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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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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尊严,女人的价值。别的都可以玩笑,唯独这个不能松手。妈妈对叔叔好,叔叔也对妈妈好,可叔叔不敢对妈妈轻薄,对妈妈爱着,也敬着,若即若离着。她曾想过,妈要是将这个端了出来,叔叔也许早冷淡了,早将妈当个猜破了谜底的谜语,忘一边儿去了。女人只有将这个藏着,才是神秘的,深不可测的,有着不尽的内容,叫男人不甘心离去,叫男人爱也爱不够。她凭着聪敏和感觉,知道妈妈只和一个叔叔那个过,那叔叔便是她的父亲。她虽没见过,可知道那一定是个了不得的“好叔叔”,就凭妈给了他女人的那个,他能不好吗?再说,一个女人要非得用这个才拿得住男人,那便是最无用的女人了。她这么认为。她心想,自己不用动声色,便能把个男人捏得滴溜转,叫他长便长,叫他短便短。女人身上的法道多着呢,守住那最最宝贵的,也可算作一项法道了。她才不是那种没辙的女人呢,不拿出这个,她照样叫男人离不开她。这个,她得留着,留给一个她真正想给的人。这个人在哪儿?她心里没谱,也不去想。她是个只顾着眼前的女孩儿,因为她的眼前好,眼前美,眼前简直妙不可言。她还没玩够呢!
她觉得最好玩儿的游戏,莫过于和男人周旋了。她决不是坏心肠的女孩儿,心底深处还可说是很善良的。可她就是喜欢玩,并且玩得很真诚,很投入,很忘我,很用性情,那就奈何她不得了。她不是存心要刺伤男孩儿的心,只是为了乐。刺痛了,看着他们难过,自己也不好受,甚至会落下泪来,那伤心落泪也叫她快乐,就好像一个人吃够了甜的,有时也要尝尝苦的、辣的和酸的一样。再说,她也不是白得男孩儿的爱和殷勤,她也给了他们温柔,给了他们甜蜜,给了他们热烈的眼神,给了他们有趣的逗嘴儿。有时候,也会遇到不那么好对付的男人,那就像科学家遇到了难题似的,更令她兴奋和激动。怎么不顺手她也要将这个项目攻克下来,而几乎没有她不成的。因为她深知男人的本性,连男人自己不知道的地方,都被她识得清清楚楚,凭着她的聪敏,更凭着她的天性。
女孩儿自以为看透了所有的人,不料自己却也被一个人看得透亮的清楚,那便是她的妈。年轻的时候,妈比女孩儿还俊俏,那年月,打扮的花样又多,哪像如今,黄皮似的一张就叫人美不够了。她知道,年轻时和男人周旋是又快乐又得意。可是年纪大了,也不必太大,眼睛边的皮肤稍稍松了那么一点儿,鼻凹里的毛孔稍稍显了那么一点儿,嘴唇上的褶稍稍多了那么一点,脑后的纂儿稍稍黄了那么一点儿,这周旋便累了,吃劲了,费心思了。她指望着女孩儿先有个拿工资的活儿,再有个实心实意的主儿,她的心事便了啦。
女孩儿却尽是乐。
舆论永远比事实先行一步。当团里的人都以为他们在谈对象的时候,其实他们只不过在乐队排练厅聊天;当团里风传他们天天早晚在小杂树林里手拉手散步的时候,他们才刚刚在她寝室烧酒酿蛋吃;当团里已经批准他们私定终身,应许他们做两口子了,其实他们这才终于去了小杂树林幽会。因此,在他俩都还犹豫着不敢明朗表态的时候,外界就帮他们揭开了这层纱幕,促使他们的关系飞快发展。春节慰问演出之后,团里给了远路的职工放了探亲假,他们便一起回了南方。他先跟她到了南京,与她父母见面,得到默许之后,才带着她一起回了他的家。
家住在一条窄巷深处,十几户人家,围了一方天井,天井的石板地上,长了厚厚的青苔。一棵极高极大的槐树,遮住了阳光,使得天井里终年都是阴暗暗、湿漉漉的。他家住了朝北的两间房间。母亲虽是天性爱整洁,一刻不停地擦洗,也抵不住阴湿的空气给每件东西布上暗绿的霉点。并且,越是洗刷得勤快,霉点的生长也越是迅速和茂盛。一走进房屋,一股阴冷的霉味儿扑鼻而来,简陋的家具被碱水洗得发白,洒了黄黄绿绿霉点的布,剥了皮似的,显出了寒酸。他羞愧得几乎不敢看她,后悔带了她来。可是这又是必要的一步,如果没有母亲的首肯,他是不能作最后决定的。母亲的威望胜过了一切,他爱母亲,也胜过了一切。早已是顶天立地的大哥,结婚之前,也必将大嫂的照片寄给母亲过目。如果不走这一步,他们永远不得安心。母亲正坐在靠墙的方桌前,凑着后窗里射进的一缕阳光在穿针。阳光落在那根棉线上,游丝儿般的发亮。他叫了一声“妈”,妈转过脸来,止不住有点愕然地望着他,手里仍然擎着那根金丝儿似的线,背后的窗口传来水声和嬉笑声,那是公共自来水管,有人头闪过。
“妈。”她也叫道,比他更自然,也更平常。
妈便放下针线,说:“洗洗吧。”
他去拿洗脸盆架上的脸盆,不料她已经拿在手里,弯腰从水桶里舀了一勺水,又加了点热水让他先洗。他将脸埋在温水里,屏住气。水温柔地贴着脸,像是爱抚。他觉出有一双手在给他窝着领子,先从颈后开始,慢慢沿着领圈移到了前面,触到了他的喉节。手是暖和而厚实的,指头却灵巧。他的眼泪沁了出来,溶在水里,心里充满了感激。
晚上,爹妈仍然睡在窄小的里屋。她和五妹睡一张床,他则和几个弟弟挤两张床和一席地铺,中间并没有任何东西隔开。他带着弟弟们在天井里逗留,直到她们上了床进了被窝,由五妹大声通报了声,他们才鱼贯进屋。洗脸,洗脚,上铺。后窗上只扯了一块薄薄的玻璃纱,皎洁的月光穿透进来,将房间照得敞亮。他朝天躺着,知道她也是朝天躺着,心里意外的平静,并没有一点骚乱与害羞。最小的弟弟在讲一则街坊的故事,无聊得好笑。他笑了,她也笑了,犹如以往的自然安详。小弟讲完了,就由六弟接着讲一则更加无聊的传说。没有听完,大家都睡了, 中还听见有一个激越的绘声绘色的声音。半夜里醒了一下,侧转身来,就看见她也侧在枕上,安恬得没有一丝儿声音,像一个婴儿似的酣睡。他心里便也一片恬静,睡去了。当他再一次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后窗上的一块天,白净得可人。弟妹们都已起身,她独个儿站在门口,脸朝着天井梳头,头发瀑布似的散开。阳光穿过槐树叶落上了几片,亮闪闪地发光。她从容地梳着,一下,又一下。头发抖动着阳光,阳光如水银般在头发上滑动。她终于梳好了,将梳子插在口袋里,开始编一条辫子。头发在她手指灵巧的摆弄下,活泼得像一尾黄鱼,跳跃着。她将编好的辫子盘在脑后,足足盘了两圈,然后用发卡别上,这才转过脸来。
阳光在她身后,她背着亮光走来了。宽阔的额头,高高的鼻梁,端正的嘴形,忽然焕发出奇异的光彩。他这才发现她很美,那美里有一种圣洁的意味。他呆呆地躺在床上,望着她一步一步地走来,走到床前,朝他微笑着,又用手拍拍他的额头,说:“睡醒了?”
“爸呢?”他轻声问。
“上班了。”
“妈呢?”他又问,声音有些哑。
“上街买菜了。”她回答。
他伸出手抱住她,将她朝自己搂下来,贴在他的胸膛上。她听凭他搂抱,静静地伏在他胸前,听着他的心跳,手指慢慢地沿着他尖削的锁骨,划过来,划过去。他觉着就像有一只蚂蚁在他颈窝处爬行,温柔地搔痒着。他亲着她的额、腮、耳朵,轻轻地,颤抖着说道:“把门关上,好吗?”
她便起身去关了门,穿过大槐树的几线阳光没有了,布满青苔的石板地没有了,后窗隐隐地传进水声和喧闹声。然后,又有一声汽笛,不知是从哪个方向传来。他们一起想起了白练似的长江。
金谷巷的女孩儿在家玩了两年,终于没有下放,占了个独生女的便宜,分在果品公司站柜台了。是专卖干果的那个柜台,有红枣儿、蜜枣、龙眼儿、山楂,尽是些馋嘴的甜酸货。女孩儿最爱吃的是龙眼儿,站着站着站烦了,顺手就抓一把,慢慢地剥了壳儿,填进嘴里,嘴中咕嘟,便吐出个锃亮的核儿,落在地上,滴溜地转。大筐大筐地进货,把她的肚子撑满了也见不出少,更何况还有个正常损耗给包着。不知是因为龙眼补血,还是女孩儿到了十八岁的好年纪,她显得日益鲜润,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数她柜台的生意好,人围得多,买卖也兴隆。几个风流小子,有事没事地倚在柜台上,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说。她只作不理,对着小圆镜卷刘海儿玩儿,嘴里吃着龙眼儿。生生是叫男人给宠坏了。
市革委大院的男孩儿们打赌玩儿,谁要与那卖干果的女孩儿搭上三句话,星期日上山打麻雀就不用掏钱,汽水、面包,白吃白喝,枪子儿也白打,打多少也不心疼。商定了,便一窝蜂地上了街,拥了到果品公司的干果柜台。这会儿,女孩儿没照镜子,也没吃龙眼,嘴里却哼着一支歌:“革命熔炉火最红,毛泽东时代出英雄……”只会两句词,以后就没了,光哼调门。大鼓的调门,拐了有九九八十一个弯,每个弯都不错过。首当其冲的是一个穿了一身黄军装的男孩儿,那军服可不是“野”的,正宗得很,洗得已经发白,肩上有几个窟窿眼儿,证明从前这里别过肩章。他走近柜台,说道:
“同志,称两斤龙眼。”
“革命熔炉火最红……”她哼着歌抓了两斤龙眼,放上秤盘,称好了,就去拿纸包。
“龙眼不要了,两斤红枣。”他却说。
“毛泽东时代出英雄……”她倒去龙眼,装上红枣。
“多少钱?”他问。
“啦,啦,啦,啦……”没词的地方她全用“啦”代替,一边在算盘上拨了几个珠,再将那算盘调过头给他看,一块四毛八分。
他有些沉不住气了,摸出五块钱,朝柜台上一扔:“找钱。”
“啦,啦,啦,啦……”她将钱找了。从头至尾没有停止歌唱,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他急了,将找来的钱一划拉:“少找了。”
“革命熔炉火最红……”她又倒过去从头唱起,不慌不忙地走过来,一只胳膊弯过来,搁在柜台里边,撑住身子,另一只手点着票子,三张一块的放一边,五张一毛的放一边,最边上是一个两分的钢 儿。他再有意刁难也找不出茬了,愤愤地把钱一摞,抓起来塞进军上装的口袋。没引出她一个字,倒赔了一块四毛八分的本儿,出门便把红枣儿扔了。
倒下一个,又上去一个。这回是个穿了劳动布工作服的小伙子,如今工作服大有取代黄军装的趋势,大约也标志红卫兵的时代逐渐转向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再没有比分到工厂做个工人更幸运的事了。再说,工作服的样式是茄克式的,如不是工作服,你能穿到茄克式的上衣?他推开店门,冲着女孩儿,用标准得过分的普通话问道:
“同志,花果山在哪儿?”
她朝东抬抬下巴。
“乘几路车呢?”他又问。
她竖起三个手指。
“车站在哪边?”
她朝西抬抬下巴。
“花果山究竟好玩不好玩?”他随便地问,倚在柜台上。
她不搭理。
“我们出差来这里,想逛逛名胜古迹,结果什么也没有,只有个花果山,是不是值得去呢?”
她不搭理。
“是不是《西游记》里的花果山?”
她不搭理。
他终于恼了,一摔门走了出来。虽然没赔本,却损失了面子,那损失是更大了。
她在柜台里,斜眼觑着了一切,脸上声色不动,心里则冷笑不已。谁不认识这帮王孙爷们呢?可是,谁又稀罕他们呢!她和男孩儿玩,为了他们是男孩儿,不论是皇上的儿,还是要饭的儿,又不是和他爹玩儿。再说,皇上又咋了?要饭的又咋了?皇上要娶妻,要饭的也娶妻。皇上生儿,要饭的也要生儿。皇上见了女人照样腿软心软,大唐朝的皇上,不就是叫个杨贵妃耍得滴溜转,差点儿失了江山。在女人跟前,所有的男人都是一样的。她见过的男孩儿多了,各色的都有,对这些公子哥儿倒并瞧不上眼儿,觉着他们浮躁,像个刚学打鸣的小公鸡,尾巴上的毛都没长全呢!她可是喜欢年长的男人,活出了年纪,脸上有了皱纹,胡茬黑黑的,吃过大苦,受过大煎熬。这才更像个男人。制服这种男人,才叫本事,才叫人来劲。依她看,仗着自己的权势去诱惑女人的人,根本算不上男人。好男人应该是赤手空拳,什么身外之物也不凭靠,就凭着自己是个男人,把女人抢到手。她也看不上那些围着公子哥儿转的女孩儿,一个个还得意得什么似的,昂着头,成了个公主,还是皇后?为了钱财权势去献身的女人也根本不叫个女人。或许她们吃好、穿好、玩好,享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可她断定她们享不到一点点真正做女人的滋味。女人家不仅要被人爱是滋味,更要爱人家。当然,爱人家比被人爱要难得多了。她美,她俏,她风流,人人爱她,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了。要是不爱她,那恐怕就不算个男人了。她这么认为。被人爱,根本不算个难事,可是要爱人家,却不容易。
她弄不清自己,是爱还是不爱。她只是喜欢和男孩儿玩,和男孩儿一起,比女孩儿自己搁一处有趣得多。她的打扮有观众了,她的眼神有对象了,她的生活有目标了似的。为什么从古至今必是一男一女终身相守,就为了女的和男的在一块儿才自然,才是本性,才是天意。所以她在女孩儿堆里就觉别扭,不自在,和男孩儿在一起,顿时自如起来,到了家似的,顿时有了灵感,会生出意想不到的小手腕,变幻莫测的表情,意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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