜,而长相平凡的人只能对其竖白旗投降?而被世俗条件归类为难看的人,难不成都要跳河?固然,科学以强有力的遗传证据为美丽背书,我们也不该忘了,幸而还有哲学与文学。哲学上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文学则是歌诵形形色色的人种。记着!美丽只不过是一个选项,而非全部。    
    以《红与黑》享誉文坛的法国作家司汤达(Stendhal,1783—1843)说得好,他认为“美丽只不过是快乐的一项承诺罢了”(Beauty is only the promise of happiness),意指承诺归承诺,说得当然都会很好听,但结果呢?偏偏世间人时常不守这个承诺!再者,古人早有远见,在归纳人世间的美好时,所谓“真善美”美不是独占鳖头,排名还在真与善之后。    
    话又说回来,如果你看得够仔细,应该会发现以上的种种科学推论,不约而同揭发了一项真理,“健康是美丽的基础”。所以,即使我们臣服了基因与美丽挂钩的那套说法,也应该充分理解,美丽之所以受重视,乃因为被视作“内在健康的一种外在显现”,而吸引交配对象。这岂不是在启发我们,美丽诚然多半靠天生,后天使不上力,但健康犹可求,当健康到手了,那便是一种珍贵的健康美啊。而健康的人,看起来也就显得较为美丽。    
    从现在起,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坐在那儿,对你不能改变多少的外观哀声叹气;另一个是接受现状,但强化身体拥有的每一项本钱,照顾好健康、经营好自信、表现真与善,让“三圣一体”的美不得不随后跟到。


第三篇 争回正义的身体天体是一种自由(1)

    天体不只是一种生活形态,也是一种生活艺术与哲学。透过天体,展现不做作的自我。裸体相见时,每个人都学习接受彼此的同与不同,懂得包涵别人的缺点。尊重、包容、不做价值判断,即是天体的基本理念。早在犹太教与基督教文明兴起之前,整个世界像一座天体营,当时人们对身体的处置原则是能不穿就不穿。直到宗教的观点弥漫,肉身成为灵魂堕落的罪魁祸首,欧洲进入了漫长的“身体黑暗时代”。    
    这个漫漫长夜一直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德国,终于才露出曙光。那时有一股趋势,统称为“流动鸟群”(migratory birds)运动,也就是返回自然界的归巢之旅。一群年轻男女为了躲开工业都市快节奏的生活步调,周末相约骑着脚踏车到乡间踏青。行囊越简单越好,身上的穿着也是崇尚轻便,随地发现湖泊或小河,大家就下水嬉戏。    
    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战败,经济百废待兴,都市失业人口剧增,闲人多跑到户外游荡,从空气、旷野、阳光中获得暂时性的解脱。这个整体的社会风气,遂成为天体运动沿展的最佳温床。    
    另一个时代的催生要素是心理学。心理分析大师佛洛伊德与性学始祖艾里斯,大声疾呼感情与性欲对人类生活的重要,艾里斯还积极著作,转变人们原先对“礼仪”与“猥亵”的分野界线,并探究了身体罪恶感的缘起,启发人们从中释放自我。同时,社会学者普朵(Heinrich Pudor)出版《裸体的仪式》(The Cult of the Nude),提倡天体风气,说明身体从衣物束缚中解放的好处,引起人们广泛重视与讨论,播下了观念的种籽,他也因此被后人誉为“天体运动之父”。    
    不久,普朵的学说便被实践了。一位二十五岁的男子率先在汉堡南方的滨湖绿地上,成立第一座天体村“自由之光公园”(Freilichtpark),为了调适工业社会的生活压力,裸体与每日的体操、素食、节食、禁烟酒与斯巴达式的户外活动合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生活健康哲学。    
    接着,这一股风气吹向英国,也成立了第一座裸体俱乐部“天衣教派学会”(Gymnosophist Society)。但不像德国致力于与素食主义结合,英国的裸体组织大力主张节欲,“把每天的欲望降到最低”。裸风呼噜噜吹拂欧陆,几乎所有国家都为天体人士辟出专用海滩,让人们能够尽情享受身体与日光的爱恋。    
    美国最早出现裸体组织是大约六、七十年前,一位德国移民巴赛尔因怀念祖国的裸体活动,不顾当时新大陆的保守风气,1929年在纽约成立“美国肉体文化联盟”(American League for Physical Culture)。最早成员只有八男四女,活动也仅止于在小溪边裸体野餐,后来增加到两百多人。经过近半世纪的奋斗,这个组织屡屡濒临取缔解散的边缘,终于因六○年代的嬉皮运动,冲撞传统思维,而找到了一条生路,美国人民不再一味视裸体为洪水猛兽,也接纳了它的自由意义。株连无数的康史达克法案    
    但在四、五○年代间,裸体组织的宣传品因为刊登赤裸人物的关系,一律被当作色情刊物处理,遭逢严厉的打压。那时美国全面实施《康史达克(Anthony Comstock)法案》,一切与身体有关的资讯,不问青红皂白,都被视为情色而杀无赦。为了严格筛检邮件中的色情杂质,邮政当局甚至可以拆阅私人信函,也有权起诉挟带邪恶邮件的人。    
    这位康史达克老兄在世期间,呼风唤雨,完全抑止了美国的自由风气。死后数十年,他生前奔走国会,鼓吹通过的《康史达克法案》还阴魂不散地,继续掐着每个美国人的脖子。    
    我们来回溯那段“肉色恐怖”时期,上一堂“鉴往知来”的历史课。    
    康史达克在十九世纪末叶由葛兰总统任命为邮政执法官,任务是防堵各种所谓“猥亵物”利用邮寄管道散播出去。他出身自一个有十四个小孩的大家庭,妈妈气血消耗,很年轻就病逝了。他一生并没有接受太多教育,把母亲的死解读为性的受难者,因此对于性这档子事,充满了个人的仇恨,开始义无反顾地担起“门房”、“舍监”的角色,严厉将一己的道德观,无限上纲加诸在职务赋予的权利上。后来他还加入YMCA组织,一副俨然十字军东征的气焰,要为世人捍卫纯真。    
    从1870年到1907年之间,康史达克发动大规模搜捕,检查所有图书、杂志、月历、沙龙画、广告、单张唱片,只要不符合他认定的合格标准,不仅禁印,连发行人都要送入大牢。他老兄做了许多“丰功伟业”,譬如突袭纽约一家艺廊,当时正在展览巴黎沙龙奖得奖作品;他也带领执法人员冲入美国艺术学生联盟,没收所有男性裸体的作品。    
    接着,他下令移走所有纽约市服饰店橱窗内的裸体人形模特儿。一大票医护人员也因寄发节育信息给病人而遭到检举拘禁。一位“自由恋爱运动”女性成员,因举行“新婚之夜”讲座被判有罪,宣判当日她便将头塞入烤箱自尽。    
    康史达克平生最自傲的是,经过他“圣徒式的执行”,搜刮了总计一百七十五吨的所谓猥亵品,四千人因此下狱,罚金超过二十三万美元。但他的骄傲代价却是无数人的牺牲,在他先期执法的五年内就有十五个人被逮捕后自杀身亡,以示抗议。而在他在位三十七年间,步后尘者更多。    
    以今日的眼光看,康史达克的作法未免矫枉过正,但是类似他这种忌性如仇、与身体不共戴天的偏执精神并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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