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家有只霸王猫-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是啊。」小红一脸期待地看着她,「如果凌小姐方便的话……」
  她又是一笑,「那就请两位到我办公室来谈吧。」
  廖瀚宁松了口气,终于成功了。只是他还是有些扫兴,感觉好象不是他的功劳。
  起身打算进入办公室,却赫然发现,他原本放在旁边的西装外套上,不知何时已经趴着一只猫,正蜷成一团呼呼大睡。
  「凌小姐,你的猫拿我的衣服当床垫!」
  凌可玉望着熟睡的爱猫,又是一脸的溺爱,「可不是吗?这么可爱的睡脸,就像天使一样啊。」
  廖瀚宁觉得自己快晕死过去了。「谁管它是天使还是恶魔,你快叫它起来好不好?」
  「那是不可能的。」她事不关己地说:「小波一睡着,没人叫得起来,只能让它睡个过瘾了。」
  「什么?那可是我的衣服耶!」
  她一脸不屑,「先生,为了一件衣服,就要打扰一只可爱的小猫的睡眠,这种没人性的话你居然说得出口?真是太可耻了!」
  「我可耻?」教猫不当的人才可耻吧!
  「你要是担心你的衣服,就留在旁边等小波睡醒好了,反正婚纱照只要跟新人谈就好,本来就不缺你一个。我们走吧!」说着,她迳自领着李金川两人走向办公室。
  「老板……」李金川一脸愧疚地回头看他。
  廖瀚宁忍着气,一挥手叫他进去。
  看着凌可玉办公室的门毫不客气地关上,廖瀚宁下定决心。
  好个凌可玉,这女人果然够呛!无论是她的美貌,或是那要命的个性,都在他心里激起汹涌的波涛。
  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得花多大的代价,他一定要征服她!
  第二章
  蔡仁华今年刚满六十岁,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造型专家,也是时尚界人人尊敬的老前辈,虽然年纪不小,心境始终非常年轻。他壮年时曾是泛舟好手,直到现在仍然喜欢尝试各种新鲜玩意儿,小自刺青、穿肚脐环,大至滑翔翼、降落伞等冒险活动,他都乐于去体验一回。
  此外,对于种种帮助他超越世俗极限,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活动,他更是醉心不已。他每周上三堂瑜伽课,每天睡前一定要听梵乐和讲经,家中堆满各门各派的宗教灵学书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国去追随大师灵修,为的就是增加自己的灵性,以便和不同次元的世界沟通。
  正因如此,名下已经拥有无数房地产的他,才会又在市中心买下一间公寓。因为他的静坐老师告诉他,这栋房子的磁场对他有益,只要他定时来这里打坐,一定可以打开他的心眼。
  买下房子之后,他每周依循老师的指示按表操课,虽然心眼没那么快打开,他倒也觉得挺满意的。这房子交通方便,风格高雅,住户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水准很高,可说非常适合他的身分地位,唯一的瑕疵就是住在对面的邻居。
  这天傍晚,蔡仁华又带着愉悦的心情来到新公寓,打算好好修身养性一番。然而他的好心情却在进电梯的一瞬间破灭了,因为电梯里的另一个人是他最不想看见的人,也就是住在他对面的邻居凌可玉。
  这凌可玉跟他一样是造型师,年纪很轻,根本没有什么真材实料,只会靠着一些不伦不类的设计哗众取宠,偏老天不长眼,真的给她顺利打入时尚圈,有些没水准的评论家居然还称赞她是「时尚界的新希望」?!简直是不成体统!
  最可恶的是,这小妮子给众人的掌声宠坏了,眼睛长在头顶上,对自己这个时尚界的老前辈没有半分尊敬,偶尔碰到也不晓得要主动打声招呼,没家教到极点。
  除此之外,蔡仁华对她老是提在手上的一样东西也是非常有意见,就是装在宠物笼里的波斯猫。
  很久以前,有个算命师曾经警告过他,表示猫会给他带来恶运。他仔细观察的结果,发现果然一碰到猫他就会倒霉,从此他恨透了猫,只要看到亲戚朋友养了这种东西,他一定会展开疲劳轰炸,软硬兼施的劝他们把猫送走。所以时尚圈里人人都知道,「猫」这个字对蔡仁华是大地雷,千万不能碰。
  偏偏凌可玉又以爱猫成痴出了名,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她的宝贝猫,由此就注定了了一老一少两大造型师不合的命运。
  当蔡仁华买下房子,却发现凌可玉和她的猫就住在对面时,心情真的是坏到极点。要不是为了早日打通心眼,他铁定当场把房子退掉了。
  现在,两人一言不发地站在电梯里大眼瞪小眼。说「大眼瞪小眼」其实不太贴切,因为凌可玉只是面无表情地瞄了蔡仁华一眼,就把视线转开,她的爱猫小波则一脸无聊地抓着笼子。
  蔡仁华实在忍不住了,冷冷地说:「这年头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没教养了,见到长辈连招呼都不会打?」
  凌可玉回过头来,眉头一挑,「哦,原来是蔡老师啊,我还以为是哪个马戏团的小丑呢!」
  蔡仁华向来偏好颜色鲜艳明亮的衣着,免得显出老气。今天他就穿著枣红的外套配鹅黄的套头衫,自以为打扮得很青春,没想到却被凌可玉说成「马戏团小丑」,气得他脸色都青了。
  「说我是马戏团小丑?你自己呢?只会靠着猫吸引客人,我看你去开宠物店算了,再不然去组个猫杂耍团啊!」
  凌可玉冷笑一声,懒得回话。她心里很清楚,蔡仁华不过是没事找碴,就算她没养小波,就算她恭恭敬敬地向他打招呼,他也一定会找别的理由嫌她,这个老前辈跟她是先天注定不可能投缘的。
  首先,她的恩师阿诺肯尼迪,是蔡仁华在学生时代的死对头,两人从入学斗到毕业,结下几十年也解不开的宿怨,对她这个阿诺的爱徒,蔡仁华当然不会有好脸色。
  此外就像俗话说的——同行相忌。她自从出道以来,声势节节上升,对蔡仁华已经造成了威胁,她的「猫眼」开业不到两年,无论口碑或业绩都逐渐超越蔡仁华旗下的婚纱店。蔡仁华向来自负,绝对不允许别人挑战自己时尚界第一把交椅的地位,她的成功大大伤害他的面子,她自然也成了他的眼中钉。
  有些人劝她,蔡仁华毕竟是老前辈,还是对他尊敬一点比较好,但她可不这么认为,在她看来,蔡仁华虽然自称心境年轻,骨子里还是喜欢倚老卖老,对年轻新秀常常抱着轻视的心态,根本不是个好长辈。
  如果他真的有能力那也就罢了,但是他的设计平平无奇,早就失去新意,却只会拿自己的年纪和资历来压人。对这种长辈,她凌可玉可不会买帐!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一看到小波,就会露出一副嫌恶的表情,甚至还去向管理员抗议不该让住户养猫。猫咪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她才不会对他客气呢!
  蔡仁华见她只冷笑不开口,不禁更加生气,正想再损她两句,目的地三楼已经到了。
  电梯门打开,蔡仁华抢先出去,大踏步走向自己的公寓。他打开门,凌可玉这才慢慢踱过来。
  蔡仁华走进家门,终究还是忍不住对着门外丢下一句,「花瓶!」
  凌可玉若无其事地转向他,轻描淡写地说:「啊,我忘了跟你说,昨天有只大老鼠从你家阳台跑到隔壁王小姐家,王小姐跟我借了小波去抓它,然后小波就把老鼠叼回你家完璧归赵,是死是活我就不太清楚了。」
  说着她就「砰」地一声关上家门,留下气得发昏的蔡仁华。
  那只该死的臭猫,干么把老鼠丢他家?还完璧归赵?归个头……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他接了起来,「蔡仁华。哪位?」
  耳机里传来年轻爽朗的声音,「伯伯,我是瀚宁。」
  听到世侄的声音,他的心情稍微好了几分。「瀚宁啊!好久不见。怎么样,新酒的销路还好吧?」
  「还不错,都要多谢伯伯您把别墅借我拍广告,效果才会这么好。」廖瀚宁谦虚地说。
  「我们是自己人,你跟你伯伯我客气什么?」
  廖瀚宁是他好友的儿子,可说是他看着长大的。由于蔡仁华膝下只有女儿,对聪明出众的廖瀚宁特别欣赏,自从好友过世后,他就一直把他当成自己儿子,不时照顾他们母子。虽说个性独立的廖瀚宁并不需要长辈照顾,但他还是会不时来请教蔡仁华的意见,更让蔡仁华对他满意极了。
  「对了,伯伯,您今晚有没有空?我想请您吃个便饭。」
  「那有什么问题?你约个时间吧。」今天被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气坏了,跟乖侄儿聊聊天也许可以消消满腔怒气。
  晚上,在蔡仁华最喜欢的餐厅里,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可说是宾主尽欢,聊得相当起劲,而聊过国家大事、球赛之后,接下来就该谈谈私生活了。
  「我说瀚宁,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应该认识不少好女人吧?有没有找到理想对象,什么时候让你伯伯喝喜酒啊?我前几天跟你妈通过电话,她可是想看你娶媳妇想疯了呢。」
  廖瀚宁微微苦笑。他猜的没错,蔡仁华一定会扯到这上头来。做长辈的都是这样,一点都不了解晚辈的心情,像他这样游戏人间不是很好吗?干么老要逼他结婚呢?
  「伯伯,这个还早啦。」
  「什么还早?」蔡仁华不以为然,「我知道你想以事业为重,但是总要先把家庭稳定下来,才能专心拚事业吧?就算为了让你妈安心也好啊。」
  「伯伯,我妈天生爱操心,如果要让她完全安心,我大概得忙到一百岁。」
  「话不能这样说。你要知道,人生来是不完全的生命体,一个人只有一半的灵魂,你一定要跟另外一半结合,你的灵气才能完全发挥,人生才会顺畅。我的灵学老师就告诉我,婚姻是人生必经的修行,要是没经过这一关,你就永远不能提升到更高境界……」
  老实说,廖瀚宁并不想提升到更高境界,只想留在原地。不过这话他当然是没说出口。
  这蔡伯伯为人确实不错,糟就糟在不服老,老爱做些眼年龄不符的事,每每弄得险象环生;此外,他对这些玄幻的事太过投入,无论灵媒、风水师、算命仙或是什么拉拉杂杂的上师说的话他都照单全收,廖瀚宁实在很怕他哪天被拐去信邪教。
  「伯伯,您说的我都懂。」他打断蔡仁华的滔滔不绝,「我也知道一定要成家,可是总得找到合适的对象吧?这种事是要靠缘分的,再怎么强求也没用。」
  「这我当然知道。」蔡仁华自信满满地说:「所以就让伯伯我来帮你找吧!我已经跟你妈拍胸脯保证,半年内一定给你找到新娘子。」
  「这……」廖瀚宁哭笑不得,「我想不用了,伯伯您这么忙……」
  「没这回事。你年轻人不懂事,要是找错对象反而麻烦,你要知道,你伯伯我不是普通人,我天赋异禀,从小直觉、第六感就比别人强,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就叫『慧眼独具』。」
  「这……」这是在讲童话故事吗?
  蔡仁华迳自自吹自擂,「经过这几十年的锻链,虽然肉体的眼睛已经衰老,不过我的慧眼可是越来越犀利了,哪个女人是你的另一半,我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件事交给我是再适合不过了。总之,你的婚事由伯伯负责,你就等着当新郎吧!」
  廖瀚宁哑口无言。难道他的「慧眼」就看不出来,他眼前的侄儿根本不想结婚吗?别的不说,他还没跟那个骄傲的凌可玉分出胜负,怎么可能这样就被套牢?
  他绝对不是被长辈牵着鼻子走的乖乖牌,但是蔡仁华自小就对他很好,父亲过世的时候,也是他无条件地支持他们母子,他才有今天的成就。所以他对蔡仁华特别恭敬,很少违逆他的立息思,不过要是蔡仁华真的要求他做些为难的事,他也不会不吭声的。
  反正就先顺着他的意,随他去搞吧,倒要看看他的「慧眼」能发挥什么效用。
  最重要的是,眼前他还需要他的情报。
  「对了,伯伯——」他岔开话题,「您知道凌可玉吗?」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蔡仁华跟凌可玉是同行,应该可以提供他不少有用的资料。
  然而,蔡仁华原本神采飞扬的脸立刻沉了下来,「你提她做什么?」
  廖瀚宁没料到他反应这么激烈,有些吃惊。他小心地说:「因为我助理快结婚了,他们说要去凌可玉那里拍婚纱,所以……」
  蔡仁华打断他,「你助理结婚,你为什么不叫他去我那里?太不给你伯伯面子了吧,」
  廖瀚宁不慌不忙地解释,「怎么可能?我当然是跟他大力推荐伯伯的店,可是他未婚妻很任性,说什么都要去『猫眼』。我只是付薪水给他,总不好干涉人家的私事,而且说真的,那种没气质、没长相又没脑袋的女人,就算到了伯伯的店也只会给您添麻烦。」
  为了摆平蔡仁华,只好牺牲小红的形象了。他暗自发誓绝对不能让小李知道今晚的对话内容。
  蔡仁华哼了一声,「你不晓得你伯伯最擅长化腐朽为神奇吗?再怎么没气质的女人,到了我手里照样让她倾倒众生。那个新娘真是没眼光,居然跑去那家烂店浪费钱,那是她的损失!」
  廖瀚宁心想,看伯伯气成这样,想必凌可玉的生意比他好吧?
  长江后浪推前浪,实在是很残酷啊……
  他顺着蔡仁华的口气,轻叹了一声,「我也听说凌可玉在业界的风评好象不太好,可是我助理是妻管严,什么都依着他未婚妻,我也没办法。」
  「何只不太好?那个女人根本就一无是处!人家结婚是喜气洋洋的事,她却把店里漆得阴阳怪气,这不是触霉头吗?还有她上次婚纱展做的造型,简直是乱七八糟,没一点水准!她只不过是年轻又有几分姿色,摄影师自然追着她跑,这才弄出一点名气来。」
  应该不是这样吧?廖瀚宁看过凌可玉店里摆的几幅照片,每张都很亮眼,而且相当特别,不像一般婚纱照那样千篇一律,可见蔡伯伯只是不愿意承认她的才华而已。
  蔡仁华想起下午的插曲,更是怒火上涌,越骂越起劲,「然后她又不晓得去哪里抱了一只猫来,放在店里当噱头,居然就有一堆人傻傻地上门!不过是只捡来的野猫,有什么大不了?跟猫那种邪恶的动物合照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